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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浩瀚星空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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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黑啤的味道充斥了整间酒吧,涩入了她的身体里。
“女士,你要喝点什么吗?”
“一杯果汁,谢谢。”
因为开了车,时谒没敢喝酒。
好在酒保小哥也没说什么,只是微笑着将盛着橘红色果香的玻璃杯放到了她面前,她的手肘撑在桌子上,听见冰块撞击着杯壁发出了悦耳的声音。
时谒握在手中晃了晃,手腕上的银质手链也随之晃动了一下,仔细一看,才发现串着一枚硬币。
“嘿,”她将果汁一口灌下,伸手招来了刚刚那位热情的棕发小哥,“我可以上去唱一首吗?”
显然是已经对这样的情况司空见惯,他只愣了一下,便笑道:“当然,如果你想要的话。”
时谒回了他一个笑容,借着酒意,径直走到了台前,向着高椅上的人,眼神毫无保留地坦露出玩味。
她一勾红唇,耍了点小心机,特意说了一句中文。
“让一让。”
高椅上的人闻言起身,还未来得及躲开,便被她侵略性极强的气味所攻占,一头乌黑的发丝从他手臂上划过,留下酥麻的触感。
方才她在夜店里染上的酒气还未散去,此刻混杂着一丝淡淡的香水味,使得原本不怎么出色的香水后调反倒多了几分出彩之意,是他并不讨厌的味道。
时谒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似是西方故事里勾人的吸血鬼,随时准备在他的脖颈间咬上一口。
黑发白皮,加上深邃的眼窝。
就算是在英国,也格外夺目。
“唱什么?”不出意料,他的声音依旧清冷,却是十分标准的普通话。相较起英音,他似乎更适合说中文,微微压低的嗓音让时谒出神了半晌。
“《Paris in the rain》,”她说。
“好。”他应了一声,回过头与身后的人沟通了几句,不一会儿前奏便响起了。
他从高椅上下来,方才一直曲着的腿终于直了,时谒才发觉,眼前这人的身量很高,虽然身材有些消瘦,但个子比起在场清一色的外国人,居然也不遑多让。
便是她站在他旁边,也只是刚及他耳垂,这样有落差的身高让她觉得很不妙,因为她要跟他对话的话就得仰起头。
可她向来都不喜欢让自己处于劣势地位。
时谒幽幽地想着,那边已经把位置让了出来。
她一脚踩上长椅上的横杠,利落地坐在了他刚刚坐的位置,把话筒的位置调节好。
大学的时候,时谒参加的团建不在少数,加之她和叶迁简言从小厮混到大,好的没怎么学,倒是那些不大正经的事学了不少,导致她无论走到哪,都能有插一脚的地方。
唱歌也是如此,从前他们玩真心话大冒险,这个是惯常爱用的赌注。
伴奏徐徐响起,恰恰到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她抬眸望向了他。
All I know is
(我只知道)
We could go anywhere we could do
(只要愿意我们可以去往天涯海角)
Anything boy whatever the mood we’re in
(无论喜乐都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
All I know is
(我只知道)
不知是不是为了应景,酒吧内的灯光尽数洇灭,只留下时谒眼前那盏转动的灯球。暖黄色的光从小孔里透出,一个个小光圈映在她的脸上,继而划过,没有留下半分的痕迹。
Getting lost late at night under stars
(在暗夜的浩瀚星空下 我们朦胧迷离)
她就像暗夜里的一颗星,沉沉地将目光放在那位穿着黑色T恤的少年身上,眼波里尽是流转的光影。
Finding love standing right where we are your lips
(在驻足之处发现爱情已然将我们包裹)
They puil me in the moment
(你柔软的唇让我沉醉不已)
旋律在落日酒吧里流淌,她唱出来的每一句歌词似乎都意有所指,一点一点地叩击着他脆弱不堪的心脏,唇上的凉意仿佛吻在了他的心口,打乱了他的呼吸。
那一刻,他听见她说:
You and I alone
(世界只剩下你和我)
……
他们一个埋没在阴影中,一个暴露在灯光下,仿佛正印证了赫尔曼·黑塞的那句话:“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在那儿交错,各自运行,一如宇宙的两级——白昼与黑夜。”
于是,他们也在这交错了。
—
凌晨一点半,落日酒吧内的人渐渐消散,余下了桌上的几个空酒杯。
李卓纣将吉他放进袋子里,拉好拉链,从一边的椅子上捞起那件黑色夹克,挂在了手臂上。
保罗是这儿的酒保,已经在这工作一年多了,和李卓纣说不上是熟稔,但每次见到都还是会出于礼节的打个招呼。此刻见到他背着琴,便瞟了一眼墙上转动的时钟:“嘿,迪安,你要走了吗?”
李卓纣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淡淡地一颔首,随即便推门而出。
保罗耸了耸肩,没太在意,对这位习惯独处的东方帅哥的冷漠态度习以为常。
酒吧的门上挂着一串略微有些掉漆的金色铃铛,是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挂上的,但不知怎么的便没摘下来,每回有人进出,就会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
夜已深,街上没什么人,倒是这春寒来得及时,不由分说地顺着他短袖的袖口钻了进去,攀爬在他白皙的肌肤上。
他吸了口凉气,没立刻穿上外套,只是吸着这夜晚的凉气,意图让自己从方才被搅在一团的思绪中清醒。
“不冷吗?”
旁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门边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许是因为她一直保持着一样的姿势,李卓纣没有注意到她。
他倒是没有被吓到,只是淡淡地扫了她一眼:“不冷。”
时谒眉头一挑,忽视了他话语中的疏离之意:“本来想着等你下班再带你去个地方的,没想到你这么晚才结束。”她熟稔地另开了一个话题,不知怎么的便过渡到了另一个等级:“你家在哪,我送你。”
这种自来熟的态度让李卓纣眉头一皱,他向来对陌生人保持了几分戒心,尽管眼前的这个中国女人看着没比他大几岁,但他还是刻意地与她保持了距离。
“不用了,我走回去。”他直截了当地拒绝,不给时谒留半分余地。
说完便径自转身,没让她再有将话题延续下去的机会。
他在酒吧里待了小半年,见过形形色色的女人,套路大多和时谒一样,先是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吸引他的注意,随即就是在门口把他堵住,但大多数都被他的冷脸拒之门外,所以当他见到时谒这样的举动没有半分意外,尽管她是个中国女人。
心理上的厌恶让他对这样的人感到反胃,他在只有寥寥几盏路灯照明的街道上走着,身后没再听到动静。
看来是甩开了。
李卓纣心下松了一口气。
可不知怎么的,方才她沐浴在星光之下,眼神真挚地对他吟唱着“You and I alone”的模样却突然涌上了心头。
他轻微地摇了摇头,把念头从脑海里甩开。
恰恰在这时,一辆柯尼塞格悄无声息地从他身旁擦过,停在了不远处。
这样的场景其实很常见,大晚上的,许多有钱子弟畅玩到凌晨,就会神智不清地开着自己的超跑在街上飙车,偶尔还会来个极速漂移。
他没理会,只是在走近那辆柯尼塞格时,不露痕迹地远离了些。
可车主似乎是有意挑衅,在他经过的时候重重地按了一下喇叭。在这空旷的大马路上,便是轻轻的一句话都能被风带到三米之外,更何况一声喇叭。
终究是勾起了他的注意。
李卓纣回过头,对上了驾驶座上那个笑得一脸张扬的女人。
和刚刚在他脑海里浮现的那张脸渐渐重合。
他没有说话,继续走自己的路。
时谒头一回对自己的搭讪手段有了怀疑。还以为这样的举动就能把他骗上车,没想到这小子的防备心这么重,竟然只看了一眼就走了,真是半分都没有犹豫。
身为能在京城“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时谒,怎么可能甘心?
她挂了空挡,松了刹车,任由车子往前滑去,速度不快不慢,频率恰好对上了李卓纣步行的速度。
本以为她收到这么明显的拒绝信号以后便会自觉放弃,没想到她跟了一路,还若有若无地跟他搭讪两句,得不到回应便自己给自己圆上了。
不过才两年没回国,国内的女人都变得这么奔放了吗?
再任由她这样跟下去,怕是都要到家了,要是让她知道自己住在哪,岂不是更难搞?
李卓纣顿时一阵头疼,几经思虑,终于停下了脚步。
时谒原本还在悠哉游哉地刷着朋友圈,刚点赞完大学同学的结婚消息,一个没注意,便见到李卓纣已经停下了脚步,她一时反应不及,后知后觉地踩了刹车,但车子已经滑出去几米远了。
她又将挡切到了倒车挡,把车退了回去,认真地看着李卓纣,等着他开口。
“好,我上车。”他的表情依旧冷,却还是朝着她走了过来。他将背上的吉他扔到了后排,伸手扯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把手,长腿一迈,已经坐了进来。
时谒展颜一笑:“去哪?”
“贝克街。”他说。
得到了指令,时谒也不耽搁,一手换挡,一手稳抓着方向盘,脚上一踩油门,往他说的地址开去。
自她踩下油门的那一刻起,李卓纣便觉得眼前这个人似乎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以为像她这样的富二代,开车都是以速度为主,所以他已经做好了她带着他飙车的准备。结果出人意料的是,时谒的车开得很稳,即使是在这样空旷的街道上,她也不会让他有一种狂躁的感觉。
他通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却见到了她淡然的眉目。
仿佛这才是她真实的模样。
时谒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的小动作,转而又换上了她那张轻佻的脸,打趣道:“怎么,又愿意了?”
她口中的愿意似乎包含了很多的方面,李卓纣一时间竟分不清她要说的是哪个方面,但他心里的抗拒之意却依然存在。
他一脸嫌恶地把头扭了过去,不再将目光放在她身上。
时谒无声地笑了笑,敛了心思,把视线放回到前方的道路上。
磨砂黑的柯尼塞格车顶篷敞着,把带着湿意的风拂到了他们的脸上,吹乱了发丝,迷乱了眼。
那些白日里格外热闹的店铺早已关了门,只留下门口一个暂停营业的木牌,街景从他眼前掠过,依稀还能看见远处伦敦塔上时针的位置。
01:45。
这个凌晨似乎格外地不一样,有夹着泰晤士河味道的晚风吹来,伴随着的还有底下柯尼塞格与风擦肩而过的呼啸声。
时谒不知怎么地突然哼起了歌,断断续续的歌词一点不漏地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他紧绷的肩膀肌肉有那么一瞬放松了下来,那一刻,他卸下了一部分的盔甲,心里的阴郁被无意中听到的旋律带到了另一个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