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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莺与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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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她永远也体会不了他的心情,不再开口。
时谒却只是笑了笑,道:“那就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吧,作为交换,我明天就让酒吧恢复营业。”
这个交换看起来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利益,但像她那样的人,做出来的任何行为都不需要得到他的理解。
“请你信守承诺。”他默了一瞬,最终妥协。
“当然。”时谒道。
通话就此结束。
时谒站在流理台边上,旁边放着才倒了一半的水杯。
她看着通话记录留在屏幕的最上方,紧接着不久,便弹出了一个短信的弹窗,依然是那串号码。
——李卓纣。
真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城池。
她盯着这个名字看了许久,直到屏幕即将自动熄灭,她才回过神来,补救似的在上面点了一点,屏幕再次一亮。
卓纣。
不知道这个名字是怎么起的,纣字似乎不是寻常人家喜欢用的字,毕竟它曾带有商纣王的暗黑历史,闻者大多会联想到香艳之事,与他本人的模样只能说是毫不相干。
倒是与昼是谐音。
和她的谒一样,与夜同音。
昼和夜。
想到了这一点,她无声地笑了起来,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新奇。
想着,她又点开了他的号码,将他添加到新联系人处,神情认真地输入了他的名字,但刚输完似乎又觉得太陌生了,便按下了删除键。
她思忖了一下,又填进去一个词。
——Mr.Day
—
时谒果然信守承诺,第二天便让酒吧恢复了营业。只不过经过一周的休业,让原本的客人流失了不少。
但这些,都跟李卓纣无关。
几日前心里的那点异样已经荡然无存。
他如同往常一样来到落日酒吧,一切准备就绪便开始弹唱。
时谒没来,一切好像又回到了她来之前的平静,半分关于她的痕迹都已被抹去。若不是她的号码仍留在他的通讯界面,李卓纣几乎要怀疑这个人压根就不存在了。
原本以为他的生活要回归从前了,却万万没想到,他们的下一次见面,来得那么快,又那么的意外。
—
时谒这几天都陪着简言上课,偶尔精神的时候就拿本书看看,看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了,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趴着的。
几天下来,那位教授也认得她了。
耳边尽是催人入睡的英文,时谒特意选了个窗边的位置,向简言借了一本书立在了面前便枕着手睡了。
“玫瑰花能帮助他找出裸体画像中肌肤的色泽感,因此雷诺阿晚年的画作经常会用调色板上剩余的颜料画出玫瑰花……”
教室里充斥着丙烯颜料的味道,伴随着徐徐的讲课声和笔尖在纸页上滑动的刷刷声,窗外有阳光照进来,小光圈恰恰映在她的右眼上,睫毛轻轻颤动。
“艺术就是情感。如果需要解释的话,那它就不是艺术。”
她骤然睁眼,浅棕色的瞳孔里有人影晃动。
很多年后,她回忆起来,依然会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位少年从她的窗前走过,带着微凉的风,拂过她的脸庞,为她带走一时刺眼的阳光。
耳边所有的声音被自动过滤,脑海却像黑胶唱片一样情不自禁地开始放起了情歌。
保持冷静。
心脏在漏跳一拍后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速度,一切都让她无法再保持冷静。
一周不见,她又被打回了原点。
不过一瞬,阳光又再次刺入她的眼中,让她眯起了眼。
泪意涌了上来,不知是因为遇到了强光还是因为刚刚睡醒。
简言注意到了她的异样,拍了拍她,无声地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看风景。”她淡淡道,眼睛再次瞥向了窗外。风中似乎还残留着他衣服上的木质香水味,霸道地钻入时谒皮肤的毛孔中,肆意侵袭她尚存意识的感官。
看的确实是风景——
却是一道难得遇上的风景线。
—
久违地在英国见到太阳,让李卓纣的心情不由得也跟着雀跃了起来,禁不住这片金光之下惬意地闭上眼享受了一会儿阳光。
暖意铺在了他的黑色衬衫上,钻进了他肌肤里的每一个毛孔,抚平了他紧锁的眉心。
如果说古人怀念故乡的方式是望月,那他大约便是像现在这样,在每一次阳光普洒大地时,全心地沐浴在其中。
毕竟太阳总是一视同仁地分发着爱意,从未有过偏颇。
可月亮,眼里却只有太阳。
短短一分钟后,他重新抬起了眼,往前走去。
大街上开满了各色的咖啡馆蛋糕店,整条路都飘着司康饼甜腻的奶油香味,这种烂大街的味道早在李卓纣初到英国时曾一度让他沉迷了好久,每每经过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店面都会进去点一份,直到后来开始怀念中餐的味道后,司康饼已经不那么吸引他了。
而到了现在,便是一点享受司康饼的时光,对他来说也是那么的奢侈。
他收回了目光,弯弯绕绕来到了边角的一家没有挂名的小书店里。
老板大卫是个留着齐肩长发的西班牙人,一身的艺术气息让他的书店在浓郁的烘焙香味中脱颖而出,他时常会在店里挂上自己的画作,偶尔是看完一本书后的感慨,偶尔是经过某处风景时的驻足。
店内的音乐声来自那台有些年份的唱片机,大卫偏爱爵士风,连带着整间书店都染上了几分美国南部的格调。
李卓纣时常会来这里挑几本书,偶尔闲闷,便会坐在这打发一下午。
“好久不见,迪安。”阳光明媚的下午,鲜少有人光顾的书店门口响起了脚步声,让正在牛皮记事本上写写画画的大卫抬起了头,见到那张熟悉的亚洲面孔,他又将头低了下去。“最近过得怎么样?”
“Not bad,”李卓纣想了想,又补上了一句,“But not very well.”
不差,也算不上好。
大卫看出了什么,笑问:“是遇上了什么人?”
他的镜片不算厚,架在他高耸的鼻梁上,看起来禁欲气息十足。
李卓纣拿书的手愣了愣,漠不在意地答道:“无关紧要,只是一个令人厌烦的女人。”
头一回从他口中得到别的答案,让大卫多了分调侃的意味,可到底也只意味不明地留下了句:“真是稀奇。”
常青藤爬满了墙面,漏了几片绿叶进来,大卫在外边的围栏上种了几株红得滴血的玫瑰,虽然偶尔会有过路人惊叹其芬芳艳丽,却碍于它身上尖锐的刺,只能把目光留在了那里,故而这么长时间了,一直被大卫好好地呵护着。
如今未到玫瑰的花期,它仍只有一个小小的花苞,却已有暗香随之飘了进来。
李卓纣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诗集,刚一翻开,便落到了中间的某一页。
不知是哪位客人在这看过了,顺手夹了一片玫瑰花瓣留在书页中,汁水渗了几滴在上面,一个浅淡的印记便被烙在了诗句上。
——我是绝望者,是没有回声的话语,
丧失一切,又拥有一切。
最后的缆索,你牵系着我最后的渴望。
在我这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李卓纣无端想到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幅油画,名字叫冥想的玫瑰,出自萨尔瓦多·达利之手。第一眼入目的是悬浮在中央的一株红玫瑰,在沙漠的炽烤下,依旧诱人而妩媚,一般来说,所有的人在看到这幅画的时候,都不会注意到玫瑰底下还有一个小小的人影,可他却一如既往地伫立在那,深深地凝望着这株永远不会落在他手心的玫瑰。
卑微而深情。
像极那个了不打招呼便径直上台送他一首歌的女人和他这个默默站在暗处的人,可不同的是,他不会任由自己落到这个下场。
像只狗一样巴巴地跟在她脚边,却总也甩不开自己卑劣而顽固的心。
似乎是在应证着他的想法,下一秒,那个被他挂念在心上的人便应声出现在了门口。
她用身躯挡住了从外照射入内的阳光,目光精准地瞄向了他的这个角落,就像那一株野生的红玫瑰,带着刺,也带着雨后的清香。
她毫无章法,自在肆意地生长,却总不好好的安守本分,越界跑到别人的领地。
就像现在。
“女士,您有什么需要的吗?”大卫头一回见到这个气质独特的亚洲女人,见她似乎并不是来找书的,忍不住起身询问。
“原本是想来找一样东西的,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时谒笑了笑,收回了目光,眼睛掠过一排排书架,最终停留在了角落。
她抬脚走去,带着厚重质感的马丁靴踩在地面上发出不大不小的声音,却足以扰乱一旁看书人的心神。
时谒最终停在了一幅画的前面。
画上是只夜莺,被折了翅膀,嘴边有血。而困住它的金丝鸟笼却只画了半个,困住了它的下半身,留下了头和脖子。
为什么她能认出是夜莺呢,大约是背景铺天盖地的黑吧。
“我能将这幅画带回去吗?”她转过身询问。
“当然,女士,这是我的荣幸。”大卫微微一笑,随即帮她将画包了起来。
李卓纣眼看着那只夜莺的身子渐渐没入了塑料袋口,眉头一皱,刚抬眼便对上了时谒似笑非笑的眼神。
“还有什么需要的吗,女士?”大卫一向体贴,如今面对着一位妙龄女郎,眼神中更是透出温柔款款。
可时谒却不吃这套,一撩头发,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币放在桌面,只一笑,一口流利的英语对着大卫说道:“他手里那本书,我买了。”
而余下的那句,显然是对李卓纣说的。
“世上那么多花,只有玫瑰才配得上夜莺。”
她不知何时看见了他手上那本诗集的封面,也瞥见了封面上的书名。
——《二十首情诗和一只绝望的歌》
但她好似真的就是顺路进来买了一幅画,从头到尾都没有走到李卓纣身旁,便是最后,也只是提着画走出了书店,只留给他一道留有春日遐想的背影。
良久,李卓纣手上的书页没再往后翻过。
临走前,大卫问他:“她就是你的玫瑰?”
他只摇了摇头,“She is ,but not mine.”
他从不觉得,世间的美好会落到他的身上,至少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