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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二十九 ...

  •   楼上的住房好像进了装修队,下午两点开始,电钻忽然响起来,我本来正和金筝在电话里闲聊,只得挂了电话。
      过了一会儿,噪音响个不停。我只好准备上楼看看。
      虽然是工作日,白天的装修是被人允许的,但吵得我这种居家人士心神不宁。
      到楼上后,他家紧闭着门,里面电钻声阵阵。我在声音停歇之间的时候敲门,却总没人应。我想,大概是装修队的工人独自在里面,不敢跟客户的邻居进行交涉吧。
      于是我索性下楼走走,在小区转悠转悠。
      小区这个时间人很少,年轻人都外出工作,老人都在睡午觉,偶尔有几个妇女带着小孩子在树荫底下嬉戏。
      我走出小区门口,看着街上的点心铺、五金店、理发馆、饭店、药店、超市商店。心里想,以前从来没有好好地观察过这周围,今后我也能成为这正常生活中的一员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市井的人们打交道,和相爱的人日夜厮守。
      我继续朝远处走去,路过一家电影院。那天晚上我和金筝骑车经过这里,还讨论是否要去看一场电影,而我说不太想看。我在电影院的大厅里溜达,看着那些成双成对的进场或出场的欢笑的人们,心想,金筝再过来,我们一定要看一场电影。
      我又想到英姐,她总会接受我终将离开的现实。她能作何阻拦呢?她又能有什么办法。我为她所做的事,足以偿还她的恩情。到最后,她也总得祝福我的前程吧。
      是的,对于我爱或信任的人,我一向以好心来揣测对方。
      看到一张电影海报,里面有张囚室的图片。我便想起我的父亲来。
      于是,我马上打了车到了南郊精神病院。
      他今天好像有点平静,医生也说他最近状况好些。
      我把金筝的照片给他看了看,他很木然。
      不管他什么反应,我专程过来也不过是一半心情,一半过场。
      跟医生聊了两句后,我便离开了。
      晚上到歌厅,看来我要走的消息还没人知道。我也觉得没到宣布的时候。只是在做事的时候,会特地让他们多主事多担责。
      没有了五蛋他们的干扰,兄弟们也恢复了以前的活泼劲头。其实我挺喜欢他们的,我只是不喜欢他们的(也是我们的)生活。
      这天晚上我并没有见到英姐。
      我打算再过两天跟英姐确定离开的日期,需要等她从心理上安排妥当了。
      又是崭新的一天,空气中的暑热越来越少,眼看要消散殆尽了。我的心情也随着秋日的即将来临而清爽起来。
      白天给金筝联系,她竟然不回信。
      可能今天特别忙吧,我想。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再次给金筝打电话,竟然还没接。我发了条短信询问,等待她的回复。
      这时有人敲门,我第一反应是金筝又在跟我玩什么惊喜吧。
      我透过门孔一看,是英姐。
      我打开门,英姐说:“我可以进来吗?”
      很意外,我不知道她为何而来,但感觉关于我辞职的事情应该可以敲定了。
      “喝点什么吗?可乐,红茶。”我问。
      “有红酒吗?”英姐问。
      冰箱顶上放着几瓶红酒,我只好打开一瓶,找出一只高脚杯,倒了半杯给她。
      她坐在沙发上啜了一口,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棕色小盒放到茶几上。
      她说:“我过来也没什么事,送个小礼物。”
      我打开看,原来是只金表。
      我说:“英姐,这太贵重了,我离开歌厅您也不用这么客气,大家以后还会见面的。”
      英姐说:“什么离开歌厅?你以为这是分别的礼物吗?这是生日礼物啊!哪年你自己都不记得,都靠我来提醒你。傻小子。”
      我这才想来,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一拍额头,说:“瞧我这记性,真的又忘了。”
      她说:“收起来吧,手表可以象征男人的身份。别老把自己定位成小混混,你是个干大事的人。”
      我觉得有些为难,每年英姐除了摆一顿酒席,都要送我点东西。可这只金表价格不菲,况且听她的话,还有挽留的意思。
      我没有收起表,而是把它放回了茶几,但一时不知说什么。
      英姐说:“你自己怎么不倒上酒?”
      我只好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英姐跟我碰了杯,说:“这酒好像也是我给你送过来的吧?”
      我说:“是的,我自己也没买过。”
      她说:“送来一箱,就剩这几瓶了?”
      我说:“不断喝点,有时阿强他们会过来玩。”
      英姐喝得挺快,她让我再给她斟酒。
      她说:“阿超,你是从几岁开始跟我的?”
      我说:“我记得的,十三岁。好像就是今天,那天也是我生日。你叫我去帮你们背包,包里全是短刀匕首,当时我还挺害怕的。”
      英姐笑了:“可那时没人看得出来你害怕,你还想跟着他们一起往上冲呢。那时候,你给人的印象就很深刻,冷静、机灵。那时涛哥还在,涛哥一直看好你。”
      我说:“涛哥挺可惜的。”
      英姐说:“后来涛哥进去以后,也没少交待我照顾你。”
      我说:“涛哥是个好人,没有你俩,我可能过得很惨。”
      她说:“他不是什么好人,他只是个有良心的人。他被判了十年,按说还有三年多就能出来了。要是减减刑什么的,还能更快点。可他横死在里面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就因为他有良心,他讲原则,他不是什么好人,但就是因为他有这两个好处,我才发誓要等他出来的。他死了以后,我就变了。你觉察得到吧?\"
      我点点头,说:”是有点变化,不过还是那个英姐。“
      她说:”我变,是因为我觉得他这种人不适合这个社会,不适合这个时代了。你有点像他,你知道吗?你们这种人不会被这个时代接纳。如果不作改变,会被社会淘汰的。“
      我说:“这个社会这么大,谁都能生存。”
      她说:“阿超,你不明白我的什么意思吗?你这么走了,我会觉得很可惜。”
      我说:“我知道你的好意,可是我已经打算好自己的将来了。”
      她说:“那你就不管过去了吗?”
      我说:“过去的在我心中。”
      她说:“在你心中,还有那一年的事情吗?”
      我说:“那一年的事情,我不会记得,我记得的是我们之间的感情,那段恶心的事我已经忘了。”
      她说:“你把那叫做恶心的事?”
      我有一股想把酒杯摔碎到地上的冲动,但忍住了,我静静听她说着,想趁着某句话语把主题绕到离职上去,去说服她。
      她追问着:“你把那叫做恶心的事,恶心的事你为什么还不断地做了那么久?”
      我低着头,不知如何说。
      她的裙子不知何时早已撩到腰间,露出雪白的大腿。她靠近我,用手插进我的T恤抚摸我的胸膛,嘴里说着:“阿超,那时我把你当成了涛哥,可后来我喜欢的就完全是你了。”
      我努力挣扎开,站到一边。说:“英姐,早已经过去了。”
      她说:“自从你疏远我以后,我尊重你,没有一直纠缠你,但你知道吗?我再也没有让别的男人碰过我。因为我喜欢你,知道吗?我真心喜欢你,我的弟弟。”
      她又冲过来抱住我亲我的脸。
      我如果再像刚才那样反抗,她势必会摔到地上,我说:”你喝醉了吧?“但手上不使劲竟一时无法摆脱她。
      她趁势像条水蛇似地缠住了我,同时手上也没闲着,把自己的衣裙除个精光。我被她推倒在了沙发上,T恤被卷倒胸前,短裤被扒了下去。
      她身上的气味是我熟悉过的气味。
      她哈哈笑着:“嘴上说不,身体却很诚实。你还是喜欢我的吧。”
      我听到她的荡笑声,说:“最后一次吧。明天我就离开歌厅。”
      她说:“你是在讲条件吗?小时候讲条件,现在还讲条件。你做这种事就是为了有好处是吧?“
      她这话刺痛了我,我坐起来说:“是又怎样?你答应我吗?明天我就离开。”
      她已经□□中烧了,说:”我答应你。以前我从来不都是答应你的吗?“说完又把我推倒便坐了上来。
      我被她压在身下,几乎不能喘息。
      这时我的房门突然开了,开锁的声音仿佛延迟才被听到,金筝端着一个饭盒出现在门口,她看到我们时的表情像只猫头鹰一样,我从来没见过她有过那样惊悚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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