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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路笙没有买车,上下班大都是踩个自行车或是走路,一方面是自行车更容易穿街过巷,另一反面则是因为他还在攒钱买房……毕竟,自己是要追老婆的。
      很难想象,在市局工作的路笙,大多数时候是帮街坊解决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猫猫狗狗丢了,坐公交手机被刨了,老人家迷路了……大小案件,他和队员们都要办,他反而觉得这种时候是最自在的,毕竟,大家总是希望大案更少一些,这个世界似乎没那么坏。
      今天警队恰好迎新,路笙昨天给队员们加训的计划不了了之,只是这次来的队员里有个大麻烦,当然,只是单纯对路笙而言。

      “大家好,我叫于哲明,是从滨江中队转来的”
      “哲明同志,你有啥外号之类的吗?好记一点的,我们队每个人都有,你要没有我们就给你瞎取了哈哈哈”李茂开口提醒。
      “嗯?比如什么样的名字算好记一点的?”于哲明一脸傻气地问道,李茂的话匣子就这么打开了。
      “我给你重新介绍一下哈,这我们队长,直接喊老大,元元我们都喊她二元,文华哥是东北人,我们都喊他虎哥。至于我嘛,他们都喊我猛男”
      徐元元正喝着水,一听这话被呛了一口,边咳边说:“还猛男,你配嘛你!好好说!”
      “他外号叫娘娘,全程西宫娘娘,自称猛男”路笙抢先一步把李茂的“裤衩”给掀了。虎哥接水喝的时候路过,拍了拍李茂的肩膀说:“是男人咱不在乎介个哈~”
      李茂也不气,打着哈哈说:“就到这,我不说了,那个,哲明同志你懂了吧,你想叫啥?”
      于哲明突然觉得自己转这趟警队转错了,心想,自己这是来了个相声班吧,他顿了一回,开口报了自己的外号,“高中倒是有个绰号,叫管家,因为我是生活委员,老爱管别人”。
      “管家,咋那么封建主义大家庭的感觉,你们高中挺会玩儿啊”李茂脱口而出,没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于哲明却有点恼火,淡淡地回了一句:“还行,高中生的游戏。”
      路笙看了眼于哲明,直觉告诉他这个新来的队员不简单。

      下班的时候,局里要请新来的队员吃饭,路笙这个队长再三推辞无果,只能妥协:“我去喝两杯就要走了,今天家里真有事,不能久待,下回再补一次欢迎宴啊!”和队员们交代完,他给郑长信去了个电话,对方没有接,只好给他发微信。

      郑长信今天做了年前最后的一台大手术,遇到了些小问题,比预计的手术时间多了半小时,加上病人家属在诊室和他耗了半小时,拿到手机的时候已经晚上9点多了,一看手机确实有路笙的未接来电,他立马给路笙去了个电话,一声两声三声……电话无人接听。
      长信看了眼微信,松了口气。
      【路笙:晚上队里在大四喜迎新,我得去,大概喝几杯就走,结束了喊你
      路笙:你下班饿了买点东西垫垫肚子,我不一定能准时走
      路笙:别生我气啊,这也是没办法,就是电影怕是没戏了
      路笙:下班给我回个信】
      郑长信想,电话不接,他应该还在“大四喜”没走,拿起外套就出了医院。大四喜是这片最老牌的酒楼,离医院不算远,郑长信几脚油门没一会儿就到了。

      酒楼分了两层,一楼是敞开式的,二楼是包厢,郑长信上了楼梯往二楼去,正好撞上路笙,两个人一上一下,路笙一把抓住郑长信的手,把他又带了下去。路笙走到柜台,结了账又和服务员交代了几句,“芳姐,我们那个包厢,我先结账了,多了下次再来消费,少了下回补给大华哥,辛苦了,我先走了”
      前台那个被叫芳姐的女人笑了笑,想要把钱塞回给路笙,被路笙挡了回去,芳姐无奈道:“你这孩子,下回喊朋友来,我让你大华哥请客!”
      路笙一把又牵上了郑长信的手,出了门口,嘴巴里一直念念有词:“好不容易溜出来,这帮小兔崽子老是灌我酒,还好借着去洗手间的由头出来了,嘶,这外头太冷了”。
      郑长信笑着没说话,路笙像是想起了什么,问:“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先去吃点东西吗?你吃了吗?饿不饿?”
      郑长信有点发懵,不知道自己该回答哪个问题先,只好喊他先上车,“上车,不是冷吗。”
      上了车,车里暖气很足,一下就把路笙的寒意驱散了。路笙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发现有雪融在了手心,他笑着对郑长信说:“原来你在看雪。”,郑长信回过了神,正准备踩油门,听到路笙揶揄他,回答:“是啊,得赶紧开车,不然一会儿路不好走,安全带系好。”路笙第二次坐郑长信的车,在雪夜,在留存有淡淡酒精气味的空气里,他直觉自己醉了。

      路笙预订的是一家东北菜馆,门面不大,却十分得亮堂,招牌是毛笔字写了之后刻上去的,看着和老板的年岁一般大,不歪不斜地写着三个大字“东北菜”,在商业楼宇之中显得格外显眼。路笙没来过这儿,但是他觉得,东北虎哥推荐,那必然错不了。
      两个人点菜很利落,路笙点了锅包肉,白菜豆腐炖粉条,长信看了眼又加了溜肉段和大拌菜。两人心照不宣地点了一锅白米饭,折腾到九点多还没吃上饭的长信和胃里晃荡着酒精的路笙,只想扒拉点热的,至于约会的目的和氛围,大约是不重要了。
      等上菜还有一段时间,路笙从兜里拿出了几块奶糖,“糖吃吗?我怕你没吃饭低血糖特意找同事拿的。”路笙把糖递给了郑长信,自己留了一颗。长信接过糖,揣在手心里,又放进了自己的衣兜里,“谢了,不过饭前不太好吃糖。”奶糖的话题终结在这里,路笙手上动作没停。
      “路笙,我这人不喜欢拐弯抹角,你什么时候喜欢的我?”长信冷不丁地说了这么一句,路笙刚剥开糖纸,把奶糖塞进了嘴里,听到这话,手里的糖纸不知道该揣回兜里,还是捏在手里,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他又倏忽地觉着东北菜馆里空间都窄了许多,压得他喘不上气。
      “严格上说,是上个星期你带着伯父来我家的时候,之前都是好感多一些”路笙把糖纸对折又对折,折成了一个小方块,放在了桌面上,他终于抬眼看向了长信,才发现郑长信一直在盯着自己看,这让他感到紧张。
      “还好你没说是多年以前的种种,不然我这顿饭怕是要吃不下了。”郑长信松了一口气,这一口气为什么而松,他也弄不明白。
      路笙没有接着这个话题,赶忙转了话锋,“你看起来很温和,而且很有礼貌,第一眼看着好看……但是好看的人很多,你和他们又不一样,总的来说,你比较耐看。”说完,路笙不好意思地笑了,自己还没这么夸过一个人,说完又觉得这样形容一个人的外貌会不会让人觉得自己轻浮,赶忙补了一句,“如果多给一点时间,我应该不会夸你夸得那么肤浅又表面。”
      郑长信捏着水杯,慢悠悠地抿了一口水,朝路笙投去了一个笑容。
      没等郑长信开口,点的菜已经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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