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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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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的难处我表示理解。帝都的财政划拨制度我一直存在疑问。您能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产业扩充财政,在这样的环境下您还能让人民幸福安乐,这是您的功绩。”
胖镇长乐了,于是到了矿藏区的时候,理所当然地我们“偶然”地找到了近年来最大的红宝石簇群结晶。
我喜欢被贿赂。
卡加大声喝喝着让我过去。
我带着了然的微笑,姿态从容,觉得镇长真是会做人啊。
----真是太…太…太会做人了!
这是我见过最大的红宝石的结晶原石,一米见方的六面体。镇长是下血本了!
镇长跑过来,抹着额头上的汗,笑得真挚感人,我都险些被他唬到。
“您实在是个幸运的人,这么大的红宝石可是我们矿区这几十年来的第一次啊!”
镇长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不知道是肉痛的还是热的。
我问卡加要过匕首,蹲下来,红色的宝石像是镜面一样光滑,粘着这一些泥土和岩石。根部是最常见的红褐色的岩石,坚硬如铁。
我小心地摸索,用匕首叩动基底的岩石。
又是撬又是掰地折腾了半天,总算是拗下来了一块岩石。
镇长卡加还有一群工人呢看着我觉得很是奇怪,只有其中的以为上了年纪的“寻知”找矿人看着我眼中是惊艳的贪婪和不可置信。
我本想藏宝,但是显然是不可能。
我交给了那位寻知的老人,他颤抖地接过手,工具齐全动作像是仪器一样精准。
剥开岩皮,下面的光辉暗暗的。
有人不明所以。
寻知点燃了火绒,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火光暴涨。而那块红色的小小晶石,像是洗净了尘埃,透亮透亮。
“这是晶元,”老人丢掉了火绒,递了过来。
我接过手。
“就是传说中红宝石之魄。”
我笑得嘴咧到了耳朵。
镇长更高兴。因为我对他的罕有的巨大红宝石不感兴趣。失而复得的珍宝总是最珍贵,这下我估计镇长睡觉的时候都该抱着它了。
事实上我小人之心了,镇长并没有公然私吞。宝石运回镇子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很高兴。隔了几天后镇长上来了很多穿着奇怪的商人。卡加告诉我那是无垠海上的商人。帝都对于这些风评不好的商人素来门户关闭,就算是最好利的商人都不愿意和他们做生意。但是在这个小地方,居民热情而友好,没有帝都人奇怪的没有意义的优越感。和海上的这群商人们做起生意来各取所需,没有太多的情绪问题。
拍卖会召开得很成功,这枚宝石之王最后被一位船王获得,到底是有钱人,出手就是二十万金币。我没有概念。镇长笑得眼睛都没有了居然还能领着我去看装金币的箱子。
埋下十个我不成问题。
寻知说卖亏了,镇长大腹便便一语道破:“只怕卖多了就不再属于坎维克了。”
真是句大实话。
涅尔玛得知我找到了晶元十分高兴,但是又不无忧心地告诫我不可滥用火焰系魔法,“继续留守在湿地附近吧,最近法师团的信息准确性糟糕极了。”
我和卡加能在这个小镇子里以英雄形象骗吃骗喝地过完剩下的一年大半的时间,和这次的财政创收和接下来的再次荣登“移动冰柜”有着巨大的关系。
功课不敢落下,有了这位宝石小姐,我的火焰系基本上炉火纯青,我曾经私下跑到湿地中间的无人区想要练习那个在人品爆发下出现的地涌流浆,结果发现出来的连我自己都不认识。
要不是强行终断,只怕问题就大了。
在面对怕怕撒的时候,那时候血液和求生本能使然,火焰玫瑰外面包围了地狱洪荒的五条火龙,几乎让我小命送干净,也只是把怕怕撒糊了糊,但是现在的满地涌动的岩浆就不是糊弄人这种层次了。
第一次觉得魔法其实很危险,现在这里是无人烟的荒地还好,万一有朝一日试用的对象是人居,那只能有屠城来解释。
残酷得没有任何温情,完全的杀戮和血腥,丧失了作为一种温血生物最后的一点慈悲。
我小心地控制着岩浆的流淌,努力到瘴气重的地方导入,于是地面被烤得炭黑,混杂着焦臭的味道。
六七迈的半径区域完全焦土,那还是在控制有方的情况下,我摸着左手,不知道放任这样的力量会产生何种情况。
这样的力量成长让人觉得诡异,我开始明白了涅尔玛的忧心,事实上,我觉得更加忧心。
晶元里闪动着流光,像是有了生命。
我捏着它,开始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要不是我自己的魔法,估计我还真能被吓得跑腿。
两个月后,当我都几乎遗忘的时候,镇长突然很高兴地带领着居民去拓荒,据说是那块被用来练习成为焦土的湿地在几场大雨后藉由草木灰滋润烟叶长势出奇喜人,很是受那些商人喜欢,镇长目光长远,觉得矿产是种一次性资源,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打算向高附加的经济作物着眼。我在听完他两个小时的解释报告后觉得财政大臣不请他去当经济策划专员实在是帝国税源的损失。
一句话,就是小镇经济要转型了,我和卡加作为常驻居民,有义务履行居民义务。在一个天气晴好的早上,一直拓荒小队浩浩荡荡地从小镇出发了,我和卡加作为横穿湿地的勇士,理所当然地成了保安队的队长和副队长。
我终于承认我是个路痴----我所认为的“内地”其实更本就是绕了个大弯,然后就是,我以为了扫了几迈,实际上,我居然横扫了十二迈土地。
卡加认路,我放火烧地,最普通的火焰墙,一道烧过去,熄灭了,再烧一道。
过程太无聊,小分队的成员纷纷以各种理由回去歇着去了,为了鼓励军心,还不忘记利诱我和卡加一把。
坎维克姑娘热情得很,直接色诱了,卡加在那里扭捏得不行,老是躲我身后要不就装酷。我觉得奇怪:前几天不还是乐在其中的么?
感情男人都有这通病:不待见主动上门的。
刀耕火种的日子持续了大半个月,我就当时野外生存了,这事没少干过,想想湿地的条件其实比冰魄湖那块好多了,有个白捡的场地练习有人陪着聊天还能猎野味。在那冰天雪地里渴了就煮雪水,饿了得自己融开湖面钓鱼,还得提防被熊打劫……
实在是烧得无聊了,就换个花样烧,用烈焰球用火焰玫瑰用地狱洪荒。
我还真用上了地狱洪荒,小小地尝试了一把,结果还真用出来了,力量限制了不少,但是还是出来了四条龙,吓得我毛发倒立,第一反应是我需要救火队。
很狼狈地把它折腾没了,我和卡加的整得疲惫不堪。
卡加学的汉萨斯语言不多,但是简单表达已经完全不成问题。他严肃地告诉我,“着火龙”----他如是形容地狱洪荒----很不好,太凶狠,“不适合一位小姐,”但是同时认真强调,希望能再看一次火焰玫瑰。“实在太漂亮了,比金刚鹦鹉的羽毛都来的鲜亮。”
我给了他一束冰冻的火焰玫瑰。
我惊讶地发现了这和我以往制作的火焰玫瑰的形似而神不似。同样的美丽,但是更为肖似于真正的玫瑰,太精致的东西反倒不逼真了,玫瑰包裹在淡蓝色的冰晶中,但是却让我觉得触手生温。卡加看着一脸欢喜,真心实意,抱着我就亲,我脸红了,感动于他的欢喜。
卡加,是你让我的玫瑰开出了最美丽的花。
烧了大半个月的时间,从地图上看,湿地被我烧了一个洞。
烧完的湿地,没有了瘴气,加上草木灰,在接下来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草木茂密地长了半人高,绿绿的一层,很是好看。
镇长高瞻远瞩,后来决定在外围的湿地放养短毛的驼羊。于是我回到了帝都的第一件事情,似乎就是到西城的肉贩市场去推销“坎维克美味羊”…
小镇子里呆的长了,有个很大的弊端。我天天东家长西家短的和姑娘妇女们八卦和小伙子们探险,没事和镇长下把国际象棋,帮卡加研究下对街小姑娘的微妙的心理。我彻底堕化了,完全不想去考虑任何关于帝都的人和事。
要是就这样猝死在这里,不留给我任何时间去追溯回忆,我会觉得死的时候很幸福吧。
这一年半里我成了彻底的坎维克人,皮肤还是没有他们来的蜜糖,但是比原来的白菜白好多了。
小腿练得那叫一个矫捷,湿地丛林里跟着卡加打野味的时候练出来的,要是给谁一脚肯定有他受的。
火焰魔法我不敢再随便练习了,只是在开矿的时候远远地点炸药的导线。为此很受矿工欢迎。
右手的冰系的倒是时常练习,估计涅尔玛很高兴。天天冻鸡冰啤酒的,苹果酒店的老板娘嫌每天到街上逮人麻烦,直接让我给她做了个地下的冷冻库。给我的待遇是每次到店里可以送一杯冰冰的野蜂蜜果酒,傍晚洗完澡穿着当地姑娘送的亚麻裙子,头发上别朵花,到店里坐着听着小镇居民的各类八卦,时不时地嘬上一口,实在是人间天堂,我不想回去了。
时光匆匆,转眼间谢了春红。
我正在满腹心机地打算盘,到底如何才能让涅尔玛同意我的外勤延期,不要外勤补贴也行啊。
涅尔玛第三封信件过来的时候,语气已然是不悦。
我不敢再多做逗留。和镇长做了公文交接,开了证明。然后就得走。
卡加和对街的小姑娘今天出去约会了,事情总算是有了个小开头。
我收拾了一下,发现可以带走的有太多了。但是又觉得需要留下的也太多。从帝都带来的魔法书能看的都看了,没看的,看在我那变异了的地狱洪荒的份上,基本上我也不需要看了。
靴子后来就没怎么用得上,送给矿工了。
嬷嬷邮寄来的糖果早被卡加啃完了,居然没有长蛀牙,真是诡异。
不知道为什么每个星期都会到的报刊和杂志,都是关于基尔巴特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问题。报纸都被孩子们用去折纸和练字了。剩下来的刊物的封面,基本上都被姑娘们拿去当贴画了。
我环顾四周,似乎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带走了。
我的宝石MIS在我的脖子上挂着。魔杖,哎,被哪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当成拔火棍给烧了,皇帝赐的,市场价格八百多金币,有史以来最昂贵的拔火棍。
为了省钱,我只能练习空手套白狼地施加魔法。天降大任啊,天才是被穷出来的。
我背着个大口袋,里面除了羊肉干就是牛肉干。
夜色很好,我在桌子上留了张两千金索恩的支票,两年的薪水加奖金和外勤补贴一共六千二金索恩,因为税收扣除和帝都的官邸的维持,到了这里账号上实际还有三千金索恩,卡加和我两年的开销六百都不到,其中还包括我向那些无垠海上的商人买的一大推违禁物品,这和我们两个人格魅力和我脸皮厚度有关。物价低的地方就是好啊,老了我就要拿帝都的退休金享受这里的物价。
希望有这么一天!
剩下的卡加两份我一份。
我不敢和卡加告别,“承认吧,你这个胆小鬼!”
我是胆小,这样的场景太容易让人伤感,事实上我已经伤感上了。卡加太温暖太善良,像是阴霾的帝都的太阳。我怕我眷恋这一丝的光,忘记最后身上背负的期望。
我是抹着眼泪鼻涕闪的人,很是没有形象可言。
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比能量充足的法师来的更加能跑路。
除了在中途大城市崔凡克修养了两天外,剩下的时间都用来跑路了,到了帝都地界外的时候,雇佣个小马车就花了我三个金索恩,对于享受惯了湿地“两贝利均价”的我而言,无疑是在抢劫。帝都物价很贵,而且两年不在,居然又涨了。
下马车的时候我面色很不好看。佩吉她们还没有接到信息。
枫岚街倒是没太大变化,离开的时候是初春,现在已经是仲秋了,道路两旁的梧桐树榆树秋意逼人,把街道掩盖得很是严实,私密感很强,到处都是约会的隐蔽点,一点两点地隐藏着一对对情侣。干啥的都有。
熟悉的116号,还好我没把钥匙丢了。
事实上我累得完全不行了,日行千里的滋味我一尝再尝,感觉永远只有一个字:累。
橡木地板还是光滑得像是刚上蜡。我盘旋而上,用爬的姿势,有飘的感觉。
房间的没有变,而且开着窗。
估计是嬷嬷知道我要回来了,所以连房门都没有锁。
壁炉里有着小小的火光,在这个十月的深秋的凌晨,让我有点振奋。
壁炉的一旁放着一杯牛奶,还是温热的。一个空了的水晶红酒杯。
我不认为玛丽安有这么体贴温柔,不然她早嫁出去了。
我转移视线,还没有接触到床,就有人在笑:
“回来了。”
那头黑色的长发,亮亮的,眼睛长长的,带着剔透的红色,像是红宝石的晶元,嘴唇像花瓣一样鲜艳而柔软,精致高挺的鼻梁。
分明就是玛菲,但是却又不是。
他拍拍身边另一个枕头,笑得倾国倾城,“过来,”
“陪我躺一会。”
我顺从地躺下来了。
“算了,还是先去洗澡吧。我放好水了。”
我安静地由着他牵着去了。
他指骨分明,轻声地问我些什么,我看着他的脸,中了蛊,不知道在回答什么。
他接下了外套,露出白绸衬衣。
我这时才灵台清明点。
我抱了抱他,身上是熟悉的兰花味道。
他闷哼了声。笑了笑。
“你还在!”
他环住我的腰,闷头不说话。
我推开他,发现马裤被解开了。
我心里矛盾不知道是要说什么好。
“先洗澡,其他的我们躺在床上好好说。”他依旧语调轻慢。两年过去了,除了头发长了,似乎任然是个少年人的模样。但是分明哪里又不一样了。
我努努嘴,他闭上眼。我迅速脱了衣服就滑到浴缸里。
温度刚好,我躺进去就进入半睡眠状态。
玛菲聊起了袖子,纤细的胳膊依旧是少年人的体型。皮肤像是上等的羊脂玉。我在坎维克算是肤色偏淡的,笃定了要回来惊艳帝都的白肤小姑娘,现在和他一比,什么都不是了。
“热带晒的?”他问,撩起我的手臂吻了吻,激起我细细小小的疙瘩。
我其实一直不太习惯这样的接触。
“受伤了?!”
手臂上有一个小小的疤痕,来得不怎么光荣。
我含含糊糊,“不小心得的。”是挺不小心的,从阔叶棕榄树上砸下来给割伤的。
玛菲皱起眉头。
玛菲的手指修长纤细,很是符合一个美少年的形象。帝都的奢华的习气对于我这个长泽的土包子而言从来就不是一个习惯的存在,但是他适应得比我好得多,甚至隐隐地带着浸淫了多年的熟悉到漫不经心的感觉。那是一种气质,一种纯然的贵族的气质。
我感受着他有如丝绸一样轻柔温和的动作,因为骤然的放松,让我每个毛孔和神经都达到不可思议的敏感状态。我用心地去享受这一刻,玛菲的指肚划过肩胛骨,从裸露的脊柱上划过。
我一震激灵,往下沉了沉。
背后柔软微凉的感觉贴了上来。
我还没有来得及呵斥,他就先开了口。
“时间不多了。你别动手,我来做。”
这本是一句突兀的话,在我两年后重新回到这个城市的第一个夜晚,任然像是一根隐藏在肉里的刺,被无意触及,于是尖锐的感觉伴随着疼痛的记忆,像是旧梦新恨一样涌上来,痛不可挡。
那一分钟前仍是的欣喜在一分钟后,就变得苦涩不堪。
怒不可挡?我早就丧失了那种激情。我只是觉得无奈。我无奈于自己的命运。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事实:在不久前那个千里之外的夜晚,我所留下的鳄鱼眼泪,更多的是因为那种压抑不住的留恋和不甘。
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在逼迫我。我咬住嘴唇。
我想,等完了这件事,我要回汉萨斯,我要回到那个在版图上都没有的小镇坎维克。
我要把你们统统都丢掉!
“请,再等等……”语调软弱得活像个悲苦情深的女二号。
玛菲像是没有意识到我一下子就悲凉的心境。依旧不紧不慢地给我擦头发。
头发变长了很多。小镇子上的姑娘都是及腰的长发,金黄棕色或是浅浅的咖啡色。天生的波浪像是柔美的海浪,柔美秀丽,搭着耳鬓的鲜艳花朵,蜜色的肌肤健康诱人,嘴唇嫣红,眼睛像是玻璃一样透明发亮。
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坎维克姑娘,在我的眼中,却比向日葵还要明亮。
我一声不吭地躺倒在床上准备睡觉。被褥有些柔软得不可思议,睡惯了竹制的凉塌,这种柔软的程度让人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我只好趴着睡。玛菲轻笑。
我看见他那张精致得远远超过人类极限的脸。
他在笑。
瞳仁隐隐地透着红色的宝石光芒。眉毛斜飞入鬓,显得英气,笔直的睫毛密密长长,像是鸦羽一样。笔挺精致的鼻梁下嫣红的嘴唇显出水润的色泽。
当玛菲想要刻意勾引谁的时候总是这样笑。
我见过,当初年少,尽管那是他仍是一个正太少爷,但是惊艳到惊悚,让我总是担心他一个人出门会遇到坏叔叔和那些口味特殊的贵族夫人们。
他长大了,不同于人类的精致和卓越益发凸显。异常的生长,过分美丽的外表,红宝石的瞳仁,不可思议的力量。
一切都是向着强大而完美推进着,而且速度惊人。
我只看了一眼。
他的笑容加深。
我不想再接受诱惑,干脆闭上眼,将脸转向了另一侧,觉得有些冷。
我看了整整两年的卡加的笑容,那种阳光一样的存在像是最温暖而妥帖的存在,给我安定的力量。
我在不知觉间,已然成为了一株菟丝花,依赖着卡加温暖而坚定的微笑和支持,才能在那样众叛亲离的场景摒除阴暗度过快乐的外放时期。
我并不是不知道心痛,不在乎人言不在乎朋友亲人。恰恰相反,因为从来失去得多,所以才加倍地想珍惜。
我是一个感情的乞者,每个温暖的微笑都显得格外珍贵。
我看惯了卡加那张灿烂的脸,像是南方的太阳。
比较其实不是个好动词,有得有失,但是失去的似乎永远比得到的来得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玛菲的微笑,已经失去了照耀我的阳光。那种深藏在微笑弧度阴影中的阴暗和沉郁,如今,充满了让我害怕的力量。
我闭上眼不说话,将头深深地埋到了被褥和枕头里,如果可以,真想闷死我自己。玛菲很久都没有了动静,等我抬头的时候,他已然没有了踪迹。
放酒杯的大理石台面,呈现出完美的蜘蛛网纹路,与多年前相比,更为惊悚,然后如同漩涡一般,从中塌陷。
真是场生得无缘无故的气,正真该发怒的人是我,但是现在却真的觉得有些内疚----毫无道理的内疚。
玛菲就这样不告而别,带着近乎诡异的怒气,消失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