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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狂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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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吞童子虽然给了我入场的门票,但那玩意对我们而言却也没什么用。
这里原先是体育场,因为场地够大被拿来当做乐团临时演出的场所,整体是一个空心圆形,没有屋顶的建筑。我站在最顶端,四只手拢在和服宽大的袖子中,俯视着底层那些又叫又跳又唱的人群。
顶层的风挺大,吹得我衣服下摆沙沙作响。
我们来的时候,酒吞童子还没有上台。
台上灯光璀璨,我在乐队里看到了茨木童子,虽然他改变了容貌,但周身的气质是不会变的,他大概是没有发现我,正全神贯注地对着麦克风吼个不停。
我不太能欣赏摇滚乐,在这样的夜晚,实在是太吵闹了。
底下观众席的乐队粉丝也并非都是人类,其中还夹杂着不少小妖怪——人和妖怪聚在一起听摇滚,这要是放在一千年前,简直是想都不能想的事。
我从没有如此深刻地感知到,时代在变化。
酒吞童子,茨木童子,犬夜叉,甚至是里梅,他们都在变化,没有任何生物可以在时代的洪流中停滞不前,这是最基础的一个道理。
里梅安静地站在我身后,他现在的话很少,不到必要不开口,我曾经记得以前的他是有脾气的,但现在这些东西却全都没有了。
没有就没有吧,他能活下来,就意味着这些改变是被允许的。
我百无聊赖地看着演出,这些适合年轻人的东西显然并不对我的胃口,我将手搭在栏杆上,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好玩的。
“怎么样?”我身边传来说话声,风吹来时还带着一股酒香,酒吞童子好像一个普通人一般一步一步登上楼梯,他走到我身边,非常熟稔地对着我扬了扬手,“你看看这些……你又何必板着一张脸?”
我没有回答,他也没有继续开口,沉默在我们之间蔓延开来,和下面音乐场喧嚣闹腾仿佛是两个世界。
“………”
“这是不是很不可思议?”酒吞童子率先打破了沉默,他轻声问我。
他靠在栏杆上,我才注意到他的左耳还打了三个耳洞,“看看这一切,”他盯着我看了半晌,随后轻轻啧了一声,“我原以为你多少会惊讶一点。”
我垂首看了他一眼,酒吞童子单臂支撑着身体,大半的重量全部靠在栏杆上,他的面孔没有任何变化,恍惚间好像千年前的大江山鬼王还倚着铺满绸缎和骨头的王座。
“事物兴盛衰替,乃是常理。”我挪开视线,“酒吞童子,是你太大惊小怪。”
酒吞童子大笑起来。
过了好一会他才止住了笑,“诅咒之王啊,如果你真的是这样想,那你当初……就不会死了。”
“其实你死了也不错,”他嗤笑道,“你看看……现在已经没有大江山了。”
现代社会的森林开发如火如荼,别说大江山,就算是其他妖怪的山头,现在只怕也都变成了高价楼盘。
我们全都沉默了下来。
“接着。”酒吞童子给我扔过来一个玻璃瓶,长细脖圆扁肚子的那种,里面装满琥珀色的液体,“喝一杯罢,这是其他国家进口的威士忌,度数挺高。”
我接过拧开瓶盖饮了一口,酒很烈,我仿佛感觉自己吞了一口冰冷的液体火焰。
“这个世界很大,不只有大江山和阴阳师们。”酒吞童子看着自己手中的酒瓶,眼神很淡,他迷茫的那段时间已经过了,“诅咒之王,你我也不过蝼蚁而已。”
?!
这哪里是酒吞童子会说出来的话???
酒吞童子倒是没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结,几口酒下肚,他身长双臂舒展了下身体,随后走到楼梯后,从阴影里拖出一个人来,正是之前我丢到他摩托车后座位的间桐雁夜。
底下茨木童子已经唱完了一曲,舞台四周飞出大团大团的彩色纸花。
“你的人在这,别到时候弄丢了还怪本大爷。”
酒吞童子把间桐雁夜丢到我身后,“我该上场了,等本大爷唱完,再和你一起喝酒。”
说完他猛地一撑手臂,整个身躯从栏杆内翻了出去,全场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和呐喊,酒吞童子的名字一瞬间就充斥着音乐场的每一个角落。
他站在舞台中央,在唱出第一句歌词后隔着人群对我大笑着挥手。
太吵闹了。
我挪开了眼睛。
间桐雁夜还在地上趴着,他今天一天所遭受的折磨已经快要超越人类所能承受的极限了,我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拎起来,将他像条死狗一样挂在栏杆上。酒吞童子送的酒还有半瓶,我抚摸着间桐雁夜的颈部动脉,锋利的指甲直接割开他的皮肤。
腥甜的血液涌出来,我以血混着酒水,开始痛饮。
托城市光照的福,现在天空上已经看不清月亮了。
酒吞童子唱歌的感染力的确很强大,他把全场的气氛都调动起来,观众席里的几个小妖怪甚至都控制不住自己现出了原型,对着自己身边的人就是吭哧一口。
音乐会变成了彻底狂欢的炼狱。
酒吞童子还在高歌,他用力拨动怀中的吉他,对观众席里血肉横飞的景象视之不见。
我有点忍俊不禁,得亏我还以为这只不过是场普通的音乐会呢,这也算是给了我一点惊喜。
想来也是,像酒吞童子,茨木童子这样的大妖,如果不吃人,实力必然会衰弱,只是现代社会行情有变,倒不如换个方式来吸引人类。
血腥味直冲云霄,音乐会场里断肢血肉到处都是。
这对于过来追星的人类而言,是一场和偶像亲密接触的音乐会;但对于这些妖怪恶鬼而言,确实真真切切的一场饕餮盛宴。
我也有些饿了。
间桐雁夜虽然被我放了血,但总归还是醒着,他看到眼前的场景,抖着胳膊要往前爬去救人,被我用两根指头掐住了后颈。他浑身颤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我在他呕吐前,在他的喉结上按了一下,强迫他把那些秽物给咽下去,我可不想被呕吐物给弄脏衣服。
里梅贴心地上前,把间桐雁夜的脑袋拨到一边。
间桐雁夜白着一张脸,他看起来快要死了。
我心中忽然涌起了一点恶趣味。
音乐会场内的妖怪大肆咀嚼着,牙齿撕裂皮肉和骨骼大咯吱咯吱声不绝于耳,有几个吃昏了头大胆妄为的家伙甚至开始对着我的方向伸出爪子,我捻了捻手指,把这几个小妖怪碾成肉泥。
这些肉泥很快也被其他妖怪给舔食干净了。
酒吞童子以人头为碗装着神酒,对着我遥遥一举杯。
我抬起手,饮下最后一口掺杂着血的酒水。
“怎么样?”我抓住间桐雁夜的头颅,把他的后脑勺强行按在肋骨处,让他的视线最无阻地观看底下这幅人间炼狱。
“你所坚持的东西一文不值。”我在他耳边呢喃,“再好好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