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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暧昧 ...

  •   转眼已是初夏。
      那日信誓旦旦要邀我和他的朋友们一起聚聚的林易一个电话也没有来。不知道是他们没有一起相聚,还是,那本来就是句客套话——无论说得多么诚恳。
      小同志在三个多月前便出了院,受了表彰的他笑容比以前多了许多。他也经常等我下班,不过由于实在太忙,这样的机会少之又少。况且,好几次我都算好了点早点溜走,避之唯恐不及。
      不过小同志还丝毫没有给我任何赖账的机会——
      “怎么先走了?我今天在等你下班呢。”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很干脆很平静。
      我找借口:“我赶时间,再说我也不知道你会等我。”
      “哦。周副队说你走时他告诉过你……”声音有点严肃了。
      “我走得急,没有听清……”我在狡辩。
      更不幸的是,在他侥幸逮到我之后,就会在车里毫无由来地问:“你想好没有?”
      我装傻:“什么?”
      他瞪了瞪眼,手掌猛拍方向盘。
      “我说我喜欢你,这话不会收回了。你必须给我答案。”
      我对于他的命令式口吻已经见怪不怪,还是依旧打太极:“哦,呵呵,哈哈……”
      久了,他就会采用审讯犯人的招式:“2008年2月28日那一天,你是不是在病房里牵了我的手?”
      牵,好像不是吧,那是抚慰病人的友谊式的握……
      “前一天我说我喜欢你,后一天你牵我的手,是什么意思你难道不明白?!”
      我真的不明白。真的,小同志你能弄明白么。

      我含混度日的方式没有维持多久,传统又有原则的小同志很快就再也无法容忍了。他大脚一踩,我们就停在了去往安化的乡间小路上,他直直地看着我,严肃地说:“榛榛,我没法容忍别人对我的暧昧。我喜欢你,这是我说的。你对我的心思,我也想听你说。是好是坏,你告诉我。”
      前一句明明含有威胁的意思,而后一句却突兀的成了祈使句……
      我看着窗外,觉得这事儿也是该有了了结了。可是,我始终无法判断是否是林易的出现,让我变得优柔寡断。
      我明显是不讨厌余博阳的。有时候甚至也会想,有这样帅气又正派的男人做丈夫也许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还不错。
      这是我遇见林易之前对小同志的看法。但现在……
      小同志的眼神灼灼的,烧得我心头隐隐觉得不安。
      “我答应你,在这个月,我一定给你答案。”我小声说。
      小同志有个很好的品质,那就是对人的信任。我总以为干他们这行,应该是充满心机和手段才对,那小同志为人做事总是干净利落又十分的单纯。这是一种难得的品质,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在后来一直默默陪在我身边,用他的行动告诉我,无论怎样,他的心意已不可改变。

      又过了几天。我见夏天已至,便颠颠儿去办了□□身卡。
      我平时很少运动,但参赛总能拿奖。高中到大学,一直是短跑健将,长跑只要我愿意,也能拿到前三。到了美国,和又高又壮的白人或是黑人比赛,我也不会输到哪里去。一连六七个小时的网球训练更是让他们觉得刚过一米六的我十分神奇。
      但跳健美操或是瑜伽却是我没碰过的项目。
      每跳一个动作,我都能看见镜子里那个挥舞着双臂、跳着不知所谓的舞步的笨蛋。
      可是腰间有了那么多的肉……
      我正自我厌恶呢,一个漂亮的女生走到我面前,瞪大眼看着我:“蒲榛榛,真是你!”
      我停下来,边喘气边看着眼前的女人。熟悉的眉眼,丰满的身材,居然是晴卿。
      我想我的表情不会好到哪里去。这些年她给我发过E—mail。可不知为何,我就是不愿意和她再联系。
      但她似乎没有怪我:“我估计是把你邮箱记错了,没法和你联系了!”她笑着说。
      我问:“你现在留在这边?”
      她的笑和以前很不一样了,以前很单纯,像野菊花。现在多了些老练和刻意,但我相信她见着我,笑的还是真诚些。
      “我和我老公一起在步行街那边开了家服装店。改天你过来玩!”她热情地说。
      我点头,依旧看着她:“你变了呢!”
      她伸出手拍我脑袋:“回来也不联系我,你才变得没良心了!”
      我因羞愧而脸红了。无论如何,她和我曾是那么好的朋友呢。
      虽然那天看见林易侧脸亲她时,我有小小的嫉妒。可归根结底不是她的错,那么多人在起哄了。当时我没跟着起哄,却也没帮她解困。
      后来有人将那天的事情告诉了班主任,我和其他人只写了检讨,而她和他因此而受处分。
      那个处分改变了她,她开始逃学,后来干脆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被找回来,再也无心向学。
      我的成绩还在年级前几名,而她无法再和我在一个阵营了。
      她告诉我她现在的老公挺疼她。“以前和他吵架时,我竟然还拿起钢管吓唬他。”我疑心第一次恋爱造成了她行为的后遗症,“可是他终究原谅了我。”她满意地微笑。
      看着她,就像看着镜子,数着过去的八年。
      我突然想告诉她,那一天林易亲她后她跑了出去,我也坐不住了出来看她。她白净的脸烧成了寿桃,大口大口拍胸口呼气。虽然她后来受了处分和班主任的言语上的侮辱,我其实羡慕她的。

      到了盛夏。我和晴卿相邀去室内游泳。
      我朋友少,和男生处不太来,和女生也总是有距离。晴卿是对许多事情满不在乎的一个人,这一点似乎有助于维持我们的友情。
      室外阳光毒辣辣的,室内的水虽然是温的,可身体露在水面上的部分还是觉得冷。
      我们游了一个来回,便站在水池中喘气休息。
      她睫毛湿淋淋,双眼打量着我,说:“原来你太瘦了,现在这样才好看。”
      我看看自己变得已经开始变圆的身体。
      成年以后,我们似乎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到了身体和物质上,这与年少时满脑子寻找认同或是叛逆的精神需求是不一样的。所以那个时候,总觉得生活里有一股怨气,也有那么一种娇柔做作的浪漫。那个时候,我们的心是大事,其余皆无足轻重。
      “咦,那是不是林易?”她摇晃我的手臂。
      我背对着门口,听她一说,立刻回头寻找。
      高高大大的,穿着黑色泳裤的人,的确是林易。一个穿着紫色比基尼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紧紧跟着他。
      不用想,那是他的女友。
      我慢慢滑进水里。嘴,鼻孔,眼睛,眉毛,额头,直至整个身体都淹没在幽蓝的水池中。
      我想见他。
      但并不想他看见我。湿淋淋的全身、头上一顶花纹像奶牛的泳帽、还有难看的黛青色连体泳衣。
      我在水底想了很多,回忆起那年他和我坐在教室前排的两个星期。说起来也怪,那时候大家都是两人一个座位的,偏偏我和他被调到了最前方的左边角落里。还被拆成了一人一排。
      那时候他喜欢上课时找我说话,一下课便跑的没了踪影。
      上课铃响的时候,他总是风风火火跑进来,看着我笑。脚上的球鞋蹭着我的鞋沿,我觉得快要烧起来。可又不愿意把脚离开一点点。一大一小两只脚就那么靠着,我迷迷糊糊的两个星期……

      “快出来!”
      唔……我冒出头,看见晴卿怪里怪气瞪着我:“你干什么呀?”
      我首先扫视了一遍游泳池,人不多,他们显然没有在。可是我还是不放心,没回答晴卿,倒是着急着说:“好冷,我不游了!”
      晴卿看着我,好半天说:“才来呢。”
      但还是随着我上岸,拿起浴巾把自己裹起来。皮肤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临出门时,晴卿小声地说了句:“其实他们在外面游,应该不会碰到。”说罢,又一缩一缩跑去更衣室了。
      我心里不知该作何感想,但又安慰自己晴卿应该是不知道我的心思的。如果真知道了,她会不会认为我是因为这个才不和她联系的呢?
      虽然那时候并不认为两个人喜欢同一个人有什么不妥。年纪小的好处就是有爱人的硬气,这一点我不知道还存留与否……

      借着我安化房子要装修的理由,我按林易给我的名片去了他的家具城。
      200多平方米的店面,装饰得清爽。
      他当时正在店里,看见我来先是一愣,后来竟是急忙道歉:“最近家具城装修,实在没时间约大家一起出来玩。”
      果真这样就好。我想。
      我装模做样挑了几个小家具,听了听他的意见,看着他很有老板风范地派人将它们送到我家。
      我爱的小男生,已经长成了一个稳重的男人。
      说不清哪一个更让我着迷——是那个曾允许我用银色的笔在他胳膊上画图案的林易,还是眼前这个精明老成的林易。
      唯一没变的是他的邪气。还有那双爱眯起来打量人的眼睛。
      他很有吸引力,为此,因为我和他的亲近,有高年级女生找来,当众甩了我两巴掌。据说后来他得知后,差点揍了那个女生,不过后来两个人还是和好如初。
      我即感激他为我生气,也觉得他博爱。那个时候,这是一种撕裂一样的矛盾。
      “明天,明天我邀孟东、李帆它们几个出来,我们聚一聚。”他笑着说,“那几件家具就算是我送你的,你要多推荐些朋友。”
      我感激地点点头。因为兴奋而感到头蒙蒙的。

      第二天,他果然带了三个兄弟一起出来吃饭。都是高中同学,孟东、李帆、吴奇志都是以前老混在一起的人。李帆带了他的女友,也是高中同学。
      见面后活络的一笑,似乎我们本来就没分开过。
      孟东现在和林易一起合伙做家具城,估计是因为在大学里泡了几年,以前的匪气少了些,倒多了点儒雅的气质。吴奇志似乎在做什么生意,除了脸上留有时间的痕迹,气质上倒没怎么改变。李帆和她女友定在下个月结婚,现在就跟连体婴一样,哪儿哪儿都是一起出现。
      只有带着我出席的林易,在六个人中显得身份尴尬,有些奇怪。
      不过大家都混惯了江湖,立马就将这不和谐因素抛却脑后。后来。我居然也成了他们凑桌子的必邀分子。
      某一天酒过三巡。孟东说话的声音也变大了些:“老大,你女朋友今儿怎么没来?”
      我面上一僵。
      从我加入他们以来,三四次的聚会中,印象里那个高挑又成熟的女人确实没有来过。我侧目看着林易。
      他笑:“哥们儿聚会带她来干什么?”随后又向皱眉的李帆摆手:“没说你,你和你老婆现在在我们眼里就是一个人——我兄弟!”
      他显然也高了。
      可是,经过这次,我确确实实感觉到了自己的名不正言不顺。
      不是哥们儿。也不是女友。
      那怎么样才能留在他身边呢?
      我后来确实被自己当时的想法吓到,居然真的只想,在一旁看着他而已。
      这是怎样一种苦涩。
      有人说,人的细胞每七年就全部更新一次。七年后,我其实已经不是当初的蒲榛榛了,不是吗?
      可还是没有变得洒脱聪明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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