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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逢 ...

  •   小同志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抢救,在第二天清晨醒了过来。
      子弹擦过了他的左肺叶,留下了一个半月型的伤痕。
      我在这十几个小时中,睡睡又醒醒。并非因为害怕失去他,而是因为笃定他会醒来而害怕该如何向他交代。
      我的内心十分罪恶。
      明知道初七初八那两天他的反常就是对我的“小同志式”的隐晦的表白。我却故作不知,不但如此还装傻充愣,继续由着他任我蹭吃蹭喝蹭车坐。
      我和很多人一样,总是认为有些事情躲一躲,或是不去面对,就不会有伤害。就好像与许多人谈话时,我总是想尽力去避免某些敏感和伤痕。从没想过,因为一时一会儿的不自在,会换来后来措手不及的后悔。
      但是,小同志如果没有被我逼急,不也不会将感情宣之于口么?
      倘若,我当初勇敢戳破,现实又有何不同呢?

      两天后我去医院看望小同志。
      他看到我的第一反应是一瞬间的恍惚。我在他一双因虚弱而没精打采的眸子里,不知怎么的看见了倔强,还有委屈。
      我想起胡队昨天给我打电话说的话:“你去看看他,他整天眼巴巴盼着你,你去让他看一眼也好吧……”
      一个愿意牺牲自己儿子的父亲的话,我听了默默无语,只剩酸楚。
      他们其实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无论舆论对他们有何偏见,他们确实是最接近死亡的那群人。我愿意相信这个父亲,和这个小同志是超脱于那些污秽肮脏的。因为我确实看见了他们心底的大单纯和不同。
      他斜靠在高高垫起的枕头上,我能够感觉到从我进来他的眼珠子就没离开过我。他在观察我,甚至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当我看向他时,他又望向前方。
      前方是洁白的墙壁。其实什么也没有。
      我说了些问候病情的话。他简短地回答,相信对于这些他已经回答过很多遍了。
      可我实在不知道什么样的话语是恰当的。
      我们似乎又回到了最初客客气气的状态。但明明又不是。
      我早先就从所里的其他人那里得知当时的情况。其中一个歹徒只为求财想赶紧脱身了事,而另一个歹徒却是针对余博阳而来。两个人发生了冲突,才会让他有机可趁。
      我问他原因。
      他淡淡地回答:“因为我逮捕他父亲的时候,他就在一边。”说完,看了一眼我手中刚刚拿出来打开的录音笔。不易察觉地微微皱眉。
      没错,这是我的工作。一篇赞扬警察同志英勇事迹的新闻稿。
      我看他神情疲惫,心头一酸,将刚打开的录音笔又关上。
      其实这也不是很着急……
      我安静地握住他的手。
      他略有些吃惊,而后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一点点红晕。圆圆的眼睛虽然还是没有往昔慑人的神采,但还是流露出一丝激动。
      我微笑着,说:“好好养病。”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点头微笑,骨架大又厚实的手轻轻反握住我的。
      我们什么都没问,都没说。
      我至今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么做。也不知道余博阳当时的微笑是因为领略到了什么。但是,我相信我们都没有后悔那一天的沉默,和相互的理解。

      我隔三岔五跑医院。好在因为这次警队的英勇行动,大家的精力都放在了这上面,我的工作也没以前那么琐碎。
      印度佛教里有个难以解释的词叫做“业”(Karma),这个字指人的造作。简单来说,就是因果报应。我以前在国内时是不信佛的,不知为何去了美国反倒开始对佛理和禅理开始感兴趣。
      我想,也许是因为潜意识里我发觉人肉身的沉重,进而想摆脱俗世追求灵魂的自由吧。其实,也是因为当时我认为自己对林易的暗恋似乎已经渐入魔障,无法自拔。
      而这个早晨我在忙碌的医院想起这个字,却竟然又是因为曾经的魔障——
      我遇见了林易。
      在七年之后。

      他似乎又长高了些,不过我却没有当初认为他是“巨人”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过去七年,我也长高了。
      他不像往常一样穿白底红边的球鞋。没有穿着运动衫,头发也没有乱蓬蓬。
      他站在取药口那里,神情专注。身上的墨黑色的大衣很贴身,一双略有些泥点的黑皮鞋支撑着他笔直的身躯。
      他的侧脸没有变,依旧是刀刻似的坚硬。一如我的梦。一如八年前他亲晴卿时那个仰角看到的美丽与苦涩。
      原本以为再相遇我会选择不相信。但在这个有生有死的医院里,我觉得自己无比淡定。
      但是心脏在狂跳。
      我依旧走过去,排在了取药口队伍的后面。
      中间有十二个人,老老少少,间隔着我的八年。
      我能够知道眼泪早已不能左右了,却还是无法觉知到这一切。爱啊,我爱了这个早就消失的男人八年。他只不知道,我一个人在爱着。
      我已不再年少,却还是像年少一样迷茫与固执。我曾经认为爱他是个毁灭自己的错误,后来我才明白,爱他并不会毁灭我自己,不爱才会。
      他不是错误。我的爱才是。

      他拿完药上楼。没有左顾右盼,走的很专心。
      我依旧排队,排到我能够压抑住哽咽,收回我荒诞的眼泪。当我再回到小同志病床边时,我天真的以为没有任何的痕迹。
      但是,“你怎么了?”小同志低声问。
      “你哭过啦!”他有些慌。
      我揉揉眼睛,朝他勉强地笑:“我看见一个病人的家属在那里哭,我也忍不住。”
      其实,他知道我知道,经过了这大半年的风雨历练,我哪还是那个会为这些事哭泣的女孩子?
      我避开他,拿了他的饭盒走出去。
      思念和恐惧一齐萦绕心头。
      侥幸猜测,他会从楼上下来。
      佛听到了我的心愿。它没有成全我的一直以来的懦弱,它把我推向了勇敢。
      可是,他又怎么会记得我?
      当初我齐耳短发,小小的个子穿着总是不称头的丑陋校服。现如今我烫着卷发穿着灰色短裙和黑色高跟鞋,痴痴站在人来人往的大厅。
      他也许会记得我……
      如果他记得晴卿,如果他记得我因为他罚过的站,挨过的巴掌,写过的检讨。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旋即,他走到我面前,不确信地问:“蒲榛榛?”
      我松了一口气。掩饰着微笑点头——
      “你好。林易。”
      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总觉得心底有群鸟振翅的身音和杂乱的撞击。
      “真的是你啊,变化挺大的。”他依旧喜欢眯着双眼边打量边说话。
      其实挺没有礼貌的。但他做起来没有让人不舒服。
      “我妈在这里住院,心脏不好。”他说。
      “我来照顾我朋友。”我尽量自然地扬了扬手中的饭盒。
      里面的小勺子叮当响。
      “好久没见,一起吃饭去吧!我也得给我妈买饭。”我想起当时一群人在一起,他总是那个拿主意的人。现在一如往昔。
      我点头说好。
      说不清楚是欢喜还是什么,心头在颤抖。

      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小菜馆。给他妈和小同志包好饭菜后,我们开始快速吃饭。
      原本以为会激动人心的重逢,其实挺平常地在一家小菜馆里完成。和着顾客和老板的吆喝,还有混在在一起闷闷的菜香。
      他有些不好意思,似乎是因为请老同学吃饭是在这样一个地方。但他的性格依旧随遇而安,很快便忘却周遭,专心和我叙旧。
      他说他退学后去了广州,挣了一笔钱后回来筹备开个家具城。
      填补了我不能了解的他七年的经历。
      我想起自己所犯的傻,他高中离校,苦苦从底层挣扎挣钱的人,怎么会在Google上搜索地出来呢?
      我也说了自己的经历,高中转校、考上W大,然后在大三那年出国留学,现在回到家乡的报社工作。
      他听了一愣,摇摇头,似乎是无奈地笑:“我就知道你和我们不一样。”
      我想起他非常喜欢说这句话。
      在夺下别人递给我的烟时,在阻止我和其他人一起看他打架时,在……在我拒绝和他在一起时。他都这么说过,而脸上带有的神色也鲜有差异。
      他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他的名字和头衔——“易禾家具城总经理”。
      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他具体而实在地回归了我的生活。那张薄薄的纸显得非常的沉重。
      我没有把我的电话告诉他,因为仍旧不确定他是否会联系我。
      “你打电话过来,我存着。”他拿出手机热络地说。
      我吃惊,木讷地打过去。
      铃声是许巍的《曾经的你》。在这个喧闹的菜馆显得有些夸张和荒诞。
      他也许是注意到我的眼神,说:“挺好听的,就是声音小了点。”
      我没说话,闷头吃了一口菜。
      “过几天我们朋友会一起出来聚,你也来吧。”
      我觉得他是客气话,却也还是点头。
      “我会叫你的。”他又补了句,似乎是看穿了我。
      我的眼红了。
      没让他看见,生生将眼泪逼了回去。
      我想起了好那个我爱上他的下午。
      如同现在这样平静而安详。
      我又想起了很多个下午,想起曾经一起在落日时练习一支舞。
      “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找我练习舞蹈?”我冒失地问。
      他皱着眉,显然是在努力回忆:“对,那首歌叫什么,挺慢的……”
      “《月亮河》”我说,“结果舞会还没开,你先离校了。”
      他似乎是记起了,继而苦涩一笑。
      “我都不记得我想要邀请谁了。”
      其实,我一直都想知道,他想邀请的人是谁。值得他心心念念地刻苦练习如此蠢笨的舞蹈。

      我没再多说话。看着他平静地付账,然后和他安静地并排走在回医院的路上。
      过马路时他护在我左边。一如往昔。
      回到医院,我将饭菜递给余博阳,没有理睬他的惊奇,一头栽入病房外的洗手间。眼泪就那么汹涌地冒了出来。
      那些我无比珍惜的和他共舞的下午,虽然只是为了他和另外一个女生。
      当时他又痞又无赖,说我是唯一一个和他跳舞但之后不会缠着他的女生。
      理由依旧是——我是不同的。
      所以,他可以在他空荡的家中,音响里放着《月亮河》,缠着我练习。
      笨拙的舞步,还有因为相握沁出汗的手掌。
      他的手在我的腰间,若有若无地搭着。因为高,他略勾着身子,下巴常蹭到我的头发。
      我看见下午的阳光慢慢退去,我们的影子在地板上轻轻摇曳。让我疑心这就是我一生中所见的最美好。
      那天我为他穿了一条裙子。
      也为他逃了一下午的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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