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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玫瑰 ...

  •   晚自习秦安给我发消息,问我这周六有没有兴趣看演出,他们院系有一场演出,他是主持人。
      “去呗,多好的机会,你哥长这么帅还没有女朋友真的不正常,说不定也是弯的。”李乐芸在一旁起哄。
      我噎了一口:“他弯不弯我会不知道。
      ”
      秦安学校我不是没去过,只是每次去都仿佛是自讨苦吃。他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受欢迎,虽然大学三年一直没谈恋爱,但身边从不缺追求者。
      男男女女围着他,那副场面我看得心里酸得发疼,但能以什么身份去警告那些追求者不许靠近秦安?又有谁家弟弟会干涉哥哥谈恋爱?
      李乐芸说:“叶南,你哥应该不知道你喜欢他吧?”
      我点点头,她说:“怎么不去试试?你哥挺在乎你的。”
      “不一样,我不像你,如果失败了我可就什么都没了。”
      李乐芸笑了一声:“那我俩可真配,都是同性恋,一个死活追不上,一个死活不肯追。”
      我承认我没有她勇敢,永远徘徊原地不肯迈出一步,我把手机攥在手中,最终还是答应了秦安。
      周六那天秦安说要来接我,被我拒绝了。
      我下了车,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转身看到对面一家花店。
      各束鲜花琳琅满目摆在面前,店员分门别类介绍。
      “小哥哥,是送给喜欢的人吗?”
      我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她拿起一束玫瑰花:“那就送玫瑰吧,热烈与高贵的爱,祝你们永远在一起。”
      高贵的爱
      那抹红刺痛了我的眼,脑海里瞬间涌现十多年前的记忆,我强压下心中的不适。
      店员见我脸色不好连忙转移话题:“那向日葵怎么样?”
      她把一小束手捧花送到我眼前,“向日葵象征沉默的爱和忠诚。”
      我捧着那束向日葵走进校园,一边看地图一边找路,绕了半天终于到了演出大厅。
      秦安还在对讲词,给了我座位号让我先入座。我看着手上鲜艳的花束,那瞬间想的却是退缩。
      进场的时候演出刚刚开始,我的座位在第三排靠中间,正好面对舞台。
      秦安穿着黑色西装,品貌非凡仪表堂堂,另一位女搭档一身淡蓝色抹胸礼服裙。灯光打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将来秦安的婚礼现场,也是这样郎才女貌,也是这样被台下的观众和好友祝福。
      节目表演间隙秦安给我发消息,说演出结束有个庆功宴,想带我一起去。
      我看着那条消息发呆,直到舞台上响起秦安的声音才回过神。
      黑暗中我听见身边人的窃窃私语:“听说待会儿校花要给秦安送花,我打赌校花肯定对他有点意思。”
      “那必须的,秦安这么帅,学习又好,家里还有背景,校花也是真的漂亮,真不知道该羡慕谁。”
      “可惜了,秦安油盐不进大学三年多少人追他他都没答应。”
      “我觉得这次有戏,女追男隔层纱,况且校花还这么漂亮,我一个女生都心动了。”
      ......
      输入框的那句“好,我等你”被尽数删除,我关掉手机沉默地看向舞台。
      结束致辞时,一个身材高挑面容精致的女生捧着一大束玫瑰走上台直奔秦安,周围传来一阵起哄声。
      秦安明显愣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惊讶,迟迟没接。
      女生又往前走了一步,把那捧玫瑰递到他眼前,凑到秦安耳边说了些什么,他笑了一下,也对女生附耳。
      台下的哄闹震天响,遮盖住我攥着塑料袋发出的刺耳声。
      在秦安接过玫瑰拥抱女生的那一刻,一切喧嚣到达了顶峰。
      那一刻我听不见任何声音,只愣愣地看着前方,看着他们拥抱,看着他们分开,看着秦安低头凝视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勾起的嘴角,看着他望过来的视线。
      我逃了。
      我跌跌撞撞跑出演出厅,黑色塑料袋被我紧紧抓在手里,发出的摩擦声仿佛千万人在我脑海里争吵,我看到玫瑰散落一地,又一次变成了一滩滩血水。
      黑色塑料袋包裹着向日葵被一同扔进垃圾桶里。
      那一刻,我承认我是个懦弱的人,我怕失去,怕再次被丢弃,连沉默的爱都要套上令人窒息的屏障,就像我无法直视玫瑰,无法给秦安相称的热烈,这样的爱也不足以见天日。
      秦安找到我时,我蹲在演出厅的垃圾桶旁边,就像一个废品一样坐在石阶上,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扔进绿色的箱子。
      他气喘吁吁地跑来:“小南,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我抬头看向他,努力笑了笑:“里面太闷,我来透透气。”
      秦安看了眼一旁的垃圾桶,在我面前半蹲下,替我整理了一下衣领,又碰了碰我的脸:“你脸色不好,不舒服吗?我去和他们说一声庆功宴不去了。”
      我歪着头用脸颊蹭他的掌心,说:“好,我想你陪我。”
      小路上没有人来往,秦安就像小时候一样牵着我的手,掌心对贴,那是我和他最近的距离。
      几年之后或者是明天,他的右手边会有一个温柔善良的女生,他们会牵手约会,接吻甚至上/床,他会把戒指套在她手上,他的手会抚摸她的身体,所有的一切都不会是我,也不可能是我。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如何来形容我对秦安的喜欢,想要牵着他的手,想摸摸他的脸,想触碰他的唇瓣,想让他的目光永远停留在我身上,甚至回想童年时的打闹,笑着笑着就会哭出来,原来这就是喜欢。
      我自虐般问:“哥,刚刚那个女生,是你女朋友吗?”
      他说:“不是。”
      我问:“哥,你喜欢玫瑰吗?”
      他就像刚刚在台上那样,垂眼抿笑
      “喜欢。”
      秦安在家就待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又匆匆离开。
      我坐在那儿,一副孤零零的碗筷,一桌丰盛的早饭,一间只有一个人的房子。
      街道冷清极了,或许是瓢泼大雨捣的鬼,每个人脸上都是厌烦的神色。
      我走了很久,发丝被水汽打湿贴在额头上,鞋也进了水,终于收伞走进一家店。
      店里只有一个顾客,纹身师瞄了我一眼:“要纹什么?哪里?”
      “玫瑰,心口。”我对上他的视线,补充:“红玫瑰”。
      他这才抬头正眼看我,问道:“成年了吗?”
      我点点头,他说:“那你先到那儿坐会,我这马上好。”
      他们说纹身很痛,像一千根针扎入皮肤,可没有人会看到那些被衣服遮盖起来的纹身,没有人会问你疼不疼,那些隐秘的刺痛只能说给自己听。
      机器运转的嗡嗡声在脑海中不断放大,只要一想起秦安的那句“喜欢”,心口就一阵绞痛。
      我请求纹身师能不能重一点,来盖过疼痛,他笑道:“来的人都求下手轻点,你还是第一个要重些的。”
      周围皮肤微微泛红,我拉下衣服,按了按心口的位置,一只绽放的红玫瑰生在了那里,像野火在苍茫天地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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