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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道愚心远不自知·痛吟出塞恨昭君 ...

  •   第三十三章 道愚心远不自知
      关蒙的意思是要当众打开所有的箱子,把所有的牌面都翻在桌上,大家一起看个清楚。
      怎么可能呢?别说江清酌不会同意,底下一干人就先要跳起来了。
      大庭广众之下进谏,讲究措辞,关蒙那酸溜溜的文白听得江清酌都微微皱起了眉头,锦书在箱子里脊背上蹿起一溜冷气,箱子的主人们捏紧了拳头,不自觉地往上挽了一挽袖子。
      江清酌从彩棚深处走了出来,看着关蒙,一字一句地说:“右拾遗,你在质疑朕的臣子的忠心么?你看别人污浊,你敢说你自己就是心无杂念,美玉无暇?”
      江清酌已经决定结束这个玩笑,点到为止,关蒙却要较真,就不合他的意了。这些所谓的忠臣就是这点不好,不会配合你的政治游戏,总是要竭泽而渔,总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让君王们下不来台。刚才还是你的剑,这会儿就跑到你的对面去拿剑指着你了。
      不过,关蒙才当谏官没多久,不管他说什么,都不会有性命之忧的。当初皇帝就是怕自己言行有失,才设了些谏官的职位,找几个人来挑自己的错骂自己。这些谏官多是八九品的官秩,芝麻绿豆点大,无权无势,只有一副铁嘴钢牙,专门咬人的言行适当,他们指着鼻子骂皇帝,皇帝也不能杀他。皇帝不能杀谏官,这是规矩,当皇帝想杀某个不称心的谏官时,总会把他调离那个职位,给他升官。所以,对谏官来说,升官并不一定是好事。皇帝是不敢给这些胆大包天的人太大的权力的,但这并不是铁律。有些人光脚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穿上了体面的鞋子,就舍不得去踩狗屎了。
      “你退下去吧。”江清酌不让他再开口了。
      关蒙不是揣摩不出圣意,他眼里只有公道,心中装满了真理,他愿意为此抛头颅洒热血,他逆着推搡他的卫士挣扎,向前扑去,叫喊:“陛下切不可轻疏,纵虎归山,为时晚矣,为时晚矣啊!”恨不得脱开阻挡扑到江清酌的脚下,叼住君王的衣摆。
      他要衔衣而谏,如有可能,他还会把自己悬在城楼上,挥舞着长剑威胁君王说:“君不纳言,宁自堕而亡!”文死谏,武死战,他会将这种死法当成至高的荣光,万丈豪情地完成。不是他看高了自己这条性命的价值,而是很少有君王愿意背上逼死忠良的名声。幸亏这里没有城楼,关蒙一个人也爬不上高树。
      江清酌转身走进棚里,卫士们沉默有序地开始搬箱子,关蒙被身后围上来的众臣们拖开了。他毕竟只是一介小官,就算他长了一副好牙口,他的力量大小也在君王的一念之间,只要得不到认可,哪怕只是不管他,让他抱着铁的信念自生自灭,他也会立时被他所弹劾的人群吞掉的。
      锦书幽幽叹气,捂住了耳朵。关蒙的叫喊声让她的心撕裂一样疼,差些就顶着箱盖站起来自首,说:他说对了,我就是刺客。可她身上还牵着另外几个人的性命呢,不能啊。
      关蒙现在是出不了事的,他刚上任,江清酌也刚登基。江清酌还没有利用完他呢。他是斩人的剑,可以排除异己,同时也是赶羊的鞭子,江清酌可以利用他将远离自己的群臣们驱赶到自己身边来,那么势必会形成江清酌与群臣站在一边,关蒙独自站在另一边的局面,如眼前这样。总有一天,江清酌会或者忍受不了他的刚直,或者趋向于更大的利益,就把关蒙的生命牺牲掉、把他的生命交换出去。要再找一个不怕死的谏官,虽然不太容易,但替代品总会有的。
      锦书看见卫士们的脚已到了自己面前,抬起了自己所在的箱子。她晃晃悠悠,被抬着又往外去了。这一日潜伏进来,逃出去,被抬进来,又抬出去,天都快黑了,她饿得腹中绞痛,就在着痛苦难当之际,又想到了玉蝴蝶。
      他怎么就能眼睁睁看着箱子被抬进抬出的呢?以他的聪明,怎么会事到临头出了昏招,把她藏进最易惹人怀疑的箱子里呢?——还不如躲在树上安全。他是无心的,还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他为什么这么做?救了自己两次,就为了在这个时候害自己么?
      她翻来覆去地想,百思不得其解,摇摇荡荡就出了围场。
      后来苍月明亲手打开箱子,看见锦书还在隔板底下猫着,很是满意,对临阵的沉着应对自豪不已,压根没发现隔板上伪装用的衣服里少了一件。
      长生苑归来,锦书就没了泡在苍月明家里蹉跎的心思。她要找玉蝴蝶盘问下去,可玉蝴蝶不知是太忙还是心虚躲着她,总是捉不到,即使见了,也是匆匆一瞥,不及细问。她又担心韩青识和关蒙,这两个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京华的梦魇回到枫陵镇的人,怎么又回来了呢?
      她早就应该走了,可是宛如一场大戏正唱到紧要关头,看不到收梢她怎么也不忍心走。好在长生苑起事的阴谋流产,苍月明还以为与锦书没有一点关系,对她的看管也越来越松懈。她可以大摇大摆地上酒楼去听坊间热议。
      说新皇帝正在筹措铸新钱的事,不知道新钱出来后,米面会不会涨价?说新皇帝前天又把几个大臣推到东市去斩了,罪名是贪赃,不过好像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被杀的人与冷宫中的太上皇后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要么是亲戚,要么是亲戚的门生,反正都是太上皇后的党羽;还说太上皇后的外甥女张婕妤挺身而出,砸金子让宫人把绣有自己画像的扇子送到新君面前,妄图博得青睐,好扭转乾坤,改变一下同党们的惨淡境况,可新君瞄了一眼随口道“天凉了,还要扇子做什么”,对千娇百媚的张婕妤居然一点也不动心,大有把她关到老死的意思。后头有人就笑张婕妤,她哪是为同党挺身而出?她为的是延续自己的荣华富贵吧?

      第三十四章 痛吟出塞恨昭君
      耳朵里灌满了新君如何,新君如何,暗示着人们对改朝换代还未适应过来。江清酌那头虽然小麻烦不断,总还是欣欣向荣,大有指望。她这里却风平浪静,求一个结局而不得,只能咬咬牙,等下去。这种等待,每一天都在耗着她对他的信心。本来就没剩下什么了,还消耗得起吗?
      她终于听到了一个能让她打翻酒杯跳起来的消息:新皇帝认了个义妹,赐封为玉帛公主,是专为与突厥和亲而收的。
      让她震惊的是下面的议论。有人大声说:“什么玉帛公主,我知道她的底细,姓桑,原是南方小镇上卖豆腐的!跟宫中的月尚乐学过几个月,怎么?就拔了麻雀毛披上凤凰羽成了贵人了?”那人大有不服气的意思。
      还有人说,这位玉帛公主两年前去了西域,流落飘零,居然也能混成堂堂大盛王朝的公主……面对别人的奇遇和幸运,人们总是有些恨恨的。
      还有人说江清酌,老皇帝又不是没有侄女外甥女,他把真的郡公主扔在一边,却弄个假公主来,与他的身份倒匹配,他也……那人的话讲到一半就硬生生掐断了。大概是想说江清酌也是个假皇帝,但畅所欲言的地方并非真的可以畅所欲言。
      另有人会意,小声说:就是弄个假公主来才好,派个真公主去和亲,说不定归宁的时候就带着十几万铁骑打过来了……他的意思还是江清酌的地位名不正言不顺,是篡了苍家的天下,苍家的公主要报仇的。
      锦书捏着杯子的手直打颤,终于把薄薄的白瓷按下去一块,扎伤了手指,血呼呼地涌出来。
      他毫不吝惜地利用她,消磨掉她对他的眷恋;他安排下了关蒙的命运,让她眼睁睁地看着却不能相救,现在又轮到桑晴晴了。所有的人都是你的棋子,所有人都得围着你转,听凭你的差遣,江清酌,你还能做出多少让我心灰胆寒的事情来!
      锦书霍地站起来,扔下酒钱,跑到了大街上,她跑得飞快,一连撞了几个人,也不知道自己这是要往哪里跑。前头被她撞上的几个人都一个趔趄,向旁退开一步就完了,她满腔怒气丝毫没有受挫,连撞上了什么人都没有看清,连前面的路都没有看清,只是跑。忽然一头撞在一扇肉墩墩的肩膀上,那人纹丝不动,她却被弹了回来,眼前一黑,就往地下栽。
      那人伸出蒲扇大手,扯住了锦书的手臂,扶着她站好了,才嚷嚷起来:“你在这里!你果然在这里!”他嗓门亮堂得好像刚抓了个偷钱袋的,嚷嚷出来生怕人不知道。
      锦书听见激灵了一下,清醒了过来,认出站在她面前的是江和尚。若不是她心里还有事,非被他这身装扮逗笑不可。
      江和尚已经不能叫和尚了,他正在蓄发,脑袋上发苗不满寸,根根竖起,看着就扎手,身上披着件锦袍,好好的袍子,他穿一个袖子,耷拉着一个袖子,大概学的是军中大将的威武打扮,可人家的锦袍是披在盔甲外面的,江和尚打底的衣服是一件洗白了的灰布僧衣。他一手抓着锦书,另一只手没空着,举着一条酱烧狗腿,啃得满嘴流油。这副尊荣,全身上下也就这身锦袍值钱,却一点也不像他的衣服。不知道的还以为凡心不死的花和尚被赶下山来,破罐子破摔,又吃肉又抢劫的就是他。
      锦书打量着江和尚,古里古怪,明明是她认识的,就有些说不出话来。
      周围看热闹的聚拢来,江和尚冲人群挥了一下狗腿:“去,玩你们的去,这儿没你们的事。”转向锦书和颜悦色道,“小红啊,不,锦书啊……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说说话。”
      他还是像多年以前在枫陵镇时那样叫了“小红”,然后醒悟,才改口的“锦书”,习惯了就改不过来。他还是鲁莽的性子,也不问问锦书从哪里来,有没有要紧事,想到要叙旧就马上叙旧,不能拖延改期,扯着她就往前去,活像扭送小偷。
      锦书知道江和尚的脾气,也就不推脱,不得不暂放下了桑晴晴的事,被江和尚拉走了。才走出百步,一抬头,看见长公主府的大门,她一愣。如今不能叫她长公主了,老皇帝驾崩,成了先帝,先帝的姐姐就在在头衔前头加个“大”字,成为大长公主。
      江和尚还拉着她,往门里走,门上人见了江和尚,恭恭敬敬一哈腰,叫一声:“江大驸马回来啦。”两年前锦书在安城时,在大长公主府里住过一阵子,看门的也认识锦书,捎带脚地问候了一声:“骆姑娘您来啦。”这份熟稔亲切,让她恍恍惚惚,觉得两年光景一切如旧。
      “等等,‘江大驸马’是什么东西?”她惊叫。
      江和尚没停步,不满地回头瞟了锦书一眼,叫:“我怎么能是东西呢!我不是东西!”
      噗嗤,门上人都乐了。江和尚自知语失,也不去与他们计较,只朝锦书道:“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一家人团聚了!”
      他话匣子一开,就不管边上有没有人听闲话了,一路脚下风风火火不停,一路嘴上飞流直下三千尺,把无心的身世兜底交待了。
      十五年前的大长公主,模样与现在差不多,十多年过去了,她一直停留在二十四五岁,女人的美丽绽放到顶点,离下坡路还有一小步的时候,定住了步子。国色天香是资本,是天赐,她从小就不是省油的灯,十三岁起有了第一个情人,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也不是都是出于喜欢,有时候只是牛刀小试,欣赏一下自己的手段。凡是她所能见的,未到发白齿摇年纪,样貌周正的男子,她都想勾搭着试一试,就算知道身份地位悬殊,也没酝酿出什么感情来,她也要去试,否则心里就猫爪子挠似的难受。她把这种习惯当做自己的本事,当做随身携带的一柄剑,别人的臣服拿来拂拭它的雪亮,别人的犹豫挣扎拿来磨砺它的锋芒。
      大长公主这种偏执的毛病,那时还不到二十岁的江和尚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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