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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人一犯贱 天理难容(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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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没办法,人一犯贱,天理难容。
他想了好几天,这姑娘真实,老妈虽然不喜欢,可他觉得称心。
闪婚的都敢闪了,他这正经结婚的还有什么不敢的?反正结婚离婚,现在都是小菜。
“唉,帅锅,你在这里干森么?”一口极厉害的普通话在他耳边刚一响起,他弹簧似的跳起来,她是谁?
“帅锅,你来找谁?”最后一个字看出来她努力了,咬着牙缝往外蹦嗒,蒋路都不忍心她再继续说下去。
“听说秋莎是文学院的,请问她在么?”蒋路礼貌的对她微笑。
“哦,哦?呃,她,她在里面。”面前的小姑娘红了脸,看了眼他,又低下头貌似娇羞的小跑步走远了。
蒋路抬着一只胳膊还没说出口的半句话就这么飘散在风中,只见那风中落叶飘洒,还有一道仓皇害羞的身影一步三回头的冲他灿烂微笑——
他觉得自己心里直抽抽,怎么现在的姑娘都这么会自导自演啊?前面一个大牌子“女生宿舍”,还有个更大的牌子,红笔描得跟什么似的写着“男生止步”,周围一圈儿还有几个无聊学生画下来的字,什么“这是圣旨”啊,“凡私闯者乱棒打死”之类的话,他倒是有这个贼心,可没那个贼胆啊——
“小伙子,你来找人?”一个老太太带着一个毛线帽子,手里拿着一个小对讲机就溜溜的跑了出来。
一看见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嘴巴里啧啧两声,不等他说什么,就冲着话机那头嚷嚷:“老马老马,我是路灯,听到了吗?喂,喂,听到了吗?”
蒋路傻眼,看那老太太一副专业的模样,好像抗日电影里的侦查员,楼上传来一声大吼,不一会儿就打消了他的思索,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太太在上头,眼镜片儿还泛着光。
“就在这儿呢,完毕。”
这两个老太太,把这里当成抗日根据地了?而且,还把“日军”当成睁眼的瞎子,撑着耳朵的聋子?
“门口有可疑人物,请下来。”老太太怀疑的瞅了他一眼。
蒋路乐出了声,插着兜站得笔直等待领导检阅。
“我叫宿舍长下来,完毕。”那头也是一声附和,通话结束。
“小伙子,你几岁了?还跑到大学校园里面来?你不知道这里有门禁么?过了午夜——”老太太看他站得恭谨,态度也软了点儿,伸手拍拍他正准备精神训话,突然后面一阵清风细雨的呼唤把她注意力拉开来。
“王奶奶。”秋莎披散着头发,脸上歪歪斜斜挂着眼镜,显然刚被人从床上拎下来。
那个老太太亲切和蔼的应了一句,才一回头,又耸起两道稀疏的眉毛看她:“快毕业了也没正经样子,怎么头发也梳就出来了?再怎么忙也要注意仪表......”
还没念叨完,她看到秋莎盯着她对面的小伙子双眼发直,再回头,那个一副公子哥模样的小伙子靠着树干子似笑非笑的看着秋莎,分明就在她面前眉目传情,是把她当摆饰了,有没有都一样。
算了算了,现在年轻人还不都是这样,眼里没有长辈,唉,老太太勾着背,摆摆手撤下最后一道防线,让开道儿让秋莎过去。
“你来干什么?”张口就没有好话,啧啧,蒋路心里叹息。
“来找你约会。”他一个男人怕什么。
“我要写论文。”秋莎看他一眼,满眼都是不耐烦:“再说我也不习惯去夜店。”
她还真以为自己混的是歌舞厅?蒋路好笑的嗤了一声,眼珠子转了转,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秋莎看他一眼,摆出不在乎的表情。谁管他做什么的?他都可以说自己是牛郎,她干嘛不信?
“我是夜校老师。”蒋路苦笑着说,手不自在的在裤兜里面攥成拳头。
“哦。”秋莎点头,然后扭头就要走。
“等等。”蒋路慌了,看她怎么不像其他人那样继续问什么高干子弟怎么跑去当老师之类的话,自己好像有点儿不知道说什么了。他以为她也差不多会问到,所以准备了一套答案,现在看来都用不上了。
“干嘛?!”秋莎退后一步,双腿形成弓箭状前屈,随时准备抽他的表情。
蒋路经历过上一次她的火辣,再也不敢小看女人,只警惕的看着她,双手作投降状:“我没恶意,就是想约你去看场演唱会。”
“我不去,没时间。你以后不要来了。”秋莎一清二楚的说个明白,眼里不放松的盯着他,像个睁着眼睛的兔子:“还有,我不想和你约会。”
蒋路勾着嘴角盯着她,突然靠近一步低头说:“真不想假不想?”
秋莎瞪大眼:“比榛子还真。”一转头,袅袅走了。
秋莎的学校是个出了名的美女人才辈出,小三小四不穷的地方,女孩子化妆上课都是正常,偏偏出了秋莎这么一个奇货,班里的女生说她装清纯,男生一个个都向往着美女,自然也没她的份儿。平静了好几年,她终于在波澜不惊,万年不变的日子里面熬出了头,结果一场场应聘会下来以后,自己的耐心和在简历里面描写的毅力已经被磨成了负数。
她等不及要找工作,可命运就偏偏要她找不到工作。
头一次招聘会回来,她把自己简历全部扯了,重新做了一份;第二次招聘会回来,她兴致勃勃的给用人单位打了好几通电话,结果那头的小秘书都推说老板有事不让她从内线转进去,两个回合下来,她败下阵来,灰头土脸的打开电脑在博客上大放阙词一番,心里平静不少;第三次......她记忆模糊了,只记得自己一口地道的英语还勉强算是初试合格,可最后又被同班同学给挤出了竞争圈子。冤家路窄啊,那个女人,她恨恨的想起大学几年含恨的日子,圆润的脸颊也变得灰暗了不少。
“喀秋莎,楼下有找。”同寝室的大嘴巴很没道德的触怒了秋莎,她一愕个抱枕扔过去,正好被大嘴巴接了个正着,那厮还裂开唇笑了笑,挤着眼睛神秘笑笑:“认识□□大哥怎么不说一声?怎么说咱也是姐们,将来也好罩着咱。”
秋莎翻着白眼,慢悠悠抛出一句:“哟,敢情你前段时间说的志向就是当混混啊?”
大嘴巴含嗔怒目相视,上前追杀秋莎,秋莎毫不示弱的反击,大学四年这两个女人没少折腾,开始互相看不顺眼,属于那种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类型,过了第二年,两个人不打不相识,突然互相开始义气相挺起来,人家说男人之间的友谊是两肋插刀,女人之间那算什么?秋莎下了一句注解:细水长流。
风花雪月有细水长流的,怎么友谊就不能有细水长流的浪漫?这很符合秋莎的性格,什么事情慢慢来,她说话也慢慢悠悠,做事轻手轻脚,怎么看都是个十足女性化的人物,所以对于凡事的准则都只有一条:慢工出细活,细水长流的事儿急不来。
大嘴巴在最初最讨厌这样的北京小妞儿,不爱搭理别人也不爱上自习,自以为了不起天天抱着小说看啊看的,以为自己是琼瑶阿姨的得意门生呢。后来才发觉,这小妞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会把热水主动打好,说话有时候牙尖嘴利,为人处世大大方方的,跟学校那些花里胡哨的妖精们不一样,她化妆的时候三个手指头就数出来了,穿高跟鞋那也是跟马似的嗒嗒的,平时虽然懒了点儿,宿舍检查卫生的时候绝不含糊,立马把她来不及塞住的零食一块儿往自己被窝底下塞。就那么一次,大嘴巴绝对跟这姑娘结下乌丝盟——这是她自己发明的名词,男人有这个盟啊那个派的,女人也该有点儿文雅好听的。
就这么着,乌丝盟壮大到四个人之后,也来到了毕业的季节。
感伤啊......
大嘴巴巴巴瞅着她的好姐妹婀娜多姿的走了出去,心底只道怨念:有这么个帅哥等着你,姐姐,你就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