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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十一月十九日 浓烈地恨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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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NINE 钟情背光
那是一个冬夜。
不多寒,但冬夜,总归是冷的。
举办元旦汇演,他作为主持人,身着春秋时节的西装款型,与另三人一同出席亮相。
台下一片漆黑,却并不静寂。低低语谈声,像返潮时,有阵阵水浪声间歇拍岸。
大家的目光似乎都胶着在了台上四人身上。尤其是他跟他的搭档,也就是曾有幸听闻过绯闻,曾为其扼腕惋叹过的那位骄傲女生。
但有这样的记忆,心尖少年,比肩而立,再遗憾,偶然间回想,总该是有些圆满在的。
人很难不被好看的人吸引,明明没特意关注,却很难不把目光放他身上。尤其还是他那样的长相,斯文败类的、禁欲清矜的。
但又好像有种说不出来的放纵味道。
还有言谈不尽的不羁感。
他身上拥有着恰到好处的折中感,一切世俗的矛盾,放他身上,似乎都会被瞬间融解。
像他笑时弯得极好看的远山眉,平时再怎样以谦逊遮掩,也难免在投篮时,随不经意展露的光裸腰线,乍泄出三分少年风发来。
太多人偏爱这样的时刻,还爱看少年喝矿泉水时喉结滚动,似乎这样的时刻能让他们有类似肌肤之亲的切身体感,但我从来不会。
我喜欢的,从来都不是这些,除却欲里欲气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可供我这样的人再做什么探索。因此,我钟情的,从来都是少年扬眉,或是少年红脸,或是少年紧张到手心发汗这样的不易为人觉察的微末时刻。
好像只有在这样的细枝末节到总是被过分忽略、忽略到忽略不计的背光一样的时刻,我才觉得,我有距离真实的他们,更近一些。
冬夜,弦月,他在台上发光——明明也是再平常不过的西服,却能被他穿得格外出挑,年年岁岁里,我也再没见过,比他还要更适合穿衬衫的人——我在台下,静做观众。
周遭嘈杂得像是有万千宇宙在波幅共振,唯独我的世界,阒静无声,针落可闻。
平时的我多少也会跟着大家一起走走气氛,但那天晚上的我,安静得不可思议,以至于我心大无比的同桌都侧过身来拍拍我肩,她一脸惊愕地看我,以眼神问询: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让她别担心,说我就只是想静静看完节目,觉得挺好看的,想好好欣赏下。
说完,再是轻轻拨正她身体,继而沉浸到我一个人的小世界里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突然有点懂了。
有点懂了他为什么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也有点懂了她哪怕再不甘心,也只是坚持站在朋友的位置上,从不企图僭越。
他是过分温柔的少年,却也多少有点贪心。好似隔岸观火的那些年岁里,大抵也是很心疼过的吧,但却只能站在朋友的位置上,给予他所能给予的所有关心。虽然回应慢热又温吞,却妥帖得不只像是一个朋友该做的。
确不喜欢,但又不想失去这样一段好友关系,也就只好把风筝的线头交予至她手心。看似主动的人,实则最被动。看似被动的人,却从没怎样被动过。选择做朋友,从未挑破最后的弦,一直都是她的自由选择。
看似自甘后退,却也拥有更多:哪怕不喜欢,也总足够特别——你没离开,你没疏远,你太特别——像赌博,像棋局,双方在久经僵局后,总算取得了巧妙的平衡。
我只是静静地看完了这场局,再悄然离开。无声无息,像从不曾旁观过。
后来,我再没听过关于那个女生的一切。但我想,他们应该也还是很好的朋友。他也确在这段关系里,抛出了他所能给的最优解。
但我,远没有他这样幸运。
我也不想失去一份好的情谊,但不是不想,就能不失去。
毕竟,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事情,也不是想跟我表明心意的男生所能决定的事情,更不是我们俩就能决定的事情。
毕竟,这事,还掺杂有他人的手笔。
而那个人,在人情世故方面,远比他,也远比我要技高多筹。
她就是那个,我先前提起过的、明确表示过、很讨厌我的女生。
果然,恨这种东西,才不会只止于意识层。
虽然同为女生,但好像,女生总是最为难女生。当然,这是我在很久以后才会懂的事。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再继续持沉默的压抑,而是直面回击。
尖锐如我,怎么可能会一直袒露柔软肚皮。
退让一次,足够了。
Chapter TEN 独家珍藏
在我未曾瞧见的背光处,少年紧张到手心发汗,却不敢上前走一步,不敢与我交流,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后,无声式陪伴走完全程。
过分细腻的人,也总会过分粗神经。
敏锐直觉与迟钝五感并不相通。我与朋友在前头畅所欲言,聊着些什么哪里还记得清呢,只记得那时开心放松的心情,压根没有注意到后面原来还跟着人。
直到第二天,才知道,原来他是有去塑操跑道上,想与我见面并交流的,但最后见到我了,却又还是迟疑了。
他有尝试抬起手拍我右肩,也有尝试开口打断我跟朋友的聊天,却最后还是缩回手,收了声。他并没有与我谈话的勇气,也就只跟着我走了几圈,也就带着郁郁心情回了寝。
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些,如果能早些捕捉到他给出来的按时,或早些发现他平静面容下不对劲的苗头,事情也不会走到那一步。
但偏偏,还是晚了一步。
晚了一步,也就晚了很多步。
细细密密的影,细晰秘密的情,最后,都成了少年他压箱底的晦暗秘辛。
但这些,喜欢他、讨厌我的那女生竟全都知道。她知道也就罢了,还告诉我。我不知,某种程度上,这是否算是我的巨大失败。
那些他努力想藏起来,不为我知的部分,最后却还是被我知道了。
以这样的形式宣扬其秘密,他会否难过,我很难确知,但我确知,我并不好受。
我是第二天上午大课间才知道的。
她拿着英语阅读习题册来找我,说她想了半天,都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那道题的答案该选D。我那时候其实不太想跟她讲题,因为我有预感,她不应该不理解,因为答案上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我们英语授课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没有收参考答案,答案一般都写得很清楚,也有多种理解方式。另外就是,她就算不理解,也不该来问我。毕竟,她并不喜欢我,班里英语好的同学也很多,总不能所有除我以外的都不理解,她又怎会愿意跟我打交道呢。但我还是压下了疑惑,也推迟了上厕所的时间,跟她解释了。
就在我解释完之后,她把笔尖压在了D选项对应那段话上的unforgiveness这单词上。
unforgiveness,意为不宽恕。
再然后,我眼见她抬起头,直视我双眼,她目光如炬,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
忘了讲,从过去到现在,从来都很少有人敢跟我对视很久。毕竟,与人坦坦荡荡地对视,从不是一件多么轻松的事。但她偏偏敢了,还一直锁视我,直到眼周有细红血丝出现,直到睫毛止不住地闪,她才克制一些。
毋庸置疑,她对我,多少有着浓烈的恨,但她说出的话,又极哀怨。
没有多少额外的意思,无非是想控诉我,是想埋怨我多么自以为是——为什么要那样轻飘飘那样怠慢她喜欢的少年的一腔心意,为什么她那样在意的人,在我这里就什么都不是了——但我并不知道,我与人相与,从来都是小心又小心的,毕竟,我本来就不擅长人际关系,当然不想再因为不擅长失去更多朋友。班干本不讨喜,更何况我还是班长,我还跟班主任沾亲带故,要不是因为成绩在那撑着,足够能打,不晓得私底下又会多出来多少人骂我呢,又怎会愿意多留话柄。
那时的我跟现在的我天壤地别。现在的我无甚所谓任它去,但那时的我,活在人群里,再勇敢往前走的同时,也还是怕落人口舌。
十三四岁的女生,又能坚强到哪儿去呢。
但我却忘了,在她的眼里,我的不知道,才是最利的杀手锏。
我不喜与人争执,也讨厌纠缠不休,只想着能早点上厕所,毕竟马上就要上课了,下节课是数学课,最近讲几何证明,打报告出去,太打断老师上课的节奏了,于是只好速战速决。简明扼要跟她讲明,我确实不知,我没有要知道所有事的义务,也确实不喜欢,我也没有必须要回馈他人喜欢的责任。
我心想不知者无罪,但她却觉得,我居然能这样轻描淡写,我实在是,过分狠心的人。
我后来也反复思量过许多次,我真的做错了吗,并没有。但我做对了吗,从不觉得。好像这样的事,并不是对错能衡量的。
她那样冰雪聪明的女生,该也知道,但到底聪明还是抵不过心酸——我不在意的,是她怎样都得不到的,她想珍惜的,是我不会多看一眼的——这才是她恨、她恼的地方。
我后来看起来好像没有再在这些事上多作停留,因此也被很多人看作凉薄残忍之辈,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还是停在原地,我还是很想跟他再做好朋友,但是,我又很清楚地知道,那些事过去后,我又失去了一原本很好的朋友。
我们都努力过,但也都只能接受事实,那就是,我们那么好过,那么谈天说地快乐相处过,却终究,还是没办法再做朋友。
哪怕打招呼,都不能的那种,只能避开,像陌生人,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
破镜,才不会重圆。
破了,就是破了,也只是破了,止于破了。
我不长拥有,更不擅失去,毕竟,我朋友本来就不多。因此,哪怕是我自己也有过错,后来也没有处理好跟他的关系,连带着多少有怨过她迁怒她,但怨也无益,不再怨。
我从没有恨别人的习惯,恨别人没有用,挽回不了一切,但恨自己,或许还能让自己不要再踏入同一条河流,不要再犯同样的我,因此,我最恨的,从来是我,而非别人。
待她回到她座位上后,我也把英语习题册翻到了她刚刚翻开那一页,把笔也放在了unforgiveness那个单词上。
unforgiveness:从不饶恕,从不宽宥。
我不饶恕假装跟他谈过半天恋爱、最后又害怕自己会陷进去、害怕会作假成真、犹疑许久、却还是跟他说不再假装的我,更不宽宥因为过分难受,挑了一个班里有人,将近下午放课的时间节点,跟我的班主任在办公室里说了十分困扰我的,他喜欢我一事的我。
我已经有点忘了我当初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多少还是记得,当初之所以这么做,才不只是因为单方面的难受,觉得处理不好,想要寻求来自长辈的帮助。如果只是这样,完全不必要跟班主任提,也完全不必要抽在还有那么多同学在的近放课的时间节点。私下里,跟我物理老师她讲也是很好的,她会很好地保守秘密,也是很好的倾听者,还能够给到优质建议,从而帮助我妥善处理一切。
虽然还是无法坦然,但我终于敢承认,也终于敢直面过去,原来,我也并不纯良无害,我也早有城府心机。
但这并不是兵不血刃的战役,而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一场经久战斗。
睡不着的好多夜里,我一边思考着没做完的数学题跟物理题该怎么做,一边抠着墙,看着绿玻窗外,静静地、一次次地难过着。
分神嫉妒的年岁里,我好想知道,好想请教,问他他会怎么处理这一切,但我哪里敢去打扰他。初三过于紧锣密鼓的节奏与过于繁重的课业压力,做不完的习题卷不间断的小测周考,都让我连走到他们教室找他闲聊,或在qq上问一句的勇气都没有。
这些事对他没有用,不能浪费他的宝贵时间,他升初三有段时间了,他正为中考浴血奋战,正为光明前程努力拼搏着。
明确羡慕他的第二年里,我还是羡慕他,但却不再只是羡慕了,我开始疯狂嫉妒他,嫉妒的原因是:我开始变得不像我了,但他,却还是他。这一点,都不公平。
但他才不会知道,才不会在意这一切。
只有我知道。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独家珍藏,不为人知。
Chapter ELEVEN 做个坏人
我没看起来那么没心没肺,但也没那么事事上心,但该难过的,我从没少过一分一寸。
眉眼过分冷淡的人,总会被误解,让人觉得我是千事不过问、万事不挂心的清冷性格。
但实际怎么会什么都不在意呢?才不会什么都不在意,也总会暗暗较劲,一方面是不想旁的人知道那么多,他们跟我并无多少链接,不必知道,另一方面也纯粹是因不善交际,也不喜跟不相干的人,展露笑颜罢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能看到所有的我。
我也不是一个喜欢把什么都挂在脸上的人,小时候会,后来多多少少被指责过,好像十岁左右开始吧,然后,在哭哭闹闹之后,就踏入了不动声色地长大的队列之中。
三姑六姨都夸我懂事,歆羡我爸妈,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习惯了在他们面前表演,维持我的最佳形象。
当然,也是履行契约,我有这个义务。我的父母亲从不像别的父母亲那样,在外人面前给我下脸色,而是体面风光,其乐融融,给我把面子一路兜着走。因此,我一直以来也要兼顾他们的面子,尽可能地光鲜亮丽。
用我爸通俗的话来讲,家丑不可外扬,再怎么闹,让外人笑话了去——就比如不应当像我亲着二爷爷的儿子儿媳妇,每次一闹就沸沸扬扬,恨不得整条街乃至全天下都知道。
但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平静式的温水煮青蛙,并不比滚水烫要来得轻松。我好像,也就是这么被规训长大的。
长大好像是一场驯化,但我们在被驯化的同时,也会生出新的棱角,也会变相式地驯化父母,我们越来越新潮,他们多少会妥协。
打记事以来,我从没活得多么轻松过,甚至可以说活得很累,活得过于较劲过于较真了,这好像也是亚裔家庭出身的孩子都会存在的问题。但我有时候,还挺感谢我爸——虽然他很多思维方式也让我为之痛苦过,但至少,有一点还是很感谢的——我哪怕再怎么怕落人口舌,也都不是太顾忌他人眼光。
在十三四岁的,无人可询问的年纪里,我自己凭着他带给我的这部分影响,再凭着我的盲目自信,孤独地从茫茫大雾中走了过来。
那段时间,新带我们的行楷写得特别好看的语文老师,也是教务处主任的唐老师,在一下给我们上完最后一次晚自习之后,跟我一起走,一边走一边闲闲聊天。
走到操场五十米跑道旁边的有着坐的梯子的花坛处,她停下来,问了我一个很难答得上来的问题。
她问我,你为什么总能这么理智呢?理智得,就好像是叛逆在你人生中,就此空缺。
这让从教多年的她,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夜光里,飘来桂花清冽的香,我很浅地笑了一下,但又不太自在地摸了摸物理习题册。这不是我太擅长的话题范围,但又不想跟她撒谎,她是我很喜欢又很尊敬的老师,刚来带我们班的时候,又直命我做她的课代表。
我从小,六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是班干了,但我从来没有那么不知所措那么心慌过,因为一般老师都不会问你这些问题的。他们关心的大多是你的成绩,而不是你的内心。就算关心你的内心,也只是像口语招呼里,问你How are you doing一样,并不在乎你真的好不好,只是一个礼貌性的象征式问候,并不会深入,所以你也不需细讲,只需要回一下Not bad或者Fine,任这一茬过了就好。
但她不一样,她是真的有在关切我,真心还是假意,人总是很容易就能分得清。因此,哪怕不想再袒露心声,最后也还是选择诚实,虽然是有保留性的,但也有三分诚恳。
我很少那样真诚地剖开自己,向长辈诉说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想法,但她却在不经意间,敲开了一道小窗。
「也没有不叛逆,而是前程更重要。为了更重要的,要用理智克制叛逆,也就理智。」
唐老师有点意外,但又有点欣喜,伸出右手,拍了拍我左肩,赞许般的说道,小姑娘果然通透,但我也希望你能偶尔叛逆一些。
我们没再多聊,也没道分别,就静静地无声地走了一路,陪她走到小卖部右边梯子,笑着向彼此挥手示意,明早语文课上再见。
她往教室楼栋走去,我往寝室楼走去,但我们都轻嗅到桂花清香,也都肩披昏黄灯光。
当晚回去之后,我已然没了写题的心思,也就任性地没写了,等着第二天再赶就好了。
我很少那样放纵自己,但我又实在写不下去,也就没管了,就瘫在床上,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她带给我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以至于后来一年多时间里,以至于三年下来,我竟再没有那样坦诚相待他人的时刻。
她是唯一的——触动人的,从来都是少数。
像未曾商业化的古刹小巷,即便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却也能触人心弦。哪怕,它与别的商业化后的古色古香景点的景致并无多大差异,但磁场带来的感觉却总是千差万别。
她好像,是我风尘仆仆三年里,少有坐花坛下,低头莞尔看的一本书,需要一再细品。
许多人都致力于活成一种商品,明码标价,渴望利益最大化的信息时代里,她这样的人有些慢,但这样的人,我偏偏却最喜欢。
没有人,不会喜欢真诚。
正回忆着记录着的当下,好朋友从隔壁寝室跑过来,敲了敲我的床铺,问我,睡不睡得着,睡不着就陪她去厕所边聊天喂蚊子。
我说我才不去,她说去嘛,虽然喂蚊子,但是正值八月,桂花开了,闻闻,也是值的。
我那么怕蚊子,皮肤又很容易起红团的极怕痒的人,像被海妖蛊惑了,下铺从来不怎么管人死活的室友那么劝我,都无济于事。
不管不顾,披了件单薄衣衫,下了床,趿拉着双凉拖,跟她一起站厕所外的阳台前,一边轻弹看铁窗柱的橙金色铁锈,一边谈天。
桂花飘来时,蚊声嗡嗡响,她吊在我肩头,一双清棱棱的大眼睛盯着我,以气声问询,语气彷徨: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我摇摇头,跟他主持时候,她一脸惊愕以眼神问询问我没事时候的动作一模一样。
她又凑我耳边,低低柔柔问我,我有喜欢的人吗,我说有。她问我是谁,我如实说了,是这学期才转到班上来的坐后排那个唱歌好听人长得很好看,但是过分受女生欢迎,行事格外高调的男生。说完这些,她跟我说,她不想再那么用力地喜欢那人了,有人跟她表了白,还挺多——她想恋爱了。
她说,她想试试看。
我说,那好,就试试。
她问我会觉得她是渣女是乖女孩吗,我说才不会。
恋爱是你的自由,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别人怎么想,都不重要。你这样的人,就应该浪荡自由,恣肆一生,从来不需要顾忌世俗的目光,你只需活在你的定义里。
「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太俗气了,才不做俗人——哪怕做个坏人都好,也千万别做俗人——庸脂俗粉有什意思呢,总得活出点自己的色彩来。」
Chapter TWELVE 有趣灵魂
我跟她夜聊的时候并不多,但每次都会聊很长的时间,不到一点过都不带回寝休息的。
也是因为这样,后来我们的次数越渐少了。她们寝室人都比较大咧,也基本都睡得晚,哪怕她回去爬上床有点动静,也觉得没什么。但我在的寝室不同,哪怕也有挺多人带手机,但只要有点声响,哪怕我已经尽可能小心了,大家还是会投来不太善意的目光。
虽然她每次来找我,每次聊完我回寝,都不会有人说我什么,但那种下意识的安静地注视我良久的目光汇聚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沉默,也有它自己的语言。
再到后来,我们就不再晚上出去夜聊了。要实在想聊,顶多熄灯、宿管查寝结束后,在走廊聊个十几分钟就草草收场,把话题留着白天课间或上课走神的时候用小纸条继续。
她后来再跟我谈这相关的话题的时候,已经早恋了,但她好像并没有觉得这样的尝试是有意思的。她跟我是这样形容的,她答应他是因为不想伤害他,但她发现,她试过了,还是没有办法喜欢上他,那就不应该再耽搁对方了。她觉得对方有点过于索然无味,像坐席,一道摆手边很容易吃到的菜,一点都不费劲,谈了大概一两周也就匆匆结束了。
重点还是在于不喜欢,而非是否好上手。
她还是很喜欢那个叫她土匪的,在下转角楼梯时不小心碰触到她手的男孩子。哪怕知道那个男孩子不是什么广俗意义层面的好人,满嘴跑火车,人皮得不行,也还是很喜欢。
她从来没遇到过那样的男生,大多男生都循规蹈矩,但那个男生在任何标准之外,那是她缺失的部分,是她极度缺失又想要拥有的野蛮生长的一面,她迷恋那样的感觉,会被吸引,也就再正常不过。
但人与人不同,她不喜欢的,总有人会喜欢,并很珍惜,那是我另一个朋友了,很喜欢那个她口中说起来清汤寡水、没什么意思的男生,那个朋友,也跟我玩得蛮好的。
人不仅容易被真诚打动,也容易为温柔折服,尤其是,自觉很少被他人温柔以待的人,会对温柔更上瘾。
她后来跟我谈起说,她有那么一些瞬间,有很恨过把恋爱当儿戏的,是我最好朋友的那个女生——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要试试?试试之后,又为什么很快就不要了?
更喜欢的,难道就应该承受这些吗?
我没办法给到她答案,我是喜欢过人,我也正喜欢着人,但我没有早恋的情感经验,不是情感大师,只能保持缄默,听她倾诉。
教学楼下那棵粗壮的黄桷兰树,开花了,时不时夜风刮过,飘下一些细小花瓣,落她生来就是卷发的头顶上。
我叫她低头,她问我,怎么了?怎么突然叫她低头。我说,头发上沾上黄桷兰的细小花瓣了,我帮你吹走。
她很轻,但又很开怀地笑了。
我很少看见有人这样笑,更多时候,大家都是含蓄内敛的,只极小幅度地微微一笑,哪怕开心都是端着的,像怀里揣了个热水壶,生怕烫着了,自然的,也矜持,也优雅。
教学区廊道的白炽灯的灯光有点暗了,惨白惨白的,但她的笑容,是那样明亮。
原来,她也是很好看的,只是少有人发现罢了。她从前跟我讲过,她读小学的时候,因为眼底有雀斑,被很多男生嘲笑说长得丑,后来就很难有自信,走路总是低头含胸,导致现在哪怕再怎么挺直背,也还是微微驼。
再后来,她再跟我讲起那个男生的时候,她已经能够在我面前跟我撒狗粮了。
她就坐在那个男生的前面,她经常安慰失恋的他,经常陪他聊天,久而久之的,男生也就慢慢移情,喜欢上她了。
看到这个结果,我不知道应该说是开心还是不开心,但我看到她跟他一起那么开心,也就忍下了所有疑问的话,只送上祝福,时不时地陪着他们一起玩,承担着巨大瓦斯的高亮,帮助他们遮挡我们班主任锐利的视线。
他们已经算很高调的了,但也还是会害怕被老师发现,主要还是怕双方都会被请家长,也就在同学面前敞亮,在老师面前开启地下恋模式。像打游击战似的,但又实在有趣。
她也很喜欢写点东西,也很喜欢跟我做朋友,总是很照顾那些年岁里说话过分直白性格过分自我的我,总陪我说话,从不让我觉得我被多个小群体排斥。
但我知道,因为磁场频振的不对劲,我是很容易能够感受到的,也不去寻求融入。合适我的圈子,不需要费劲融入,门自会打开。
她总说我太温柔,但她才是,她才是我们之间温柔的那人,而我,从来都尖锐如利刃,但对她,也多多少少有温柔过。
我卡在心口,没有问出来的话是:「你想没想过,他的喜欢,会不会有点廉价了?前段时间还在喜欢另外一个女生,转瞬又喜欢你,是不是有点太快了?还是说,他在你这样感觉到了抚慰,一直是你在付出,自觉有愧,只能想到这样的回报是最好的方式?」
我有时候是有些一针见血在的,但那一次我看走了眼,但我很庆幸,还好是我看走了眼,他是真很喜欢她,后来几年岁月里,也是真的对她很好。
见她过得好,我才放下心来。
我从来都不反对早恋,但因为骨子里的克制以及要给父母把面子兼顾着走,一路听话,一路没有踩早恋的红灯,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羡慕他们,相反,我很羡慕的。
羡慕到红眼。
但我还是没有开启早恋。
因为,我喜欢的男生并不喜欢我,而我也不想将就也不想像最好那个朋友那样试试,去跟一个喜欢我,但我不喜欢的男生在一起。
我从来不选择做这样的事,因为,我清醒地知道,那会伤害到另外一个人。前车之鉴,哪怕只是逢场作戏,却也足够警醒到我了。
早恋的班车,不是我这样的女生能上的,有这样一场体验是很好,是很难忘,但我不合适,也就不急着赶趟了。
不是所有记忆都必须拥有,空缺未尝不是一种圆满。至少,不会让臆想落尘,不会有争相红脸,想起来,虽然平波无澜过分无趣,但那些年里,少年背影,也总还是有光的。
但让我有点没想到的是,那个明确表示过讨厌我的女生,居然没有跟那个男生在一起,而是选择了另外一个男生开启她的早恋。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在后来的岁月里,我们居然会成为好朋友,这实在有些过分荒谬了,全然不符合我对同性群体的认知。
但后来我又一细想,觉得,这才是正确的,这才是符合我们俩的做事风格的。
有的女生因为男生而关系破裂,闹得面目全非,有的女生却因为男生而关系牢固,感情亲密——我很庆幸,我是后者。
因为,待近了之后,才发觉,她竟是这样美好的人。美好得有些过分了。还好,我也选择了不再计较,跟她冰释前嫌。不然,我这样不擅交际的人,肯定又会错失一个有趣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