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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九月一日 聋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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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ELEVEN 做个坏人
我没看起来那么没心没肺,也没那么事事上心,该难过的,从没少过一分一寸。
眉眼过分冷淡的人,总会被误解,让人觉得我是千事不过问、万事不挂心的清冷性格。
但怎么会什么都不在意呢?才不会什么都不在意,也总暗暗较劲。一方面是不想旁的人知道那么多,他们跟我并无多少链接,不必知道。另一方面也纯粹是因不善交际,也不喜跟不相干的人,展露笑颜罢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能看到所有的我。
我也不是一个喜欢把什么都挂在脸上的人。小时候会,后来多多少少被指责过,好像十岁左右开始吧。然后,在哭哭闹闹之后,就踏入了不动声色地长大的队列之中。
三姑六姨都夸我懂事,歆羡我爸妈,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习惯了在他们面前表演,维持我的最佳形象。
当然,也是履行契约,我有这义务。我的父母亲从不像别的父母亲那样,在外人面前给我下脸色,而是体面风光,其乐融融,把面子给我一路兜着走。因此,我一直以来也要兼顾他们,尽可能地光鲜亮丽。
用我爸通常的话来讲,家丑不可外扬,再怎么闹,也不能让外人笑看了去——比如不应当像我二爷爷的儿子儿媳妇,每次一闹就沸沸扬扬,恨不得整条街乃至全天下都知道他家那点破事,要把天都捅个窟窿。
但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平静式的温水煮青蛙,并不比滚水烫要来得轻松。我好像,也就是这么被规训长大的。
长大像是一场驯化。在被驯化的同时,也会生出新的棱角,也会变相式驯化父母。我们越来越新潮,他们多少会妥协。
打记事以来,我从没活得多么轻松过,甚至可以说活得很累,活得过于较劲过于较真,这好像也是亚裔家庭出身的孩子都会存在的问题。但我有时还挺感谢我爸——虽然他很多思维方式让我为之痛苦,但至少,有一点还是很感谢的——我哪怕再怎么怕落人口舌,也都不是太顾忌他人眼光。
在十三四岁无人可询问的年纪里,我凭着他带给我的这部分影响,再凭着我的盲目自信,从茫茫大雾中独自走了过来。
孑然一身,又应有尽有。
那段时间,新带我们的行楷写得特别好看的语文老师,也是教务处主任的唐老师,在一下给我们上完最后一次晚自习之后,跟我一起走,一边走一边闲闲聊天。
走到操场五十米跑道旁边的有着坐的梯子的花坛处,她停下来,问了我一个很难答得上来的问题。
她问我,你为什么总能这么理智呢?理智得,就好像是叛逆在你人生中,就此空缺。
这让从教多年的她,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夜光里,飘来桂花清冽的香,我很浅地笑了一下,但又不太自在地摸了摸物理习题册。这不是我太擅长的话题范围,但又不想跟她撒谎,她是我很喜欢又很尊敬的老师,刚来带我们班的时候,又直命我做她的课代表。
我从小,六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是班干了,但我从来没有那么不知所措那么心慌过,因为一般老师都不会问你这些问题的。他们关心的大多是你的成绩,而不是你的内心。就算关心你的内心,也只是像口语招呼里,问你How are you doing一样,并不在乎你真的好不好,只是一个礼貌性的象征式问候,并不会深入,所以你也无需细讲,只需回一下Not bad或者Fine,任这一茬过了就好。
但她不一样,她是真的有在关切我,真心还是假意,人总是很容易就能分得清。因此,哪怕不想再袒露心声,最后也还是选择诚实,虽然是有保留性的,但也有三分诚恳。
我很少那样真诚地剖开自己,向长辈诉说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想法,但她却在不经意间,凿开了一道小窗。
「也没有不叛逆,而是前程更重要。为了更重要的,要用理智克制叛逆,也就理智。」
唐老师有点意外,但又有点欣喜,伸出右手,拍了拍我左肩,赞许般的说道,小姑娘果然通透,但我也希望你能偶尔叛逆一些。
我们没再多聊,也没道分别,就静静地无声地陪伴彼此走了一小截路,陪她走到小卖部右边梯子,笑着向彼此挥手示意,明早语文课上再见。
她往教室楼栋走去,我往寝室楼走去,但我们都轻嗅到桂花清香,也都肩披昏黄灯光。
当晚回去之后,我已然没了写题的心思,也就任性地没写了,等着第二天再赶就好了。
我很少那样放纵,但我实在写不下去,也就随心了,就瘫床上。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她带给我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以至于后来一年多时间里,以至于三年下来,我竟再没有那样坦诚相待他人的时刻。
她是唯一的——触动人的,从来都是少数。
像未曾商业化的古刹小巷,即便只是静静地伫立在那,却也能触人心弦。哪怕,它与别的商业化后的古色古香景点的景致并无多大差异,但磁场带来的感觉却总是千差万别。
她好像,是我风尘仆仆三年里,少有坐花坛下,低头莞尔看的一本书,需要一再细品。
许多人都致力于活成一种商品,明码标价,渴望利益最大化的信息时代里,她这样的人有些慢,但这样的人,我偏偏却最喜欢。
没有人,不会喜欢真诚。
正回忆着记录着的当下,好朋友从隔壁寝室跑过来,敲了敲我的床铺,问我,睡不睡得着,睡不着就陪她去厕所边聊天喂蚊子。
我说我才不去。她说去嘛,虽然喂蚊子,但是正值八月,桂花开了。闻闻,也是值的。
我那么怕蚊子,皮肤又很容易起红团的极怕痒的人,像被海妖蛊惑了,下铺从来不怎么管人死活的室友那么劝我,都无济于事。
不管不顾,披了件单薄衣衫,下了床,趿拉着双凉拖,跟她一起站厕所外的阳台前,边轻弹铁窗柱的赭色铁锈边谈天。
桂花飘来时,蚊声嗡嗡响。她吊在我肩头,一双清棱棱的大眼睛盯着我,以气声问询,语气彷徨: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我摇头,跟他主持时候,她一脸惊愕以眼神问询问我没事时候的动作一模一样。
她又凑我耳边,低低柔柔问,你有喜欢的人吗,我说有。她问我是谁,我如实说了,是这学期才转到班上来的坐后排那个唱歌好听人长得很好看,但是过分受女生欢迎,行事格外高调的男生。说完这些,她跟我说,她不想再那么用力地喜欢那人了,有人跟她表了白,还挺多——她想恋爱了。
她说,她想试试看。
我说,那好,就试试。
她问我会觉得她是渣女是乖女孩吗,我说才不会。
恋爱是你的自由,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别人怎么想,都不重要。你这样的人,就应该浪荡自由,恣肆一生,从来不需要顾忌世俗的目光,你只需活在你的定义里。
「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太俗气了,才不做俗人——哪怕做个坏人都好,也千万别做俗人——庸脂俗粉有什意思呢,总得活出点自己的色彩来。」
Chapter TWELVE 有趣灵魂
我跟她夜聊的时候并不多,但每次都会聊很长的时间,不到一点过都不带回寝休息的。
也是因为这样,后来我们的次数越渐少了。她们寝室人都比较大咧,也基本都睡得晚,哪怕她回去爬上床有点动静,也觉得没什么。但我在的寝室不同,哪怕也有挺多人带手机,但只要有点声响,哪怕我已经尽可能小心了,也还是会招来室友们不太善意的目光。
——我确实打扰到他们了。
虽然她每次来找我,每次聊完我回寝,都不会有人说我什么,但那种下意识的安静地注视我良久的目光汇聚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沉默,也有它自己的语言。
再到后来,我们就不再晚上出去夜聊了。要实在想聊,顶多熄灯、宿管查寝结束后,在走廊聊个十几分钟就草草收场,把话题留着白天课间或上课走神的时候用小纸条继续。
她后来再跟我谈这相关的话题的时候,已经早恋了,但她好像并没有觉得这样的尝试是有意思的。她跟我是这样形容的,她答应他是因为不想伤害他,但她发现,她试过了,还是没有办法喜欢上他,那就不应该再耽搁对方了。她觉得对方有点过于索然无味,像坐席,一道摆手边很容易吃到的菜,一点都不费劲,谈了大概一两周也就匆匆结束了。
重点在于不喜欢,而非难易。
她还是很喜欢那个叫她土匪的,在下转角楼梯时不小心碰触到她手的男孩子。哪怕知道那个男孩子不是什么广俗意义层面的好人,满嘴跑火车,人皮得不行,也还是很喜欢。
她从来没遇到过那样的男生,大多男生都循规蹈矩。但那个男生在任何标准之外,那是她缺失的部分,是她极度缺失又想要拥有的野蛮生长的一面。她迷恋那样的感觉,会被吸引,也就再正常不过。
但人与人不同,她不喜欢的,总有人会喜欢,并很珍惜。那是我另一个朋友了,很喜欢那个她口中说起来清汤寡水、没什么意思的男生,那个朋友,也跟我玩得蛮好的。
人不仅容易被真诚打动,也容易为温柔折服,尤其是,自觉很少被他人温柔以待的人,会对温柔更上瘾。
她被那个男生的温柔所吸引。
她后来跟我谈起说,她有那么一些瞬间,有很恨过把恋爱当儿戏的,是我最好朋友的那个女生——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要试试?试试之后,又为什么很快就不要了?
更喜欢的,难道就应该承受这些吗?
我没办法给到她答案。我是喜欢过人,也正喜欢着人,但我并无早恋的情感经验,非情感大师,只能缄默,听她倾诉。
教学楼下那棵粗壮的黄桷兰树,花开了,时不时夜风刮过,飘下一些细小花瓣,落她生来就是卷发的头顶上。
我叫她低头,她问我,怎么了?怎么突然叫她低头。我说,头发上沾上黄桷兰的细小花瓣了,我帮你吹走。
她很轻,但又很开怀地笑了。
我很少看见有人这样笑。更多时候,大家都是含蓄内敛的。只极小幅度地微微一笑,哪怕开心都是端着的,像怀里揣了个热水壶,生怕烫着了。自然的,也矜持,也优雅。
但总少了些少女应有的明艳。
教学区廊道的灯光有点暗了,惨白惨白的,但她的笑容,是那样明亮。
原来,她也是很好看的,只是少有人发现罢了。她从前跟我讲过,她读小学的时候,因为眼底有雀斑,被很多男生嘲笑说长得丑,后来就很难有自信,走路总是低头含胸,导致现在哪怕再怎么挺直背,也还是微微驼。
再后来,她再跟我讲起那个男生的时候,她已经能够在我面前跟我撒狗粮了。
她就坐在那个男生的前面,她经常安慰失恋的他,经常陪他聊天,久而久之的,男生也就慢慢移情,喜欢上她了。
看到这个结果,我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不开心,但我看到她跟他一起那么开心,也就忍下了所有疑问,只送上祝福。时不时地陪着他们一起玩,承载着巨大瓦斯的热气,帮助他们遮挡我们班主任锐利的视线。
他们已经算很高调的了,但也还是会害怕被老师发现。主要还是怕双方都会被请家长,也就在同学面前敞亮,在老师面前开启地下恋模式。像打游击战似的,但又实在有趣。
她也很喜欢写点东西,也很喜欢跟我做朋友,总是照顾那些年岁里说话过分直白性格过分自我的我,总陪我说话,从不让我觉得被多个小群体排斥。
但我知道。磁场频振的不对劲,我很容易能感知到,也不寻求融入。合适我的圈子,无需怎样费劲融入,门自会开。
她总说我太温柔,但她才是。她才是我们之间温柔的那人,而我,从来都尖锐如利刃,但对她,也多多少少有温柔过。
我卡在心口,没有问出来的话是:「你想没想过,他的喜欢,会不会有点廉价了?前段时间还在喜欢另外一个女生,转瞬又喜欢你,这速度是不是有点太快?还是说,他在你这样感觉到了抚慰与在意,一直是你在单方面付出,他心觉有愧,觉得这样的回馈方式对你而言,才是最好的?」
我有时是有些一针见血在的,但那一次我看走了眼。但我很庆幸,还好是我看走了眼,他是真很喜欢她,后来几年岁月里,也是真的对她很好。
见她过得好,我才放下心来。
我从不反对早恋,但因骨子里的克制以及要给父母把面子兼顾着走,一路听话,一路没踩早恋红灯。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羡慕他们,相反,我很羡慕。
羡慕到红眼。
但我还是没有开启早恋。
因为,我喜欢的男生并不喜欢我,而我也不想将就也不想像最好那个朋友那样试试,去跟一个喜欢我,但我不喜欢的男生在一起。
我从来不选择做这样的事,因为,我清醒地知道,那会伤害到另外一个人。前车之鉴,哪怕只是逢场作戏,却也足够让我醒悟了,就别再去伤人了。
早恋的班车,不是我这样的女生能上的。有这样一场体验是很好,是很难忘,但我不合适,也就不急着赶趟了。
不是所有记忆都必须拥有,空缺何尝不是另一种圆满。至少,不会让臆想落尘,不会争相红脸。再想起来,虽平波无澜甚过分无趣,但那些年里,少年背影,也总还是有光的。
但让我有点没想到的是,那个明确表示过讨厌我的女生,居然没跟那男生在一起,而是选择了另一男生开启她的早恋。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在后来岁月里,我们居然会成为好朋友,这实在有些过分荒谬,全然不符合我对同性群体的认知。
但后来我又一细想,才恍然大悟,这才是正确的,这才是符合我们俩的做事风格的。
有女生因为男生而关系破裂,闹得面目全非,也有女生却因为男生而关系牢固,感情亲密——我很庆幸,我是后者。
待近了之后,我才发觉,她竟是这样美好的人。美好得有些过分了。还好,我也选择了不再计较,跟她冰释前嫌。不然,我这样不擅交际的人,肯定又会错失一个有趣的灵魂。
Chapter THIRTEEN 极致占有
我不记得是怎么跟她言和的了。年深岁久,太多往事也都没印象了。可能因为并不那么重要,并没什么直接矛盾,也就没记得那么深刻,风一吹,也就散了。像蒲公英,弥散于无形,再归于尘土。
但我们之所以握手言和,并且能做好朋友,也跟她曾喜欢的、曾喜欢过我的男生有关。
我跟他不再是朋友,自然对她不再有任何潜在的威胁,而她坦白之后,他还是表示,更愿意跟她做朋友,骄傲如她,自不会再多往他跟前凑,自甘停在朋友,慢慢也不再喜欢他,而是喜欢新的人。那么,再跟我保持那么冰冷僵硬的关系,也就没任何必要了。
——江城,终年有雾,缭绕城间——那道三尺坚冰,就此融化,消散成雾,笼于城间。
一段关系停在一个瓶颈般的节点时,并不代表,另一段可能会因此而受到阻碍的关系也就此停泊,也很有可能还有很大上升空间。
人跟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奇妙。
但我跟她,还是不敢太要好的,只私下时不时地约着吃饭,或晚间她坐我床铺上,我们一起讨论物理题数学题。其他时候,哪怕是同学,一般也都不会打太多照面。因为,这会让我最好的朋友很难过。
她并不多遗憾也并不多惋惜错失了她这个朋友,但我不能让她伤心,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是唯一,她在我这里始终享有特权。
我并不抵斥也并不拒绝这种被占有,甚至,很多时候,我很享受这种极致的占有——因为,这让我觉得,我也是她的唯一,我被她深深地需要着,独家专属、无可替代。
有时候她会专注地看着我,问我,会觉得她有些病态吗?对我有着这样强烈的占有欲。稍有人跟我走近一些,就觉得很不舒服。但明明,我也是自由的,也该拥有很多朋友。
我从来都摇摇头,说从不会。
「我也是病态的,渴望被占有,这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从此再不用担心被抛弃、被丢下。我才不在意我是否拥有很多朋友,我在意的是,你一直需要我。」
她有点意外,整个人呆住了,瞳孔放大迟滞地看了我很久,她完全没想到我会那么答。
她一直以为,我这样理智的人,会很反感这样的她,过于粘人过于娇蛮,但她没想到,我居然是这样想的,真是让她大跌眼镜。
我问她,那你会觉得大失所望吗?我居然有这样一面。她说才不会,她只会热泪盈眶。
她实在太为之惊喜了,只差抱着我转圈了。
啪嗒,草稿纸上,清脆晕开一道透明的孔。
我视而不见,避开眼去,待她重新扳正我身体,埋头在我肩上时,我才继续跟她笑闹。
我穿紫薄短衬的左肩上,有一只振翅欲飞的蓝蝴蝶,但现在,蝶翅起了湿润的褶,得等太阳出来了,晾晒干,才能再飞进花园。
「我太喜欢你了,原来,好的友情真的不比爱情差。要是你是个男的就好了,我长大了一定要娶你。」她声音低低的,像氲了水汽,又柔又缱绻,哪里还有平时的半点张扬。
我右腕微抬,无声抚去她颊边斑驳。
「是你,为我重新定义了友情。谢谢你,不信那些迷障,还谢谢你,拨开人潮,最谢谢你,不管不顾,如此一路勇敢走向我。」
Chapter FOURTEEN 钢化玻璃
那段时间我们都逐渐忙碌起来,晚上跟她再在塑操散步的时间少了很多,她忙恋爱,跟对方谈天说地,我忙锻炼。
我擅耐力跑,弹跳力强,报了八百米长跑跟立定跳远,大课间三十分钟用来练习跳远,晚自修后半小时用来锻炼长跑。
跟班上的三年下来,唯有一次跑在我后头的女生一起,她锻炼一千五,我锻炼八百,但我们跑的基本都是一样圈数。但她有时候,还是会在体能负荷的极限上,再多跑上两三圈。
有一次我跑了1500米之后,她还在跑,跑了足有2000米之后,才停下来。
她跑步特别轻松,小迈步,但速度很快,女生里边无人能及,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都是万年老二的原因所在,她像一只在花园里做快速漂移的蓝蝴蝶,凡人又怎能超越她呢。
我喜欢的那男生,恰巧也在锻炼,跟他一起锻炼的,还有喜欢过我的那男生。他们参加的项目不同,一个是一千米长跑,另一个是400米中长跑跟50米的短跑冲刺,但跟我和她一样,这不妨碍他们一起锻炼。
就在有一天晚上,我们撞见了,但又并没有看得那么清晰,而是听声辨人。操场的灯昏黄昏黄的,并不持续明亮,有些闪烁,忽暗忽明。我们跑到那块左边正巧有篮球架,右边恰好又有一排香樟跟一丛丛低密生长的灌木,长长短短的影投下来,罩住了暗淡灯光。平时聊天都总笑说,人家学校是专门有小树林,我们这是没小树林,却在白日里看起来亮堂堂的操场跟乒乓台的草坪之间,如此明目张胆地单独辟了处风水宝地,晚间暗得过分影影绰绰了,专供情侣聊天的。
他俩的声音都属于很特殊,很有个人特质的,也就很易辨别。他们就在我们后面一点跑着,可能是嫌我们速度太慢了,跟了大概一会后,也就追了上来,跑到了我们前头去。
就在他往前跑的时候,他右手腕面擦到了我左臂上方,恰恰刮擦过小时候打过水痘疫苗,留下裸孔似胎记的印记处。
像又叠加了一个印记。隐匿不可见,但感受却仍旧清晰如昨夜,混着夏末晚风的味道。
有点柠檬酸,又混着水蜜桃的甜。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肢体碰触,有且仅有。
仿佛,昨夜才刚擦肩而过。今夜,再回头看,才醒觉过来,竟已是十多年过后了。
恍惚间,我们都长大了,也还是好朋友,却很少联系。成年以后,安静,互不相扰,往往才是最好的联系方式。
就好像,跟我同院落,对我影响很大,当时还在读初三的他,在长大后跟我谈天说起:他大学暑假实习期,回到老家帮忙做农活时,外婆跟他聊起我,但他觉得,哪怕他跟我关系还不错,聊天也很愉快,也还是觉得,不应该打扰了。
好像,长大之后,人跟人的渐行渐远,也就是这样起的头。
你有更好的朋友,我也有更好的朋友,我们还是好朋友,但又好像不再是那么好的朋友。
经年之后,再遇。像隔一层钢化玻璃,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像还是记忆中的样子,但我们,却不再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