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刀灵感来自于拇指法则以及伊 拉 克法律允许丈夫惩罚妻子。
早期英国普通法中,有一条“拇指规则”(rule of thumb),意即只要用一根不比大拇指粗的棍子殴打妻子,便不属虐待妻子行为。这后来被证明是不可信的,虽然在查理二世之前的英国普通法允许一名男子给他的妻子“温和的纠正” ,但是没有相关的条文指定尺度是“拇指规则” 。相信这条法律存在的人可以追溯到1782年,James Gillray出版了他的讽刺漫画《Judge Thumb》(《拇指法官》),里面描述了一个英国法官FrancisBuller,他宣告,依据法律,一个男人可以合法地殴打妻子,前提是打人的棍子不能比拇指粗。而Buller是否真的实施过这样的宣判也是没有证据可考的。在美国,有关一个男人可以用不比拇指粗的棍子殴打妻子的古代“老规矩”和“古代法”,在密西西比州( 1824年)和北卡罗莱纳州(1868年和1874年)的法律裁决中被驳回并宣布无效。(来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