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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曲歌 ...
以前我是不喜欢粉色与娇嫩的碎花系列长裙的。只觉得太过柔软,一不小心就能摧毁的模样,反觉得黑色灰色白色让人安心。
可是当某一天我把自己塞进粉色衬衫与同色的小外套,半身裙是云朵一样清轻薄的白色,出现在镜子前的那一刻我才觉得我错了。
原来不是不喜欢,而是觉得配不上。觉得自己的干枯腐坏,配不上那抹抹温柔明丽的亮色,原来不是它们脆弱易被销毁,而是自己怕在鲜活馥郁的色彩里,显得更苍老可怜。
我很用心化了妆,涂的是西柚色唇釉,水润剔透的镜面效果,我用睫毛夹把睫毛夹好,再用睫毛膏刷得根根分明。我一向喜欢戴妮妮棕的美瞳,因为它与我原本的瞳色一致。
做完这些,我再把习惯自然散落的长发抓起,用银色的头绳固定,扎成一个丸子,面颊两侧留着几缕温柔卷曲的长发。
还是一只耳坠,银色坠着很多只蝴蝶的长款,懒散地垂落在我肩头,裙子是粉白交加的碎花图案。我很喜欢照镜子,真的是非常美的模样,就像我家后头那片数不清到底有多大的蔷薇,娇柔又不轻浮的媚色,到了花期便是温软如稠的,香气漫天卷地。
这是我江潮第一次约会,我很想见他。
我们还是决定在东大街见面,原本江潮想来接我的,被我拒绝了。我说:我好久没吃拔丝面包配咖啡了。然后他就懂了。
我喜欢今天的天气,积着一半的云,均匀刷在天空上。月河的天空并不是像玉泽是特别清澈的蓝色,而是灰蒙蒙的,但是看久了便也习惯了。
我从花店买了一束玫瑰,其实略显俗气,但是我真的想不到有什么花比它更高傲,它美丽却有锋芒,所以它适合江潮。
东大街似乎来往的人多了,那些安静的街巷被踏出一个又一个的裂缝。我看到书店外的胖女孩,她忍受着别人路过时的异样眼光,并开始警惕所有路过的人,她手里的书叫《我知道他存在》,是艾米丽狄更斯的诗集。
又是一个孤独,但发光的灵魂。随着喝空掉的星巴克杯子,扔到垃圾桶,里头还有未完全碾灭的,星星点点的烟灰。
江潮并没有告诉我见面的地点,我也没有告诉他要走哪条路,可我总能知道他在哪儿,他知道他在哪里能被我找到。
稳稳当当从无意外。
他坐在名字叫“故事开始”的书店前,穿着白净的衬衫,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他在看到我之后,站起身朝我走来。然后他看着我,满眼的惊艳和赞叹。
对我来说,这应该是很浪漫的场景,不是说他抱着玫瑰,也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他总是在我走进他之前,先走进我,毫不吝啬地夸奖我。我想,我本只该爱这样的人。
“本来纠结过要不要送你玫瑰花,因为实在太常见了,一百个人有一百个人送玫瑰花,可又觉得,其它花是称不上你的。”江潮对我说。
我满怀欣喜地收下他的花,把怀里安静躺着的花束送到他手上,无比虔诚“我觉得,只有玫瑰花的迷人和高傲才配得上先生。”
他抱着两束花,将它们放在长椅上,牵着我坐下。
江潮从纸袋里取出两杯咖啡和一袋椰蓉拔丝面包,他递了一杯摩卡给我。在别人眼里我们好像两个奇葩,当我们把面包浸到咖啡里,过路的人都会皱起眉,摆出一副夸张的表情,然后这时候我和江潮便相视一笑。
要不人们都说遇到有缘人不容易呢,我不要那么老套又缥缈的说辞,我只觉得遇到一个陪我一起吃东西,他还和我口味一致,便觉得是恩赐了。
“我觉得你这样一直江潮江潮的喊我名字,不太行。”江潮握着我的手,用他拇指和无名指轻轻按压我的每一个指腹,他喜欢那样,可能他自己都没发现。
“那你想让我叫你什么?”我撇撇嘴,他说“反正不能江潮江潮的,多生疏啊。”我看他苦苦思虑的模样,突然起了想捉弄他的心思“我知道叫什么了,亲~爱~的~”我故意把声音拉得很长,每个字都停顿,然后十分流氓的模样,就那样看着他。
然后江潮捏我手指的动作就顿住了,他那张怎么看都冷冷冰冰的脸,竟然出现了薄薄的红晕,一直红到耳朵根,没想到这个冰山,这么纯情。
“咳咳...”江潮装作在咳嗽的模样,视线落在地面,我便更想戏弄他了,凑到他面前眨巴着眼睛。江潮看着我,托起我的下巴,指尖摩挲着我的嘴唇,他的手指沾上了我唇釉的颜色。
“宝贝我妆花了。”我挑起嘴角,对他浅笑着。他脸上的红晕渐退,装没听到的样子,凑到我耳边轻轻咬了我的耳垂一口。没错,是用咬的!
气氛突然变得很微妙,风那么烈的刮过来,我感觉不到冷。
“啊!”我忙缩回身子,惊叫一声。然后我捂着发烫的耳朵,偏过头再不看他,我知道我的脸现在一定也红透了。“呵,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你先调戏我的。”江潮一脸得意,脸上一副很欠揍的表情。
我生了好一会儿的气,最后江潮主动伸手让我咬了好几口这才作罢。
我真的很喜欢他,我乖巧又温柔的大男孩。
江潮说,他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们像所有热恋期的情侣那样,不管去哪儿都牵着手。我以前没想过有男生会牵我的手,可突然反应过来时,却觉得异常习惯。可能因为那是江潮吧,我想。
巨大的玻璃映出两个影子,男生左手抱着两束玫瑰,女生提着一个纸袋,男生故意走得很慢,然后女生总是不经意间靠得男生更近些。
影子里头的我们,也有一个甜蜜如金桔的故事。
原来江潮要带我去的是那天,我们用偷借来的楼梯搭着爬上去的琴行。我看了江潮一眼,为难道“虽然说不管你去哪儿,我都应该仗义奉陪,可是宝贝啊,这是白天诶,人家会报警把我们抓走的。”
江潮十分满意他的新称呼,怜爱的看了我一眼,牵着我推门进去。
这个琴行,名字叫热与尘。里头十分清爽干净,一应的白色装饰,我推测这个老板应该有强迫症,因为里头所有东西都摆放得极为规整,而且真的,连所有琴都是白色的,钢琴也好吉他也罢,我觉得这家店生意应该不会太好。
在一堆白得几乎刺痛人双目的吉他中,有一把冰蓝色的吉他静静摆在地面上,成了整个屋子里唯一一抹颜色,它像冰蓝色的火焰燃在北极大地一样,单薄却又带着温度。我总觉得它很眼熟。
然而空无一人,江潮熟悉地带我走上二楼,然后转入第二个屋子里。这儿是没有门的,然后我就看到十分冲击我的一幕:林宿和一个男孩子,坐在白地毯上,林宿亲昵地歪在那个男孩子的肩膀上睡着了,听他弹吉他。
我以为我看错了,揉了好几次眼睛,可那真的是林宿。江潮似乎也未预料到这件事,但却也没过多的反应,他等我平复下来,带我进去。
“曲歌,我带女朋友来拜访你了。”江潮声音很轻,弹吉他的男孩抬头望向我们,忙慌乱地把林宿推开,林宿受了惊吓也醒过来。
“你好,我是曲歌,江医生的挚友。”男孩对我露出很青涩却和善的笑。我对他点了点头,对他露出同样和善的笑容“你好,我是江潮的女朋友程舒,很高兴认识你。”
“这样不行,以后不管看到谁都不能把我推开喔。”林宿打着哈欠,又把手搭在曲歌上,曲歌看了看我们,十分为难的模样。
“乖,没事的。都是我很好的朋友。”林宿用我从未听过的温柔声音安抚曲歌,并牢牢牵住他因紧张而颤抖的手。
曲歌一看便是身体不太好,有些清瘦,他并不是太高的男孩子,清瘦但模样很好看,不知道为何,他很像起雾时森林中的花鹿,极其纯净又无辜。
我们走到了一楼,坐在沙发上。林宿并未向往常一样同我们开玩笑,他几乎是把曲歌藏在身后,生怕我和江潮露出异样的眼光,不小心刺伤了他。
但其实,我们不会的。
也是后面我才了解到,曲歌有很严重的抑郁症。江潮和曲歌之所以认识,也是因为他想不开做了伤害自己的事,被人拉到了江潮的诊所抢救,往后江潮放心不下,便时常开导与照顾他,并定时查看他的情况,他们便成了很好的朋友。
我和江潮看着曲歌和林宿的情况,便先告辞出去了。
林宿望着关上很久的门,心里其实有些隐隐的失落。曲歌看林宿眉眼黯淡下去,主动从他身边退开了一点,他说“对不起。”
林宿闻言心颤了一下,他靠近曲歌一些,声音温柔地安抚道“又犯傻啦?”曲歌把手握紧放在膝前,目光落在手上,再不发一言了。
“我不是在意他们看到什么,江潮和程舒是我很好的朋友,是非常善良的人,而且就算其他人看到咱们,我也是不怕的。”林宿耐心解释道“就是你啊,以后遇到事再不能推开我了,行吗?”
曲歌只觉得心里不断暗下去,沉下去。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人的负担。他抬头向林宿,那个璀璨如星河的男孩子,看着他时,总是那么悲伤痛苦的模样。
曲歌觉得,他有罪。
“你不是什么负担,你是救我的人,没你我早死掉了,你忘记了吗。”林宿似乎感觉到曲歌在想什么,他看着曲歌,一脸坚定。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林宿记得小时候他们家似乎一直都在逃亡,他们搬了无数次家。他们的父母从不说是什么原因。
林洛冉和林宿记得,他们家以前其实是没有钱的,可是逃亡了很长时间后,突然就富有起来,换了很大的房子,然后爸爸妈妈又是十分出色的商人,再几年,就再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还是会做表面功夫,但是渐渐懂事起来的林洛冉发现,爸妈的感情并不是那么好,因为爸爸老是不回家,而妈妈总是叫阿姨做一桌子菜等到半夜,又一脸麻木地全部倒掉。
直到有一天,那个女人来了。那是一个打扮庸俗虽不年轻但十分漂亮女人,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林夫人,林夫人让阿姨把林洛冉和林宿支开,可两个小孩还是趁阿姨不注意偷偷藏在楼梯后,还是目睹了一切。
林夫人和那个女人吵得很凶,到后面甚至把桌上所有的东西都砸了。林洛冉捂着嘴,牢牢把林宿藏到自己怀里,她感觉林宿在发抖。
没一会儿,林先生就回来了,他冷眼瞧着歇斯底里哭泣的林夫人,林夫人已经毫无理智可言了,平素温婉大方的她简直像个疯子,她扑到林先生身上又是咬又是打。然后他打了林夫人狠狠一耳光,林夫人的眼神,其实从那一刻便死了,永远再没鲜活过来。
然后林先生像扔垃圾一样把那个漂亮女人关在了门外。听说他给了那个女人一笔钱,彻底断绝了关系。
那个像垃圾一样被林先生扔出来的女人叫曲伊伊,她在认识林先生之前当了十几年的陪酒女,在年轻不懂事的时候爱上了嫖客,生下了他的孩子。可那个男人其实是有家室的,然后他差点没找人把她和孩子打死,在一个月亮被乌云埋没的日子里,她带着儿子逃离了那座城市。
再后来,遇到了林先生,她又爱上那个男人了。她沉浸在林先生为她编织的甜美笼子里,相信他一切虚假的诺言与情谊。
实际上,林先生共有五个情人,她只是只是最傻的那个。不知好歹地为了那个男人的一句,我以后要娶你而杀到别人家,去给女主人示威,却忘了她的本质不过是个玩物而已。一个下贱的,可以随时丢弃的玩物。多可悲啊。
曲伊伊不再照顾曲歌了,她用一种近乎疯狂的样子去林家偷窥,当她看到林夫人和林先生将一对儿女视若珍宝时,一个疯狂的念头从她脑海里滋生。
她要毁了他们,既然她只能过这么悲惨的日子,这么无望的人生,那么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人,也应该同她有难同当才对。
她用林先生给她的钱雇了两个混混,放学时,他们从学校把林宿掳到曲伊伊那个破败如垃圾场的小房子里。那是个乡下的小房子,极其偏僻,林先生为母子俩租的公寓把他们扫地出门了,他们只能回到这里。
曲伊伊倒也懒得虐待他,只是把林宿关在以前养鸡的温棚里,尽管如此,温棚内的气温高得可怕,再加上曲伊伊不给林宿食物,这样也撑不了几天的,她想把林宿慢慢耗死。
曲歌刚开始不知道温棚里关了个人,直到下午,他看到他的母亲看着温棚痴笑,那笑容诡异恐怖,吓得曲歌不敢上前。然后曲歌听到了温棚里的呼救声。
深夜,曲歌趁妈妈睡着悄悄出去,打开了那个臭气熏天的温棚,他看到有个男孩,被绳子捆着手脚,直直扔在肮脏的地面上。
林宿警惕地盯着他,眼神虽恐惧,却咬着嘴唇死死不肯出声。“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曲歌举起双手,他朝林宿跪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会这样。”
他看到林宿干裂的嘴唇,似乎意识到什么,忙跑到厨房拿了水和馒头藏在衣服里,带给林宿。“我不能留太长时间,妈妈白天一直守着,我没办法,但是我晚上一定会来,你好好撑着,我会想办法联络别人的好吗?”林宿迟疑着点了点头。
曲歌将绑在林宿身上的绳索解开“明天早上你把这些绳子又绑回去,松点,不然她会发现。”
往后七天,曲歌每天夜里都会偷偷来,然后林宿也完全开始相信他。曲伊伊却终于开始起疑了,然后曲歌终于决定了一件事。
林先生一家报警找遍了许多地方可还是找不到林宿,记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警察告诉他们,可能有林宿的线索了,说是一个小男孩报的案。
曲伊伊已经越来越神志不清了,她原本就对林宿不吃不喝这么多天还不死的事抱有疑心,可是单看家里的粮食其实没怎么减少,因为曲歌是自己从自己的饭菜里省下来给林宿吃的。
她还是决定装睡,看看里头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果不其然,曲歌看她一睡着,就偷偷起床从厨房里拿馒头去温棚了。曲伊伊从不做饭,但是她会三天买一大袋馒头,按一天几个给曲歌吃,但她从来也不会管曲歌什么时候吃,吃不吃得饱,不过不会例外的是如果数量不够就是一定是一顿打。
曲伊伊一脚踢开温棚虚掩着的门,脸孔都扭曲了“畜生,我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你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如果不是因为你这种东西,我怎么会过得这么悲惨?”
曲伊伊声音极凄厉,说着说着便笑了“既然你要背叛我,那么你也别活着了,你也死在里头,你们做个伴,我就天天看着你们,哈哈哈,哪儿也不必去了!”
这一关就是一天一夜,林宿同曲歌抱在一起,互相安慰,夜里冷得发抖时,也就不再那么冷了。
警察终于来了,他们给曲伊伊戴上手铐,把她带上警车时,曲伊伊狠狠瞪着曲歌,像如果没有束缚,恨不得扑上去掐死他一样。
她用几乎凄惨的声音看着曲歌大叫“我恨你,你这种人为什么不去死,我恨你,我活着的每一天都要诅咒你。”
曲歌看着妈妈哭得浑身发抖,他抱着头捂住耳朵,希望声音都消失,可是没有用。在很长时间,甚至一辈子,他还是清清楚楚听得到妈妈的声音。
林宿被救回家后,林先生因念着曲歌对林宿的救命之恩,在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买了个小房子给他住,算是谢礼,但也仅止于此。
因着林家对曲伊伊的怨恨,林宿很难见曲歌一面,而林洛冉总会帮他隐瞒,甚至帮他偷跑出去。
这时林宿发现,曲歌得了抑郁症,他几乎无法入眠。林宿便骗家里,说申请了住校,实际上他是和曲歌在一起,有他陪着,曲歌总算能睡着了,虽然睡眠很浅。
可曲歌还是一日日消沉下去,也难怪,他心里总算充满着无穷尽的恐惧与歉意。然后林宿陪了他很多年,他的世界里终究也只有一个林宿。
再后来,林宿渐渐长大,也有了些支配财产的能力,他便在僻静的地方买了个店铺,给曲歌开了间琴行。虽然弹吉他是林宿教给曲歌的,但是曲歌却明显有天赋得多,他很爱这些指尖拨动间温柔的乐声,曲歌告诉林宿,弹吉他的时候,他便听不到任何可怕的声音。
然后林宿便抱着他哭了。
“曲歌的生命里只有一个林宿,可是林宿的生命里也只有一个曲歌。”林宿看着曲歌,握住他的手。
曲歌如鹿眼般纯净的眼睛里滚出泪来,他倔强地摇头“不是的。林宿没有了曲歌,便能去拥抱世界”他把手从林宿掌心里抽出来,指向外面,那是一片阳光照得过分明亮的景象,曲歌声音平静“那种堂堂正正活在阳光下,温暖干净的世界,而不是和我这种人在一起。”
林宿不住摇着头,将脑袋埋在曲歌的胸膛里,他感到一股旋涡般的哀伤。
“你生在健康、干净的世界里林宿。你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和我这种人不一样,我一生下来就看到未来在沼泽里。”曲歌抚摸着林宿的头,像哄孩童那样。
“我活着就是为了保护你,这是我人生的意义,也是我唯一想做的事。”林宿轻声说。
“不是这样的,不该是...”
“我说是就是了,你再不听话我要生气的。”
“......”
感谢阅读,因为自身资历太浅,有很多不足,一直在学习也希望在进步。谢谢可爱的读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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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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