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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反省 ...

  •   出了月子之后,我满怀感激之情,去慰问我那为女儿到长孙无忌家奔走的妈,但是,我妈却说:“那也算个事?你也太小看我了!”
      原来,事情的真相是,我坐月子期间,我妈一次都没去过长孙无忌家,长孙无忌家的热闹,完全是他家的“内在动力”推进的。那么,我妈到底在忙什么呢?原来,她在忙着筹备三月三的京城聚会。
      之前说过了,三月三是传统节日,有很多庆祝活动,这些活动在各类历史文献中都有记载,但是,各种文献都忘了提及一件事,那就是“三月三”这天,京城贵妇圈会举办新年的第一场聚会——这场宴会可不是一般的聚会,它是新年社交宴会(家庭聚餐、红白喜事等不包括在内)的序幕,是社交宴会中的头把交椅。就像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长辈不动筷子其他人就不能夹菜一样,这场宴会就是社会宴会中的老大,其他的此类宴会都得排在它后面。所以,这个宴会的主办人,必须是社交场合最有份量的人物。
      之前,这个宴会的主办人,李治的小姑奶奶同安公主当仁不让,但是,同安公主永徽四年四月去世了。同安公主之后,当世最尊贵的女人是谁?当然是李治的同胞姐妹了——我们那时“个人尊贵度”的排序,只按娘家算,也就是说只算“先天”,后天的“努力”,不算数!所以,这种宴会的主办人,历来都是嫡出的公主,庶出的公主都没份,其他人更别想。
      李治的嫡姑奶奶只有同安公主一人,嫡姑姑只有平阳公主一人,她们那年之前都去了。李治嫡出的姐妹,四个已经走了两人,只剩下城阳和新城两位公主,于是这主办人的担子,按道理是落在这两位公主肩上,最有可能的人选,应该是城阳公主。
      也就是说,永徽五年(去年)三月三,就应该是城阳公主当家作主了,但是,城阳自前夫杜荷死后(杜荷因参与太子李承乾谋反一案被处死),便深居简出,不问世事,这三月三,自然又是被她主动推辞了!
      接下来,就应该是新城公主,但新城也推辞了。她之所以推辞,也跟婚姻有关。
      新城生于贞观八年(634年),是李治他爸太宗最小的女儿,最初封号是:衡山公主(衡山郡公主)。唐代名山大川一般不得作为封号——《唐六典》中有言:“凡名山、大川及畿内县皆不得以封。”然而,衡山所在的衡山郡却成了公主的封号,可见太宗对这个小女儿的偏爱。
      此外,一般初唐公主要到出嫁时才能拿到汤沐邑(收取赋税的私邑,也就是工资),但新城则是在八岁那年被册封为衡山公主时,便开始领薪水了(实封),并且还有奖金(増赋)。
      新城如此受宠,对于她的婚事,李治他爸当然也是精挑细选——问题就出在这。
      太宗为新城选的第一位夫婿名为:魏叔玉。这人是名相魏征(以爱跟太宗抬扛而名垂青史的老头)的嫡长子。贞观十七年(643年)定下的婚事,那年新城年方十岁,还小,所以只是定亲而已。但是,那年发生了“太子李承乾谋反案”,朝中大臣侯君集和杜正伦都卷入此安,魏征生前(魏征死于当年正月十七日)曾向太宗举荐此二人,说他们有宰相之才,于是太宗疑心魏征也牵涉了此案。此时又听说,魏徵曾写下自己的谏辞,拿给史官褚遂良看(这事太宗是听谁说的?暂且不讨论)。
      盛怒之下,太宗取消了婚约,还推倒了魏征的墓碑——上面碑文是太宗亲自撰写,“爱之深,恨之切”呀!所以,新城的第一段婚约,寿命只有几个月。
      此后唐太宗再次精心挑选,终于在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为新城再择驸马,新驸马的人选是:长孙操之子长孙诠。那一天是二月六日,正值长孙皇后生日。这一年,新城已经十六岁了,我们唐时公主一般都是十五、六岁出嫁,所以,公主的婚事当即便筹备起来。可惜当年五月二十六日太宗去世,而公主的婚礼过程太过复杂,自然不可能在三个月时间完成,于是,公主的婚礼只能停下来。
      李治心疼妹妹,于是永徽元年正月(650年)除丧服后,他便下令继续筹备的婚礼,打算到秋天公主守孝满一年的时候让她成婚。可惜,大臣于志宁以“必须为父守孝三年”为由坚决反对……最后,新城公主在永徽三年(652年)五月廿三日(守孝满三年的前三天)出嫁。那天,李治给妹妹增邑五千户作为贺礼,同时应新城的要求,将封号改为“新城”——算命的说“衡山”太重,与公主八字不合,以致公主婚姻波折,于是改了这个卜算出的新封号。
      因为婚事一再受到波折,新城常称自己是不幸的人,她整个人,总给人一种郁郁寡欢的感觉。其实,我觉得,她这样,还有一些除婚姻之外的其他原因。
      新城出生一年多后,她的母亲长孙皇后便去世了。那之后,太宗将长孙皇后所出的一儿(李治)和一女(比新城年长的晋阳公主)带在身边抚养,却把新城交给了后宫嫔妃。
      太宗之这么做,他也曾解释过,因为新城太小了,还不足三岁,他一个大男人真的照顾不过来,于是就没带在身边,等到新城大了些,太宗觉得她跟养母处得挺好,而且太宗那些年也是年事渐高,精力不济,于是就没把新城接到身边。但是,太宗不知道的是,那些年,后宫有传言,长孙皇后是因为生育新城而伤了元气,所以才中年而丧,所以皇帝迁怒新城,才不将新城带在身边——这明显是造谣。
      但这一切发生之时,新城还是一个小孩子,她还不具备辨别真假的能力,于是她将一切归疚在自己身上……新城就是在这种不良情绪的伴随下长大,所以,当她的婚事出现问题时,她再一次的“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
      顺便说句题外话,新城的驸马长孙诠后来于显庆四年(659年),也即五年后,卷入谋反案而身死,新城改嫁韦正矩(出自京兆韦氏)。仅仅四年后,也即龙朔三年(663年),新城便抑郁而终,死时年仅三十岁。李治在新城去世后,杀了韦正矩——罪名是“失礼于公主”。
      世人都为韦正矩喊冤,说新城的死因是“与前夫的感情太过深厚无法忘怀”,韦正矩是无辜的。可是,又有谁知道,新城嫁入韦家之后,便一直受到韦家人的言语嘲讽,他们从长孙皇后之死开始,逐一列举新城公主生活之中的每一件不如意之事,以此说明新城是“不祥之人”——他(她)们这么做,目的很明显,是为了打压新城,让新城这个嫡公主“温顺”!可是新城本就是在“愧疚”情绪中长大,长孙诠死后,她一直深陷自己是“灾星”的情绪之中,她长孙诠的死,是她害的……这其实也应该算是一种家庭暴力,无形,却能给人带来严重的伤害!在韦家的这一连串言语打击下,新城的精神彻底垮了……
      韦正矩冤吗?——冤个毛线!韦正矩由于尚主,短时间内由奉冕大夫升为正三品的殿中监,连升八级——升迁这么快,他凭什么?不就是因为有新城这个“福星高照”吗?给狗丢块骨头,它都知道要摇尾巴,你韦正矩得了这么大一块蛋糕,不但不帮着新城,还跟着韦家人一起说新城是灾星,你真当她哥她嫂(李治和我)是死人吗?真以为验不出伤,就拿你没办法?——愚蠢!
      新城之死,让我感慨颇深,于是后来我便常教育自己的女儿,遇事,不要总是“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反省是一种美德,但过度反省,那就是“自残”!
      很多年后,我看着自家女儿在面前哭得满地打滚,口口声声说:“我没错,都是母后的错……”我头痛地想:“是不是矫枉过正了!”——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话说回来,新城这样的性格,导致她自小就事事都不出头,所以,新城推辞三月三的主事之位,也是情理之中——她真的接下,众人反而会感到奇怪。
      于是,这三月三的宴会主办人,就成了一块肥肉,让所有人垂涎三尺——谁得到了这个宴会的主办权,谁就是大唐女子第一人,什么“炫衣服”、“炫首饰”、“晒老公”、“晒娃”……跟这一比——有可比性吗?
      当然,什么政治影响力之类的东西也是有的,但是,这些男人们看重的东西,在抢红眼的女人们眼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炫耀、风光、注目,那才是第一位的,政治是什么玩意?它算老几呀?
      虽说很吸引人,但这种竞争,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参与的,首先,庶出的公主就给排除了——敢爬到李治的同胞姐妹头上,李治这小心眼,不知道会怎么给人穿小鞋,所以各家的驸马都拼命拉住了自家媳妇,以防被李治给盯上!
      于是,永徽五年(去年)三月三,这个同安大长公主逝世后的首场三月三盛会,花落“萧家”——领衔人,正是萧淑妃的母亲!理由是,今上(李治)的女儿,最尊贵,但李治的女儿都还年幼,理应由母亲代劳,巧了,李治只有两个女儿,都是萧淑妃所出,所以,就由萧淑妃来办,但皇妃来主办,不符合传统,所以,这权力便最后落到了萧淑妃之母的头上!这其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大家对后宫走势的看法——皇后将废,萧淑妃将代之!
      顺便说句题外话,去年(永徽五年)年初,我不是也生了个女儿吗?我妈第一时间进宫来探视,抱着我家小宝贝笑得合不拢嘴。到今年这时,我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高兴,原来她那时抱着小外孙女在想,三月三,老娘我现在也有一争之力了!可是,她这架式还没摆开,我大女儿就夭折了——我妈当时哭得,比我爹走时还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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