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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碎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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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一个小物件,叶岭之都如数家珍。
黎曜从中看到一些熟悉的东西,他从中拿起一个项链,金属的表面光洁如新,用塑料袋和白色卡纸装着,看起来像是收到过后,一次也没有佩戴过。他放在掌心里来回看,笑着说道:“这个你竟然也留着。”
那是一个画着卡通小人logo的吊牌,配着粗粗的大铁链子,穿个短袖T恤或者潮牌的时候或许会好看。
但叶岭之的穿衣风格比较拘束,他喜欢板正端庄一些的,而且他从来不佩戴任何饰品。
黎曜深知如此,他自然不会特意去送叶岭之一个项链。
只是那年暑假,两个人一起南下李城找了个厂子干暑假工,五六点下班之后,就去夜市摆地摊卖章鱼小丸子之类的小吃。
卖的都是叶岭之爱吃的。
那个暑假到最后,叶岭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章鱼小丸子这种东西了。
那条链子是黎曜拿两盒章鱼小丸子跟隔壁摆摊卖饰品的小姐姐换的。
换来之后就献宝似地送给叶岭之,他觉得这样很有趣,就当是这个暑假的纪念品。
叶岭之回想起那个场景仍仿佛历历在目,夏夜闷热无风,黎曜身上穿着跟他同款的围裙,鬓角边有颗晶莹的汗珠,做好的章鱼小丸子不直接送给人家,而是拿着湿巾仔仔细细擦着沾染了油污的手指,目光在饰品摊位上认真巡视,嘴上还不忘跟小姐姐们赖皮似的讨价还价。
一生热爱洗剪吹的黎曜当时就染了头金灿灿的黄毛。
因为炎热,出汗,被他抓得乱七八糟的,像顶了一头鸟窝。
跟小姐姐达成一致,交易成功时,手也擦干净了,他高兴地从摊位上拿起他看中的那条链子,看了一眼牌子上的卡通小人,表情看起来很满意,他笑着将链子递给叶岭之,那时候的他逆着光,眼睛却是亮亮的,如流光溢彩般:“送你的,这是今年夏天的纪念品。”
那时候的叶岭之或许还不懂什么叫心动。
他呆呆地接了过去,看着黎曜一时间不知作何表情,黎曜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是自然而然地凑过来:“这上面画的这个小人是谁呀,看起来有点面熟。”
叶岭之敛眸,轻声说:“小王子。”
——
黎曜又从里面找到了一块钱的硬币,好奇地问道:“这个为什么放在里面,可以花掉吗。”
叶岭之看了一眼就说:“不可以花掉,这是你送我的。”
“我什么时候送过你一块钱???”黎曜有些懵,“我送你这个干什么。”
“这是你捡的。”叶岭之从他手里将硬币拿了回来,“一起走在路上,你捡的,捡到之后,几乎是不暇思索的就塞到了我的手心里。”
那时候他出车祸,住了半年院,还留下了耳疾。
叶岭之庆幸自己大难不死,只有黎曜天真地郁闷以为是叶岭之运气太差,出门遭此横祸。
所以他一捡到硬币,就赶快塞到叶岭之的手里,“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我所有好运都转让给你。”
叶岭之攥着那枚硬币,“这是我的幸运。”
——
叶岭之也从里面挑了一样,他拿在手里炫耀似向黎曜展示,那是一张漂亮的蓝绿色硫酸纸折成的小信封。
黎曜有些害羞了,不用看就知道里面的内容。
因为那是他寄给叶岭之的,伴随着他亲自挑选的一条灰色围巾。那是他在叶岭之的支持下,第二次备战高考的时候,因为是退学复读,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在那个时候叶岭之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
信封里面是一张掌心那么大的小纸条,上面只写了端庄秀丽的几个字。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
黎曜看着叶岭之的宝物,酸溜溜地说:“跟谁没有似的.......”
说着他拿出了自己的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从皮质外壳里抽出了一张对折了的,因为经常拿出来看而磨损太多的明信片。
明信片是正面印的是洛城最著名的景点。
叶岭之一看便明了,想起往事有些哭笑不得,“你可不要念出来......”
他越不让念,黎曜就越是要念,可话还说出口,自己就先憋红了脸。
那是初高中时,游戏里他哭着删掉叶岭之的好友之后,收到的来自洛城的明信片。
所以第一次填报志愿时,洛城是他的首选。
洛城医学院不适合黎曜,更不适合叶岭之,可是冥冥之中,阴差阳错的,他们还是在那里相遇了。
黎曜心虚地抬头瞄了眼叶岭之,只见他还勾起唇角佯装生气,下一秒被一把搂入怀里。
呵气打在耳廓上有些痒,惹得黎曜的声音都不稳了,他的气息颤了又颤。
“致我亲爱的小少年……”
——
那天晚上,叶岭之带他去跟朋友吃饭,是他在洛城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
黎曜对他有印象,在叶岭之微信的备注里,他叫隔壁老王。
地点是老王家附近的一家商场,吃的香辣虾。老王的性格跟叶岭之很像,慵懒、随和,在餐桌上很会照顾人,他和叶岭之一起,凡事以黎曜优先。
宾至如归的同时,不会让人感到过分殷勤热切。
他身宽体胖像只亲人的大橘猫。
叶岭之向他介绍时,跟黎曜的手放在明面上十指相扣,表情十分认真:“这是我的爱人。”
老王愣了有三分钟,震惊过后,趋于平淡:“实在没想到,不过,祝你们幸福。”
餐桌上老王讲了很多叶岭之小时候的傻事,逗得黎曜忍俊不禁。
酒过三巡,老王微醺,想到什么就说了起来:“叶岭之这个人,我太了解他了……其实在感情上很认真,他认准的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当一辈子的兄弟,一辈子的朋友。”
“因为围在他身边的人很多,他从小就是天之骄子那类的,什么都不缺,受尽偏爱,所以在这方面,他特别清醒,不图功利,凡事只为真心。”
“宁愿单着,也绝对不会将就着随随便便就跟别人谈恋爱。”
“我挺相信他的眼光的。今天能跟你见面,也是我的荣幸。”
“来,我敬你们一杯。”
随后的几天里,叶岭之带着黎曜一一拜访了他的好朋友们,没有大型聚会,每次见面都是朋友间的小聚,有喝酒的也有喝茶的,有喜欢吃高级餐厅的也有喜欢街边撸串的。
见面没有客套的寒暄,无聊的吹捧。
大家都喜欢聊聊最近的状态,没有见面期间的所见所闻,像是有着说不完的话。
没有大型聚会人满为患的,谁也顾不上谁的窘迫,一共三两好友,一餐下来,总能对彼此有一定的认识。
黎曜知道叶岭之在用他的方式将他融入进自己的人生里。
十分的耐心地介绍认识新朋友。
老王,超儿,禽兽,赵日天……他的朋友,也会变成黎曜的朋友。他们的以后的人生轨道在有了越来越多相同点之后,大概就会慢慢地进行重合。
直至难以分离。
一次聚餐之后,告别朋友,叶岭之牵着黎曜的手在步行街散步。
看到街边有卖糖葫芦的,叶岭之不由分说地拉着黎曜上前挑选。
黎曜挑了一串最普通的糖葫芦,叶岭之要了一串冰糖橘子和一串冰糖山药豆。
糖葫芦很酸,酸的满腹心事的黎曜不知如何开口。
叶岭之倒是先发了话:“我以前不爱吃糖葫芦的,但是你每次碰到都会买,即使我不在你身边,你也买上我那份。”
“所以我每次看到糖葫芦就会想起你。”
黎曜愣了一下,“我还以为是你喜欢,所以每次看到糖葫芦就想到要给你买……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的时候,看你往糖葫芦的方向多看了几眼。”
两人相视一笑。
手牵着手继续向前,这次回洛城过年,叶岭之的目的昭然若揭,他要出柜,领着他最爱的黎曜去见见那些他最在乎的人。
朋友都见过了。
最重要的是父母那一关。
叶岭之打算怎么办,黎曜始终没问出口。以叶岭之给他的印象,这事只怕是凶多吉少。
晚上回那郊区“豪宅”之后,面对叶岭之的亲人,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从而表现得不太自然,一个人在客房,心里更是忐忑不安。
实在睡不着。
在万籁俱寂的夜里,黎曜给叶岭之发了消息,在得到回复之后,悄悄地摸进了他的房间……
黎曜从一楼的客房一路摸到了二楼,感觉有点冷,连忙钻进了叶岭之的被窝里。
灯是灭的,黎曜想跟他说话,他听不见,做唇语他也看不见,心里有些乱。
叶岭之倒没想那么多,失去听觉,视觉也减弱之后,触觉就像放大了数倍一样,他们两个都穿着黎曜妈妈亲手做的睡衣,布料都是纯棉的,手感很好。
贴在一起时,能清晰地感受到对方身上传来的体温,掌心下移……黎曜突然抬起俊俏的脸看他,眉头轻皱,似有嗔怪的意思。
不知不觉,心猿意马起来。
此时此地,更有种偷情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