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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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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上午的时间,程卓然带我走了五家医院,这五家医院一致裁定我的声带和喉部的器官没有问题,并建议我去看心理医生。
“下午,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程卓然一边吃午饭一边对我说。
我盯着眼前的餐盘,没有胃口。
一个被判定心理有病的人怎么还可能有胃口吃饭。
“快吃饭啊。”程卓然盯着我。
我从口袋里掏出电子记事本,写下:我不要看医生,我没病,我要回家。
轻轻地,我把记事本推给他看。
他于是盯着记事本上的字,眉头微微地皱了起来。
我再写:我不是病人,我保证我一定会说话。你不要把我当成病人看待。我现在心里很不舒服。
他的眉头展开了,望着我,嘴角翘了起来:“好吧,回家。你什么时候可以说话了就打声招呼。还有,不说话也没有关系。真的没关系。就算你永远都不能再讲话,你的声音我也不会忘记。”
泪水再一次弄湿了我的眼。
走在大街上,他拖着我的手,带着我走过一条条初春的街道。温馨的感觉环绕着我,可是很快我听到他说:“回去给非凡发个消息吧,你出了这么大的事,应该让他知道的。”
心底的温馨缓缓地冻结了,那是一种凉透了的感觉。
虽然他拖着我的手,虽然他说他因为我而感动,可是我们的关系还是不会改变。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他扭头看我,目光探索地望着我,“我觉得这样做会好一点,嗯?好不好。当然你如果不喜欢,我可以帮你给他消息,不过,他多半不会理我。所以,还是你,你自己……”
我茫然地点点头,然后,不停地点,用力地点,点得我自己头晕目眩。
他望着我,不再讲话,眼中突然显现出了一丝痛苦的光芒。一瞬即逝。
回到家中,我木然地打开电脑,然后拉着程卓然强迫他坐在我身旁的位子上。他被动地任我摆弄着,眼中全是隐忍的表情。
我打开了文档,写下:我现在就和你弟弟联系,如果他关心我,赶回来,那么我发誓我会依你所愿永远不再离开他。可是如果他并不关心我,那么我会离开,你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我吧。
程卓然盯着屏幕上闪现的字,重重地呼吸。他猛地站起身,想要离开,可是我用力拉住了他的臂膀。我的手在他的外衣袖口上苍白而僵硬。他望着我那双细瘦苍白的手,那种我并不熟悉的痛苦的光芒再一次地从他的眼中闪现。他终于再次坐下了,然后点了点头:“你和他联系吧。”
MSN上我那寥寥无几的好友大都不在线,程非凡的头部光标也是灰暗一片。我傻傻地盯着那个光标,想着自己是一个超级的大笨蛋,大傻瓜,一直在做一些笨到了极点的事。
最错的事,就是喜欢上了身边这个男人。
最最错的事,就是那一天,在他的车里,我告诉他,我喜欢他。
天色变暗了,电脑屏幕上的光芒更加苍白。
程卓然陪我坐在电脑前,陪着我等待,虽然不发一言,可是我可以感到他的气息躁动不已。终于,他再一次猛然站了起来,越过我的身子要关闭电脑的主机。不要,我赌气在心中狂喊着,用身体阻挡着他的动作。恍惚间,我看到他的面孔,那种我不熟悉的痛苦已经从他的眼中蔓延开了,控制了他所有的表情。
“飞飞,你躲开,让我把电脑关了。我收回我说过的话。我错了,你让我把电脑关了。”他的声音艰忍,略带着嘶哑。
我用力摇头,不要,不要,我不要了,我再也不要夹在他们两个中间了。我已经失去了声音,甚至,失去了自己的尊严。再也不要了,因为我不知道我还什么东西可以失去。我害怕,我真的害怕。
“叮铃。”MSN上的提示音突然响起,程非凡居然在这个时候上线了。
程卓然呆住了,我也呆住了。
“飞飞?”
“飞飞,真的是你吗?”
程非凡的讯息一行行地传了过来。那一刻,我心酸地想哭,推开程卓然,我坐回位子上,输出讯息:“是我,我是林飞飞。”
“好久不见啦。”
“是啊,好久不见。”
“你现在好吗?”
我深深呼出一口气:“我不好,非常不好。”
“呵呵。开什么玩笑。”他发过来了笑脸,这个笑脸让我发现我与他已是如此的陌生。
“真的,我现在真的很不好。你可以回来一趟吗?我想见你。”
“现在吗,现在不行。暑期吧,暑期我就回去了。飞飞,不能再聊了,我马上就要上课了,bye。”
瞪视着电脑屏幕前那一行行平板而疏离的话语,我苦笑了。再见,程非凡,我们之间,走到最后,竟然只有这一个单词。
“bye。”
于是他的光标迅速地灰掉了。
bye。
一切都结束了。
我站起身,离开座位。终于要离开了。回学校吧,去陪小不点。对了,小不点好像说过:“家,你那是什么家,住在未来大伯的房子里,知道的人明白你是为了朋友卖身救人,不知道的人还不定怎么想呢。”
她说的话真是一点也没错啊,原来,一直都是我傻呼呼地把自以为是的自己搞得一团混乱。
我忍不住再转头看一眼程卓然,他孤独地立在电脑屏幕前,紧紧地盯着屏幕前的字,好像正在破译密码。屏幕发出的微弱的光芒射在他的身上,显得他的身影瘦长而孤伶。
再见,也要和你说吧。我的最初的心动。
我走回自己的房间,提起还未来得及打开的皮箱,最后再望望这间我生活了八个多月的房间。在这里,我曾经无数次因为高高的二楼上飘下来的童话一般的音乐而失眠,我曾经无数次一边听着《落鸿如火》一边哼唱着那里边的歌曲,不知不觉中把那里边的故事和我父母亲的故事叠放在一起,感动,如织如缕。
再见,睡在童话里的日子。
轻轻地推开门,我小心地拖着皮箱往外走。
程卓然还立在电脑前,听见了门响声,神情恍惚地抬头望着我。
无法说再见,只好抬起手,向他微微地挥动:再见了。还是要谢谢这段日子来你给我的照顾和帮助,也是你的存在让我可以踏实地渡过这一段时光。你一直给我一种很安全的感觉。你做的饭真好吃。你写的歌,好听。再见。
他望着我,神情依然是恍惚的。
不再看他,我拖着皮箱向门外走,走到门边,抬起手指触动门把,可是就在这一瞬间,我感到一阵风旋到了我的身后。
一只手一把把我的手从门把上扯了下来,然后,紧紧地握在了手中。
“哪儿也不许去,林飞飞,你听着,你哪儿也不许去。”程卓然的呼吸和一种掷地有声的声音一起降落,他手下用力,把我紧紧地拥了他的怀里。我听到皮箱落地发出的沉闷的声音。
他用双手箍住了我的腰,把我深深地锁在他的怀里。
太欺负人了。我用力挣扎,把更多负气的力量放到了不管不顾的挣扎里面。
想怎样呢?你的弟弟都不要我了,你还要把我困在你的房子里,不许我红杏出墙吗?
“林飞飞,你听着,我错了。你静下来听我说。”
我在生气,我在别扭,所以我不听他的话,只是像一只蛮牛一样想要从他的掌握中挣脱出来。
可是女人的力量还是无法强过男人,结果我被他一把按在了墙上,我气不过,用力地捶打着他的前胸。这情景就像我手臂被砸伤的那个晚上,当麻醉药劲过后,我抓住他一样地疯狂。
而且,这一次我是故意的。我气不过自己无法讲话,说不出让他难受的话,气不过自己的力量没有他大,没办法挣脱他,然后跑到他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去,气不过刚刚还无比从容的自己,在他阻拦的时候却像发了疯一样,心儿酸涩紧皱成了一团。
他任我捶打着,突然一把捧起了我的头,呼吸重重地落到了我的脸上:“喜欢不只是你一个人才会说,我也在喜欢,我真的也喜欢,可是你要听我说出来啊。”
伴随他的声音落下的,还有他的唇。
无比灼热,一点儿也不像程卓然的风格,而像是一团火。
我迷迷糊糊地在心中想着:他说他在喜欢,是喜欢我吗?
后来,我连想这个问题的力量都没有了,任命地确定:吻我吻得这么拼命,喜欢的一定是我吧。
跪坐在地板上,我开始捡拾地上的衣物。刚刚真是像打了一场小型的战役,我的衣物一片狼籍。
他按亮了壁灯,然后蹲下身子打算帮我一起捡。我心里正别扭着呢,为了刚刚失去的没名没份,稀里胡涂的初吻,所以当他把衣物递给我,我就一把打到远处,然后辛苦地以膝当足,拖着皮箱到远处去捡。
这样子来回了三四次,他聪明地不再帮我了,突然轻轻推了推我的手臂,“喂,我刚才说了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就点头,没听见就摇头。”
我低头,拾起一连串的五只文胸。
“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就点头,没听见就摇头。”
我转头,把最后一件衣服放在皮箱里,然后一屁股坐下,低下头,虽然脸上没有表现出什么,可以心里早就可以用怒放来形容了。不行,我不能点头,好歹要多赚回些面子才行。
他走到我身边,也坐下来,突然笑了。我奇怪地抬眼看他,只见他似笑非笑地瞪着我的嘴唇。
“就算要走,也好歹过了今天晚上。”他抬起手,轻轻地抚动着我的唇,“啧啧,肿得就像过敏一样,出去了得吸引多少色狼啊。”
我气得怒目圆睁,掏出电子记事本,在上面用最大的字写上:大色狼。然后夸张地一直推到他的脸上。
他好脾气地任我把他推到了地上,“原来听得见啊,我还以为亲你一下害得你失聪了呢。那么,我说的话,你是听见了的。”
我望着他,心头百味杂揉,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然后在电子记事本上写下:为什么?
“为什么?我得想想,我也是刚刚才确定的。”
他拉我起来,然后把我的皮箱放回房间去。再返回身,拉着我从门边上一直走到客厅的最深处。“我先得把你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你听着,飞飞,以后不许想飞就飞,你刚才打得那是什么字?就当从未认识过你,你这话非常的不负责任。”
为什么?我举着记事本在他眼前晃。
“哎你这个丫头,喜欢是简简单单可以说明白的吗?我已经说了我会说,你再催我不用你自己走,我就把你扔出去。”
为什么?为什么?我的个性非常地不屈不挠。
“其实,”他望着我,眼神突然变得深了,“是因为理由太多,竟然,不知道该说哪一个?”
真的吗?我被他的眼光迷惑了。
“我结过一次婚,那一次不是为了爱情。可是现在,我觉得,我可能是,因为爱情而喜欢你。我想,我确定,我爱上了你,一个不长脚的,只会飞的女孩,一个吉普赛女孩,一个自以为是的女孩,一个同情心泛滥的女孩,一个敢爱的女孩,一个为了唱我的歌,不在乎失去声音的女孩。我心中有太多的你与众不同的记忆了,八个月里,一天一天地累计,所以你要我说,我真的说不出来。因为太多,太乱,也太满了。”
“所以,你只要知道我在喜欢你就行了。为什么要问为什么呢?就好比,你在问我天上的星星有多少颗?我只能回答你,太多了,多得找不到开始和尽头,也弄不清顺序和轨迹。”
房间的光线很暗,这时星光恰好从我立着的窗外透进来,把我重重地淹没。
于是,我相信了。相信了,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在我的电子记事本上写下:第八个月的某一天,两条平行线相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