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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救赎 彼时的我还 ...

  •   我给阿羽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我忏悔了我自认为对她所犯的罪孽,我讲了被化学老师面壁和游离论坛时终于曝光于世的孤独,我说我快挂了。

      很快我就收到回信了,信很长,黑底白字,很漂亮,她大概写了一天。阿羽对我给自己罗织的罪行一一重判,包括班主任私下污蔑阿羽而我一言不发、对阿羽不负责任的承诺、因小昭而对阿羽的疏离,她宣我无罪,估计还觉得我莫名其妙。她的密密麻麻的人生哲理和安慰之辞真是尽显才华,她显得很理性,她不再是那个傻逼太妹了。

      但不可否认,这是我高中以来最舒畅的一天。

      阿羽邀请我去散步。我们隐没在夜色里,聊天有些磕绊,但也算欢心了。然后我们拥抱了一下,我死死箍住她的脖子,她抱住我的背。我突然说:“阿羽,我喜欢卢别。”她讶异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哦……”我带着哭腔无力道:“怎么办呀?”阿羽慌张地拍了拍我的后背:“没事没事……”我说:“我想哭……”阿羽冷静了下来,柔声道:“哭吧哭吧……”我忽然灵活地挣开了,恶作剧成功似的大笑起来。然而我随即听到Lorraine笑出声来:“央火,你真能装。”我环顾四周,Lorraine就像鬼魅,我没有看见她。

      “好哇!敢骗我!”阿羽笑着扑打过来,“怎么啦?怎么又喜欢上了?”我说:“也不是,我也不知道,就是有点想他了。”

      我不知道Lorraine所说的装是指哪一个,是哭还是笑,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

      于是我在日记里这样写:
      “我已经很老了,像玛格丽特一样老,大概真的够老了吧。那天我想说什么,也许是cool,狡诈,坏坏的帅?但我却说成了伏地魔,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脱口而出,我明明一部哈利也没看过。又有多少次,我试图将那些隐语说出来,用各种句式,这样的话我盘算了许多,但都烂在肚子里了。直到结束了,我还在纠结怎样说一个hug,可终究只挤出一个“好好考”来。我不知道那是结束了,我大概永远也学不会告别。可是当我看到地坛、看到王二、甚至是塔里克,他们背后都有一张我熟悉的脸。所以我不相信这是真的结束了,它以一种我的可笑的执念苟延残喘。我是真的,很绝望,在这方面,有的人,或者说,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但我想要的,毕竟只有一个,绝对的。可笑,太可笑了,可笑的一厢情愿,我是多么傻啊。你说殊途同归,你说十年饮冰,你说红泥小火炉,你说在梦中失眠……我只能反复咀嚼,生怕忘了一字一句。然而我又曾是快乐的。只是再遇到这个人,即便是这样的人,又是多么难啊。”

      我写的这段潦草的、畸形的、渺小的话,故意写的很丑,但还是有风险的。我知道,但我低估了它。之后这段文字将作为呈堂证供,我没有像犬山贺那样选择和平,我选择了尊严。但我并没有得到现实的尊严,它作为一个支柱被反复利用,mom随时会借此羞辱我,我猜她期盼看到青涩不谙情愫的女儿涨红了面颊,在被她戳穿少女心事的时候。可是我说了,我已经很老了,又怎么会和少女一样呢?所以她无法得逞,我不会让她污蔑我的情感。每每当她问我喜欢哪个男生时,我就冷笑起来,等待她说出卢别的名字,然后冷冷地望着她,不做任何辩驳。怎么,就算我喜欢又如何?卑劣么?比你窥人隐私还卑劣么?可她对这个话题仍然爱不释口,这一点我无能为力,我所能做的只有盯着她的笑,我要盯到她笑不出来,盯到她发现自己笑得像个傻逼。

      我偶尔会思考一个问题,这世上明明有许多种情感,就像聂隐娘只是淡淡地看着磨镜少年,王仙客偏执地寻找不可能找到的无双,你要非说是爱情,那他妈的也太扯淡了,非要把情感分为爱情、亲情、友情这三种么?我不诋毁爱情,我没有刻意回避爱情,我也不是觉得爱情可耻。当然彼时的我还没有真的理解爱情。只是不是爱情的一定不是,这不应该混为一谈。

      为什么mom看笑话似的曲解我的感情?我不认为她真的能蠢到能曲解的地步。事实上她只是拒绝思考,她这个人很别扭,她害怕孤独又害怕找到同类,因为这样她就不再独一无二。如果她思考她就会发现我和她一样晦暗敏感。这是她与我爸的不同,我爸以我为荣,我越像他他越高兴,而mom不要有人像她。很可惜,她的不思考使她无比恶俗,而面对一个不思考的mom、一个世俗的mom,我的思考也就毫无价值了。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和阿羽聊过之后一切就都很轻松了,接下来我有大把的心情应付考试和学习,应付小宛时不时的小脾气,嘲笑阿羽因夏日的到来而愈发夺目的肚腩,还有,在知乎上偷窥卢别的私生活,随意似的评论他的回答。当然我很清楚现在恣意的日子不仅仅是因为阿羽,还有考试的顺风顺水。当mom不再对我念叨别人家的孩子,不在插嘴我对美剧的全身心投入,我才第一次体验到看美剧看到想吐最终看完了三季Ted演讲的失落感。

      我的努力放纵终于稍有成效:我的周测成绩掉出了前五!很快,一种昂扬的斗志(倒不如说是傻逼般的兴奋)喷薄而出,是时候努力学习了!我对卢别的那种突如其来的狂热的迷恋(我都不知道我在高兴什么)直接烧毁了我的心智,我把我的知乎说明改为了“Robert’s Little Captive”(卢别的小迷妹)。

      我对卢别的狂热迷恋还有另一层原因,我放弃了一个人。之前和小宛传纸条的时候也提过,她让我讲讲我的事,我犹豫了许久鬼使神差地想到一个人。我说,就是一个好朋友,突然之间不理我了,听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小宛八卦地问东问西,不断为他的不理找借口。她慢慢撬开我的嘴,不时地对“我喜欢他但没告诉他”“他有很多个GF我早就习以为常”“因为我男闺蜜也喜欢他所以我没跟任何人讲我喜欢他”等剧情拍案惊奇。其实如果我直接说这是一场无聊的暗恋游戏也就没有人感兴趣了吧。

      为了结束这场比无聊的暗恋游戏更无聊的谈论无聊的暗恋游戏的对话,我说:莫名被甩,发誓再不diao他。小宛高冷点评:呵,太假了,哪天他莫名找你,你会超激动。我说:我非得喜欢他啊,让他后悔去吧,上哪找这么聪明漂亮的媳妇。

      综上所述,实际上不是我放弃了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放弃了我。我刻意不去想他,因为我心里已经放弃他了。该说的都说了,该伤心的也都伤心了,无所谓了。像是在赌气,其实是别无选择。

      但我此时的心情是相当欢脱的,我现在迷恋卢别,不需要动脑子,不需要辗转难眠,不需要纠结他爱不爱我爱不爱我。迷恋啊!迷恋就是犯花痴,犯花痴会给你满满的好心情,这就是迷恋的好处。同样的状态我几年后在我的大学室友身上也看到了,她迷恋肖战的劲头和我现在如出一辙。

      我的好心情还是被破坏了。

      就像我鬼使神差地和小宛提起那个人一样,我鬼使神差地又梦见他了。准确地说是梦见我在找他,他的狐朋狗友们跟我说他死了,因为我。然后我醒了。关于他是不是真的死了的这种荒谬问题,我倒还真有想过。直到高一寒假我男闺蜜无意间提起他说他好像又找了个女朋友,我冷漠地没搭腔,心里在想,我他妈就一傻逼。所以我无法评价这个梦,还为我而死,这故事能是我编出来的?还有比这更智熄的剧情吗?我有病吗?

      真不想提他的名字,他叫欢也。

      尽管如此,我还是把这个梦告诉Lorraine了,万一她的世界里有一个欢也,也有一个央火,欢也死了,央火也该伤心死了。毕竟这剧情真不像我的手笔。

      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梦可以算作引子,或者暗示。我以为我和欢也早就结束了。时间可以磨掉情感,但那是炽热奔放、嚣张跋扈的情感;如果那种情感毫不起眼,或是隐匿于种种复杂的情绪之下,时间就不屑磨灭它,因为它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时间的忽视给了它契机,但我当时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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