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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 李素芹 ...

  •   李素芹自打记事起就过着和家人逃命的生活,本来她是裹着小脚的,因为家人告诉她只有小脚裹得好,将来才能嫁个好人家,虽然裹脚的疼痛让她面临的是成宿成宿的睡不着觉,但是私自放开裹脚布会招来家人的谩骂和毒打,久而久之她就学会了忍耐,忍耐钻心的疼痛和那一个个无法入睡的夜晚。

      战争给李素芹带来了动荡与心惊胆战的生活,但是却解放了她的双脚,因为小脚跑不快,在逃命的时候实在是累赘,于是母亲不得不把她脚上的布条放开了,脚部的放松是李素芹那个灰暗的童年里最让她开心的事情,可能是太开心了,仅仅半年时间,她的脚就迅速地长到了原来的两倍长,她的母亲经常望着她的那双大脚啧啧出声,怕是将来找不到什么好婆家了。

      一语成谶。

      李素芹告别了那脚趾窝折近乎骨折的痛苦岁月,告别了又臭又长的裹脚布。

      可是她并没有鞋。

      夏天的时候她光着脚走路,冬天的时候就很难熬了。

      在她所处的地区有一种草叫乌拉草,乌拉草有御寒的作用,每到秋季,人们便到山上去割乌拉草,晒干存放,冬天时絮到鞋里,避免脚生出冻疮。而她们家会用乌拉草编制草鞋,虽然比不上牛皮鞋,但也会起到一些保暖的作用。

      这种草鞋又大又笨重,十分丑陋,但对于她的褴褛衣衫来讲,其实也没有那么的突兀与有碍观瞻。

      她最好的棉鞋是从死人的脚上扒下来的,然后再把捶软的乌拉草絮进去,虽然尺码不太合,但她也是心满意足的。

      奔波的生活让她变得能很快适应陌生的环境,因为即便适应不了新环境,即便她会水土不服,她也会选择忍受,她也不会哭闹撒娇,因为这些做了也没用,还不如省省力气。

      白天的时候,她爸会去找一些劳力散工做做,她的妈妈李赵氏就领着她与年幼的弟弟出门乞讨,李赵氏会把乞讨得来的大部分食物分给弟弟和丈夫,李素芹从来没有怨言,因为弟弟是张家的后,爸爸是家里的主心骨,而她……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是多余的吧。

      他们过着有了上顿没下顿的艰苦生活,竟还奇迹般地活着,就像城市下水道的蟑螂与老鼠一样,虽然肮脏而不体面,但是生命力超强。

      在她11岁那年的一天,李赵氏又惯例带着儿女出来乞讨,她们不会去找高门富户乞讨,因为被驱赶过多次,所以像眼前这种看着生活还过得去的农户往往是她们的首选。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李赵氏三人都是面黄肌瘦、衣衫破烂,看上去好不可怜。

      农户的女主人是个菩萨心肠,给了好几个饼子,饼子又干又硬,可是李赵氏接在手里却很开心,连连作揖,“谢谢女菩萨,愿上天保佑你。”

      “这兵荒马乱的,有能力就帮衬一点儿。”女主人的目光在三人之间一扫,最后定格在李素芹身上,“这是你的女儿?”

      李赵氏点点头。

      女主人:“看上去倒是懂事。”

      李赵氏平日里乞讨,早就学会看人脸色,从女主人的言语与表情之间琢磨出些意思来,“还很能干的,家里的活计都是她帮我。”

      两人关于某件事商讨了一番,但李赵氏做不了主,她要回去问下她丈夫的意见,明日再答复。

      于是第二天,李赵氏老泪纵横地告别了她十月怀胎的女儿,拎着一袋土豆和一袋玉米,头也不回地走了,李素芹看着她妈的背景泣不成声,但是她能怎么办呢?

      女主人抱着这个泪人,轻声说:“丫头,以后我就是你妈了,你失去了一个妈,可又得到了一个妈呀。”

      女主人的安慰并不起作用,李素芹还是想哭,但她又强忍着憋了回去,寄人篱下,她不想招人家的嫌。

      女主人带着她认识了她的新爸张梅山,晚上她又看到家里多了一个少年。

      少年挎着一个书包从房外走进来,边走边喊:“爸,我们学校今天又教了新课文。”

      张梅山笑得眼睛都没了,“我儿子以后一定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大人物。”

      张中华骄傲地扬起了下巴。

      张梅山向李素芹招招手示意她过去,张素芹低着头走过去。

      “他是谁?”张中华对家里多的这个不速之客有些意外。

      张梅山:“她以后就是你的媳妇了。”

      “啊?”张中华凝起浓眉,“我不要她,她长得这么难看。”

      张梅山:“乱讲,什么好看难看,咱们庄稼人就讲究踏实肯干就行了。”

      张中华不情愿地“哦”了一声,扭头就走了。

      从那天开始,李素芹就成了张中华的童养媳。

      李素芹虽然没有了父母,也没有了兄弟,但她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也还可以,虽然偶尔要搬家逃命,但大多数时候是住在一个地方的,没有之前那么疲于奔命了,她在夏天也有自己的鞋子了,衣可蔽体,每日三餐虽然粗茶淡饭,但也能基本吃饱,而且……他还多了个未来的丈夫,她曾偷偷瞄过几次她这个未来丈夫,看样子,比自己大个三五岁,虽然脸上还有些稚气,但浓眉大眼的,还是有些英俊的。

      她的丈夫好像不太喜欢自己,总是对自己呼来喝去的,李素芹都忍着,吃了人家的粮,穿了人家的衣,被指使一下也是应该的,她这样想着,自己只要少说话多干活,早晚会让张中华改观的吧,勤劳的人应该都是受人喜爱的。

      她摸不准张中华的性情,因为她觉得他有时候还是喜欢她的,他曾柔声细语地招呼她过去,然后把她抱在怀里。李素芹有些害怕地挣扎了一下。

      “别动。”张中华说:“反正你都要成为我的人,抱一下算什么了?”

      李素芹僵直着身体让张中华抱了好一会儿,他才心满意足地松开手,“你今天很乖,多奖励你一点儿。”张中华吧唧在李素芹的脸上亲了一口。

      “哎呀!”李素芹惊叫着跑出了屋子,自打她进张家门以来,还没有这么大声地说过话,真是羞死了,但一颗少女的春心也就此被撩拨了起来。

      张中华越来越变本加厉,每次抱着李素芹摸这儿摸那儿,非要摸过瘾了才肯放手,弄得李素芹羞赧又无助,而张中华的理由总是那句,“反正你是要当我媳妇儿的人。”

      转眼三四年过去了,李素芹曾经一个面黄肌瘦的豆芽菜逐渐有了少女的模样。

      因为搬过两回家,所以张中华早就不上学了,只是帮着老父开垦新的农田,忙活一下家人的口粮。

      这天,张中华瘫在炕上闭着眼假寐,李素芹则在家里擦拭打扫,偶尔弯腰会露出一小截皮肤,虽然那皮肤算不上白皙,但却都收在张中华眼里,看得他喉头发咽。

      他猛地坐起,拉过李素芹将人压在炕上……

      “啊~”

      李素芹刚喊了一半就被张中华捂住了嘴,他的声音有些怒气,但还是压得很低,他说:“别吵,你想把爸妈都吵来吗?”

      李素芹虽然不知道张中华要干什么,却下意识地颤抖,她惊恐地问:“你,你想干什么?”

      “你你你,”张中华的心里随着下半身直窜火,“就知道叫你你,我是你男人,都没听你叫过什么好听的。”

      李素芹很害怕,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面对着一只大灰狼。

      接下来,张中华撕开了她的衣服,这让她很难为情,但张中华强行扯开她的身体,不让她蔽挡……

      她也不知道张中华想干什么,干了什么,她只知道她很痛,但她越哭越求饶,好像张中华的力气就越大,反而更痛了,直到后来,她也不哭也不闹了。

      因为这么多年的经历告诉她,痛了就忍忍吧,受点委屈就忍忍吧,反正总会过去的。

      反正忍忍总会过去的。

      之后她痛了好几天,但是她的忍耐力强,这点痛不算什么。

      几个月后她就生下了她第一个孩子,那才是真的痛,真的痛不欲生啊,她扒在炕沿上的手指尖都被自己挠出了血。

      李素芹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不知道婚礼是什么,没有像样的彩礼,没有亲人朋友的祝福,她的生活中没有任何称得上罗曼蒂克的东西,她也不曾幻想得到,因为她根本不知道浪漫为何物。

      但上天没有给她花里胡俏的形式,却给了她实实在在的孩子,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变成了母亲。

      第一胎是女儿,全家人的脸都拉得老长,其实不用别人嫌弃,李素芹自己都嫌自己那不争气的肚子。

      张中华天天晚上折腾她,很快她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孩子,所幸是男孩,李素芹总算在内疚里饶过了自己。

      中国已经解放了,张家的生活也越来越平稳,但是李素芹的生活并没有解放,公婆相继去世后,她的生活就过得更不好了,张中华会因为在外面的一点顺心就打她、迁怒于她,其中很多事由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李素芹会哭,也逃跑过。

      可她能跑到哪里去呢?她一个农村妇女,斗大的字不识几个,一个人出门在外难以生存,更何况,母亲的心都是连着娃的,她怎么舍得离开她嗷嗷待哺的娃们。

      屯里也派人来调解过,但清官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张中华是个两面三刀的,当面一套,背后又一套。每次有多满脸堆笑地将村干部送走,回来就有多变本加厉地施暴在她身上。

      于是她一次次地跑,一次次地又回来,反反复复,到最后她也跑累了。

      就这样吧,认命了。

      反正一辈子就那么长,怎么过都是过。

      忍忍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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