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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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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承洲开车到了当地一个酒店,把车停好后拎着行李进去办理入住,我提着零食跟在他身后。
酒店是提前订好的,陆承洲订了一间小套房,是酒店的最顶层,这个酒店不高,一共就五楼,外观极具特色,房间的天花板是透光玻璃做的,晚上能看星空和流星,一月份的时候还能来看极光。
进入酒店房间,我就扑到床上躺下了,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舟车劳顿,眼皮重得好像吊了秤砣,一沾上床我就睡着了。
这一觉醒来已经是傍晚七点多了,我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身上盖了一张繁复花纹,有点法式浪漫风情的毛毯。
房间光线算不上亮堂,只有几盏墙壁上的壁灯亮着,外边彻底暗下来,房间被温暖的光笼罩,与窗外的寒意割裂开来,茶几旁有一盏老式的台灯还亮着,暖黄的光映亮灯罩边的水晶,陆承洲坐在壁炉旁的椅子上安静地看书。
我还没注意到,原来陆承洲是戴眼镜的。
我一直以为他不戴眼镜。
薄薄的镜片透着一点壁灯反的光泽,金色的镜边将镜片框住延伸到他耳后。我一直觉得陆承洲的长相有点显凶,不说话的时候一双瑞凤眼就冷冷盯着你,虽然长得好看吧但脸臭,没想到他戴上眼镜还多了几分儒雅的书卷气,莫名的显得温柔。
听到动静,陆承洲侧头看过来,见我醒了,摘掉眼镜放下书走了过来。
“醒了?”许久不说话,他的声音变得哑哑的,带点性感的金属质感。
“原来你戴眼镜啊。”我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不相关的话。
陆承洲顿了一下,目光跟着落到手里的眼镜上,晃了晃说:“对,一百多度,平时看书的时候会戴。”
“哦……”我正要转移话题,陆承洲抬眼盯着我,眼睛直勾勾的,像小狗一样,“想不到你戴眼镜还挺好看的。”
陆承洲有些不自然地挪开视线,“饿了吧?带你去吃饭。”
陆承洲带我去了当地的餐厅,吃饭的时候,我才注意到陆承洲不知什么时候又把眼镜戴上了。
记得他说过,只有在看书的时候会戴眼镜,难道是因为我夸他戴眼镜好看他这才又戴上的?
许是我的视线太过专注,陆承洲抬了抬眼镜,问:“这么盯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东西吗?”
我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我们明天去哪里?”
“听说镇上南边有个农场,我们可以在那里摘蔬菜水果。”陆承洲把烤好的面包抹上果酱,推到我面前,又低头切手边的烤肉。
吃到一半,餐厅里爆发出一阵掌声,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那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男人单膝下跪,举着戒指的手因为紧张微微发抖,女人坐在座位上捂着嘴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惊讶和开心。
所有人笑着拍手起哄,嘴里齐声喊着我听不懂的话,我想他们喊的应该是:嫁给他。
陆承洲放下餐刀,也抬头看过去,餐厅里其他人也都是带着笑意看着他们,仿佛被年轻的冲劲感染。
在起哄声与鼓掌声中,女人笑着点头,气氛再度被点燃,人们开始手拉着手歌唱,餐厅内也响起了欢快的音乐。
看着这对情侣,我忽然想起我好像没有像他们一样被这么求婚过。
每个女孩应该都会幻想过自己被求婚就是什么样的场景,有的轰轰烈烈,爱得张扬肆意,有的低调温馨,细水长流。
在年少时,我曾幻想过,沈文倾向我求婚就是什么样子的,他会不会捧着鲜花,当着众人的面,表达他的爱意。追逐他许多年,我渴望能成为站在他身边的人,我希望能轰轰烈烈向所有人宣布我们的爱情,但幻想终究是幻想,总会有破碎的一天。
还在走神之际,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嗓音传过来,抬头发现陆承洲站在了吧台边上。
他用英语说了几句话,大概意思我听懂了,他在说他新婚,带着妻子来度蜜月,希望大家能祝福他,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我看过来脸上带着调侃的笑容。
然后听到陆承洲说:“这首歌,送给我的妻子,楚枝枝。”
陆承洲的嗓音很好听,有点低沉,像金属般的质感,让人想到悠久的大提琴。
让人出乎意料的,我从未想过陆承洲唱歌会这样好听。可能在我的潜意识里,外貌智商都很完美的人,一定会有自己不擅长的地方。
一曲唱完,餐厅里的人热情地鼓掌,陆承洲笑着朝我走来,好像被那些人调侃得有些害羞。
与他接触这么久以来,除了臭脸,面无表情,我还没有看到过他这样害羞的笑容,就像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少年第一次当着众人的面为心仪女生献唱的羞赦。
看他鲜少这般模样,坏心起我忽然很想逗逗他,一手伸到他的衣领前指尖划过他衬衣的纽扣,指尖轻轻绕住衣领然后一拽:“这么熟练,老实交代,你对多少女孩唱过情歌?”
陆承洲没有防备,被我拽得更近,差点撞到我的鼻子。
温热的呼吸缠绕,鼻息间是刚才我们一起品过的桑果酒香,距离这么近,很难忽视掉的是陆承洲那双如墨般浓郁的眼睛,不止他的瞳色,他的睫毛也很黑,又长又密,平时看人的时候莫名有种威压,现在却像小猫一样乖顺。
“只有你。”陆承洲一本正经地说。
看他如此严肃,我松开他的衣领忍不住笑起来:“我开玩笑的,你别这么紧张,就算你对别人唱过我也不介意。”
陆承洲眼眸垂了下来:“我介意。”
“什么?”我抬头看着他。
“没什么。”陆承洲喝掉了杯中剩余的酒。
吃完饭已经接近十点,陆承洲和我在外面逛了一会儿,走到一家饰品店的时候,我脚步停了。
“进去看看吧。”陆承洲说。
那是一家极具异国风情的饰品店,店内的珠宝多用天然宝石制成,当地盛产月光拉长石,所有的饰品都是手工制作,维持了宝石天然的形状。
我在一个橱柜里注意到了一条别致的项链。那是一条祖母绿宝石项链,通体由方形的碎钻铺垫而成,中心由一颗长方形的祖母绿宝石点缀而成,整体看上去华贵大方,犹如生意盎然的森林。
我喜欢收集珠宝,有着和我母亲一样的爱好。母亲有专门的房间来存放珠宝,就像那些喜欢收藏名画的人一样,小时候过生日,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也是珠宝,十八岁那年,母亲送了我一套红宝石项链。她说女孩儿要像玫瑰一样绽放,像火焰一样热烈。
这件珠宝的年头看起来不小了,我看过不少的珠宝展览,杂志,认出了这套珠宝是百年前西班牙皇室的珠宝,没想到现在出现在挪威,墨绿色的宝石沉淀了世纪的韵味,不论是成色还是做工都是上上乘的,价格不可估量。
回到酒店,陆承洲拿出了一个红色皮革的盒子放到我手里,我打开一看,里面静静躺着的是我刚才在饰品店看到的那套祖母绿宝石项链。
“陆承洲,这项链年头不小,价格不便宜吧?”保守估计,这条项链八千万打底,没想到他竟然买回来了。
“只要你喜欢,不管是什么,我都会给你。”陆承洲说。
他说话的神情是那样认真,我想人不可能这样无私的,能不求回报的甘愿付出一切,每个人都会有难以割舍的放在心底最珍贵的东西,如果我要他最珍贵的东西,他还会愿意吗?
“不管是什么,你都会给我吗?”我问。
“是。”陆承洲说。
“那你心中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我从首饰盒里挑起项链,冰凉的宝石勾在我的指尖,慢慢滑落至我的手腕,方硬的碎钻锁托有些硌手。
“莱傲?还是夜檩?”他手下的产业众多,这两个却是重中之重,是他手里最大的两张王牌,牵动着他手下所有子产业,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陆承洲抿唇没说话,黑漆漆的眸子不透光亮。
除了这个,陆承洲最爱的就是他的那些古董字画了:“还是你收藏的那些宝贝?”
在跟陆承洲结婚之前,外界对陆承洲的资产都像是雾里看花,是未知数,自从嫁给了陆承洲,他在京中价值四亿的小庄园有六座,庭中的豪车最差的都有六百万,另外还得知他在澳门开设的赌场,美国澳洲还有他的农场,光是他手里最大的两张王牌莱傲和夜檩一年的纯利润高达1700亿。
他有着无尽的财富,若我能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或是我们合作,楚家的辉煌就还可以在延续几个世纪。人性都是贪婪的,在这样百利无一害的条件下,没有任何人能不沉沦。
“你想要,我就给你。”陆承洲勾了勾唇,神情遣倦,仿佛这些在他的眼里都是俗物。
在与他对视的瞬间,我体内最阴暗的角落有种子在生根发芽,快要冲破束缚。
当一个人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就会生出泯灭众生的人性。
我想让他,替我杀了沈文倾。
我从没忘记过沈文倾和林音带给我的痛苦,我早就发过誓,有一天,我会让他们万劫不复。
“如果我要的是人命呢?”我看着陆承洲,不想错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丝表情。
陆承洲在要跟我结婚之前,从未想过我会是这么恶毒的女人吧,如果他早就知道了,还会想要娶我吗?
陆承洲静静地看着我,好像见过了大风大浪,“我说过,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陆承洲,你娶了一个恶魔回家。”
陆承洲从我手腕上拿过项链,轻轻替我戴上,“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谁也不知道究竟能活多久,明天和意外都是未知,在有限的时间里及时行乐,我要让你事事如愿。”
镜子里,陆承洲搂住我的肩膀,我从镜中望去,忽然觉得我们很般配,一个阴狠毒辣,一个城府深沉,两人都不是善类,墙壁上的壁灯发着微弱暗黄的光,我脖子上的祖母绿宝石项链在黑夜里闪着幽暗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