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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

  •   林晓的生日将近,虽然她本人并没有什么过生日的习惯,甚至很讨厌热闹,但作为艺人,必要的生日交流会还是要有的。更何况在此之前,原本的林晓还是蛮喜欢那种被众星捧月般的热闹的,所以就算是傅安本人不乐意,也还是得维持一下这种表面上的虚荣。
      齐思嘉作为好朋友当然是首当其冲要给她筹办一个规模不亚于梁陋当时那样的生日聚会,不过被梁陋强烈劝退了,毕竟作为以往认识了这么多年的老友,他对林晓本人的社恐认知具有相当大程度的了解,其中有一项就是小时候打奶油仗,三五成群在人面前打完之后回家,埋在毛巾里痛哭了很久。
      他并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对于那种社交呈现出这么巨大的恐惧,尤其是在平时丝毫看不出来半点迹象的情况下,傅安听到别人给她准备礼物这件事其实下意识的反应就是脸上露出僵硬笑容,然后机械式感谢。
      “我其实很不明白,”她曾经认真苦恼过,“我觉得我每一次的应对已经是相当完美的营业式感激方式了,可是为什么总还是觉得假假的呢,难道我的演技真的那么差吗?”
      “大概吧,”林郁评价,“主要是每次你收到东西之后确实很多天后就不知道会消失到哪里了,从某个角度来说,是不是开心真的蛮明显的。”
      “可是我本人也能感觉到他们的敷衍,”傅安道,“因此成年之后脱离校园团体,我就再也不过生日了,避免闲杂社交,将朋友数量精简到个位数,也能呈现出良好的生活方式,尤其将生日礼物直接转换成现金或者想要实现的某一个愿望的话,这才是最完美的方式。”
      “很好很好。”
      不得不说,梁陋觉得林晓有时候真的有点双标。
      单就送礼物这件事,她自己倒是叽叽歪歪的很多歪理邪说,虽然梁陋本身没在认识的那段时间里跟她进展到可以互送礼物的关系,但是认识这么多年深知林晓本人有一个非常大的臭毛病,那就是乐善好施。好听点是乐善好施,不好听点就是完全的自我主义奉献精神,不过仔细想想她大部分时候也不会给人添什么麻烦,多数时候都是增加点精神压力,有种道德绑架的意味。
      但恐怖就恐怖在她大部分时候都是不求回报的。单论送礼物这点,傅安成年之后其实很喜欢给别人瞎买礼物,顺手送东西,顺手买东西,都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唯一有点让人头疼的就是还礼的问题,这些也都是他之后听朋友说起的。
      也是因此梁陋才从这个方面觉得,至少傅安在交际方面,头脑里面的东西真的属于外太空里面的透明星际人员。
      许多人因为她的举措觉得头痛,双方关系没有熟到这种地步,你就送我这种程度的东西,你想必是真的很珍惜我,真的很看重我,而我又确实不能理解你的这份看重,也是因此,多数时候的交际关系都是属于逆向输出的,久而久之身边就会渐渐换人。
      所以梁陋才会称之为这是一种自杀式的奉献精神。当然,这话可从来没当着她面说过,毕竟醒悟到对方行径里所包含的包括这点之后,二人之间已经有将近十年没再见面了。
      “所以你说了这一堆,”齐思嘉有些不耐烦,“她过生日到底要怎么办?”
      “我的建议就是什么都不要做,”梁陋比了个ok,“给她卡上打个一百万,然后进门一个大大的拥抱,一起喝个烂醉,28岁之后告别孤独,这就是最完美的生日派对。”
      “你在开玩笑吗,”齐思嘉道,“有时候我觉得真的好奇怪,好像自从你被捅了之后就完全变了个人似的,虽然嘴上功夫还是很厉害,但总是一种阴恻恻的角度在说一些很古怪的话。”
      梁陋有些心虚:“有吗,我觉得还好吧。”
      齐思嘉紧抓不放:“而且我还发现你最近不太爱来找我了,大部分都跟着晓晓屁股后面跑,搞得像是她才是你的发小似的,你到底什么情况?”
      “我?”梁陋很方,“我很正常啊,我也没有经常跟着她跑吧。”
      齐思嘉苦思冥想,最后恍然大悟道:“你不会是喜欢我吧!在跟晓晓计划怎么追我!”
      “我给你安排一个定期复检去查查脑科吧,”梁陋道,“为什么你们的脑子里总是喜欢来喜欢去的。”
      “当然是跟你开玩笑的,”齐思嘉道,“说实话,毕竟是晓晓生日,如果你真的这么喜欢她,肯定要做点表示啊?要不然到时候我们就不露面,你跟她在家里整个烛光晚餐就行了。”
      梁陋寻思烛光晚餐可以有,毕竟没有这么多的人,又是在家里,氛围比较好,还很安静,尴尬狂魔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尴尬。
      但嘴上还是不愿意认输:“什么叫我喜欢她,我喜欢她这件事是众人皆知了是吗?”
      “我自己不会逻辑推理吗?”齐思嘉道,“别看我这样,我还是很会推理的,我以前从我朋友的自拍照里发现了她男朋友的出轨证据,顺藤摸瓜扒出来女方的身份,不愧是我。”
      梁陋漫不经心地给她比了个大拇指,开始全心全意思考那个烛光晚餐的问题。
      林晓是个百分百的现实浪漫主义,有着一定程度飘在云端的高傲,又有睥睨集权的那种愤慨,很多时候跟她相处的确容易踩雷,但经由很多事情梁陋发现,林晓的处事原则其实很简单,真诚,倘若你真诚一点,就很容易得到她的那种高高在上的宽容。
      是的,她的喜欢是很普遍的,也是很廉价的,就像以往常常在微博上到处掉坑一样,典型的幻想家思维,兴趣广泛,朝秦暮楚,以至于当初林郁被她告白的时候有一瞬间大脑里闪过“果然,该来的还是来了”之类的话语。
      毕竟傅安甚至是那种会因为你拿笔的姿势而瞬间crush你,然后发现你也会打嗝之后瞬间下头的神经病,这点林郁深有体会。
      所以最后被她喜欢上,林郁不是特别意外。唯一意外的,就是这份感情来的实在是莫名其妙。
      奇怪的时间,奇怪的地点,奇怪的两个人。不是特别好的那个时间段,甚至是两个人断联已久,双方一年都难得几次见面的时间段,见面都不会再看对方一眼的时间段。
      就这么找了一个晚自习的回家时段,简单明了地告诉你了。
      “我喜欢上你了。”
      “我觉得你特别好。”
      “要不然咱们在一起得了。”
      还是那副高高在上的做派,语焉不详的态度。实在让林郁无法判断她到底是认真的还是突发奇想的新一轮试错游戏。
      他不想去赌这些东西,所以他拒绝了。
      可是几年之后某一个凌晨的晚上,他再次从许久不登的账号里,接收到了这么一条冗长的信息。
      女孩的喜欢是很复杂的,复杂又纯粹,就好像她这个人本身一样,脑袋里塞满了很多奇异的想法,诡异的坚持,很多人会说她好幼稚,好不实际,但是她偏偏又能靠她自己一个人把自己当初说的话全部都一一实现。
      就像她说的,告诉他这些全部之后,他们就两清了。
      她就自由了。
      果然,她真的自由了。
      就像一直以来的那样,傅安从来不撒谎,也从来不会食言,这就是林郁最羡慕她的地方。

      林晓的生日正好赶上杀青的前一天,整个剧本还差她的最后一场戏,那是一场对峙戏,沈硕跟林晓各自扮演的角色的一次争吵,也是全剧里唯一一次争吵,这次的争吵是几乎要了沈硕的命了的,女主角直接一柄骨刺刺穿他的心口,然后男主角倒地而下,要用血在地面沾出最后真相的名字。
      这场戏排了很久,因为难度太大,所以被放到了最后,在导演的各方面指导下,拍了二十几场,两个人都已经走向麻木了,尤其是林晓还得一直扇沈硕的耳光,虽然不是百分百用力,但也是真打,二十几次搞下来沈硕的脸都要肿了,搞得林晓十分不好意思。
      中间候场的时候沈硕的助理递上冰袋,林晓更尴尬了,只得重新先跟导演确认了一遍细节,以免到时候正式开拍又出现不必要的疏漏。
      于是,这场戏的最后一场,第二十八次,正式打板。
      沈硕的演技在这一场里面终于显现出了点正派演员的质量,被道具径直打过肩膀的时候配合性地浑身颤了颤,眼眶泛红,却没有掉下泪来,血包上得很及时,将整个场面衬托得相当悲壮。
      以至于林晓站在他面前,看着他最后匍匐在自己脚边,努力想要去够她的脚尖的时候她都忍不住心软,浑身失去后退的力气,可是还是得清醒过来,忍着那份酸涩,狠下心来把那只手踢开,倒退一步。
      随即就看见沈硕咳了一口血,在地面上蘸着血迹,缓缓写下“生日快乐”四个大字。
      林晓几乎傻眼,整个人还没来得及走出这个情绪的同时,四面八方竟然全部熄灯黑了下来,随即有人捧着蛋糕缓缓走了出来,沈硕也从地上爬起来,眼眶里还带着泪花,笑嘻嘻地用沾了血的手在林晓脸上抹了一把。
      “林老师,二十八岁生日快乐啊!”
      “这种时候就不要再强调年纪了吧!”林晓刚刚要往下掉的眼泪立即被他憋回去了,“败坏风景。”
      “年纪算什么,”沈硕笑道,“你在这世上的无上智慧和珍贵又多了一年,多宝贵的财富啊,凡愚们感激涕零。”
      “跪安吧,凡愚,”林晓转而又朝一边的导演诚恳道,“太谢谢您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谢谢大家。”
      导演呵呵笑着:“小林在剧组这么多长时间什么样大家也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也是自发组织给你庆祝的,你不用放在心上。”
      林晓还是笑着谦虚,继而叫了蒋姣他们过来给工作人员发红包。
      沈硕拐了拐她的胳膊要她来切蛋糕,随即又跟小孩似的捞了一把奶油直接糊到林晓脸上,把她气得半死,直接揪了这厮的脑袋往边上沾了不少奶油的桌子上摁,蹭的妆脸全花。
      二人正闹着,蒋姣突然拿着手机过来了,脸色有点不好看,林晓疑惑,将电话接了过来,对面齐思嘉的声音有点颤抖。
      “晓晓,是你吗?你先听我说,梁陋今天早上从北京开车过去找你沿途过II大桥的时候,一辆货车弯道的时候给撞了,你不要着急,也不要害怕,先把你自己手头上的事情做完,然后让姣姐送你过去,听说现在还在打捞,你不要自己开车,晓晓——”
      林晓几乎听不到周围的声音。
      这种感觉很奇妙,耳鸣伴随着一种头昏,眼睛里面也失去聚焦的效应。
      让她想起很多年前,自己还小的时候,被父母拉扯去乡下扫墓,走了很远很远,日头很高,她从小身体很好,却也是人生中只有那一次,经历过这么一次晕倒的体验。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她有些东西,又要被收回去了。

      “要去现场吗?真的假的,这么半天都没能捞上来,估计人也——”
      “你还是小心点说话吧,梁医生跟晓晓关系很好的,说起来你干嘛跟上来,沈老师,事故现场记者人很多的,你不怕被拍吗?”
      “我们几个一起被拍总比林晓一个人出现在现场被拍的好吧,至少还能当好朋友搪塞一下,不然要是她一个人过去,抱着个陌生男的的——身体大哭,记者怎么写都还不知道呢——”
      “行吧,你少说两句就行,让晓晓安心睡一会儿。”

      她又梦到了点从前的事。
      高一那年,她跟林郁做同桌的最后一天,因为班主任的临时起意,同意让各个学生自己挑选合适座位,每天早上来得早的优先。
      一般来讲这种规则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扯淡的产物,毕竟都是一个班的,这种仿佛实名投票一样的东西谁敢就这么大喇喇地冲上去把别人位置给占了?再者说了,在这个比较敏感的年纪里,谁跟谁坐同桌,谁跟谁坐一排,实际上也涉及了一个小小的社会网,轻易是断结不开的。
      可偏偏就在那个下午,傅安回来的时候,发现林郁就这么,再也不是自己的同桌。
      那个身影还是这么熟悉,这么消瘦,干巴巴地立在那里,不大自在地缩着肩膀,却依旧能够让人窥见男生特有的宽阔骨架。
      或许从侧面反应出她真的幼稚吧,傅安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会有一天,会从这个视角,看到林郁的背影。
      新来的同桌是个数学狂魔,然而性格不拘,甚至有点不讲卫生的意思,让傅安很是崩溃。
      但当下那个时候她与其说是抗拒新同桌的种种,不如说是震惊于林郁一声招呼都不打的举措。
      诚然那个时候的他们的确已经走到了那种彼此之间略显尴尬的程度,但是,傅安以为,至少他们还能做回朋友的。
      是的,傅安始终认为,这段关系的经营,始终停留在她手边,只要她愿意,稍微动动手指,就能重新握到的。
      于是,那天下午,她破天荒的哭了。
      她极少在人前哭,尤其是班级面前,这实在是过于令人害臊了,可偏偏眼泪真的决堤那一瞬间又怎么是你能控制得了的。
      更何况当时她才十七岁,十七岁的年纪,对待很多事情都太过稚嫩,草率,以至于后来她想起这件事,为什么自己很久很久之后都还对林郁耿耿于怀,大概就是出自于那个下午时候的对方的无情。
      她想,是你先要走的。
      而且是为了周安宁走的。
      所以,可以,林郁,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让你重新回到我的生活里。
      因为,是你先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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