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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霍去病砸场 ...

  •   秋日里,福绥正在看诊,一名少年心急火燎跑来道:“天生,你家郎君闹大事了,快去瞧瞧!”
      “何事?”福绥急道。
      少年回答:“他去踢球,那球场不让他进,他便砸东西,现在叫他以一敌十,不赢便休想走!”
      “蹴鞠本是五对五,以一敌十如何踢?!”福绥慌忙把身上的白大褂脱掉,对方正道,“方大哥,我去去就回,此处劳您多费些心!”
      方正并不理会,福绥也无暇再管他的态度,便与少年急匆匆跑过去。
      “兰场”是朔方城最贵族的踢球之地,平日里庶民连靠近的资格都没有,如今被霍去病踢馆倒是叫不少庶人也得以钻空进去看看热闹。
      球场甚大,站着十一个人,被围在中间者是霍去病,他的脚下正踩着蹴鞠,十分狂傲的看着对他虎视眈眈的敌手。
      在球场,他素来是王,莫说以一敌十,千军万马他也照样傲视四方,福绥自然不担心他输球。
      以一炷香为时,霍去病必须速战速决。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踢球亦是如此,霍去病的速度快得叫人咋舌,蹴鞠一直受他掌控,旁人连触碰的机会都没有,只是以多欺少,他免不了要受阴招,好在时间已到,他赢了。
      他却不想那么快结束,而是借着踢球的脚法,将那十个人狠狠打趴下,踩着他们傲视全场,接受场下的欢呼。
      庶民们以为自己扬眉吐气了般,各个叫得可欢了,有几个甚至跑上场去,要与霍去病踢球,一群贵族站在堂上,甩袖愤走。
      看着场上与恣意玩乐的霍去病,福绥想起他十四岁那年,亦是这样踢球。一直站在她身旁的少年道:“天生,你家郎君真厉害!我也要与他一起踢球!”
      好了,霍去病又多了一个迷弟。
      福绥没去寻霍去病,而是回了“七宣药堂”,大家都知道她与霍去病的关系,消息不胫而走,传得极快,路上见着人都会被问上一两句。
      周娘自外面摘菜归来,也听了消息,忙与周一全道:“老头子,听了没,霍歌把‘兰场’砸了,以后庶民也可以进去踢球了!”
      方正也听到了,下意识抬头看向对面的福绥,只见她专注的看诊,仿佛她根本没出去过这一趟。
      周娘问道:“老头子,这霍歌是何来历啊,全似个小霸王天不怕地不怕的。”
      “天生是家主的好友,霍歌是天生的郎君,你说能是什么来历。”周一全道。
      正说着,官兵来了,为首是个纨绔子弟,叫做黎崇,听闻很有来历,乃至到了长安也能受人前呼后拥的。
      这几年,进“七宣药堂”闹事的人不多,前一次是因了方正不医权贵的病,这一次是因了霍去病踢了权贵的面。
      病患们吓得赶紧逃走,福绥则示意周一全带周娘去后院躲着。
      黎崇一脸坏笑的走向福绥,摩挲手掌道:“早听闻霍歌的妻子国色天香,今日一看,确是清新脱俗,令人眼前一亮呢!”
      方正身影一闪,便站在了福绥面前。
      黎崇恼怒道:“姓方的,你给我滚一边!”
      “惹了她,你不会有好下场!”方正怒目警告道。
      “呵——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黎崇道,“我查过了,她的郎君不过一届军人,能奈我何!”
      福绥冲黎崇道:“我发誓,你此生必定难以寿终正寝。”
      黎崇之于朔方城便像是毒瘤,霍去病好几次想办了他,是福绥一直劝着莫要惹是生非。
      “是么?”黎崇一招手,手下们便开始动手拆馆,他阴冷的笑道,“那便死在你裙下吧!”
      “‘福康院’已属国库,你怎敢?!”
      “这天下,岂有我黎崇不敢之事?!这事只是给你一个教训,日后管好你的男人,别在朔方城和我对着干,否则我弄死他!”
      “元家绝不会放过你!”方正咬牙道。
      “呵——”黎崇上前来,伸出手就要去抓方正身后的福绥,无料一把剑如迅雷之势飞过他的腕部,顿时血肉横飞,一只手掉在了地上。
      黎崇痛苦的大叫,手下们立刻围上来,无人敢捡起地上的手。
      福绥认得,这是霍去病的剑,抬头便见他满目的怒火走进来,一脚踢向黎崇的肚子,害他飞了几米远。
      福绥跑过去,被他拥入怀里,霍去病问道:“他碰你了吗?”
      福绥摇头。
      可依旧去不掉霍去病心里的滔天怒火,他捡起地上的剑,朝黎崇走去,旁边的几个杂碎企图上前来,却被霍去病一个眼神吓得几近要尿裤子。
      霍去病脚踩黎崇的胸膛,剑尖抵在他的喉部,完全当他的乞求为狗吠。
      “别杀人!”福绥提心吊胆道。
      霍去病回头看了她一眼,而后脚尖用力,踩得黎崇口吐鲜血,他居高临下道:“你可以选墓地了。”
      “你、、、、、、你究竟、、、、、、是谁、、、、、、”疼痛至极的黎崇口含鲜血不甘心道。
      “记住,我姓霍。”霍去病收回自己的脚,往回走了几步,将那只断手踢回给他。
      方正只觉得这男人的一举一动都像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比杀伐果敢的将军还要心狠手辣,但是当他面对福绥时,却露出淡淡的微笑,仿佛何事未发生,云淡风轻的问道:“可以开饭了吗?”
      “你将这里收拾收拾,我去看看周姨煮饭了没。”
      方正更惊讶于福绥的反应——太过平常,如同习以为常,她根本不惧怕这样的场面,又或者说她见过比此时断手流血还要可怕千万的事。
      待黎崇等人屁滚尿流的滚出去之后,霍去病先是捡起自己的剑,之后若无其事般整理被弄乱的地方,全程连一眼都未给方正。
      方正道:“他们不会就此作罢。”
      “会。”霍去病十分肯定道。
      “你到底是谁?”这段时日,他并不与二人往来,但多少了解一些霍去病此人。要说在军营里当个教官,却能受将军礼敬,若说是个庶民,却百般与城中权贵斗狠,这不是一个平凡百姓能有的无畏。
      “我说了,我姓霍。”
      方正道:“你狂傲自大,爱惹是生非,若因此叫你的女人担惊受怕,你、、、、、、”
      霍去病的剑毫不留情贴近方正的脖子,他冷语道:“我生平所杀之人比你救的多得多,你没资格评判我的作风!”
      方正却毫无惧怕,不卑不亢道:“你杀人,她救人,真是天生一对。”
      霍去病的手下意识用了力,方正的血便淌在了剑上。观他一生,他听够了旁人的冷嘲热讽,若非有福绥在,他会毫不犹豫把方正打个半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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