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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被围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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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食堂,是金桥大厦三十三层最热闹的地方。
伏清柏当初买下这整层楼的时候,特意把食堂设计在了采光最好的位置,阳光从西边斜射进来,把整个空间照得通透明亮。桌椅是原木色的,简洁干净,打菜的窗口一字排开,透明玻璃后面是一盆盆刚出锅的菜肴,色泽鲜亮,热气腾腾,空气中弥漫着红烧肉、清炒时蔬和刚蒸好的米饭混合在一起的香气。
伏清柏一走进食堂,一种讨论的音量就明显变大了。
每个人说话的方式都从“正常的聊天”变成了一种“假装在聊天其实在说给旁边人听”的状态。她们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像无数条看不见的丝线,缠绕在伏清柏的身上,把他整个人包裹在一层透明的、但又确实存在的关注之中。
他将袖子微微卷起,露出一截小臂,头发只是随意地用手抓了抓,有几缕垂在额前,也多了几分不经意的、懒洋洋的好看。
女员工们的筷子不约而同地慢了。
“来了来了来了……”一个短发的女孩压低声音,用只有邻座能听到的音量急促地说,眼睛却直直地盯着食堂入口的方向,连眨都舍不得眨。
“看到了看到了,伏总难得来一次食堂。”她旁边的女孩用同样低的音量回应,但手里的筷子已经不自觉地停了下来,一块红烧肉悬在半空中,迟迟没有送进嘴里。
“伏总今天太帅了吧,还是这种风格适合他!”
“但我觉得他那张脸、那个身材,穿什么都好看。”
“废话。”
她们的对话在伏清柏走进食堂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像是某种被触发了开关的自动程序,不需要思考,不需要酝酿,自然而然地就流淌了出来。然后她们看到了伏清柏身旁的何请夏。
食堂里的空气微妙地凝滞了一瞬。
那种凝滞不是安静,食堂里依然有人在说话,有碗碟碰撞的声音,有脚步走动的声音,有空调运转的低沉嗡鸣。但如果你足够敏感,你会感觉到,有那么一瞬间,那些女员工们的目光焦点从伏清柏一个人的身上,分出了一部分,转移到了他身边的那个女孩身上。那种转移不是好奇,不是欣赏,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微妙的、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的审视。
何请夏走在伏清柏身边,步伐不快不慢,目光平静地扫了一眼食堂里的众人,然后收回,像是在看一片和自己无关的风景。
她记得弟弟最怕来的就是食堂。
女孩的这种平静,在某些人眼里,是“高冷”;在另一些人眼里,是“装”;在更多的人眼里,是一种让人不太舒服的、说不出来的东西。因为她看起来太从容了,从容到像是根本不觉得自己站在伏清柏身边有什么特别的,从容到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些从四面八方投来的、带着各种情绪的目光。
而这种从容,恰恰是最让人酸的。
“这女的好像来过吧,他们居然能谈一个月了?”一个穿粉色衬衫的女孩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语气说,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巴微微张开,像是不敢相信自己正在见证的这个事实。
“一个月算什么,人家说不定能谈更久呢。”她对面的人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调子回应,筷子在碗里戳来戳去,像是在发泄什么说不出口的情绪。
“占着我的男神一个月了!”另一个女孩的声音稍微大了一些,大到她说完之后自己都意识到了,赶紧低下头,假装在认真地喝汤,耳朵却红得像煮熟的虾。
“能谈一个月,这算专情吗?”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女孩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用一种分析数据般的冷静语气说,但她的手指在不自觉地绞着餐巾纸的边缘,已经把那张纸巾绞成了一条细细的纸绳。
“你什么时候能变得像那个女孩一样优秀,你就有竞争力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个年长一些的女员工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有分量,像是一盆冷水泼在了那团七嘴八舌的火焰上。她是公司里为数不多的已婚女性,对这种事情看得比那些年轻女孩淡得多,但她的话里也带着一种过来人特有的、淡淡的无奈,不是酸,而是看多了之后的一种感慨。
那几个女孩同时安静了一秒,然后同时发出了一声集体性的、不满的“切——”。
“那也不一定,”粉衬衫的女孩不服气地嘟囔,“优秀又不代表适合。”
“适合不适合是你说了算的?”年长的女员工笑了一下,不再说话了。
伏清柏的耳朵很尖。他虽然没有刻意去听,但这些话像蚊子一样嗡嗡嗡地往他耳朵里钻,想不听到都难。他的步伐不自觉地加快了一些,脸上努力维持着一种“我什么都没听到”的淡定表情,但耳根的红色已经出卖了他。
他此刻只有一个念头:赶紧找个位置坐下来,最好能坐在一个背对所有人的角落,让那些目光都落在他后脑勺上,而不是他的脸上。
何请夏走在他旁边,自然也听到了那些话。
她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既没有得意,没有生气,没有不好意思,也没有那种“你们说你们的,我不在乎”的刻意淡然。她的平静是一种真正的、从内到外的平静,像是湖面上没有风的时候那种平静,不是努力维持的,不是强撑出来的,而是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她早就习惯了。
从她第一次出现在伏清柏公司的那天起,她就知道自己会成为这些女员工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她不在乎。不是因为高傲,而是因为她知道,这些女孩说的话、她们的情绪、她们的态度,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她们喜欢伏清柏,那是她们的事情;她们对她有意见,那也是她们的事情。她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她和伏清柏之间的关系,也不需要因为任何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的行为。
秦扬走在伏清柏的另一侧,他的感受和这些年轻女孩完全不同。
他已经四十二岁了,结婚十五年,儿子今年上初中。他的人生已经走过了那个会因为别人的目光而感到不自在的阶段,也走过了那个会因为“被喜欢”而感到虚荣的阶段。他看着那些女员工们偷偷打量伏清柏的样子,心里只有一个感觉:幼稚。
不是贬义,而是一种客观的、近乎生物学意义上的“幼稚”。年轻的时候,谁不是这样的呢?谁没有偷偷看过某个人,谁没有在心里酸过某个人,谁没有在被忽视的时候在心里默默地说过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这些都是年轻的标志,是荷尔蒙在血管里奔涌的痕迹,是生命力旺盛到无处发泄、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消耗的证据。
秦扬不觉得讨厌。他只是觉得自己已经过了那个阶段了,像一个成年人站在游乐场的围栏外面,看着里面的孩子们在旋转木马上笑啊叫啊,心里是温暖的、宽容的、带着一点怀念的。
李超的感受又不一样。
他今年二十六岁,单身,长得不差但也不算特别出众,在警队里属于那种“大家觉得你人不错但不会专门多看你一眼”的普通存在。他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被众人瞩目的场面,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经历。所以当他走进食堂,感受到那种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密集的、几乎有了实体感的关注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不自在,而是一种近乎学术的好奇。
原来长得帅又优秀,真的会被这样“瞻仰”?
“瞻仰”这个词在他脑海里冒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不太对。瞻仰一般是用来形容对伟人或者逝者的,用在这里多少有些不合时宜,甚至有些滑稽。但他想了半天,也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词。欣赏?太轻了。围观?太随意了。注视?太中性了。那些女孩看伏清柏的眼神,确实带着一种近乎“瞻仰”的、仰视的、带着距离感和某种不可企及之感的情绪。
这种距离感和可及性之间的矛盾,也许就是“酸”的来源吧。
李超在心里给自己上了生动的一课。
然后,仲齐带着宋春和林睿出现了。
他们去了趟洗手间,比伏清柏晚了几分钟到食堂。他们走进食堂的时候,两个人正在聊组建电竞队的事,没有抬头,没有看路,完全是靠着余光在自动导航。
大家都看惯了仲齐,另外两个新面孔,还是引起了一阵新的、不亚于伏清柏进门时的骚动。
“快看快看,又来两个帅哥?”一个坐在靠窗位置的女孩用手肘捅了捅旁边的同事,声音压得很低,但那种压抑不住的兴奋从每一个音节里往外冒。
“今天来食堂吃饭,真是明智的选择!”
“新来的?这也太好看了吧,是我喜欢的类型!”
“贪心,你还要两个?”
“那个穿白衬衫的男生好像之前来过一次。”一个胖女生认出了宋春,“好欲哦!”
“这你都记得?”
“帅哥谁不记得?”
“切,你上次还说你对伏总一心一意呢,变心也太快了吧。”
“那不一样,伏总是遥不可及的那种好看,这个男生是……是那种可以接近的好看,你懂吗?”
“不懂,但我同意。”
“谁去要电话?”
仲齐扶额,他们这群女员工……
林睿给宋春使了个眼色:现在的女生都这么开放吗?
宋春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一种下意识的、对“被过度关注”这件事的本能排斥。
他加快了脚步,走到何请夏旁边,在她身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这个动作没有任何刻意的成分,他没有想“我要坐在她旁边来宣示什么”,也没有想“我要用这种方式来挡掉那些目光”。他只是习惯性地走到了她身边,就像过去几个月里每一天做的那样:在她左边,或者右边,或者前面,或者后面,总之,在她附近。
但在那些女员工的眼里,这个动作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
“那个女生这么招男生喜欢吗?”粉衬衫的女孩看着何请夏,目光里的情绪比刚才更加复杂了。刚才只有一个伏清柏的时候,她还能用“他们是男女朋友”来说服自己接受这个事实。现在又来了一个宋春,而且宋春坐在何请夏旁边的方式,那种自然而然的、不加思考的、像是呼吸一样不需要理由的亲近,让她不得不重新评估这个女生的“段位”。
这是人类心理最微妙也最残酷的地方:我们总是需要给自己的不如意找一个解释,而这个解释最好能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年长的女员工看了粉衬衫女孩一眼,没有接话。她低头吃了一口饭,嘴角有一个很淡的、说不清是无奈还是感慨的弧度。她在心里想:这些孩子啊,等你们再过十年,回头看今天的自己,会觉得又可爱又好笑。可爱的是你们的真诚,好笑的是你们的计较。
秦扬和李超就在这样的“围观”下,吃着这顿饭。
秦扬吃得很认真,很专注,像是在完成一项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任务。他不看手机,不聊天,不东张西望,一口饭一口菜一口汤,节奏稳定得像一台精密的机器。
他对那些女员工们的窃窃私语和偷偷打量,基本上是无感的。不是因为迟钝,而是因为不在乎。他的人生已经过了需要在意外界评价的阶段,他的价值不需要通过“有多少人喜欢我”来证明,他的安全感也不需要通过“被关注”来维系。
但他还是听到了一个让他有些无语的声音。
“你们看那个年纪大一点的,好有成熟男人味啊。”一个女声从斜后方传来,音量不大,但食堂的声学环境太好,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落进了秦扬的耳朵里。
秦扬夹菜的手顿了一下。
年纪大一点的。成熟男人味。
他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一下这两个短语,然后继续吃饭,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你们不觉得吗?那种沉稳的、不慌不忙的感觉,一看就是很有故事的人。”
“算了算了,那种人你搞不定的,人家说不定孩子都有了。”
“我就是说说而已嘛,又没真的想怎么样。”
李超坐在秦扬对面,把这段对话从头到尾听了个一清二楚。他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忍笑忍得很辛苦。他用筷子夹起一块排骨,假装在认真啃骨头,把脸藏在排骨后面,但眼睛里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亮晶晶的,像是两颗被水洗过的星星。
秦扬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但李超从那一潭死水下面读出了四个字:你笑什么。
李超把排骨放下,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师父,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秦扬的声音没有任何波澜。
“成熟男人味。”李超重复了一遍,嘴角又开始不受控制地上扬。
“吃饭。”秦扬说。
“好的,师父。”李超低下头,继续啃他的排骨,但肩膀还在抖。
坐在旁边的何请夏和宋春自然也听到了。何请夏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但没有说什么。宋春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给何请夏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她的碗里,动作自然得像呼吸一样。
林睿和仲齐却一点负担没有,该吃吃,该喝喝。
伏清柏全程都低着头,恨不得把自己的脸埋进碗里。他的耳根还是红的,而且红色已经从耳根蔓延到了脖子。他在心里已经把老段骂了八百遍,要不是老段说今天食堂有鱼,他今天本来打算带秦扬和李超去外面吃的。现在好了,不仅自己成了被围观的对象,连秦队都被卷进来了,还被评价为“有成熟男人味”。
他想笑,又不敢笑,只能把脸埋得更低,假装对碗里的米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顿饭吃得不算快,但也不算慢。秦扬用了不到十五分钟就吃完了,李超比他慢了五分钟,因为他在啃排骨上花了比平时更多的时间,他需要时间平复自己的笑意。何请夏和宋春吃得最慢,两个人一边吃一边低声交谈着什么,声音很小,小到只有他们自己能听见。伏清柏是最后一个放下筷子的,不是因为吃得慢,而是因为他一直在等其他人先吃完,这样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站起来,带着大家离开这个让他如坐针毡的地方。
饭后,秦扬和李超跟着伏清柏去了他的专属研究室。何请夏几个人去他办公室喝茶。
研究室在走廊的尽头,是一个需要刷卡才能进入的区域。伏清柏从口袋里掏出工牌,在门禁上刷了一下,“嘀”的一声,门锁弹开,他推开门,侧身让秦扬和李超先进去。
这间研究室大约五十平米,但功能分区很清晰。靠墙的一排是工作台,上面摆着几台电脑显示器和一些伏清柏平时用惯了的工具,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电子设备,靠窗的位置是一张宽大的书桌,桌上摊着几本翻开的专业书籍和一本写满了笔记的活页本。墙角有一个小型的保险柜,深灰色的,看起来就很沉,是伏清柏用来存放重要物品的。
伏清柏走到保险柜前,蹲下来,输入密码,转动把手,打开柜门,从里面取出了一个用防静电袋包裹着的东西。他小心地撕开袋子,把里面的随身听拿了出来,放在工作台上。
秦扬走过去,站在工作台前,低头看着那个随身听。
那是一台很老的机器了。黑色的塑料外壳,边角已经磨得发白,露出了下面更深一层的黑色,是时间在上面留下的痕迹。机身的正面有一个小小的液晶显示屏,屏幕上有几道细微的划痕,在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淡淡的彩虹色的光。按键的橡胶已经有些老化了,摸上去不像新机器那样有弹性,而是带着一种微微发黏的、让人不太舒服的触感。
秦扬伸出手,把随身听拿了起来。
他的动作很轻,像是在拿起一件易碎的、有纪念意义的老物件。他的手指在机身上慢慢地摩挲着,触摸着那些被时间打磨过的棱角和曲面,眼睛里有一种很淡的、但很真实的、像是被什么东西触动了的柔软。
“这个牌子,”秦扬说,声音比平时轻了一些,“我上学的时候用过。”
他指了指机身上那个已经褪色的logo,那是一个曾经在电子产品领域很有名、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的品牌。在九十年代末到两千年初,这个品牌的随身听几乎是人手一台的存在,是那个年代的学生们听英语、听音乐的标准配置。
“那时候我们听英语听力,用的就是这种,”秦扬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个弧度不是笑,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混合了怀念和感慨的表情,“磁带是那种大的,一盘能听一个多小时。后来出了这种小的,更便携,但价格也更贵。我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才买了一台。”
他把随身听翻过来,看了看背面。电池仓的盖子上贴着一张已经发黄变脆的标签,上面的字迹模糊得几乎看不清,只能隐约辨认出几个数字,像是某种序列号或者编码。
秦扬把随身听放回工作台上,伸手拧动了侧面的旋钮。
旋钮的手感有些涩,不像新机器那样顺滑,需要用比平时更大的力气才能拧动。随着旋钮的转动,数字的变化是连续的,但收音机本身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没有沙沙的电流声,没有广播电台的说话声或音乐声,没有任何一个频率能够接收到信号。
秦扬拧到了109.89hz。
伏清柏说过,这个频率会干扰他们的电子地图。但此刻,在这个房间里,在这个没有任何特殊环境的普通办公室里,109.89这个频率和其他的频率没有任何区别,一样的没有任何反应。
秦扬把旋钮拧回来,关掉了收音机,抬起头看向伏清柏。
伏清柏站在工作台的另一侧,双手插在裤兜里,肩膀微微耸了一下,那是一个“我也很无奈”的姿态。
“我拿回来就这样了,”伏清柏说,语气里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困惑,“在山上它还能发出干扰信号,能影响我们的定位系统,能触发手机的警报。但回到市里之后,它就变成这样了,就像是个坏的,怎么拧都没有反应。我试了各种办法,换了电池、位置、时间、空间,都不行。它就是一个普通的、坏的随身听。”
他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什么,然后补充道:“对了,我试过把手机放在它旁边,打开我们的位置共享系统,但它没有任何反应。那个109.89的频率,好像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会生效,只有在那个山上,在那个特定的地点,才会产生那种干扰效果。”
秦扬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的目光从随身听上移开,落在那排整齐码放的工具上,又从那排工具移到墙角那个深灰色的保险柜上,又从保险柜移回随身听。他的脑子在转,在把伏清柏说的每一个字都拆开来、揉碎了、反复地咀嚼和消化。
“那我拆开看看?”伏清柏的声音把秦扬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秦扬看着他,点了一下头。
伏清柏走到工具架前,拿了一盒精密的螺丝刀,打开,选了一把最小号的十字头,然后回到工作台前,把随身听翻过来,开始拆后盖。
他的手很稳。
这间研究室的每一件工具、每一台设备,都是他用惯了的。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不需要思考,不需要犹豫,手指自然而然地就知道该往哪里用力、用多大的力。后盖上的四颗小螺丝被他一颗一颗地拧下来,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桌面上,像是四个等待检阅的士兵。
后盖打开了。
秦扬凑近了一些,看着随身听内部的构造。
电路板是绿色的,上面的元件排列得整整齐齐,电阻、电容、芯片、晶振,每一个元件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一个焊点都光滑圆润。
伏清柏用镊子轻轻拨动了几根连接线,检查了焊点的牢固程度,又用万用表测了几个关键节点的通断,然后抬起头,表情有些复杂。
“普通的,”他说,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失望还是困惑的东西,“就是一个普通的随身听。电路是最基础的那种收音机电路,芯片也是那个年代的通用型号,没有任何改装或者定制的痕迹。没有额外的模块,没有隐藏的天线,没有任何能够产生特殊信号的东西。”
他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换句话说,这东西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老旧的、在二手市场上花几十块钱就能买到的随身听。它不应该能够产生任何干扰信号,不应该能够影响任何电子设备。但它确实做到了。”
伏清柏把后盖重新装上,把四颗螺丝一颗一颗地拧回去,拧到最后那颗的时候,他的手指停了一下,像是在犹豫要不要再检查一遍。然后他把螺丝刀放下,把随身听翻过来,再次拧动了旋钮。
同样的结果。
没有声音,没有信号,没有任何反应。
研究室里安静了几秒。窗外的阳光照在落地窗上,在地面上投下一片明亮的、温暖的光斑,但那光和这间屋子里正在讨论的事情没有任何关系。
秦扬把随身听从工作台上拿起来,握在手里,感受着它的重量和温度。它很轻,轻到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像是一片干燥的、失去了水分的叶子,随时可能被一阵风吹走。
“也许就是要一个特定的环境吧,”秦扬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稳,像是在告诉自己,也像是在告诉伏清柏,“不着急,来日方长。有些东西,你越急着找答案,它越不让你找到。放一放,也许哪天答案自己就出来了。”
他把随身听放回工作台上,伏清柏把它重新装进防静电袋,放回了保险柜。
秦扬和李超离开了金桥大厦。
电梯从三十三层下到一层,门打开的时候,大厅里的前台女孩站起来朝他们微笑了一下,秦扬微微点头致意,李超也点了一下头。两个人走出大厦的大门,外面的阳光比进来的时候更亮了一些,午后的秦川市在十月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安静而温暖,街道两旁的银杏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偶尔有几片金黄色的叶子从枝头飘落,在空中旋转着、舞蹈着,然后轻轻地落在人行道上。
李超拉开驾驶座的车门,坐进去,系好安全带,发动了车子。秦扬坐在副驾驶,也系好了安全带,但没有说话。他的目光穿过挡风玻璃,落在远处高架桥上那些来来往往的车辆上,那些车在阳光下闪着光,像是一条流动的、金属的河流。
李超把车驶出了地下停车场,汇入了主路的车流。他没有开得很快,车速稳稳地保持在限速以下,因为他知道秦扬在想事情,不想让车子的颠簸和急停打断他的思路。
秦扬确实在想事情。
那些事情像是一幅被打乱的拼图,他还没有找到把它们拼在一起的方法,但他隐约感觉到,这幅拼图的完整画面,比他最初想象的要大得多、复杂得多。
下午两点,车子驶进了警局的停车场。
秦扬下了车。午后的阳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短很短。他大步走进警局大楼,和门口值班的同事打了个招呼,然后上了楼梯,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警局里的下午总是比上午安静一些。该出去的人都出去了,该开的会也开完了,剩下的就是在办公室里埋头处理案头工作的人,偶尔有电话铃声响起,偶尔有脚步声从走廊里经过。
秦扬推门走进自己办公室门口。早上出门急,没有锁门。
小邓。民警邓天,二十六岁,从警校毕业四年,在秦扬手下干了两年。个子不高,瘦瘦的,看起来斯斯文文的,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怕说错话的谨慎。他是整个刑侦大队里公认的“老实人”,不争不抢,不说不闹,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不抱怨,从来不推诿,从来不在背后说任何人的坏话。
此刻,小邓正站在秦扬的办公桌旁边,手里拿着一块抹布,弯着腰,在擦秦扬的办公桌面。
他的动作在秦扬推门进来的那一瞬间,出现了一个极其微小的停顿。那个停顿太短了,短到如果不是秦扬这种干了二十多年刑警的人,根本不可能注意到。抹布在桌面上停了一下,大概只有零点几秒,然后又继续移动,速度比之前快了一些,像是在追赶什么被耽误了的时间。
小邓直起腰,转过身来,脸上已经挂上了笑容。那笑容是标准的、得体的、挑不出毛病,整个人看起来友善而自然,像是一个下属在给领导打扫卫生时应该有的表情。
但秦扬的眼睛比他的笑容更快。
秦扬的目光从门口到办公桌,从办公桌到小邓的脸,从脸到手,从手到抹布,从抹布到桌面,只用了一秒钟不到的时间。在这一秒钟里,他的大脑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扫描仪,把整个办公室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节都扫了一遍,和记忆中离开时的状态进行了比对。
办公桌的桌面比离开时干净了。文件被重新摞整齐了,笔筒被摆正了,水杯被放到了杯垫的正中央。窗帘被拉到了一个不同的高度,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桌面上投下一块明亮的光斑。椅子被推到了桌子下面,椅背上的外套被叠好搭在了椅背上,而不是像秦扬平时习惯的那样随手一挂。
这些变化都很小,小到任何一个不细心的人都不会注意到。
“秦队,我给您打扫卫生呢。”小邓的声音把秦扬的思绪拉了回来。
秦扬看着他,目光平静,看不出任何异样。
“哦,谢谢了,”秦扬说,语气和平时一样,不冷不热,恰到好处,“你忙去吧,我自己收拾。”
“好嘞,秦队。”小邓的笑容又扩大了一些,露出上下两排整齐的牙齿。他把抹布叠好,放在桌角,然后快步走向门口。他走到门口的时候,转过身来,朝秦扬点了一下头,然后拉上门,轻轻地、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地关上了。
秦扬站在办公室中央,看着那扇关上的门,站了大约五秒钟。
然后他大步走到办公桌前,拉开抽屉。
第一个抽屉,文件。他的手指在文件上快速翻动了一下,确认了每一份文件的位置和顺序。
第二个抽屉,洛江的笔记本。他拿起来,翻开,快速浏览了一遍。内容完整,页码连续,没有缺页,没有撕痕,没有污损。但他把笔记本合上的时候,手指在封面上停了一下。笔记本的封面和他离开时的角度不一样了。
他把它放回抽屉,关上,走到窗边,站了一会儿。
窗外是警局的院子,停着几辆警车,有几棵树,树下的长椅上坐着两个正在抽烟的同事。一切都很正常,正常到像是任何一天的下午。但秦扬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不正常。
小邓。
小邓是队里最老实的人。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包括秦扬自己。
这样的人,怎么会动别人的东西?
秦扬不想相信。但他的直觉告诉他,有人动过他的抽屉,有人翻过洛江的笔记本。说不定小邓只是被派来做这件事的人。打扫卫生是最容易被接受的、最不会引起怀疑的、最顺理成章的借口。
秦扬转过身,走到办公桌前,把洛江的笔记本从抽屉里拿出来,放进自己的公文包里。
他拎起公文包,走出了办公室。
走廊里空无一人,他的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一下一下的,沉稳而有节奏,像是一个不紧不慢的、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人。
他走过楼梯口的时候,遇到了刚从楼上下来的李超。李超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杯盖上冒着热气,应该是去茶水间接了热水。他看到秦扬手里的公文包,愣了一下。
“秦队,你要出去?”
“回家。”秦扬说,“今天早点走。”
李超又愣了一下。秦扬很少早走,他通常是队里最后一个离开的人,有时候甚至会在办公室里待到半夜。今天才下午两点多,他就说要回家,这不正常。
但李超没有问为什么。他看到了秦扬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很少见到的、警惕的、像是在防备什么的光。他点了点头,侧身让秦扬先走。
秦扬下了楼梯,走出警局大楼,走向停车场。他的车停在院子最里面的一个车位上,他坐进车子,把公文包放在副驾驶座上,然后驾车离开。
他决定把洛江的笔记本拿回家。放在家里,比放在办公室安全。至少,家里没有那么多他可以信任但不能完全相信的人,没有那么多他可以接受但不能完全排除的意外,没有那么多他可以理解但不能完全解释的巧合。
他不是一个多疑的人。但二十多年的刑侦工作教会了他一件事:在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不是你明知道是敌人的人,而是你以为是朋友、其实不是的人。
与此同时,秦川市另一端的至行大楼,卓建成在办公室里正在看手机。
他的办公室里光线很暗,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只有桌上的台灯亮着,发出昏黄的、聚焦的光。那束光照在他面前的桌面上,只照在他的手机上。他的脸隐没在阴影中,只有下巴的轮廓和偶尔闪烁的眼睛被台灯的余光勾勒出模糊的线条。
手机屏幕上的照片,是一份手写笔记的翻拍。
字体工整而严谨,一笔一划都带着一种学者特有的、近乎刻板的认真,像是一个人在用写字这件事来对抗内心的某种不安或恐惧。
笔记的内容是关于野生鸣兰的研究记录。
洛江的笔记。
他仔细地看完了所有照片。
然后他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桌面上,发出一声不大但很清脆的声响,像是一个句号,又像是一扇关上的门。
“只有一半。”他说。
他的声音不大,但那种低沉而克制的语气里,有一种让人后背发凉的、被压制的怒意。一种更冷的、更沉的、像是冻在冰层下面的暗流一样的怒。你看不到它在流动,但你感觉到了那种寒意。
他的线人在秦扬办公室里翻拍洛江笔记本,可惜只拍到了一半的内容。不是他不想拍全,而是秦扬回来。
没有用的信息,比没有信息更让人恼火。
卓建成拿起桌上的遥控器,按了一下,窗帘缓缓地、无声地打开了。午后的阳光涌进来,把整间办公室照得通亮。他眯了一下眼睛,适应了光线的变化,然后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城市。
秦川市的天际线在他眼前展开,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远处的南山山脉在阳光中呈现出一种深沉的、近乎墨绿色的蓝,像一道沉默的、巨大的屏障,把这座城市和外面的世界隔开。
南山上,有他需要的东西。
“先去南山把野生鸣兰采回来。”卓建成对自己说,声音很轻,像是在确认一件已经决定了的事情,又像是在给一个不在场的人下达命令。
他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了,对面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等着。
“安排人,去南山,”卓建成说,“洛江笔记里提到的那片区域,把所有野生鸣兰全部采回来,一株都不要留。”
对面接令,挂断了电话。
他把手机放在窗台上,双手插进裤兜里,继续看着远处的南山。阳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像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像是一把刀在磨刀石上被反复打磨时反射出的那种光:锋利,冰冷,带着一种随时可以割伤任何靠近者的危险。
卓建成在窗前站了很久。
这边秦扬回到家。
客厅里的光线很安静。
十月的阳光从南阳台的落地窗斜射进来,在地板上铺开一片明亮的、温暖的金色。
秦扬推开门的时候,手里的钥匙发出清脆的碰撞声,那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显得格外响亮,像是一颗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惊动了正在屋里忙碌的人。
他把钥匙放在玄关的鞋柜上,弯腰换鞋,目光不经意地扫过鞋架上,放着一双女式的平底鞋,浅灰色的,鞋面上没有任何装饰,干干净净的。鞋底边缘有一圈细微的磨损痕迹,说明这双鞋的主人走了很多路,做了很多事,在一个又一个寻常的日子里,用它丈量过菜市场、学校门口还有超市货架之间窄窄的过道。
秦扬的心跳漏了一拍。
“小颖!”
他的声音不大,但带着一种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急切,像是怕那个声音的主人听到之前就会消失一样。他快步走进客厅,目光在每一个房间里快速地扫过,厨房的门半开着,灶台上干干净净的,锅碗瓢盆都归置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卫生间的门关着,没有灯,门缝里透不出光;主卧的门敞开着,阳光从那个方向的窗户照进来,在走廊的地面上投下一块明亮的光斑。
然后他听到了声音。
是从主卧旁边,儿子的卧室传来的。声音不大,是衣架碰撞的叮当声,和布料的窸窸窣窣的摩擦声,还有一种很轻的、有节奏的脚步声,像是一个人踩在地板上,在小范围内来回地走。
秦扬走过去,站在门口。
薛颖背对着他,正弯着腰,从衣柜里把儿子的换季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出来,叠好,分门别类地放在床上的几个收纳袋里。她穿着简单T恤和牛仔裤,头发用一个大号的黑色发夹随意地夹在脑后,几缕碎发从鬓角垂下来,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她的动作很快,但不慌乱,每一个动作都干净利落,像是做了一千遍、一万遍之后形成的肌肉记忆。
秦扬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看过她了。不是没有机会,是没有“看”的意识。在过去的好几年里,他的目光总是越过她,落在卷宗上、手机屏幕上、窗外的某个方向,或者干脆哪里也不落,只是空洞地、疲惫地、像一台过载的机器一样,维持着最低限度的运转。
他没有注意到她的头发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白发的,没有注意到她眼角的细纹是什么时候变深的,没有注意到她的手指是什么时候变得比以前更粗糙的——那是长期做家务、洗衣服、做饭、操持一切琐碎事务留下的痕迹,是他一直视而不见的、她替他承担的那部分生活的重量。
“小颖。”他又叫了一声,这次声音轻了一些。
她薛颖的手停了一下。
只是停了一下。衣架在手里顿了一瞬,然后继续移动,一件儿子的卫衣被她从衣柜里取出来,抖开,铺平,对折。她的动作没有变快,也没有变慢,还是那种不紧不慢的、稳定的节奏,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像是没有听到那声呼唤。
但秦扬注意到,她叠衣服的手指微微紧了一下。很细微的变化,细微到如果不是一直在盯着她的手看,根本不会察觉。
“你怎么回来了?”薛颖的声音从她背对着他的方向传来,不大,也不小,语气里没有惊喜,没有埋怨,没有好奇,什么都没有。那种“什么都没有”的感觉,比任何激烈的情绪都更让秦扬心慌。
他走进了房间,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站定。
“今天下午没什么事,就早点回来了。”他说。这是假话。他不是“没什么事”,而是把洛江的笔记本从办公室拿回了家,他不放心把它留在那个可能被人翻动的抽屉里。
但他不能跟她说这个,不能跟她提“笔记本”“案件”“警局”这些词,因为在过去的很多年里,这些词就是他们之间那道看不见的、越积越厚的墙。每次他说出这些词,就意味着他要把自己从这间屋子里、从她身边、从他们共同的生活里抽离出去,去到一个她进不去、也不想进去的世界。
薛颖没有再说话。她把最后一件衣服叠好,放进收纳袋里,拉上拉链,然后把收纳袋从床上搬到墙角,和另外两个叠放在一起。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依然没有看秦扬一眼。
秦扬站在那里,沉默了几秒。
他想说很多话,但那些话堵在喉咙里,像一团被水泡过的棉花,又湿又重,怎么也吐不出来。他想说“对不起”,但这三个字太轻了,轻到像一片羽毛,而这些年他欠下的东西,是一座山。他想说“我错了”,但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错的:是从第一次把案件带回家、在饭桌上一直看手机那一刻开始?还是从第一次在孩子生病的时候因为加班没有去医院那一刻开始?亦或是从第一次忘了他们的结婚纪念日那一刻开始?也许可能更早,早到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就已经在一条错误的路上走了很远?
他张了张嘴,最后说出来的,是一句最简单的。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