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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克罗地亚的白月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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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路上遇到的,家里的侄子,让他留下打杂什么的,不会添乱的。”那少年如是像一个看起来统领模样的人低声道。我偷偷抽高了些个子,被那人皱着眉掂量着我细瘦的胳膊瞧上去并不像会干活的,听他这么说,勉强同意了。
少年松了口气,转身却变了张脸,将我拎进他的帐营中。
“喂小子,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啊我说,怎么胳膊都没几两肉。”他一脸嫌弃。
“当..当然是男孩子。”我有些气恼,“我又不是凡人又不用干活,要像你们一般一身肌肉作甚。”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你倒是给我个称呼啊。”
“嘿,你叫我名字就好了,”他摸摸下巴,笑得一脸阳光,“我叫宋洲。”
“你叫我梅花就好啦。”
花是没有性别的,男性女性不过是人类□□的区别,如何变化皆在一念之间。凡间的花妖可除外,籍项不同,自然是见到第一个生物雌雄与否,自身便是如此。
初中他并没有和我一个学校。宋洲的嗓子很好,考入了附近有名的音乐学院。他偶尔还是会邀着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玩,周末一起打羽毛球。但像小学那样去对方家里弹弹珠应当是不太好意思了。他的性格十分开朗外向,做事总给人很成熟爽朗的样子。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他从来都没有变过,所以我知道。
“梅梅同学,你总是看着宋同学..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哎,可是宋洲已经有女朋友了啊。”
有意无意的打量与低语如同明刀暗剑埋伏在我生活周遭,毕竟许多人都知道我们是发小,关系很好。约莫就是嫉妒吧。我正眼不瞧那俩个女孩子,面无表情地抱着书袋路过。我这两千年又不是为她们而活。宋洲从未在我面前提起过他的女朋友。
过了几天有人悄悄告诉我,有女生跑到宋洲跟前说我喜欢他了。
“放心好了,我跟他这么熟,我喜不喜欢他还不知道?”我这样笑着与旁人道,同时心底又些酸涩。我当然清楚,在过去也不免有些企图滋生事端的人到他跟前嚼舌根,都被他风轻云淡地打发了,对我如故。
也只是如故而已。不闪不避,行得正,坐得端,昭示着我与那人之间清白如浅水的关系。
但他毕竟是个凡人,若我有心使些什么小手段,痴情一世三世,生生世世,易如反掌。但自千年前那件大祸临头后。我...
正胡思乱想着,他打电话跟我确认周末的音乐会我是否能如约。
他快死了。
我冥冥中似乎窥见什么,今朝说什么也得让他带我去趟战场。他本死活不依,最后仍是被我软磨硬泡答应了,又千叮嘱我定要站的后面,离得远些。
“神仙也难逃生死。”用晚膳时,他皱着好看的眉看着我道,笑容中颇有些怅然似乎有些后悔答应我了,“毕竟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敷衍地应了他,心里盘算着怎么与他身旁的士兵换位置。我才不信这黄铜铁器能伤我分毫。倒是他自己,真该好好为自己的生死做好打算,我可不会为了他下地府和那老头讨价还价的。
没有到过战场的人是无法想象到生死的惨淡,我自然也没有见过,如今却是对人类的信仰产生了稍微的迷惘。大片大片的鲜血濡湿了焦黄的土地,凝结后更是显露出暗沉的黑红。四处皆是残破的武器头盔,断臂头颅。身下的马蹄踏碎了一颗面目可憎的头颅,淡黄与鲜红的液体争相迸出,两粒可怖的眼珠直径被挤出。与其说我是无动于衷,倒不如说我是心无波澜,毕竟人类在我眼中也就是这个样,烂成花了,也还是那样。
可若是他变成了这副模样..大概我还是有些不能接受。太丑了,虽然他本来也不好看。
于是厮杀便开始了,倒不如说是杀戮的盛宴,昏天黑地,不分敌我。
我紧盯着那人,混在人群中逐渐向他靠近。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多次但凡有一丝失误,敌手的长剑便能轻松地没入他脆弱的躯体,看的
我是心惊胆战,遍体生寒。偏生他还犹不自知。斜侧方忽地刺出一柄长剑,猛地往他肋下挑去,我瞪圆了眼睛,五指微拢快速甩开,本源之力凝成的花瓣如锐箭般射出,与那长剑相撞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硬生生将那奇袭的武器弹飞出去,在敌人惊愕的表情尚未完全展开时,便被花瓣封喉。
宋洲在他武器弹飞前便注意到了他,但他看到一抹梅红时,目光便凌厉而无误地看向了我这里。“你怎么在这里,不是让你在后头吗!”
慌乱间又是敌手暗中偷袭,我忙飞身上前双手结印,纷飞的红梅震开周遭一圈的人,。虽说凡间不得使用神力,但若见过的人都死了,谁会知晓呢。偌大的战场,无人会着意这小小的角落的。
正有些松懈,不由露出些得意忘形,只听他看向我身后,惊呼一声。我尚未反应过来,他温热的身躯便覆了上来,将我紧紧拥在怀里。布满老茧的双手紧扶着我的肩,其上的力度大的仿佛要将我捏碎。我僵在原地,几欲抬手又无力垂下。
我任由他抱着,两人倒在了暗红的土地上,直到天色暗沉,双方残部撤军,他的身子变得冰冷,肩上的力度也逐渐减弱最后滑下。手指有些颤抖地去摸他的背后,那覆着软甲的坚实后背上,插着一把腕宽的长剑,周遭渗出的鲜血已然结了痂,粘稠中带着坚硬的血粒。
我失魂落魄得难以自拔,我感觉有些难过。这种感觉与我瞧见枯萎干死的树,路边饿死的野犬截然不同,比我在预料会出事时愈加沉重。
我将他埋在叶县的河边,在他安息的地方种下了一株带有我神力的分枝。临走前,我趴在地上。
“我会回来找你的。宋洲。”
周末的演出设在本地一知名的大剧院,他拥有一个小的钢琴独奏演出节目。我按时赴约到了剧院门口,他单手插着礼服口袋,斜靠在路旁的欧式路灯,周遭散发着忧郁的气质。
我心底不由漏跳一拍,攥紧了单肩包带,屈膝顶了一下他小腿,“装什么装。”
他的完美气氛被打破,苦闷地回头瞧我一眼,嘟囔了几句,便带我进去了。宋洲没有带他女朋友,我还是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他耸耸肩,“反正她对这个又不感兴趣,邀她多半也是不来。你都来了我这么多场演出了,我勉强就认为你懂得欣赏一下艺术吧。”
我:...那真是太荣幸了。
天色暗沉,乌云翻腾密布,似乎即将要大雨倾覆。我仍是以男身行走在人间,这样似乎便利许多。总归是容貌生的太过昳丽,每到一地总要被有心歹人惦记一二,令我哭笑不得。多亏最开始种在他尸身旁的那株梅树,我的本源下渗至地里,牢牢地缠住了他未散的魂体,所以他的每世周身都萦绕着我熟悉的神力,能让我轻而易举地寻到他。我..我其实也不做什么,只是每世都重新认识他一遍,然后看他娶妻生子,儿孙满堂,一捧黄土。然后我再孑然一身继续去寻找下一个他。
我从来都没有被这样一个人吸引过,表面上不拘小节,爽朗大方,幽默风趣,却心思细腻,颇善洞察人心,识趣极了。不像遇到些公子哥,狂徒,酒杯一摔,硬着脖子就是要拿你寻些低俗下流的乐趣。
若我为地上梅,愿他作天上月。
我也不曾想过,我竟会对他起了嫉妒的那一天,嫉妒他儿孙满堂,血脉流传,观望我孑然一身,两袖清风。再近再近,不过抵足而眠,把酒话天明;稍远,便是大路朝天,路人两旁。
于是我也娶了妻生了子,可仍是嫉妒他的万家灯火,于是我明白了自己在嫉妒什么。这便是犯下不可逆转的大祸源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