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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你好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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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被手机闹钟惊到,明朗这一觉只怕要睡到晚上才会醒来。
他正要翻身起床,却发现常煦正躺在他的身边,两人以前胸靠着后背的姿势紧挨着彼此,他好像被常煦抱在怀里。
一只手搭在他的腰上,而他的T恤下摆恰好被他扯开了,露出来的部分够那只手贴着他的皮肤,带给他的触感着实有些怪怪的。
尽管只感觉到一丁点动静,常煦还是立马睁开了眼,“醒了?饿不饿?我们去吃饭。”
明朗往床边一滚,离开了常煦的怀抱,“可是,我要去给人家小孩辅导功课了。”
他不自觉地将T恤下摆往下拉了拉,然后看着常煦。
第一次手机闹钟响的时候,原本还早,吃个饭的时间绝对够。
可是,只响了一下,就被常煦按掉了。
现在,能赶在约定的时间到达做家教的小区就不错了。
“我送你过去。”
常煦挺身起床,抬手搂过明朗的肩膀,带着他走出办公室,然后提走了让助理帮忙订的外卖。
上车后,常煦将外卖递给明朗让他先吃饭。
明朗想着常煦肯定也还没吃,怕他饿着,就问:“你什么时候吃了?”
常煦转过头朝他笑了笑,“我想现在跟你一块吃,可是,我开车不方便。”
“我喂你。”明朗边说边打开外卖盒,夹起超大一块牛肉送到常煦的嘴边,“张嘴!”
常煦乖乖配合他,只是,吃了几口就不愿吃了,“你别光顾着喂我,你也吃啊!”
明朗看了看筷子和勺子,心想自己要是用它们吃饭了,等会再用它们喂常煦吃饭,他不会嫌弃吧!
常煦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见他低头盯着外卖发呆,就催促他:“快点吃吧!别饿着了,等会送你到那了,我再去填填肚子。”
“哦!”明朗暗暗松一口气,“谢谢!”
他脱口而出的这句“谢谢”,让常煦不明就里,“谢什么?吃饭时间到了,就该好好吃饭,吃饱饭。”
明朗含着一口饭点头,像个特别听话的小朋友。
常煦故意减速行驶,想给明朗留出多一点的时间吃饭,没成想他狼吞虎咽几下就吃完了饭,还提醒常煦开车快点,因为要迟到了,常煦不得不快点将他送到目的地。
看着明朗进小区后,常煦跑到小区对面的咖啡店吃起了甜品。
确实有些饿了,平时不怎么喜欢吃甜食的他,就一会功夫,连吃三块切片蛋糕,还是随机挑选的榛子巧克力味的。
“你好!问一下,能向你们的师傅讨教有关这种蛋糕的做法吗?”
常煦走到吧台续点了一杯咖啡之后,指着玻璃橱柜里的蛋糕询问工作人员他的想法可否实现。
他想学做那款巧克力榛子味的蛋糕,然后亲手做给明朗吃。
他记得明朗很喜欢吃蛋糕,以前过生日,明朗总会吃很多生日蛋糕,都没见他吃厌过。
“抱歉,本店商品,一律不传授做法,但是,可免费提供配方。”工作人员拿给他一个册子,“懂烘焙的人,照着配方,能做出差不多口味的,你可以试试。”
“谢谢!”常煦接过册子,“那我再点一块那种蛋糕。”
多吃几块,好记住味道,以后自己做,就能品尝出做得是不是差不多。
常煦在咖啡店等明朗等到日落西山也没见他从小区出来。
他特意坐在正对小区门口的位置,一直抬头望着那个方向,眼睛都没舍得眨一下。
怎么这么久?
他有点坐不住了。
明朗进去太久了。
他都开始怀疑明朗是不是被人骗到这个小区给人干累死人的活。
早知道应该问清楚他什么时候出来的,不对,应该问清楚他给哪户孩子做家教的,他直接去人家家里要人。
他正要起身,就看到明朗走出小区,在大门口停了几秒,就朝他飞奔而来。
“你怎么还来接我啊?怕我不认得路吗?你放心,就算这里变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我也不会丢。”
短短一段路,明朗跑得满头大汗。
他欣喜地望着常煦,冲他笑得特别好看。
“办完事又路过这,就想在这儿等你一会。”常煦抽了纸巾给他擦汗,“这里的蛋糕特别好吃,我给你打包了一份。”
“哦!”明朗接过蛋糕,“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我请客。”
今天,他学到了一个有点好使的赚钱技能,如果学得好的话,运气也好的话,以后,指不定会赚蛮多钱。
所以,他今天允许自己可以花多一些钱,庆祝自己学到了赚钱新技能。
“那我们吃什么好了?”
常煦帮他开车门。
“你想吃什么?”
明朗打开手机软件搜索附近的餐馆。
常煦看着他的手机,心说得找个理由送他一台新手机。
他这手机,一看就知道已被用过很久了,要点开一个软件,得卡好一会。
常煦带明朗去吃了他以前很喜欢吃的很辣很辣的火锅,然后又带他去挑手机,说自己想换手机,然后买了两台同款。
“那人说买两台可以打折,我算了下,能省不少钱。”常煦将其中一台塞他手里,“记得以后多多请我吃饭。”
他的意思是我给你买手机,你多请我吃几次饭就行。
“好!”
明朗正想换台更智能一点的手机来着,只是,他刚刚随便看了几款,发现他看中的那款价格实在是高得惊人,他正犹豫,没想到常煦眼都不眨一下就买了。
走到前边看到有个大型书店,明朗拉着常煦跑了进去。
他快速挑了十几本他早就想买的专业书,一股脑地抱到收银台买单,正要付钱,常煦就让人扫码付款了。
坐上车后,明朗抱着一袋子书有些闷闷地说道:“手机支付挺方便的。”
就在刚刚,他突然觉得他没能力应对常煦对他无微不至的好了。
常煦对他太好,该怎么回报同样的好了?
他想了一会,觉得他目前有心无力,所以,他有些难过。
常煦现在是他最在乎的人,可他没办法让常煦感受到这一点。
“嗯!科技高速发展带给时代的便利,通过智能手机可以做成很多事情,时下比较新潮的生活方式就是好好利用手机里的各种软件。”常煦帮他系好安全带,“以后,你想买什么书,也可以网购,直接送到家里。”
回到家,常煦去洗澡,而明朗将买的书装进他的小行李箱和背包里。
常煦说放在书架上就好了,可是他没有放上去,因为他不想他的书占常煦家的地方。
以前,只要他将学习资料带回家,继父就说他的书占了家里的地方,不让他把书带回去,其实,是不想他花钱买书,尽管没花继父一分钱,也总被继父说乱花钱。
他喜欢的书有很多,看完了还想买下来留着以后再看,可是家里没有地方给他放书,学校的课桌也放不下,久而久之,买书成了他的奢望。
如今,他好不容易离开了那个家,他希望大学宿舍属于他的位置能够装得下他买的书,他也不会买很多很多,就是想买一些心头好。
常煦冲完澡出来,明朗就进去冲澡了。
常煦一眼就看到明朗那鼓起来的背包,瞬间就想到他买的书被放了进去。
可是,一个背包也放不下十几本,其它的,只能放在书架了,只是,书架上,常煦没找到他的书。
放哪去了?
常煦的目光一一扫过他觉得可疑的地方,最后落在那个昨天被他扔进柜子里的明朗的小行李箱上。
他伸手摸了摸行李箱,确定里面装了书,神色顿时暗下来。
这些书,应该是他很珍爱的东西吧!珍爱的东西要放在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所以,他没把这里当作属于他的地方,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
常煦这样想着,心里不禁产生了一点疼的感觉。
这种感觉告诉他一个事实,明朗现在不属于他。
“你怎么蹲在这?”
明朗打开浴室的门就看到常煦蹲在门口,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明朗,以后,如果你妈不要你了,我要你。”
常煦站起身,一把将明朗抱进怀里。
“我妈……”
明朗想说他妈没有不要他,可是,事实是他被继父赶出那个不曾带给他一丁点温暖的家的时候,他妈叫他再也不要回那个家了。
也就是说他妈大概率是不想要他了。
“以后,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不要觉得拘谨,想在家里干啥就干啥,也不要觉得是我吃饱饭没事干要施舍你一个家,明朗,我爸妈不要我了,我只有你了。”
说到最后,明朗感觉常煦都要哭了。
“嗯!”明朗心想常煦刚刚是不是受到了来自他爸妈的刺激,所以才说那样的话,“你先放开我,我衣服还没穿好。”
常煦放开他的同时,抓起了他的左手,正准备告白,却被他抽回了手。
指尖滑过他的手心时,敏锐地感觉到一点凸起,觉得不对劲,立马拽过他的手,在他来不及握紧之前,翻开了他的手心,看到一条凸起的疤穿过手心。
“这个怎么来的?”
常煦看着疤,猜想它是怎么形成的。
“被刀划了一下。”
明朗轻描淡写地描述。
当年,他刚到南港就跟继父的儿子起了冲突,两人结下了梁子。
后来,他在学校表现优异,考试每次都考年级第一,篮球还打得特别好,长得又非常帅,很招女孩喜欢,惹得一些人极度嫉妒他,以至于总想着怎么整他一次。
他继父的儿子就趁着某天他下晚自习晚了而纠集一些人把他堵在街尾暗巷里,准备暴打他一顿。
结果,碰上学校的体育老师夜跑经过那条巷子。
因为面对的人太多,他觉着打不过这些人,就朝体育老师大喊了一声。
没成想,他继父的儿子拿出一把菜刀往体育老师这边扔过来。
他下意识地抬手去挡,手心就被划破了。
伤口太深,就留下了疤。
平时,他不会轻易将手掌全部摊开给人看到,怕别人问这疤怎么来的,感觉回答起来有些费劲。
只是,他隐藏得再好,还是被常煦发现了。
“当时,很疼吧!”常煦把自己的右手手指挤进他的左手手缝,与他十指交叉,“要是我在你身边就好了,我一定不会让你受伤。”
明朗笑了笑,“没觉得很疼,就是有点麻,以后,不会受伤了。”
“对,以后不会受伤了。”常煦用他的睡衣给明朗擦额前正在滴水的湿发,“要一直平平安安的。”
通过明朗的穿着和他用的一些物品,常煦大概能猜到明朗这几年过的是什么日子。
只怕是苦到难以言说。
这晚,明朗跟常煦说了下他读高中时参加了很多科目的全国联赛的事,是想告诉常煦,他曾通过参加比赛的方式希望遇上也有参加联赛的常煦。
“我没你那么厉害,能拿到那么多科目的参加全国联赛的资格,光是应付高考,确保考上华大,我使上了这辈子最大的努力。”
只要想起为高考拼命的那段时光,常煦就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
因为想留在广阳等着再次遇上明朗,又想让明朗觉得自己一直都是很强大的存在让他为自己骄傲,他在叛逆的青春期逼迫自己沉溺于刷题带来的成就感。
其实,他曾经想要放弃高考去全国各地找明朗。
可老师总说只要努力了就会得到意外的收获。
对他而言,付出千倍万倍的努力,收获一个与明朗重逢的机会,是他奋战高考唯一渴望的意外。
只要一个机会,他的心伤就会自愈。
“谢谢!”
明朗翻过身与常煦面对面地侧躺着在一起,两个人的额头正好靠上了。
“又谢我什么呢?”
明朗的“谢谢”总是说得有些莫名其妙,都让常煦觉得要完全懂得现在的明朗有些困难。
要是以前,他肯定会说自己是最懂明朗的。
“谢你考上了华大。”
谢谢你与我心有灵犀,考到同一所大学,制造一个又见上彼此的机会,因为你的努力,让我离你越来越近。
后来,常煦经过多次尝试,终于做出了明朗经常点名要吃的巧克力榛子味蛋糕。
还偷偷把明朗买的书全部搬到家里的书架上,并挂个牌子特别注明明朗专用。
而家里的行李箱,包括明朗带来的那只,全被他扔了。
他觉得只要家里有行李箱,明朗总有一天会拖着行李箱离开他家,也就是离开他。
给明朗买的背包,除了能装几本不太厚的书,再也装不下其它的东西,这样,明朗就没法用背包打包东西做离开的准备了。
只要发现明朗有离开他家的苗头,他就立马掐断那苗头。
他喜欢围着明朗转,要不是怕明朗觉得自己烦,他恨不得每分每秒都待在明朗的身边,用各种方式亲近明朗。
这天上完课,常煦照常去明朗上课的教室接他回家。
走到半路,下起了暴雨。
常煦就去学校便利店买了把伞,等到他赶到明朗上课的教室,发现他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表情很严肃。
“你咋啦?”
常煦坐到他旁边的座位上。
“我的腿……走不动路了。”
明朗的双手正在抬他的腿,想让他的腿能够使上力。
“怎么回事?”
常煦连忙蹲下去看他的腿。
“以前骨折过,没好彻底,就这样了。”
读高二的时候,在学校因为太受欢迎而遭人嫉妒,与高三体育班进行篮球比赛的时候,不幸被校霸暗算,导致双腿骨折,拄着拐杖养了大半年才把腿养得能走路,可是落下了一到下雨天腿就发疼的毛病。
大概是很久没疼了,这次疼得有些厉害了。
“我背你回去。”
常煦将明朗拉上他的后背,背着他走出了教室。
那天晚上从医院回来后,常煦给明朗的腿轻轻按揉了几个小时,直到他的腿能下地走路了才停手。
明朗看着他那因为用力过度而有些僵直的双手,眼角溢出一串串泪珠子,还骗常煦说眼睫毛太长刺痛眼睛了。
他很少掉眼泪,但是,每次都有常煦在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