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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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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责备他,柴郡轻手轻脚扶他起来,大哥甚至为他抢回猎犬和白鹰而认真道谢。猎犬的内脏半露在炸伤的肚皮外边,而白鹰的腿则断得像折叠裁纸刀。蒸汽和弹簧满手都是血,一边急救一边喊双胞胎去请艾米丽小姐来;侦探给他的肩膀上披了条毯子,揉了揉他被硝药染成蓝灰色的头发。
“我们之前也失去过同胞——暗鲨的兄弟,当时我们太穷了,他死于伤口炎症感染;蜂鸟,痢疾要了他的命;还有小旧,死的时候还是穿的大哥的旧装,直接被□□打出一个大洞,”侦探吸了口烟,搂着思明的肩膀点点他的胸口,“就在这里。”
思明茫然地低下头,手里抓着不知谁塞的一杯热牛奶,毯子从肩膀上半滑下去。
“我们是雇佣兵,就永远都要与死亡为伴,这一点无法改变。但你已经让我们拥有了专属医生,你已经尽力了。”
思明点点头,似懂非懂,木然地走回自己房间里,楼下慌乱的脚步和医生小姐发号施令的声音仿佛离他很远。午夜柴郡给他送了夜宵,忧心忡忡地拽他的衣角,但他没动;凌晨大哥来看他一趟,说猎犬和白鹰基本已经脱离了危险,还没醒,让他好好休息。
而思明极缓慢地眨了眨眼睛,抓住了大哥的手,硬邦邦的,满是老茧和伤痕。
“刺客……”
“他受了重伤。”
“他回来了?”思明的眼睛里突然有了亮光,“刺客回来了吗?”
“没有。”
大哥拉着思明在床边坐下,从外套的内兜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烫金信封,上边写着嚣张又抽象的几行字,而思明的手抖得连字迹都看不清。大哥拿回信纸,轻声读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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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布·萨贝达先生敬启:廓尔喀雇佣兵团的一员身受重伤,倒在我庄园玫瑰丛里,折损十余枝;鄙人身为医生,暂且收治,留宿其于寒舍。特此书信一封,敬告此事。金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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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张了张嘴,大哥抢白止住他的话。
“我们不知道刺客是死是活,但金纹是我们的靶子,他不会轻饶刺客,在猎犬和白鹰康复之前,我们去救只是飞蛾扑火——思明,你从现在开始就当他死了,明白吗?”
“大哥!”
“听话!”
大哥站起来,脸色从往日的温柔和缓变得十分陌生。他把信纸攥得皱皱巴巴,拳头在背后捏紧。
“思明,我们不能再失去任何一个人了。”
大哥离开时重重关上了门,空气在巨震中回归平静,窗外的月光却罕见地照了进来。壁炉暖不回思明冰冷的手,他陷在柔软的床铺里,想起了十几个小时前的那杯热牛奶,还有床头已经凉透的那一杯。
奇诡的幻想和坚强的外壳终于风化成灰,他用一只手挡住双眼。腰后的刀柄硌得生疼,而刺客就像一根刺扎在掌心。他不知道这算不算自己亲手杀了人,最不该杀的人。
雇佣兵团曾是他的梦想,异乡的廓尔喀人仿佛就应该做这个。他喜欢这里边的每一个人——一开始刺客把他拒之门外,却也是第一个给予他最渴望的尊重和爱护。
思明第三次尝试入睡失败之后,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他知道第二天会有一个年纪小的雇佣兵慌里慌张拿着自己留下的信去通报大哥,说思明因为愧疚逃走了;他也知道大哥会因为自己的不告而别和莽撞而焦头烂额。
但要让刺客身陷囹圄,自己则舒舒服服躺在床上睡觉,他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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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纹老爷,我来同你做个交易。”
庄园在刚刚泛白的天色中沉默伫立,像是沉睡的恶魔,顷刻间就要醒来吞下少年。思明骑着枣红马摘掉兜帽,白净漂亮的脸沐浴在夜风中,被庄园大门的座灯照得一清二楚,像是盛开在血泊上的蓝色玫瑰。
廓尔喀人标志性的娇小身材和敏感的时机足以让最愚蠢的看门人推测出他的身份。
思明知道,守卫一定会去通报金纹;于是庄园大门缓缓打开的时候,思明果断打马沿着大路走到了庄园主屋白色大理石环形台阶旁。一个门童牵了他的马,台阶尽头的高台上站着一个戴着阴阳脸面具的绅士。
他的打扮比传说中的吸血鬼还要讲究。深酒红色的衬衫和条纹西装裤,墨蓝色的高礼帽和燕尾外套,装饰都是金丝线绣的花边和整齐碎叶。他的拿着一柄长手杖,饰以鲜红的玫瑰花,而握着手杖顶端的那只手则纤细白皙,骨节分明。
贵族的手,思明想道,赌场里除了猪蹄最常见的那种。
思明的外套被风吹得鼓起来,金色的枫叶仿佛拥有了生命。那个绅士饶有兴趣地盯着他一步步走上台阶。
他吞了口口水。这个绅士的个头实在是太高了。
“金纹先生,我来是——”
“小先生,”绅士突然开口,半弯下腰,“请进屋来坐下说,如此冷落客人不是绅士的待客之道。我为您准备好了晚安红茶,您可以在壁炉边烤烤火。”
只有车夫才会刚进门就冲到壁炉边,这个绅士是在笑话他了。于是思明清了清嗓子,刻意地咬文嚼字。
“……感谢您的招待;但现在的时候恐怕喝早餐红茶更应景,如果您不介意?”
金纹仿佛愣了一下,再开口仿佛带了些笑意。
“我只是担心你一夜奔袭困坏了,谈完后也许需要休息片刻——小先生请,我是否有幸知道您的名字?”
“思明,叫我思明就好。”
或许是金纹的态度让思明有了些好感,他莫名觉得这个人与自己曾经见过的那些人并不相同。绅士的家里比他本人还要讲究,小雕塑擦得一尘不染,放在不会碍事的地方,烤火架旁边放着桃花心木的摇椅,上边有条柔软厚实的毯子,倒扣着一本大部头医学著作。
茶台上已经放好了茶壶,飘着早餐茶的浓郁香气;小罐里牛奶九成满,饼干、巧克力纸杯蛋糕各四种拼成三层茶点碟;而方糖罐边上挂着银质小夹子,手柄处浮雕着流线形的花纹。
这些东西思明不是没有见过,他不稀罕。
金纹戴着面具不好喝茶,而思明自顾自端起茶碟小口啜饮。他有点慌,但绝不能让金纹看出来。于是主人尽职尽责地挑起话题,率先打破沉默。
“思明先生一路辛苦,不知有什么要指教?”
思明闻言放下红茶,双手交叉垫着下巴,专注地盯着绅士。
“我要与您做个交易。刺客现在在你这里,所以我来换他。无论你本来想留他做什么,我来当你的人质,你把他放回去。”
金纹饶有兴趣地轻笑一声。思明仿佛卸下所有的伪装暴露在他的目光里,勉强维系着应对自如的假象。
“哦?你来换他,对我有什么好处?”
思明咬了咬牙,站起身来。
“第一,他生死未卜,对我们而言就是一个死人,而他那么烈的性子,就算醒来也一定会在你和他之间斗死一个,即便你想利用他来牵制我们也绝不可能得逞。我想我需要说得再明白一点——如果他死了,我们会倾巢而出为他报仇,而在十二个双手沾血的雇佣兵面前,您就算有胜算,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第二,我们与您无冤无仇,要杀您的是雇佣我们的人,要杀我们的也是雇佣我们的人。您仔细想想,除了我们的雇主之外,谁能知道我们的行动时间和方案,又是谁能为您提供这么准确的信息?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要害我们的是同一个,或者同一批人。”
“既然我已经挑明了利益关系,那么第三,如果您想与我们合作,留下刺客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显然没办法进行商洽。所以综上所述,用他换我稳赚不赔。”
思明越说越快,最后声音几乎因为紧张颤抖起来,而金纹竟然在椅子扶手上撑住了头。他翘起腿,向后靠在椅背上,笑容隐藏在面具之下,声音中的愉悦却藏不住。
“小先生,莫非您来的一路上都在背台词吗?不过,借宿寒舍的小家伙是你们团队中的重要人物,而你不过是一个新人。你要如何说服我放弃一条大鱼,转向你这小鱼苗?”
思明心头一松。金纹没有否认,那就是有门了。他忽略金纹对自己的调侃,湛蓝的眼睛弯起来,嘴角挑起精致的弧度,竟然也轻笑起来。思明靠近绅士一步,学着他打招呼的样子微微弯下腰。
“先生,您太低估廓尔喀人了——如果他们不来救人,那么我和刺客谁在这里都是一样的,用一个病号换一个健康人显然于您有利;而如果他们来救,是刺客的话他们一定会拼个你死我活,而我也将为他们而战;如果是我,一来刺客无法参战,二来我无足轻重,或许还有谈判的余地。”
思明顿了顿,轻轻一歪头,头发落在一边,白皙的脖颈耳朵,还有那颗小小泪痣统统露在金纹面前。他看见面具动了动,或许是金纹无意识地挑了下眉。他知道自己赢了。
“而且,我比他好看,不是吗?”
金纹站起来伸手捏住他的下巴,拇指蹭过嘴唇,湿润又柔软。而小家伙苍白着脸对他笑了笑,这只手,他也曾拎过刺客。
“我的房间向左,客房向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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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抵达兵团的时候大哥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刺杀目标把刺客送回来了?金纹的脑子真的没有问题?而弹簧和蒸汽没想太多,一心只想扑上去检查伤口。赶车的老管家对大哥恭敬一礼,说要取走一样信物。
弹簧气哼哼插嘴:“要什么信物?收据吗?”
老管家对他微微颔首,道:“要侦探先生的纸袋。”
人群后的侦探一愣,下意识问道:“什么纸袋?”
“思明先生以自己的自由交换刺客先生,所以他现在是老爷的人。思明先生担心老爷不履行诺言,所以需要各位证明已经接到刺客先生。经过协商,他要取走当时送给侦探先生的纸袋,上边画着一个小烟斗的那个。”
侦探与大哥对视一眼,麻利地跑回房间去找。而一边的柴郡却突然瞪大了眼睛,冲到管家面前炸了毛。
“他做了什么?!他把自己卖了?!”
“他们两人情投意合。但鉴于是思明先生主动,您坚持这么说的话,当然也可以。”老管家退后半步,保持着客客气气的安全距离,“这位先生有几分面熟。”
柴郡突然白了脸。
“……你是……克洛伊?”
被称作克洛伊的老管家得体地单膝跪下,手放在胸前恭敬一礼。
“斯文加利家的小少爷,请原谅在下无礼。”
“别这么叫我!”柴郡咬牙切齿道,“我跟他没有关系。”
“男爵是老爷的表兄弟,请代我向男爵问好。”克洛伊接过带着葡萄干味道的纸袋,对众人弯腰行礼后匆匆离开。
柴郡如坠冰窟。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佣兵团的大家。屈辱的过去,贵族的附庸,没有尊严的存活,被下人见证过的低微。他几乎想一头撞死在门柱上。可弹簧和双胞胎推着刺客冲进了医疗间,侦探扶着一瘸一拐的白鹰慢慢走向花园。大哥叹了口气,拍拍柴郡的肩膀。
“你的过去与我们无关,现在你是我们的家人,这就够了。如果你想做些什么,我们也会支持。”
“大哥……”
“回去休息吧。大家都不想再少一个人了。”
大哥他什么都知道。
柴郡低着头,脚尖前小石子尖锐的棱角被磨成了圆弧。脸前是通往未知的大门,身后是他称为家的地方。
“大哥,今晚……我不回来了。”
大哥叹了口气,简单地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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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斯文加利出面,思明在大半个月之后回了兵团一趟。彼时猎犬已经有力气惹得小弹簧直跺脚,刺客也能裹着满身的绷带跟白鹰一起晒太阳。
思明胖了一点,气色也还好,少年的气息依旧惹得胡子先生和小蝴蝶直追。他跟大哥单独谈了一个小时,紧接着被弹簧和蒸汽拉着聊了好久。刺客坐在角落,沉默不语。
“他已经彻底成为那个绅士的人了,”法老背后灵一样突然出现,嗓音飘飘忽忽,“今天就走。”
“……多谢。”
“不必。”
直到太阳落山,刺客都没有鼓起勇气推着轮椅去向思明道一声谢。雕花马车停到了兵团门口,马嘶声代替主人催促,而车门后有个带着高礼帽金闪闪的影子。思明与兵团的大家一一道别,小碎步跑向金纹;十一个影子从门口缓缓离开,宛如傍晚退去的浪潮,只有刺客藏在门柱下的阴影里,看见思明被金纹抱起来,交换了一个绵长又温柔的吻。
他应该过得很好吧。刺客叹了口气,推着轮椅转身准备离开。可拥抱突然从背后裹住了他,小松树混杂着玫瑰的味道在刺客肩膀上亲昵地蹭了蹭。
“我以为你在生气,不想理我。”
“思明,”刺客拍了拍他的手,“他们在跟你聊天。”
轮椅转过来,思明蹲下在他膝盖上趴了趴,仿佛只是飘落一片羽毛。他小心翼翼地不压到伤口,指尖把膝窝侧面卷起来的一点点绷带抚平;而刺客竟然有些手足无措,像是幼年时捡到一只初生雏鸟,既想抓在手心里揉一揉,又怕吓着他,或者一不小心捏死。
而飞累的雏鸟信任地蹭他的掌心,在夕阳的余烬中罩上一层毛茸茸的金光。
刺客抬头对上金纹的视线,那个差点要了他小命的绅士弯腰致意,西装上闪着跟思明衣缘一样的叶状花边,不知是谁驯服了谁。
但就算他富裕、优雅又有地位,他也配不上思明。刺客这么想着,揉了揉思明的头发。而那只雏鸟仰头露出乖巧的笑容。
“刺客,我要走啦。”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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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奈布萨贝达奔向他的归宿,另一个奈布萨贝达坐在轮椅上渐渐被黄昏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