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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明-2 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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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的确做得很好,甚至称得上出色。他熟谙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的技巧——火药商降了价格,酒馆老板答应免费提供下酒菜,就连卖鸡蛋的老婆婆都愿意多塞给他几只。而思明仍旧早出晚归,耀眼得像只小孔雀,叼着半块饼干,从门口反着光一路跑回临时开辟的教室里去。
一切都很顺利,每个人的薪水都在涨。大哥沉浸在支出越来越少、账目越来越清晰的欣慰中,刺客也终于有闲心拿着掸子追杀不写作业的小弹簧。但不同于对金钱和数字毫无概念的寄生他们,侦探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他吩咐自己手下的流浪儿眼线把思明的行动路线查了个底儿掉。几先令让小孩子们有了一天的饭钱,而皱巴巴脏兮兮的地图则让侦探陷入沉思。
烟斗的白烟笼罩视线,于是伦敦的雾从铅笔画得歪歪扭扭的街道里飘出来,追随着猎物的脚步。思明去的地方除了酒馆就是赌坊,说起来,佣兵团的例钱根本不够挥霍得容光焕发。侦探越想越觉得不对,于是多雇了几个小孩子跟踪他。没想到第二天地图上走过的竟然全是正经商店,甚至像个圆体的D。
Detective的首字母,一个恶劣的玩笑。
而当天思明带回了三盎司牛奶、一小桶□□、五盒午餐肉罐头,笑眯眯地交给蒸汽入库保管。
这不对。侦探几乎要把自己的烟斗咬断。他趁思明正向大哥反馈蒸汽和弹簧的读书情况,悄悄溜进账房里翻看账本。收入一分不差,支出却是零。侦探再往前翻,连续半个月都是思明俊秀的斜体字,收入与任务小黑板上的报酬一模一样,而支出却比伦敦的晴天还少。
那些食物——还有免收的酒钱、蒸汽和弹簧的课本纸笔、小鲨鱼的新鲜海鱼、崭新的刀鞘,这些都是哪来的?
侦探捏紧了账本。疑团在他心里渐渐成形,仿佛就隔着一层窗户纸——
“侦探?”
“……”
思明像只猫一样悄悄出现在侦探背后,手里提着一盏灯,表情平静得可怕。
“这么晚不点盏灯,你本来就戴眼镜,这样更伤眼,”思明轻手轻脚拉开桌子上的台灯,稍微调亮了些,语气温和,“有什么问题问我就好。”
我能怎么说难道坦白我在怀疑你挪用兵团的钱财做假账吗那你不是要掐死我?侦探干笑了两声,挠挠脸颊岔开话题。
“思明,你怎么来了?”
思明微微一笑,侦探注意到他左眼下有颗小小的泪痣。
“我知道哥哥在想什么。我别的本事没有,只会挣钱,我来解决后顾之忧。”思明歪着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塞进侦探手里:“我知道轻重,不该碰的东西我不碰。我出去啦,晚安。”
思明轻快地抱了侦探一下,小松树的香味裹住他又迅速散去,紧张的神经骤然松弛下来。
思明很快就跑走了,暖意在侦探的手心里渐渐弥漫。纸袋里装的是青葡萄干,柔韧厚实,足有大半个指节那么长,浅淡的甜香味提点味蕾最愉快的记忆,这是侦探最喜欢的零嘴儿。可他的零用钱都拿来雇佣流浪儿,买烟草尚且紧巴巴,葡萄干几乎被丢到了脑后。
天知道这小家伙怎么打听到的。侦探捏起两粒丢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把画着烟斗的小纸包藏进怀里,刨根问底的职业素养终于肯在他身上网开一面。葡萄干要是让弹簧看见不知道要抢走多少;至于思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思明走出宿舍大门,沿着黑漆漆的小道缓缓前行。
侦探对他的怀疑不无道理。钱从哪来、到哪去,做生意的人为什么肯给他这个面子,自己天天都到什么地方,对新人而言挂上哪条都要洗不清。而且他也撒了谎,他已经二十岁了,比他大的只有大哥、刺客、侦探和暗鲨。
他只是不会沾血而已。
他在约克郡的赌场里长大,除了出千和一手讨人欢心的本事之外什么都没学到。阔佬总爱揽着漂亮的少年少女丢筹码,仿佛他们也是赌资之一;于是赌场里的姑娘们鲜少能全身而退,但思明就算是屡屡被人盯上,还是保住了最后的尊严。
他身材娇小,在这个危险又安全的地方多坐了很多年;就算赌场有朝一日垮了,靠脸卖笑也不至于饿死。但自打从赌徒嘴里听说伦敦的廓尔喀佣兵团之后,他便用衣服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连夜逃走登上去伦敦的火车。
他在车厢摇篮一般的规律晃动中与所有男人赌钱攒够盘缠,然后在他们意识到面前男孩的诱人容貌前下了车。
他不想当东方快车上的众矢之的,他还想作为完整的人好好活一次。
伦敦的夜里少有月光,云层永远都会像只饿极了的野狗吞下纯净的光明。于是绅士的皮囊在夜里撕开,开膛手和贵族踩着同一滩泥水,魑魅魍魉嚎啕着走上街道,祈求贵族的窗户里能扔出一块面包来。这些思明都见过,这些痛苦让他意识到自己还活着。雇佣兵团里的日子太过温暖,他怕自己忘了生存。
不远处玫瑰丛后的树林是思明的秘密基地,里边有漂亮的萤火虫趴在他肩头一闪一闪。可这时候花丛深处传来的异动让他站住了脚。
一个熟悉的声音。
夜莺啼叫和潮乎乎的空气里,声音得波澜并不明显,但足以惊飞思明豢养的所有光点。紧接着思明意识到,这声音之外还有另一个人。
花丛背后的草地上琉璃风灯闪着星星的光芒,幕天席地天鹅绒交织快意,像是绒面赌桌上用手掌压住一串珍珠。这人真会享受,思明想,赌场二楼黑色天鹅绒的房间可是最贵的。
他像小时候那样蹲坐在花丛旁边,背对着等待。
他没等很久。
“亲爱的,今天仍要回去吗?”
“嗯……”另一个声音中带着慵懒与餮足,还有尚未散去的喑哑,“要回去。”
“你知道的,寒舍恭候你的光临,而我不想委屈你。”
“我不觉得委屈,”这里他们好像亲吻了彼此,声音急遽地打断,天鹅绒的褶皱声大多因为草地的摩擦而惊动蛰虫,说话声再响起时则变得温柔缱绻,“我能照顾好自己。”
“对于绅士而言……”
“你只是个有钱的理发师,算哪门子的绅士——相比这个,我更希望——”
天鹅绒和草叶的摩擦再次响起,夹杂着低低的笑。思明在石子路上摊平四肢,缓慢地闭上眼睛。
那个男人恐怕是与佣兵团关系密切的里佩尔理发师,而要回去的,则是头发长得最快、又被一众哥哥们当儿子疼的弹簧。
思明一瞬间觉得很不真实——与赌场里相似的放纵,知道一切的局外人,还有这糊里糊涂、只知道掩盖真相的雾。
他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需要出任务散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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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思明没想到,自己的第一次任务会是这样。
刺客终于因为少年的主动而青眼有加,请缨带新人“熟悉工作”,同行的猎犬则冷冰冰道如果他搞砸了任务绝不给他一个子儿;大哥怕思明受欺负,又安排白鹰跟着去帮忙。
刺杀一个贵族用四个人,这个名叫金纹、价值三万英镑的家伙也算是排面可观。
出发的前一天,刺客把四个人叫到自己房间安排任务。他递给思明一杯热牛奶、一柄□□,甚至还僵硬地拍了拍他的脑袋。哥哥的关心疏离又温柔,认可和爱护几乎要让思明红了眼圈;燃烧的温暖壁炉和牛奶冲淡了杀戮的恐惧感,柔和的黄色灯光把四个雇佣兵照成一水的金色,思明挤在白鹰和猎犬中间,成为第一次走出巢穴捕猎的幼兽。
另外三个人熟练地在地图上写写画画,而属于思明的位置只有侧门附近的一个小红点——有人来就放信号弹开门撤退,仅此而已。
即使是在漏夜疾驰的马车上、在另外三人潜入庄园的角门外,他都以前夜虚假的安心为免死金牌,刻意忽略了恐惧和不适,坚信那三个老兵能带着一颗贵族的头颅安全归来。
可仅仅不到十分钟大地便开始隆隆震动,温柔的光点化作雷霆劈向庄园廓尔喀人消失的方向,思明瞳孔放大,一时间愣住了。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这是谁——
金色的信号弹完全湮没在齐发的火炮中,流星一样的光芒呼啸着刮掉了他的兜帽,向着三人离开的方向穷追不舍。思明因为恐惧跪在地上,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那种摧毁一切的热兵器,即使是弯刀都难以阻挡,幻想中的血腥和利刃寒光统统被炸成灰烬!
而那个把军刀塞在他手里的刺客——刺客他——
思明只来得及拖出昏迷不醒的猎犬和断了一条腿的白鹰,刺客没能跑出来。
思明几乎要疯掉,理智催着他赶紧带着猎犬和白鹰离开,但他控制不住地回头去看那一片火海,那里甚至还有一个戴礼帽的高个子绅士,被火光晕染成从地狱里走来的鬼影,手里提着软绵绵的刺客,死狗一样扔在地上。
刺客没有动,马匹在失去控制的力道下扬蹄嘶叫。白鹰勉强直起身子扭头,脸上一片漠然,左腿软绵绵地折向火场的方向,而烈焰里的废墟仿佛只是轻描淡写地给他镶了圈光。
“白鹰——”
“别救他。”
思明仓皇地回头,而白鹰已经重新躺下,把猎犬抱在怀里。灌木渴水,于是张牙舞爪抽打在思明的脸上,然后眼泪的盐渗进伤口里,逼着他不会突然昏过去。看见佣兵团大门的时候马已经累得口吐白沫,而思明跳下车竟然腿脚一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