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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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廓尔喀佣兵团名声在外。
女王忠犬、杀戮机器、沾血回鞘的刀,谈不上臭名昭著,但也不是什么好风评。杀人如麻足以让任何向往英雄的姑娘望而却步,不择手段则让他们沦为贵族的笑柄。狼群深夜行走在日不落帝国的大街小巷,谋一口酒、打一场黑拳、杀一个无辜或者不无辜的人,然后带着一身伤疤和血痕,赶在黎明前消失在某个肮脏的拐角。
“他们连特拉法尔加的鸽子都不如,”屠戮的鲜血从泥地淌进昂贵的葡萄酒杯,王权踩着罪恶歌颂纯洁,所以喝酒人站在城堡的瞭望高地上,亡魂丢在脑后,“鸽子尚且会讨人欢心,而它们粗暴鲁莽,与乡村野人比起来也不过一线之隔。”
话里不无嘲讽,而雇佣兵也确实是直率的人。
第一个做这营生的人从战场的残肢断臂里爬出来,破旧的绿色兜帽马甲下藏着弯刀;染脏脸颊和衣衫的鲜血擦不干净就不擦了,罪孽换来几十英镑的佣金,血腥气越叠越厚。
命就是这么不值钱,他在酒馆里自我放逐,却遇见了一名职业刺客。这个披着半截斗篷的年轻人除了接单杀人便只知道喝酒打拳,过得放纵又绝望,杀戮气息和温柔的家乡话撞在一起,碰杯后便有了第二个入伙的廓尔喀人。
第一单合作结束,踏月回家的路上他们遇到了偷渡者的遗腹子双胞胎,两个少年从小在街头摸爬滚打,认了哥哥之后又带他们从马戏团的鞭子和兽牙下救出了蒸汽和弹簧。
“才十四五岁……”刺客凝眉,暴躁地给弹簧剪短头发,以免他笨手笨脚把自己扯成秃子,“这年头廓尔喀人已经这么难混了吗?”
相比弹簧被揪得龇牙咧嘴,大哥剪头发的手法则温柔得多。他把帽子扣在蒸汽头上,瞥了刺客一眼。
“好混的话,还用刀头舔血?”
兵团里多了孩子,正如女王有了子嗣;宝座要有律令稳固,佣兵团也定下了规矩。满了十六岁的披着夜色在生死间摆渡;而年纪小的只负责给哥哥们采买食物和啤酒,就算参与行动,也只是不沾血的站岗放哨。
佣兵团越来越大,受到死神祝福的弯刀成为坊间神话。逸闻传说他们是地狱的使者或流放的天使,他们甚至拥有相同的面容,在伦敦夜里深沉的雾气中隐匿身形,消失在虚空或者泥土里。他们的靶子无一幸免,要对他们下手的人无一凯旋,于是有商人开始在门口摆放祭品,白天却依旧对戴着八角小帽、穿着背带短裤和小腿袜前来买面包的廓尔喀少年恶语相向。
兵团从外看无异于一只铁桶。他们沉默、闭塞、不与外界沟通,更不会招摇过市,成员都由恶魔批量捏制,甚至有酒馆老板说他们都叫奈布·萨贝达。可铁桶里的人奇形怪状,像垛茅草横七竖八地挤在一起。
暗鲨脸上有条伤疤,猎犬把衣服穿得乱七八糟,柴郡猫挂着过分夸张的假笑,法老沉着脸神出鬼没,白鹰总爱在房梁上坐着,而寄生戴着一个狼头,不怕被尖牙划伤眼睛。至于那个专司侦查的侦探,则叼着与他娃娃脸格格不入的大烟斗,宛如偷了东西炫耀的孩子。
佣兵团不是慈善组织更不是福利院,年纪最小的弹簧手里都攥着三五条人命。只不过外表如何、性格好坏、朋友是谁、称呼为何,他们都是娇小的廓尔喀人。
廓尔喀军团不要异乡人,他们是野蛮又团结的同胞。他们朴素、平凡,又有着与生俱来的戾气和杀意,所以他们互相交付后背,冲向死亡的沼泽里搏杀,然后全身而退回到巢穴,嗅着干涸血液的味道依偎着取暖舔伤。
但思明的到来让狼群产生了不小的震动。
最先反对的是刺客。他是刀尖上滚惯了的杀手,就算小弹簧抱着热乎乎的面包站在他面前,他都挤不出笑意来。刺客理想中的成员应该像猎犬那样带着野性的凶悍,敢冲在最前把猎物撕成碎片。起码也要像柴郡猫,浮夸就浮夸吧,凶起来还算有些威慑力。
可思明呢?他是朵温室里培育出来的花,娇嫩又精致,红着脸用毕恭毕敬地对前辈打招呼,既不狠戾也不毒辣。除了长得好看和廓尔喀人的血统之外,压根没有兵团留下他的理由。
说起来,思明早上来的时候撞到了弹簧,慌里慌张扑过去揉小家伙头顶的手在刺客看来刺眼极了;而弹簧只是愣了一下,紧接着便笑眯眯爬起身,还拍了拍身上的土,毫无戒备地拉着他的手进门——令人麻痹的样貌,乖巧的性格,还有过分装饰着干净和利索的衣服,像是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这一切让刺客烦躁不已,也足够挑毛病。
这家伙一缕鬈发垂在额头前边,执行任务很容易阻挡视线;兜帽和衣缘上都绣着金色的枫叶,对于雇佣兵而言太过招摇;肩膀上反光的金属饰品华而不实,除了装饰之外只能用来暴露行踪。刺客一一数出思明作为预备雇佣兵的缺点,犀利而不留情面——更重要的是,弹簧都已经十八岁了,而思明说他只有十六岁!
刺客抱臂靠在墙边,嘴上带刀。
“他当个小宠物还差不多。我看不出要他有什么用处。后勤我们有蒸汽和弹簧就够了,不需要多加一只花瓶。”
刺客态度很坚决,弹簧张了张嘴,最终却没有吭声。这张圆桌上,除了大哥只有刺客能说一不二。而此时大哥低着头没有表态,反而像朵没有存在感的壁花。
“那我们就这么……”
“刺客你别着急呀。”
柴郡托着脸颊,眨着一对猫儿眼慢悠悠发声。
他本是从斯文加利男爵家跑出来的侍童,从小被在古堡里被养大,玩闹惯了。可平日里除了蒸汽和弹簧爱闹些,佣兵团里总是死气沉沉,他巴不得有个思明这样精致的小家伙来聊天。柴郡不怕刺客的黑脸,甩着腰带上的鹅黄色流苏,连反驳都是笑吟吟的。
“我看他还算机警,说话也体面,我挺喜欢他。而且小弹簧好像也对他感兴趣,对不对?”
霎时间几道目光齐齐投到小家伙身上,他的脸色白了又红,绞着桌布慌张得结结巴巴,几乎不敢直视大哥的眼睛。
“啊我确实没见过思明这样的人,我们的存款一直在涨,这个月收入有七百多镑,我是说,加他一张嘴吃饭开支还是没有问题的,但还是要看大家的意见……我觉得留他可以。”
弹簧吞了口口水,在刺客的目光里声音越来越低,“但是如果哥哥们不同意我也……”
“嗳,你怕什么?有什么秘密吗?”
柴郡对着弹簧笑得暧昧,小家伙脸色一白,揪住白鹰的羽毛衣缘不再说话。
老大知道小弹簧最近心不在焉总爱往外跑,柴郡又跟那个斯文加利尚有联系,恐怕是曾经撞见过什么。
他清清嗓子解了围。
除了日常缺席的法老,十一个人投票,不要思明加入就直接离会。
刺客率先离开,并且顺手拽走了猎犬,双胞胎紧随其后。暗鲨最近丢了一块鱼骨信物,实在没有心思掺和这些事,决定回屋泡澡。于是房间里还剩下六个人,大哥、弹簧、蒸汽、白鹰、柴郡和侦探。
柴郡问:“我们是多数?”
大哥:“我弃权。”
柴郡皱眉道:“那不是平局了吗?大哥你不能弃权。”
大哥暴躁地揉了揉眉心,没再做声。柴郡苦着脸直扯蒸汽的背带,被他瞪了一眼。平局意味着搁置,直到两边先有人妥协为止,这是佣兵团公平和宁静的基础。但他们没有等太久,大门突然被推开,暗鲨踩着湿哒哒的鞋子在长条桌边沉默地坐下。
“小鲨鱼?”
“七比四。”
暗鲨说完便不再吭声,把脸往手臂间一埋打起盹来。大哥叹了口气,吩咐弹簧蒸汽去通知其他人,柴郡把思明接过来;而侦探靠在椅子上,看着暗鲨头上鱼鳍一样的兜帽老神在在吸了口烟。
旁的人都还好说,只是刺客面冷又慢热,要接受没眼缘的人难于登天。当年柴郡猫救佣兵团于水火他的看法才有所改善,思明不知道要做到什么份上才能入得了他的法眼。
散会后暗鲨慢悠悠晃回卧房,窗外思明在花园里晃晃悠悠,一只蓝得透明的小蝴蝶绕着他转,院子里养的柴犬胡子先生也友好地闻他的靴子。见暗鲨回来,思明歪着脑袋对他感激地笑,而暗鲨的桌子上躺着一枚鱼骨吊坠。
暗鲨躺回半凉的洗澡水,把嘴巴浸在水下,吊坠尖端刺进他的掌心。
大门处柴郡慢悠悠地走过来,他叫了思明一声,于是小蝴蝶受惊飞回花床,胡子先生追随在奔跑的少年身后。思明肩膀上的金属饰物仿佛牵着一道阳光,在宿处斑驳的外墙上投下闪烁的影子。随风跳动的额发柔软又光滑,蓝衣服也是上好的铜氨丝,低调的明艳让柴郡想起了斯文加利种植的蓝玫瑰,然后他笑眯眯地告诫思明不要在刺客面前乱跑。
“他喜欢稳重又凶狠的雇佣兵,最老掉牙的那种,你年纪还小,起码不能冒失。”
“知道了,谢谢猫猫哥哥。”
柴郡心里一动,揉了揉他的头发,按捺住更猫性的示好,在心里狠狠唾弃自己。
他被专司培育贵族宠物的商人扔在猫咪堆里长大,斯文加利刚把他接到家里时,面对一票古板又老套的仆人,他一度认为自己真的是只猫。于是男爵宠溺地叫他小猫,允许他在只有两人的时候免去繁复又拘束的外衣束缚,蜷缩在男爵的脚边或者怀里打盹。热的时候斯文加利在地上铺好凉毯,纵容柴郡趴在矮桌边舔甜冰。那桌子真是太矮了,又是背对着老爷,当时的自己怎么会这么蠢——
想到这柴郡脸上一热,庆幸思明乖乖跟在自己身后,并且打算今夜放那个该死贵族的鸽子。
柴郡也确实有放鸽子的理由,当晚兵团为思明举行了一个简短的欢迎仪式。议会厅里点起皇冠形吊灯,蒸汽和弹簧准备了布丁蛋糕手指饼干,酒杯里倒的是橙汁,迷你三明治的肉馅竟然分了八种口味——对饿过肚子的雇佣兵而言,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吃东西。所以相比议事,这种集会更在于让一群奈布萨贝达聚餐。
思明读过书,暂时负责采买和整理佣兵团工作记录,顺便帮弹簧和蒸汽扫盲,起码不要把死池(dead pool)读成恐池(dread pool)。既然新人已经加入,刺客没再多说什么,甚至很给面子地远远对他举了举杯,而这位小朋友竟然也娴熟地对他颔首举杯,得体又敏捷,像是个交谊场上的老手。
“我看他更像我们的目标,而不是我们的一员。”
猎犬叼着兔肉三明治不满地晃着橙汁。他才刚刚十九岁,对这种让他显得“不成熟”的饮料十分抗拒。但刺客沉着脸,叹了口气。
“可他已经是我们的一员了。从某种程度上说,背叛他就是背叛兵团。”
“你想什么呢?我没这个意思,”猎犬咧嘴一笑,舌尖舔了舔犬牙“我可不想被老大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