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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那可真是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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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管家留下了主家的名片。
看着上面印着的“陆宇明”三个字,林恬觉得,这位孟管家对“性格腼腆”和“不善交际”可能有什么误会。
那个人,明明是“不动如山”和“游刃有余”。
晚饭桌上,冯太太发表了对新邻居的新看法:“拜访邻居只让管家出面,礼物却是齁贵的上等水果——这家人,真是怪哦。”
冯兰兰觉得妈妈这样不太好,收了人家价值不菲的礼物还挑刺:“人家不是说了么,他家少爷性格腼腆,不善交际。”
“呵。”冯太太睇了冯兰兰一眼,“富贵人家我只见过不屑交际的,没见过不善交际的。”
林恬没有参与到讨论中。
有些食不知味地吃完晚饭,林恬回了房间,坐在书桌前发呆。
如此多的巧合,不是命运的安排,便是陆宇明的安排,让人很难不把自己当成故事的女主角啊。
林恬还能够强制自己冷静地思考,是因为有《金粉世家》的女主角冷清秋作为前车之鉴。
对你一见钟情的富家子弟搬到你家隔壁,利用身份和财富引诱你,虽然会因为觉得你省心(以及你怀了他的孩子)娶了你,但最终会辜负你,分开后还会拿你当原型写剧本编排你。
林恬不觉得陆宇明会是金燕西那样的人间渣滓,但冷清秋的悲惨命运并不只是因为金燕西。
“She was still too young to know that life never gives anything for nothing, and that a price is always exacted for what fate bestows.”(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予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茨威格《断头皇后》)
林恬将这句话当作警句,低声说给自己听。
来送热水的冯太太听到了:“林小姐念的可是洋文?还挺好听。这话什么意思啊?”
林恬略一沉吟,答道:“简单讲的话,大概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也没有不用为之心慌意乱就能白白欣赏的美色。
冯太太露出了嫌弃的表情:“那还是中国话好。中国话几个字就能说明白的道理,洋文硬是用了滴里嘟噜一大串。”
林恬本想解释一下产生这种鲜明对比的主要原因是她在乱翻译,但又觉得冯太太对中文的自豪没什么不好,便附和了冯太太:“的确是中国话更好。”
冯太太满意地离开了。
林恬对着空空的书桌叹气。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这句据说是李白写的诗,完美地表达了她现在的心情。
陆宅的书房中,陆宇明的青梅竹马兼同事,钟家宝,也在引用李白的诗。
钟家宝长相斯文端正,声音清越,将诗句念得抑扬顿挫,颇有感染力:“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唯一的听众陆宇明并没有被感染到:“只是逃避相亲而已,不要乱引用——平白糟蹋了好文字。”
陆宇明正在将书架上的书搬到箱子里,钟家宝则是站在窗边对月吟诗。
“怎么能算糟蹋,这是我和李太白超越时间和空间达成的灵魂的共鸣!”钟家宝转过身来,对陆宇明说道,“况且我那个表姨母的家里的确很有权势啊,镇江一霸,你不也很清楚么。”
陆宇明:“这里是北平,镇江的‘权贵’能把你怎么样。”
“能让我有家归不得。”钟家宝半真半假地长叹了一声,“表姨母带着三位表妹探望我妈,总不能让人家住宾馆,所以,我家现在已经成了‘盘丝洞’了。鹤龄,我的好兄弟,要麻烦你收留我一段日子了。”
鹤龄是陆宇明的字。
陆宇明:“去住宾馆。”
钟家宝抬起右手扶住胸口,作惊恐状:“我这样的人才,住宾馆很危险的。”
钟家宝是个风流才子,北平有名的交际花很多都和他有过一段故事,而高级宾馆正是她们活跃的地盘。
陆宇明:“去找别人。”
钟家宝:“我的熟人里,没成家的只有你了。”
因为钟家宝风流的名声太盛,家中有女眷的人一般是不肯收留他的。
陆宇明:“那就去结婚。”
“说这种话,鹤龄你于心何忍!”钟家宝作痛心疾首状,“你就算不同情我,也要同情一下因为你不肯收留我而和我结婚的女子吧?一生就这样被毁掉了!丈夫同她结婚不是出于爱情,而是为了有个独立的住处!”
“没能吸纳你,实是戏剧界一大损失。”陆宇明不为所动,“如你所见,我这里要重新装修,爱莫能助。”
“能助的,能助的!”钟家宝挽起袖子,殷勤地开始帮陆宇明搬书,“装修这段时间你住哪里?随便分我一个房间就行,我不挑的。”
相识十几年,钟家宝很了解陆宇明的习惯和好恶。
装修吵闹,陆宇明不会继续住在这里,宾馆人员鱼龙混杂,朋友家不自在,所以陆宇明肯定另租了房子,买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陆宇明停下手中的动作,沉默地看着钟家宝。
钟家宝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明白,明白!男女方面的问题我自己解决!但我要说,这次真不是我主动招惹的。”
陆宇明并不是吝于向朋友伸出援手的人,但是钟家宝的风流债太多太频繁,所以陆宇明一向拒绝在这方面帮他的忙。
钟家宝也知道这一点,但他觉得试探着问一下没什么损失,万一出现奇迹了呢。
陆宇明打量了钟家宝一番,最后说道:“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奇迹出现了!
顾不得问清楚陆宇明怎么会一反常态地答应帮他,钟家宝急忙道了声谢,紧接着就冲出了书房,生怕陆宇明反悔:“我去办公室拿行李!”
陆宇明按铃叫来了孟叔:“牛神庙那里,给钟先生准备一间客房。”
孟叔微微挑眉:“是,少爷。”
陆宇明答应收留钟家宝,是因为钟家宝的好相貌和好声音,以及他那极佳的女人缘。
林恬喜欢他的外表和声音,如果他和钟家宝同时出现在她面前,她会更关注谁呢?
他只是单纯地有些好奇,并没有因为想到她可能更关注钟家宝而有点生气。
林恬第一次见到钟家宝,是在端午节后的第四天。
钟家宝出门赴约,路过冯家院子门口,看到了一起出门的林恬和徐青英。
钟家宝笑着主动打招呼:“早上好啊徐记者,你怎么会在这里?”
徐青英也笑,但那笑容显而易见地只是出于礼貌:“早上好,钟教授。”
钟家宝看向林恬:“这位可爱的小姐是?”
林恬的脸上挂上了和徐青英如出一辙的微笑。
原因有二:其一,这人态度轻浮;其二,这人大概觉得她不算美丽,也不在意让她知道他觉得她不算美丽,才用了“可爱”这个形容词,不然他大可以什么形容词都不用的。这世上固然有许多说话不加思索、用词随便的人,但是,一看就八面玲珑、十分外向的钟家宝显然不在此列。
徐青英不太情愿地做了干巴巴的介绍:“我最好的朋友,林小姐。”
徐青英不想让这种花花公子和林恬接触太多,所以只提了林恬的姓氏;强调林恬是她最好的朋友,是为了让钟家宝知道,林恬不是可以随意招惹的人。
徐青英这种防御的姿态反而让钟家宝起了戏弄的心思。
“原来是林小姐,幸会幸会。”他热情地向林恬伸出了右手,“鄙人钟家宝,忝为明德大学商学系副教授。”
林恬轻轻地握了一下他的手:“钟教授真是年轻有为。”
只是客套,而没有礼尚往来地报上自己的名字和职业。
徐青英的态度如此明显,林恬选择与好友立场一致。
钟家宝有些惊讶,寻常姑娘与他握手时可不会有这般自然淡定的态度。
陆宇明比他晚几步出门,这时也走到了冯家院子门口,同林恬和徐青英打了招呼:“林小姐,徐小姐。”
林恬与徐青英点头回礼:“陆先生。”
将近一个月未见,每日还过得忙忙碌碌的,林恬对陆宇明的相貌的记忆已经开始模糊了,但对这人的风度与气质依旧印象深刻。
同样印象深刻的,还有自己见到他时,不受控制的心跳。
现在又见面了,陆宇明一点不输于他的气质与风度的相貌再次让林恬感受到了惊艳。
这人的气质实在太摄人心魄,才会让她前几次见面都没能长久记住他的脸。
钟家宝转头看向陆宇明,语气惊讶:“鹤龄,你也认识这两位小姐?”
陆宇明:“数面之缘。”
钟家宝抚掌感叹:“那可真是太巧了。我和鹤龄昨天才搬到这里,这个院子可是林小姐家?邻居中有熟人,幸事幸事,以后还要麻烦林小姐多多关照了。”
林恬表示不敢当:“我租下这里的房间也没多久,不敢说关照。”
“总是比我和鹤龄要熟悉这里的。”钟家宝抬手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表情遗憾,“真是不巧,我们两个今天与人有约,要先走一步,只能下次再详聊了。”
看着钟家宝与陆宇明的身影消失在路口,徐青英问林恬:“这两个人怎么成了你的邻居?”
“我也想知道。”林恬答道,“应该只是巧合,毕竟这里离明德大学不远,我也只是个‘可爱’的小姐。”
徐青英被她语气中的小小幽怨逗笑了,安慰道:“那个花花公子说话向来没谱,不必理会他。”
林恬问她:“你又是怎么认识这位‘花花公子’的?你好像不太喜欢他。”
徐青英答道:“他和田春江是一丘之貉,偶尔会来我们杂志社找田春江。”
《益友》的摄影记者田春江出于兴趣,常年追着电影明星和当红交际花拍照,钟家宝业余时间基本都在混迹欢场,两个人臭味相投,经常一起玩。
徐青英讨厌田春江,对钟家宝同样没什么好感。
私家汽车上,陆宇明也问了钟家宝类似的问题:“你怎么会认识徐小姐?”
“我也想问你呢。”钟家宝挑了挑眉,侧身看向陆宇明,“新住所的邻居刚好是认识的人,世界真是太小了,对不对?”
陆宇明泰然自若地任他看:“徐小姐对你的印象似乎不怎么好。”
“你在转移话题。”钟家宝道,但也并不纠缠于此,“有个朋友和徐小姐在同一家杂志社工作,他们两个互相看不顺眼,我也被连带着讨厌了。”
徐青英的厌恶态度钟家宝是有所察觉的,加上田春江偶尔会抱怨两句徐青英在工作上的“蛮横”,所以他对徐青英其实也没什么好感。
想起站在徐青英旁边的林恬,钟家宝笑道:“那位林小姐倒是很有意思,我认识的知识女性,最迟也是中学就不戴五彩线了。不过,倒还挺好看的。”
因为端午节后一直是晴天,林恬的左手上还缠着那天买的两根五彩线。
初夏晨光的照射下,丝绳鲜亮润泽,映衬得她丰润纤细的手臂如玉一般。
彩线轻缠红玉臂,佳人相见一千年。
的确很好看。
陆宇明有些走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