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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零级任务4:藏在米里的金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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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景二年六月十八,小雨
咳嗽
我和小风在齐府吃了一顿便饭,席间齐英和裘子韩喝了之前小风送来的酒。吃过晚饭,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和小风同齐英告别后就回去了。回府的路上,我眯了一会儿,再醒就到了王府门口。
回来的时候我们走的是正门,于是我们顺路先回了祭司殿。郝连云不在殿里,周晴说他下去去荷花塘收莲子了,到现在都没回来。小风说,他准是被什么俗事缠住了脚,舍不得回来了。我这就去把他抓回来。
我跟着小风去荷花塘,马师傅去归还马车,和我们分开了。一路走到荷花塘,水光粼粼的池塘映着月色,在忽明忽暗的光影下,我们看到了郝连云。就在这时,忽然有一个人影投进了这平静而美丽的池塘里。我也跟着跳了进去。
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下水。在咕咚咕咚的水声从我耳边掠过时,我听到小风隐隐约约的说话声。跳进池塘的人是温秀儿,在我从水里找到她之前,我就肯定了这件事。我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冲动地跳下水救人,或许是我面对她时,总多带了一些歉疚和怜悯吧。我在水里揽住了她,她很瘦,身体是温热的,皮肤是洁白的。
温秀儿,温秀儿。我抱着她浮出水面,在她耳边唤道。她没有什么反应,想必是呛了水。我一鼓作气把她带回了岸边,郝连云也下了水,从我手中把人抱了过去。
这三少夫人长得可真是漂亮,这晚上我都不舍得洗澡了。郝连云笑嘻嘻地说。
干脆衣服也不要脱,等着它自己自然风干吧。小风冷冷地说,接着伸手把我拉上了岸,又把自己的外衫披在了我的肩上。
这怎么办。郝连云抱着人,放下也不是,不放下也不是。
很快季春那边就会来人,你可以用这温秀儿邀功了。小风轻笑了一声。果然不远处已经传来了脚步声,小风猛地一拉我的手腕,把我拽走了。为什么下水救人,小风的声音冷了下来。他还是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我不仅心虚,而且有几分不安。
我反手握住了小风的手,对不起,我冲动了。我对温秀儿有愧疚,而且对着她,我。我垂着眼,叹了一口气,许是美色误人吧。我说的是实话,可能因为是实话,也可能因为话里的内容让小风想起了什么,他的态度不想方才那么强硬了。
我不喜欢温秀儿,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不喜欢她。小风皱着眉说,这次就算了,不可以有下次。
我知道小风这样说、这样做都是因为关心我,我拉了一下他的手,和他扑了个满怀。我沉声靠在他肩头说,以后不会了。你也不要用那样生冷的语气和我说话了,我会怕的。
你也有怕的事吗?那你可知道你一猛子扎进水里英雄救美时,我心里有多怕,又是什么滋味吗。小风叹了一口气,罢了,无论你做什么事我都会原谅你,无论你做什么事我都会由着你,然后安安静静地帮你收拾好结尾。是啊,我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小风收回了这个拥抱,他的眸子如夜晚的月光一样明亮、温和,我怎么会亵渎和辜负了我的月亮。
我真的不会了。我忍不住又说,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是诚心诚意的,可往往到了那个状况下,身体总是比任何想法都先行。人不是偏生得要口是心非的,只是有时心里的意志和天性是不受控制的。
或许再多想两秒,人就能清醒过来,而实情根本不容你多想那两秒。第一次救温秀儿的时候是这样,这一次也是。如果对象换成小风或者季冬,我同样不会有时间去多想那两秒,我定会不顾一切地去救他们。因为是重要的人,是亏欠的人。
我跟着小风回了祭司殿。一进屋,小风就让周晴去烧热水,让大寒去准备干净的衣物。快去洗个热水澡,把这湿衣服换下来。小风还是冷着脸说,我连忙乖乖地听话做事了。
等我洗完澡、换了衣服,回到大殿,郝连云已经回来复命了。郝连云身上的水还没有干,衣服的下摆还在滴答滴答地落水,所以小风不让他进殿里来,只让他在门口回话。小风问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郝连云甩了甩湿袖子,别提了。季春一看见温秀儿脸都气绿了,根本没搭理我;不过他还是亲自把人给抱走了。我厚着脸皮跟他回了春芳园,没人给我递条毛巾不说,简直连给我眼神的人都没有。季春着急忙慌地找了医师过去给温秀儿看诊,医师说好在是夏天,只是呛了水,伤了肺,多调养几日就无碍了。
这么说季春倒是很紧张这个温秀儿。小风摸了摸下巴。
是不是紧张我也不能确定,但他的情绪比往常激烈,大概是觉得自己被挑战了吧。郝连云撇了撇嘴,在他跟踪温秀儿的时候,他大抵也没有想过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会采取这么激烈的方式进行自己的反抗。
小风突然卷了一下嘴角,我想有些事情并没有像季春想象中那样发展,或者说有些事情超出了季春最初的预计。季春会再找你的,到时候就知道我现在的猜测是对还是错了。
大人,这话是什么意思?郝连云正在低头拧裤脚上的水。
别把水弄进大殿里来。小风皱着眉说,郝连云抱着一条腿,单脚往后跳了两步。
大人,没有其他事情,我先回去清洗了。郝连云赔笑道。
你不是舍不得温秀儿留在你身上的痕迹吗?到院子里去,让夏夜的风帮你风干衣物吧。小风这话没留一点情面,郝连云频频给我递眼色,我当作没看见。我才惹了小风不痛快,现在再为郝连云说情,岂不是火上浇油。于是可怜了郝连云在院子里站一晚上了。
郝连云苦着脸走了,我抬脚走向小风,小风却低下头说,你回去吧。王陆很可能是季春的人,你夜不归门,怕是会引他们怀疑。我只能和郝连云一样吃了闭门羹,小风哪里是在担心季春等人的怀疑,他是心里的闷气还没消呢。要不说美色误人,我以后是真不想遇见温秀儿了。
这一晚我睡的不踏实,许是在荷花塘着了凉,第二日我又有些咳嗽。想起小风的气可能还没消,我在园子里采了些漂亮的花花草草,一起放在竹篮里带去祭司殿送给他做了礼物。小风见了花,脸上露出点笑容。
这是你院子里的吧,你堆得乱七八糟的,一点也不好看。周晴,你取了花瓶过来,做一瓶漂漂亮亮的插花给少爷看看。小风招呼一旁擦桌子的周晴过来。周晴接过花篮,去内殿取花瓶了。
吃过了吗。小风抬眼看我。
额,喝了一点粥。我心虚地说。
过来陪我喝骨头汤,这可是我一大早抹着黑起来炖的。小风把汤递给我,还是热乎乎的。我挨着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郝连云怎么样了。我慢悠悠地喝完汤,装作漫不经心地问。
我熬汤的时候他就被季春的人叫走了。小风又把一盘温热的小笼包递给我,我欣然接过,知道他已经消气了。小笼包的汤汁在我口腔里炸开,有点烫,惹得我忍不住咳嗽。这一咳倒好,把我忍了这一时半刻的咳嗽全都补回来了。
昨晚上还是着凉了是不是。小风的嘴角抿成一条线。
我没有大碍,又不是纸糊的。我笑着说。
小风眨了眨眼睛,我知道你无坚不摧,但我依旧想保护你。看到你受病痛的腐蚀,我都觉得是上天对我的一种惩罚和折磨。小风低下了头,我知道他的心在自责,我只能拍了拍他的后脑,让他感受到我手心的温度。
温情的时间不长,郝连云回来了,他还带回了新的消息。温秀儿不认识季春了。或者说,温秀儿因为这一次落水引发了间歇性失忆。更准确地说,温秀儿忘记了她嫁到王府以来的所有事情。这段记忆太痛苦、太难过,让温秀儿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了保护自己,温秀儿选择了忘记。
你们知道季春今天一大早把我喊过去干什么吗?郝连云有几分神秘地说,我和小风没时间和他玩哑谜,郝连云知趣地没有再卖关子。他过去让我作证,证明昨晚上从池塘里把温秀儿捞出来的人是他。看来还真让大人说准了。郝连云和我一起看向小风。
郝连云的眼神里满是倾慕,我的眼神里估计只有疑问了。小风清了一下嗓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温秀儿的脾气固然差点,确也是一位难得的美人。你们二位见了她,都情难自已,更何况与她日日相对的季春了。
你若是女人,不会比温秀儿低半分姿色。郝连云在一旁喃喃自语,小风听没听到我不确认。不过我听到了,我点了点头,和郝连云递了个眼色,两个人默默达成了共识。
所以,季春是对温秀儿动情了。我看向小风。
这情有多真,这情有多深,很难说。但起码,他不会再用以前的方法对待温秀儿了。小风的话我很赞同。即使不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只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季春一定会换一种方法与温秀儿相处。毕竟玉石俱焚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还要仰仗温仪的势力,又怎么能让温仪的女儿死在幽王府呢。
温秀儿寻死这件事警醒了季春,季春意识到温秀儿和他设想中任人摆布的精致人偶不同,这引起了他的兴趣,也让他发觉了自己内心深处对温秀儿的渴望。没有人愿意孤身一人,不管是走在阳光下,还是走在黑暗里。
我若是没有下水救人,对于季春来说这是个多么致命的打击,对于我来说这又是件多么幸运的机缘。因为我的心软,我犯了一个多么愚蠢的错误。我遗憾,却不后悔。这么残忍和冷酷的世道,怎么能让一个无辜又毫无自保能力的少女来承担。这应当由我们来承担,由我们这些生下来就注定要决斗的人来承担。
我喜欢你的善良,你的善良让我仰慕。你救了她,她活下来了,也忘记了令她绝望的往事。你应该感到高兴。小风把手掌压在我的肩头说。看,他总是懂得如何安慰我;他总是知道如何能令我释怀。
温秀儿对季春的表演有什么反应。小风又转头问郝连云。
我看她给不了什么反应。温秀儿人虽然醒了过来,身体也没有大碍;但她整个人好像都处在不安和紧张的情绪中。似乎,也不太相信是季春从水里把她救上来的。
温秀儿的反应恰恰说明,她不记得季春这个人;但记得季春给她带来过的伤害。她记得这种痛苦,却忘了施加给她这份痛苦的人。或许在她内心的深处,她也不愿意相信和接受自己嫁给了这样的一个人吧。
这真是个有趣的事情。小风的眼角都带着残忍的冷酷,他说,季春最好祈祷温秀儿永远不要想起来,否则这种欺骗将摧毁所有的爱与信任。
——《季夏札记,落水》
顾夏和范明轩在船上度过了两天两夜,终于在第三日的黄昏时分抵达了苏木河的对岸。顾夏和范明轩领了工钱就下了船,下船以后,范明轩似乎还舍不得走,在渡口盘桓。这便被顾夏发现了端倪。
“怎么了?不舍得走?是舍不得这苏木河,还是舍不得什么人?”顾夏搂过范明轩,低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盒子宝贝的和什么似的,每天晚上都掏出来对着月亮看。是布察氏的小姐送的?”范明轩身子猛地一僵,没想到顾夏竟然什么都知道。
“阿和,有些人,不是我们该记挂的。你记着她的情、她的意也就罢了;莫要把这人记在心上。这样的人,我们见过第一面,还会有第二面吗。”顾夏拍了拍范明轩的肩膀,先一步走了。
范明轩知道顾夏说的是对的,他从怀里掏出了布察格格送给他的药膏。他该留着这份希望,还是......,看着顾夏渐渐远去的身影,范明轩突然跑到岸边,将手里的盒子送进了深不见底的河水之中。范明轩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亡命之徒,连未来都没有,又凭什么记挂着与什么人再相见呢。范明轩跟上了顾夏,二人一同前去离这里最近的驿站,准备与阿杰三人汇合。
“顾哥,在这儿。”小秋在接近驿站的巷子把角处朝顾夏挥了挥手,
“怎么,你们在米行有其他发现?”顾夏见小秋还穿着米行杂役的制服便问。
“嗯,我在搬运的时候,觉得米袋的重量不对,后来我们才发现那袋子里面竟藏着金条。于是下船以后我们三人借口盘缠不够,暂时留在了米行。”小秋压低了声音说,
“什么?”范明轩又惊又喜。
“具体的情况阿杰和阿诚还在查,这几日我主要往来米行和渡口,等着接应你们。今晚子时,我们就在此处汇合,合计下一步的行动。”小秋守着渡口正是为了及时通知顾夏和范明轩他们三人目前的情况。
“晚上见,记得顺手帮我们带点吃的。”顾夏和小秋摆了摆手,此时,他和范明轩两个人身上加起来的铜板恐怕也只够在驿站里喝一壶最便宜的茶水。
顾夏和范明轩既没钱,也没有事可做。二人干脆寻了个避风的地方,从垃圾堆里淘了个破碗摆在面前,这一晚上下来还得了十几个铜板。夜深人静以后,顾夏收了钱,和范明轩钻到巷子里去等人。
“为什么米袋子里会有金条?”范明轩自从和小秋分开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那就要看这批货要被送去哪个地方了。”顾夏矮下身子神秘兮兮地说。
“送去哪儿?”范明轩如梦方醒,“难不成送去皇都?这算是贿赂还是走私?”
“总之不是能见光的生意。我猜阿杰一定打探了运输的路线。我们若想尽快到达阿拉万古山,最好的法子,就是截了这批藏在米里的金条。”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本顾夏还在担心他们得花费几日的功夫才能寻到下手的对象,没想到这米行的生意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顾夏说的不错。”阿杰带着小秋和冯佑诚从暗处走了过来,
“来得早了。”顾夏笑着说。冯佑诚紧走了两步,到了顾夏和范明轩面前,从怀里掏出四个大包子。
“怕你们俩饿坏了,包子还热着呢。”小秋替冯佑诚开口说。顾夏和范明轩一点不客气,抓过来就是一通狼吞虎咽。
“这批货要运到皇都去,”阿杰一边说一边在顾夏面前席地而坐,“我和阿诚已经摸清了他们运输的路线,他们会在大柳山镇更换这批货的押送人员,我们要在这之前动手。”
顾夏已经吃完了冯佑诚带来的两个热乎乎的肉包子,擦着嘴说,“他们哪天动身。”
“明天中午。”阿杰这话一出,范明轩瞪大了眼睛,包子差点卡在嗓子眼。
“别慌,我们已经查清楚了他们运货的车。只要我们在他们出发前藏身在车内或车的底板下,就不会被人发现。”小秋拍了拍范明轩的肩膀。
“只不过,任意进出米行恐怕会引人怀疑。这时候夜深了,无人把守,才方便我们带你们潜进去。”原来这才是阿杰约顾夏二人在这个时间点见面的真正原因。
为保险起见,冯佑诚先行返回米行;半个时辰后,阿杰带范明轩进入米行;再过一刻钟后,小秋带顾夏潜入米行。如此一来,这五人就全部在米行聚齐了。阿杰三人在米行睡大通铺,中途出入,并无人注意。顾夏和范明轩则在马厩安身,等到天亮以后,货物装车之时,再伺机行动。
马厩里又湿又冷,范明轩抱住顾夏的胳膊,紧紧贴着他,才勉强入睡了。顾夏无奈地翻了翻眼皮,把手指点在范明轩的眉心。范明轩快勒得顾夏喘不过气来了,所以顾夏这才给他渡了几分内力,帮他驱了寒。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阿杰三人去结算工钱。他们昨日已向老板辞行,今日结算完毕后,就可以随时离开了。因他们都是渡河前招来的临时工,雇主对他们的去留十分随意,留下可以凑一份劳力,离开也不会有碍正常的经营。
领完钱以后,阿杰三人即到马厩与顾夏二人汇合。这一次米行用来运输货物的车不同于市面上常见的货车,这倒是彰显了这批货物身份的特殊。这种车子由钢板制成,容积有限,密不透风,干燥、封闭,适合运输怕水的货物。车子前面由绳子和马匹拴在一起,一人驾车即可驱。此行共动用四辆同类的马车。
在工人搬运米袋的过程中,顾夏和阿杰凭借快速的身法藏进了车里。想在这种车子里坐上十二个时辰,没有一定的功力是绝对办不到的。这里是密闭空间,氧气有限,普通人用不了多久就会窒息而死。所以从米袋里找金子的任务就交给了顾夏和阿杰。
另外三人也找机会扒在了车子的底部,他们是拦截运输队伍的主力。根据阿杰和冯佑诚的情报,在大柳山镇更换运输人员之前,押送货物的都是米行的普通工人。这些人除了孔武有力、行动迅速以外,和沙漠里的仆人老爷相比相差甚远。小秋和冯佑城刚好可以借此机会增长实战经验。
就这样,顾夏的小分队悄无声息地跟着米行的运货队伍出发了。根据小秋和冯佑诚推算,队伍将于第二日下午抵达大柳山镇,他们便在清晨动手。这也就是说他们至少要在车底下挂十个时辰,所以金条并不是这么好到手的。
小秋三人在车底下吃土,顾夏和阿杰在车内行动。他们打开米袋,从中摸出金条,把金条放进事先准备好的布袋里收起来,再重新扎严米袋。这样从外观上看起来,这些米袋和原本并无差别。这些米袋里,每个米袋仅有三至五根金条,让顾夏和阿杰好一通摸索。顾夏心道,这小秋也够厉害的,就多了三、四根金条,他竟能掂量出不妥。
这队伍走的不算太快,所以纵使路途颠簸,小秋他们也算是有惊无险地度过了一天。晚上,众人在驿站休息,小秋和范明轩灰头土脸地从车底下钻了出来。他们可是饿了大半天肚子了,得想办法弄些吃的。
小偷小摸的事情,范明轩也做得不少,他和小秋趁着无人看守货物,就溜进了驿站的后厨。半盏茶以后,他们便带回了一只鸡和四个馒头。在车外的三人迅速分了吃食,小秋替阿杰藏了一个馒头和一只鸡腿;冯佑诚也替顾夏藏了一大块鸡肉和半个馒头,等到工人开车门盘点货物的时候,都偷偷藏进了车内。
第二日清晨,队伍从驿站出发了七、八公里,进了林子以后,小秋吹了一声口哨,这是他和冯佑诚动手的信号。工人根本没有预料到会有人在这时截货,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此时,范明轩也从车底下跑出来,打开车门,将顾夏和阿杰放了出来。
小秋初动手时,还有几分紧张,后来便渐入佳境。冯佑诚学的是剑法,现在手中空无一物,便有些失了章法。范明轩见状,把车旁的马鞭扔给了他。手里有了东西,冯佑诚下意识地使出了落霞剑法的招式,立即把工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阿诚如何?”顾夏笑眯眯地看向阿杰,
“可以。”阿杰点了点头,冯佑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入了落霞剑法的门,在他的意料之外。
“该咱们动手了。”顾夏说完这话,人已经置身于人群中,他身法极快,片刻间就夺了三人的性命。
“顾哥。”小秋走过去翻开顾夏的掌心,在他指间寻到了一片锋利的铁片,如今已经被鲜血浸染。大概是顾夏在车里面带出来的“利器”。
“这也太快了。”小秋再看看倒在自己身边的人,倒吸了一口冷气。
另一边,阿杰持刀杀死了其余三个米行的工人。他的刀一直藏在身边,该出现的时候就会出现,不该出现的时候就不会出现。
阿杰的动作行云流水,让一旁的冯佑诚和范明轩瞠目结舌,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阿杰动手。人是一定要杀的,因为这些人已经与他们打了照面。既然这批货是送到皇都去的,这批货的主人身份不会简单。切断一切可能留下的线索对于他们来说至关重要。
“尸体怎么处理?”范明轩额头上冒了点冷汗。
“不用处理,我们走。”阿杰回答了范明轩。
“另外两个车里的金条,我们不拿了?”范明轩又问,
“你也不怕被贪死。”顾夏走过来刮了一下范明轩的鼻梁。
这会儿功夫,小秋也没闲着,他已经从车上把四匹马解了下来,“一共四匹,有两个人得凑合一下了。”
顾夏上了马,一伸手把范明轩也拉了上来,“行了,走吧。”
“怎么往回走啊?”小秋愣了一下问,
“回去把黄金换成现银,然后取道冲田直接北上;这样就绝不会遇到来接应这批货的人。”阿杰回答小秋。接着,四匹马跑得飞快,眨眼间没了踪影。
阿杰面冷、势盛,由他出面去换金条最为妥当。阿杰只拿了两根金条进镇子换现银,一来他们现在手里的金条太多,想一次性全部换出银子不现实;二来一次性带的金条太多,容易引人怀疑。阿杰取走两根金条,其余的金条则放在小秋身上暂存。
不消多时,阿杰已经换完了现银,来与顾夏四人汇合,“走,先赶路,等到了冲田再吃东西。”
阿杰催众人赶路,是为了安全起见。于是五人立即上路,准备到冲田再做休整。当他们向冲田赶路时,在大柳山镇等着接应货物的人也觉察到了不对劲。随即从大柳山镇出发,顺着运输工人原本该走的路线寻找线索。
这时更能看出顾夏和阿杰随机应变的能力之强,他们若是未往回走,此刻多半已经被接应这批货的人截住了去路。他们却以退为进,躲过了这一遭。而接货的人赶到事发地点的时候,只看到了一地尸体,和两辆开了门的车子。
“大人,这两车米里的金条都不见了。”一个方脸男子说道,
“只拿了两车的,还不算贪心。”被称为“大人”的男子微微一笑,
“大人,现在怎么办。”另一个身材矮胖的男子问,
“先把另外两车货拉回去吧。”大人蹲下身子,查看了几人的尸体,接着指着其中两具尸体说,“把这两具尸体,也一起拉回去。”
“这丢了的金条怎么办?”又一个麻子脸的男人问,
“我们过来的路上并未发现可疑人员,我们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他们可以往四面八方跑得方向太多了,追踪需要时间。先把东西送回去,再听少爷的安排。”大人冷着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