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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七章:疑心暗鬼 俏东来客栈 ...


  •   俏东来客栈近日很热闹,收入却颇为凄凉。

      掌柜咧着嘴打算盘,打两下就“斯哈”倒抽一口凉气,心中暗叹:最近又打碎了十几个碗碟,损坏了三张桌椅。

      江湖好汉们一言不合开打好生潇洒,谁懂他这客栈掌柜的苦。

      前几日一个凶恶少年,浑身抓地又红又肿破破烂烂,年纪不大,脾气很爆。来了就大吼大叫,看样是来寻仇。他一嚷嚷,引来一顿“拳打脚踢”,打斗中还撞碎了一个大花瓶。

      幸好是穿着富贵的那位房客阔,出手赏人就是一锭银子,点的菜也是最上等的,这才能补了亏空,还有油水赚。跟他同行那位气质不凡的公子也是彬彬有礼,从不与人为难。

      这些自幼娇养的公子爷,对人情世故反倒比江湖里的侠客们还要懂得多。

      就算骄纵些也顾体面,要比那些丑恶的流氓强上千倍万倍。

      像隔壁那桌粗鄙的大汉,已被江湖中的污浊泡透了。捞出来沥沥,光滴下来的油点子就能把人腻死。

      那三人正饮酒谈天,脸叫酒色浸的油亮发红,歪嘴咧着笑。一开餐便从北疆的闺阁姑娘聊到了江南的孀居寡妇,好生猥琐。

      三人中最年长的那个抓着个大肥肘子急啃,弄的满面油亮,嘴里塞着肉含糊不清道: “他娘的,最近跑了回私镖,去了趟鸟不拉屎的北疆。钱没挣几个,三个月没碰女人。给老子憋坏了!”

      瘦猴儿似的那个听闻,嗤嗤笑了几声,神色荡漾地看向其他二人: “明晚青楼芳满春,设了个“花魁之夜”,预备好了几十大桌酒菜,可以进去白吃白喝。说是只要通过考验,或者跟干脆花魁看对眼了,她就直接为自己赎身嫁你。明儿哥几个会会那花魁,开开荤去!”

      “芳满春的花魁,不就是那个艳名大的很的“妙音仙子”尹楚楚嘛。仙子?呸,不过是个被玩儿烂的货!赎身嫁我?老子可不要!白给咱哥儿三个玩玩儿还成,哈哈哈!”三个大汉里最肥的那个,海饮一杯狂笑着如此说道,赘着满脸的横肉乱颤。

      “兄弟,说是这么说。明天晚上去了,别说真白给你,就是光见着了,你怕是殷勤的比哥儿几个都厉害!”瘦猴儿似的那个嘿嘿笑了了几声。

      说完,三人便喝酒吃菜,大笑作一团。

      付蓉在心中极为恶心,心想这几个丑人也不打量打量自己什么德行,向他们多看一眼都想作呕,快步绕过他们走去别桌为客人添酒。

      楼上一位男子正大快朵颐,旁边站着面色倔强的刀疤少年。这少年别过头去,一眼也不看桌上的佳肴。

      芳满春的“花魁之夜”……

      这种好玩的事儿,怎么会少了叶景明呢。

      花魁设宴,一有美食,二有美酒,三有美人。这热闹,他必凑无疑。

      “小孩,你已两日未进水米。咱们现在虽以主仆二人相称,但是做主人的不会虐待你。”叶景明把筷子递给刀疤少年,少年还是定定的,别过脸去看也不看一眼。

      “成,不吃就算。不吃就是不饿,看你铁胃能挨到几时。”叶景明继续低头吃糯米鸭子。

      “我有名字,我叫刘锋。”

      “你爹姓郑,你怎么叫刘锋。”叶景明正咀嚼浸了肉汁的糯米,说话有些含糊。

      “我随我娘的姓。他不是我爹!”

      “刘锋,这名字倒符合你,总锋利地想杀人似的。”

      “你不怕我杀了你?”刘锋死盯着叶景明的后脖颈。

      “你没那本事。”叶景明悠悠夹了块酱油鸡:“你若有那本事,还能来求我收了你当仆人吗?”

      “我没求你。付不起诊金,我宁愿自刎!”

      “哈哈,少年人骨头是硬得很。那你岂不是就为救郑守才?”

      “懒得跟你多辩!”

      “也罢。带你一个小拖油瓶,还能捏肩捶背。你就做我三年仆人,三年之后清账,太划算。”

      犹豫了半天,刘锋还是嘟囔了句:“他现在是死是活……”

      “心脉被伤,需要好好休养。昨日给你的方子,买齐东西没有。”

      刘锋点点头,不再说话。

      屋内,郑守才赤身泡在沐浴桶中,褐色药浴漫至嘴唇,头颅上扎满三十六根细长银针,整个画面看起来稍有惊悚。

      莫谦在客房里踱步走来走去。他已确定,叶景明就是他要找的人。可叶景明性情乖张,脾气喜怒无常,莫谦不想贸然开口。

      “相公,你为何走来走去?”颜濛雨缓缓从床上坐起。入住这里不到半月,她脸色仿佛好了些,不似最初那么苍白病弱。

      见爱妻醒来,莫谦急忙上前侍候:“午膳好了,趁热用吧。今天叫他们炖了参汤。”边说边为颜濛雨批外衣,理乱发。

      “相公,你为我操劳许久,又瘦了。”颜濛雨柔爱地轻抚莫谦面颊,“这病,也不是非治不可。人终有一死,何必如此劳心伤财。”

      “不准胡说,我定会医好你。”

      “相公,我简单梳洗一番,你先用膳。”颜濛雨用热帕子擦了擦脸,素面朝天的样子更显天生丽质。许是最近精神足了,眉眼间觉得比从前多几分英气。

      莫谦是北苍王府二王爷,从前也是万花丛中过的浪荡子,娶了颜濛雨后完全像变了一个人,对妻子宠爱有加,甚至不舍叫人伺候梳洗更衣,每日必亲自侍候。就连来月事时用的葵水布都亲自动手洗,从不假他人之手。

      “娘子,看你脸色好了些,精神头也足了。想必那药丸是有些用处的。”莫谦漫不经心说道。

      颜濛雨心下一惊,面上仍强作镇定:“什么药丸?”

      “不必瞒我,你拿了乔承允的丹药。”

      “那日见他轻易送给小女孩,想来不是什么贵重东西……”颜濛雨眼神中有些慌乱,口齿也支支吾吾起来。

      “就算贵重也无妨,找他买两颗又怎样。娘子,不可再留有从前的习性,你答应我金盆洗手的。”

      原来颜濛雨就是江湖上一时有名的神偷“轻风燕”,传说她身轻如燕,行窃犹如一阵清风拂过,了无痕迹。可偷毕竟是偷,终究为人所不齿。

      这阵风刮到了北苍莫王府,从此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再没吹走,

      “我只好奇,服了一颗,早已送回,再不会了。”颜濛雨低下头去,面色又羞又愧。她做神偷,并非全部出自爱财,而是因她有难以言说的窃物癖。

      “拿他东西事小,得罪了他,失去这个武功高强的同路人,我们如何顺利求医,再返回北苍?”

      “你还想让他陪同我们回北苍?”路途遥远,颜濛雨不忍多劳烦乔承允这个萍水相逢之人。

      “不是陪同,是护送。”莫谦斜椅背,有睥睨天下的傲气。

      他是富贵王权里厮杀出来的,因权力斗争失败做了富贵闲人,可这不代表他真的只愿做个富贵闲人。

      此次不惜万金来到中原,除了医病,还要寻几个武学高手回去做幕僚。

      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甘久居人下。

      颜濛雨低眉柔声道:“我以为相公只是与他投缘,诚心交他这位朋友。”

      莫谦轻笑一抹未置声,只盛汤给她。

      高贵的王,只需前赴后继的仆人侍从,怎会需要同行而立的朋友。

      世间一切,不过为我所用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8章 第七章:疑心暗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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