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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冥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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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飒用尽全身的力气甩上秦朗办公室的门,巨大的响声引得公共办公区里加班的人们纷纷侧目,顾不得众人盛满各种疑问的眼神,狂奔进电梯间。
她知道自己做了不合时宜的事情,在情势如此紧迫,所有人都在为了取得最后的胜利不眠不休的时候。自己的举动无疑是负面的,甚至极具破坏性的。可是她确实无力再说服自己继续不问情由地支持秦朗疯狂的计划,在她看来,加班熬夜或是打打道德擦边球,这些都是生意场上可以接受的游戏规则,可是如果需要以身犯险,不惜以性命为代价去换取某一个成功,她认为不值得,如若这个过程中还要牵涉无辜的人,那她更是完完全全不能接受。所以听到秦朗说要用Sunny去挑衅陈鲲宇的时候,她多日以来隐而不发的疑惑与愤怒都被彻底点燃。
林飒的愤而离场令秦朗和Peter颇有些不知所措,林飒的性格不能算温顺,但在大多数人看来,她是一个自制力极强的人,一如进入TB以来,她跟项目组一起经历了众多大起大落,但谁都不曾见过她失态,哪怕只是小小的情绪失控。慢说Peter,就连与她牵手度过了青葱岁月的秦朗都已经忘记,林飒也是会发飙的,而这种轻易不露峥嵘的人,一旦发起狠来,威力会出乎意料的大。
秦朗有一刻的失神,显然还没有从刚刚激烈的情绪中解脱出来,Peter适时地提醒:“是不是到了告诉她真相的时候了?”
“告诉她真相,你不是一向反对让她知道太多。”
“秦,此一时彼一时,我承认之前我对林飒有偏见,认为她是个有道德洁癖的人,如果让她知道太多会影响我们的计划,但是这些日子的相处下来,我觉得她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我们既然要让她为最终的胜利付出心力,就有义务让她知悉她到底在为了什么而努力。”
Peter以他有着深刻职业烙印的表达方式向秦朗陈诉他的观点,满篇的公式化用词却无法令秦朗真的将这件事情当成一件公事来办。
“Peter,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我真的不该把她扯进这件事情,我比任何人都知道,林飒是个内心过于强大的人,没有原则的随波逐流对她来说是件极其痛苦的事情,她能提出找人混进陈鲲宇包间这样的建议,其实已经是在挑战自己的极限。之所以会去做,唯一的理由大概只能是因为我。现在她至少还可以质疑我,如果这样的质疑能促使她选择退出,未必不是好事。”
“秦,如果说错,你错的是开始而不是现在,诚如你所说,你当初就不应该让她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到现在你才想要喊停,已经太晚了。林飒对这个项目的深入程度人所共知,我甚至不排除陈鲲宇早已在关注她,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觉得把她放在身边是最安全的,当时我不同意,但今时今日我必须同意。而你们想要获得最终的安宁,办法只有一个,打垮陈鲲宇。秦,你今天的情绪也有些失控,今晚是决胜前的重要时刻,你千万不能丧失正确的判断力,我让Sunny端杯咖啡给你,你抓紧调整一下,我去找林飒?”Peter的最后一句话是疑问句。
秦朗并没有应声,只是微扬了一下手臂,Peter知道他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建议。刚刚走出秦朗的办公室,公共办公区的一群人便围了上来,Peter收敛心神给大家一个无可挑剔的笑:小两口在闹别扭,秦总最近太辛苦,林助理提醒他休息,言语不合两人呛起来了,没什么大事儿,大家回座位做自己的事情吧。这样的理由还算充分,众人心满意足的各自散去,Peter长舒一口气。
其实林飒并没有走太远,走出电梯,她才惊觉自己连外套都没有带,却又不想马上折返回去。好在随手拿着的钥匙包里还有些零钱,便顶着寒风小跑两步,钻进写字楼旁边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
此时的麦当劳当然不太可能还有客人,值班的服务生坐在暖气充足的柜台前恹恹欲睡,林飒闷闷地喊:谢谢来杯咖啡,不要奶,不要糖。她太需要够烈度的刺激来让自己理清头绪。
麦当劳的黑咖啡毫无口感可言,但林飒喝得认真,她在某本科普读物上看过,说舌根对苦最为敏感,但此时却觉得都是无稽之谈,因为半杯咖啡下肚,舌头分明麻木,一颗心却苦到无法描述。
“林飒,知道你不会走远。”说话的是Peter。
林飒头也不抬的回答:“请你让我安静一会儿,我不想在一晚上两次失态,冒犯了你就不好了。”
Peter笑,“你冒犯不了我的,你那个同学陈烈都冒犯不了我,何况你了,你比她温和多了。”
“陈烈?”林飒疑惑,Peter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个人。
“今天我们暂时不谈陈烈,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Peter到底是律师,擅于诱导谈话,更擅于掌握交谈的主导权。
“如果还是关于项目的事情,我真的不想听了,左不过是一场肮脏的交易,你们要争,那便去争吧,只是我不陪了。”
“不要急于下结论,听完我的故事,你再做决定不迟。”
又是故事,这样的场景让林飒觉得熟悉,她当然还记得秦朗受伤的那个晚上,郁元朗讲的那个故事,如果没有猜错,Peter要说的恐怕就是那个故事的后半段,她现在有些怕故事,不是说故事都纯属虚构,可是为什么她听过的故事都太过真实。
Peter并不等待她的回应“你知道秦朗跟我是怎么认识的吗?”
“不知道。”林飒懒懒的。
“他曾经是我委托人家的男佣。”
“什么,男佣。”这次林飒没法儿再无动于衷,她曾经无数次揣测过秦朗离开医院失踪后的生活,想到的无非隐姓埋名打工或是白手起家之类比较文艺的桥段。她实在无法想象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秦朗能去给人做佣人。一个闪念想起,原来那熠熠闪光的地板果然不是没有出处的。
“你的委托人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风险投资人。”
“咱俩这么一问一答也挺累的,你按你的思路说吧,我听着。”林飒为自己的想象力不够丰富而深感沮丧,于是决定做个安静的倾听者。
“秦朗离开医院的时候带走了王先生留给他的一封信和一把钥匙,这个你是知道的。那把钥匙是银行保险柜的钥匙,但是王先生给秦留下的并不是钱,而是一个项目,是一个关于节能环保材料的研究项目。这原本是王先生身前想要跟朋友合作的一个项目,但是因为突生家变,也就被搁置下来。随着王先生的离去,原本有意合作的朋友也觉得王家气数已尽,不愿再干冒大险来趟这趟浑水,所以秦拿着这个项目却苦于没有资金启动,等于抱了一只金鸡却苦于没有饲料养活它下蛋。”
“所以他想找风投来注入资金。”
“是的,但是在美国,一个华人想要获得风险投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秦当时到美国的时间不长,更因为王氏集团变故的负面影响,他甚至不敢公开自己真正的身份,试问谁敢来为他投资。那段时间秦所经历的一切不是你可以想象的,他一方面害怕□□继续找他的麻烦除之而后快,终日惶惶。另一方面身无分文,食不果腹、居无定所。有时候就为了能找一个可以遮蔽风雨的地方睡觉都会被黑人打得遍体鳞伤。好在这样的日子不算太长,大概三个月之后,他认识了Smith先生,也就是我的委托人。”深夜的麦当劳尤其的静,林飒突然发现原本恹恹欲睡的服务生此时瞪大了眼睛,正在认真的听着Peter为他带来的午夜故事。
“他们的相识是一个巧合,Smith先生当日到一个黑人社区办事,出来后遇到抢劫,秦拼死帮他赶跑了那几个抢劫者,于是Smith先生投桃报李,让他到家里帮佣,算是让他有口饭吃,有地方住。而秦,也是在进入他家之后,才知道自己居然撞到了财神爷。他后来跟我说,他相信冥冥之中大概是王先生在保佑着他,所以才将Smith送到他的面前,让他有机会东山再起,重振家业。因为与Smith先生原本就是路遇,秦害怕自己贸然提出投资的需求会让先生误会他当初救人动机不纯,所以一直没敢提及自己手中有一个极具潜力的项目,而是在先生家老老实实做了大半年的佣人,当时我常常出入先生家处理一些法务,一来二去也就熟识了。”
“然后他的真诚打动了Smith先生,先生慷慨投资,让他能够实施环保项目,也就是如今TB的核心业务,所以他东山再起,又从一个穷小子便成了今天的秦董。”林飒声音不大的接口。情绪却明显的激动起来。
“Peter,你跟我说这些是不是想让我知道,秦朗能有今天的成就得来不易,所以他为了巩固自己的财富或者说是梦想,采用任何的手段去获取成功都无可厚非?”
“林,你偏激了,你甚至没听完我的话,如果你确定你真的了解秦,应该不难判断,能够激发他如此潜能的,绝不是财富,也不是梦想……”
“那是什么?”
“是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