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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奶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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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营中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半个时辰之前,这里还是灯火摇曳,人声鼎沸,此刻,除了那一排排如坟墓般静静不动的军帐外,再无其他。
一个人的影子都没有。
除了呜呜的风声。
拖满心中一沉,看向章丘,握紧手中的刀。
他已将全部希望押到这个人身上,如有闪失,等待他的是全军覆没,死无全尸!
“章大人,这是怎么回事!?”
话音刚落,四面八方突然响起咚咚鼓声,还有震天动地的杀喊声。长城的各处烽火台上,一列如火龙般的火把依次燃起。
众人反应过来,队形还没列好,带着火焰的箭矢如急雨般朝着人群袭来。
那些箭矢上系着硫磺包,落地之后,顷刻就自燃爆炸。
即使金兵训练有素,可耐不住一波又一波的箭雨,他们对大营本就不熟,本以为是偷袭很顺利,没想到是被请君入瓮,给他们来了个瓮中捉鳖。
很快,人群中被伤的士兵发出阵阵惨叫。
拖满顾不得找到章丘算账,光是那漫天的箭矢,已经让他手忙脚乱。
一柱香的功夫,金兵已经伤亡七七八八了。
拖满能屈能伸,吩咐众人将武器高举过头顶,做出投降的姿态。
一瞬间,箭雨停止。
天朝的军士将他们这些残兵团团包围。
人群里走出一个高大的人影。
“拖满将军,一别十年,再见,还是在这样的情景下。”
拖满抬起头,看着周围铁桶般,将他围得严严实实的天兵。
他与靖王相交的那一战,也是以如此结局收场,没想到,十年后,会再次上演。
“哈哈哈,技不如人!天朝的靖王,不仅武功高强,谋略更是过人!我输得心服口服!哈哈!还望靖王大人有大量,不与我这鲁莽匹夫一般见识。”
周侃笑出声:“将军的意思是,让本王原谅你?放你回去?当做一切都没发生?”
“正是。您若放我回去,我会说服皇帝,向天朝俯首称臣,年年纳贡,退回塞北,永不再犯!”
“拖满将军严重了。本王此次前来前来,就是告诉您一件事。以后,只有天朝,金夏及其他西域各部,统统消失,只有我们疆域辽阔,地大物博的天朝存在。适者生存,这个道理,将军不是一直都奉为圭臬吗?”
“靖王爷,奉劝您一句,做人留一线。不要欺人太甚!”
“哦,欺人太甚这四个字不正式形容拖满将军的吗?本王今天完璧归赵。”
靖王站在拖满阿布面前,俯视着他,继续说道:“几十年前,您的先辈早就对我们做过承诺,永不来犯。可是到了您这一代,怎么就忘记祖辈的话了?还是说,我们天朝的富庶和优渥让您垂涎三尺,念念不忘,所以就生了用战争侵战的想法?”
拖满虽然一直在学习汉语,但也只是半生不熟,词语匮乏。靖王一番慷慨陈词,他只听懂个大概。
“依靖王的意思,是想吞并我们各部?”
“不是吞并,是收复。别忘了,当初你们现在住的地方,是曾经我朝的故土。”
“真是倒打一耙。你这个靖王,也很阴险!”
“彼此彼此,我再教拖满将军一句俗语,敬酒不吃吃罚酒,就是对你们最好的形容。”
残余的金兵被没收武器,压在营中。
叛变的章丘,知道自己那难逃一死,主动来受刑。
烽火台上,燃了一夜的狼烟只剩一些土灰。
靖王一夜未睡,在城墙上站立良久。
新出的胡渣和睫毛,沐浴了西风寒冷的水汽,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地上的章丘,亦是跪了半夜。
又过了一会,远处再次响起边鼓声。
先是一下一下,缓缓散开,接着是铺天盖地,直入云霄的震天响声。
靖王刚毅冷静的眼神闪动几下。
这是他与石韫玉胜利归来的鼓声信号。
不负所托,石将军率领两万铁骑,于昨晚半夜,偷袭了金人大营。
尽管双方数量上有差距,但是天朝胜在布置得当,装备精良。
可以远程发射炮弹的火以及杀伤力巨大的火铳,为天兵如虎添翼。
再加上拖满阿布被引了出来,金军没了指挥的人,很快散成一团。
憋了那么多年,这些戍守边关的军士终于痛痛快快打了一回胜仗。
那鼓声和欢呼声越来越近,嘉峪关城门打开,石韫玉被众人高高抬起,扔到天上。
周侃看着冉冉升起的朝阳,伫立良久。
直到等来熟悉的聒噪声:“我亲爱的王爷,我们胜了!!哈哈,这半夜真是刺激,太刺激了!!这一辈子都没这么刺激过!我竟然也跟着去打了一仗,竟然还没死。看来,战争也不是那么可怕嘛!”
昨夜,凌敏跟着石将军去偷袭金兵,去的路上,路辽才反应过来最近他的种种不寻常,顿时羞愧难当。
拼死护着凌敏,生怕他少了一根汗毛。
此刻两人回来,路辽看到跪地上的章丘,上前招呼了几个响亮的巴掌。
“该打的人是你!你才是真正的叛徒!呸!你个狗日的,我们王爷对你哪里不好了。你个吃力扒外的东西!”
凌敏拦住他。
“其实,他也有苦衷的,王爷。戍边的规矩早就该改一改了,应该实行一年一换,让这些士兵都有个盼头。”
周侃点点头,看待凌敏轻轻咬着嘴唇,知道他又在绞尽脑汁求情。
“章丘勾结外人,包藏祸心,若不是我们早作准备,后果不堪设想。敏敏你不用替他求情。你若不死,我无法向那几个枉死的守门人做交代。”
“是。小人愿意以死抵过。”
“你放心,你死后,我会厚待你的妻子儿女。”
“谢靖王!”
章丘被带走,他跪过的地方,留下两道清晰的腿印。
“其实,反过来看,若没有他的暗通曲款,拖布也不可能过来,我们也不会那么轻松地取得胜利……”
“什么拖布?”
“那个金军大进军,拖满阿布啦,简称拖布不是更好听吗?”
周围站立的士兵忍不住笑出声。
“撒伊儿汗.皮肯泥.嘟怒嘟呢?这个名字应该简称什么?”
路辽老实憨厚地笑着,一脸求教的模样。
周侃也满脸希冀地看着他。
凌敏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自然就叫,那个,嘟老板比较阔气。一起当老板嘛,都要发财的。”
回应他的自然是此起彼伏的笑声。
自此一战,天朝以极小的损失和代价,再一次将金夏联盟击垮。拖满阿布被押到扬州,也许他会回到家乡,也许他回来的时候,是一把土灰。
两族之间的联盟自然土崩瓦解,各自写了受降书。
三日后,皇帝的圣旨到了,一起来的,还有驻守西北各部的官员。
这一次,天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西北各部重新划分到内蒙,与汉人通婚,实行汉化。
以后他们若是再想造反,还要问一问,自己的老婆孩子同不同意。
试问,他们还怎么敢反。
圣旨上,自然是表扬了靖王和镇西大将军的功劳,还赏赐了一堆金银珠。
意外之喜是,跟随石韫玉驻守边关的两万士兵,可以回家探亲,过一个团圆年了。
石韫玉自然也是可以回家的,只不过他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再没有家了。
众人得知可以回家的消息,围着凌敏,高声欢呼,也抛到空中扔了一番。
自此,对于靖王宠爱他的理由,丝毫不疑。
石韫玉兴趣缺缺,正思考着,要不要向皇帝告官还乡,继承老家的几亩水田,回去后和种种田砍砍柴,也不愁吃喝。
守了这么多年,终于换来故土收复,战火熄灭结果,他可以跪在父亲坟前,说一句,儿子做到了您的期望,无愧于天,无愧于地。
塞北收复,天朝的百姓再也不用整日担惊受怕,被战火荼毒。
他对得起天下人,却唯独欠自己一个交代。
苦守边关十二载,早生白发,爱而不得,亲人再无一个,孑孓独活,想起来,自己还真的挺可怜。
凌敏脸一脸兴奋跑来,刚才被众人团团包围,抛到空中的刺激犹在,脸颊白里透红,今日太过激动,脖子上的围巾也摘了,一张脸上尽是朝气蓬勃。
不知为何,石韫玉看着他,生出满满的羡慕。
“石将军,太好玩了,太好玩了!哈哈,第一次被人抛起来,我们马上就可以回江南了,您开不开心?激不激动?”
他把围巾套在石韫玉脖子上,孩子气的围着他转了几个圈。
石韫玉心中泛起苦涩,只是淡淡的笑着没有说话。
大营中洋溢欢乐的气氛。还有几天,这些辛苦戍边的将士就可回到日思夜想的故乡了。
这天的人晚上,开始下起大雪。
凌敏喜欢下雪的感觉,万籁俱寂,只听到雪花簌簌落地的声音,更喜欢推开门,就看到银装素裹,玉树琼枝的美景。
只是现在他为一件事情所困,来不及欣赏雪景。
窝在被窝里,摊开宣纸,咬着笔头,苦思冥想着该如何下手。
王爷从外面进来,怀里揣着一团灰扑扑的东西。他掸掉身上的落雪,呵出一口气,头发上,眉毛上沾的雪花化作水珠,溶了一脸。
床上的人听到动静,丝毫未动。
王爷将怀里的小东西放到床边,那小玩意蹭到温暖的被窝,发出奶奶的哼唧声。
正在闭眼苦思的人睁开眼。
床边一只毛茸茸,肚皮滚圆的小东西正在往他怀里钻。
是一只看起来刚刚满月,嘴边还挂着奶汁的小小狗,眼睛眯着,鼻子上还残留着类似鼻涕的液体。
凌敏扔掉笔,“嗷呜”一声扑到王爷怀里。
“从哪里弄来的?”
“老宋去倒垃圾,雪地里捡来的,差点要冻死了,捡回来喂了马奶。知道你喜欢,我就要过来了。”
瞬间能想象到,高高在上的靖王,众目睽睽之下,从老宋那里抢小狗的场景。
正说着,老宋来了。
脸上似有两道泪痕,王爷不去看,他既然做了坏人就要做到底。
“王爷,我我做了一个狗窝,那小东西钻进来就不冷了……”
他手里拿着笼子,外面用厚厚的碎棉衣围着,里面是一层宣软厚实的棉花。
老宋眼巴巴地看着凌敏怀里的小东西。
“你你们好好待它……唉,我本来是想给自己留个念想,做个伴……”
抽气声,擤鼻子声。
看来他是真的很想要这只小狗。
凌敏不忍,就要把狗还给他。
周侃毫不客气,接过笼子,将他赶走了。
小狗睡得很香,还微微打起了鼾声。
小鼻子一抽一抽的,自带梅花印的小爪子四蹄朝天,凌敏忍不住摸了摸那软软的肉垫,又低下头亲了亲小狗狗的嘴巴眼睛。
闻到淡淡的奶味混着小动物毛发的些许臭味。
凌敏看狗珊珊可爱,王爷看凌敏也是如此。
两者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温馨欢喜。
只是,看到附属于自己的嘴唇亲到狗鼻子上,有点洁癖的王爷顿时皱下眉头。
“不要,不要亲!”
“为什么?”
“你亲了狗,等下我还要亲你……”
一只枕头准确无误丢到王爷头上。
大雪一连下了两天。
漫天风雪中,守城的路辽远远听见一声响彻云霄的狼啸。
“呜~”
这绝不是普通的狼叫声。
“嗷呜~”
又响起一声,这声音和刚才那声相比,明显气势不足。
一高一低的狼嚎声,越来越近。
同路辽一起守城的几人聚拢过来。
城墙跟下,站着两只膘肥体壮,毛色黝黑的大狼。
此刻,正朝着关内大声嚎叫。靠前的那只,肚子干瘪,腹下的□□还有哺乳过的痕迹。
“完了完了,这两只狼一看就不是普通之辈,是狼王带着他的老婆来了,咱们最近也没人去招惹他们啊!”
“这可如何是好,张将军,我们得赶紧去禀报王爷。这两头狼是群狼之首,它们记仇,去年,营里的马匹牛羊被这些畜牲糟蹋不少。”
“难道有人端了狼窝,它们来寻仇来了?”
路辽眼睛跳了一下。
他想起昨天老宋在雪中捡到的那只小狗。
该不会是……
他掉头奔到大帐内。
凌敏刚把小狗喂饱,这么小的身体,竟然喝了整整一大碗热奶。
他给小狗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点点。
抬头看见一脸火急火燎的路辽。
“不好了不好!”
跟随他来的,还有外面刺骨的北风,小点点在它怀里吹到到冷空气,小小的鼻尖一皱,打了个奶声奶气的喷嚏。
凌敏心疼,护着它,说道:“哎呦,路大哥,您慢着点,火烧房子了?”
“差不多了。咱们这附近一直传闻有狼群,你怀里的这只可能是他们狼王的孩子,你把人家的太子给掳走了,现在,狼王和王后在城墙下嚎叫,问咱们要孩子呢!”
“什么?!!”
凌敏惊出一身冷汗,跳起来。
“这这这么可爱的小东西,竟然是一直野狼?!!”
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上次,他和石韫玉被狼群围攻的事。
“现在天寒地冻,狼群里缺粮少食,保不齐到了晚上,我们军营里的牲畜会被这些豺狼糟蹋。”
凌敏把小点点放到笼子里,穿上棉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准备去物归原主。
笑死,听他说狼群来搞破坏,立马怂了。
自然是因为最近这几天,他外出寻觅了很多肥牛肥羊,养在大营中的马厩里,等着大军凯旋回去,带到江南。
可以赚一大笔银子。
没有什么能阻挡他发财。
靖王不可以,狼群也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