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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   用完早饭,石韫玉带着他去参观营地布置及城市布局。

      周侃带来五万大军,加上石韫玉驻扎的两万,共有七万,对外仍是号称十万,一是为了鼓舞士气,而是为了震慑敌军。这七万军士分别驻守在嘉峪关的东侧和南侧。

      嘉峪关一向是河西咽喉,军事重地,古往今来,对它的争夺从来不会停止。它是天朝北大门,一旦失守,等于自开城门欢迎敌人。

      上次战火,就是驻守嘉峪关的前朝将领中了敌人奸计。金人在交战中佯装溃败,退兵五十里。之后派探子潜入城内。先是偷偷将看守杀害,打开城门,于夜深人静众人酣睡之时,挥刀闯入大营。

      可怜天朝士兵,很多人都死在了梦中。

      金贼入关之后,屠城三日,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

      这次,靖王率领大军赶来支援,他们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金夏联盟已久,尽管两族矛盾重重,摩擦不断,但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联盟是最好的办法。

      城内的百姓似乎对战争已经司空见惯,尤其是那些来自五湖四海,受别人之托的镖师,或是自己倒腾布匹香料想发大财的商人。也是,见过金人和西夏的战争,也经历过金夏对北宋天朝的战争。若是早上开战,那就中午和下午出摊贸易,若是晚上开战,那就早上和中午开门。

      危险越大,利益也就越大。虽然两国开战,奈何,互市贸易还在进行。原因就是,天朝的茶叶,布匹,香料,瓷器,棉衣实在是太精美绝伦了。他们这些游牧民族,有的还在吃生肉和马血,猛然接触到如此先进的生活方式,宛如乡下人进城,对什么都好奇。你要说他们落后,还真有点理亏。据说,在很久之前,天山一带,有个巨大的金矿,被金人统治者发现之后,再去开采时,发现里面早已空了。

      那些成堆的黄金,你说流去哪了?

      所以,后来金人之中,慢慢崛起很多新的贵族,他们也是靠着那个金矿起家。

      金人对于钱财的定义是,今天有钱今天花。至于攒钱娶媳妇盖房子什么的,没有那个概念。

      一床毯子,一个帐篷,俩人就可以成亲了。

      他们买东西,看中就掏钱,从不讲价。

      两国之前的贸易进行得范围很小,自从一部分金人暴富后,对于天朝的生活用品越来越依赖。从之前的十天一互市,变成两三天,甚至天天。

      嘉峪关的平安街和乐易街,专门开辟了互市通道,上从早上太阳刚刚升起,到日落,行人络绎不绝。当然,金人中也有会做生意的。就比如那些拉着马匹牛羊来交换的人,大都是他们家自己养的,拉来交换一些盐巴和茶叶。然后再用马匹驼回去,卖给自己的族人,赚点差价。

      天朝人比他们要聪明,会攒钱,更爱扣扣搜搜。整日里带着算盘,拉着货物,一点点卖了,记在本子上。卖完了,回去的晚上,熬着夜,将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当时当从关内传出,战神靖王要来打仗时,一部分正在收拾家当准备诰命去的小老百姓顿时有了底气,把行李归于原位,该做饭做饭,该睡觉睡觉。

      打仗呢,谁没见过啊?打过多少次了,小场面。

      靖王周侃,武神再世!

      且把心放肚子里去。

      甚至前些天刚开战,一部分金人搬着云梯冒死想要闯进城内时,还有不怕死的老百姓打开窗户观战。

      负责开道的军官气得拿着锣鼓直敲:“一个个事伸着脑袋不缩回家里待着!刀剑无眼,伤了你们死得冤枉!”

      将士们训练有素,手握弓弩,一字排开。等金贼靠近了,有人大喊一声:“射!”顿时,箭矢如急雨,落到敌人的身上。第一排操作完毕,蹲下,闪开一道缝,换作身后的第二排发射弓箭。如此往复,不给金人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

      遇到爬上城墙的,早有士兵手起刀落,将他们们斩杀。两柱香的功夫,金人被打得落花流水,鸣金收鼓。

      有人看到他们慌乱逃窜的样子,忍不住呸乐几口,大声叱骂着:“他奶奶的胸熊!还想搞偷袭!先回去好好练练!”

      胜利的号角声再一次响起 。

      “镇西大将军胜利了!万岁!!”

      石韫玉打完仗,带着众人雄赳赳回来了。走到大街上,有人悄悄开了一扇窗户,大着胆子问道:“将军,咱们真的胜利了?我还有几大车的茶叶没有卖完,可不能赔死啊!”

      还有人说:“金贼又扮作商人混进来了?奶奶的,下次,我一定多逮几个细作,看他们还有什么把戏!”

      “哎哎,要说这金贼,也就会这一招。这么多年了,翻来覆去的,傻不傻啊!我们镇西大将军,对付他们还不是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啊!”

      “石将军乃是战神最得力的手下,拍马匹的话咱就不多说了。就是想问问,互市还能正常进行吧。你打你们的,我卖我们的。什么时候打仗,通报一声,我骑着马呲溜一下就跑啦!”

      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变着法的问还能不能出门干生意。

      一帮子戏精!

      石韫玉本来是一个刚直不阿,本本分分,只知守家爱国的将军,这些年,在嘉峪关,和这些人精混得久了,渐渐就长了见识,磨练了嘴皮。

      他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刚刚打了一场胜仗,神情自在。举起马鞭,在空中转了几圈:“大家,该干啥干啥,天塌下来,有我镇西大将军顶着!”

      “嗖”的一下,那鞭子打在马背上,马儿嘶鸣一声,撒开蹄子向前跑去。

      大街上响起阵阵掌声。

      海口虽然夸出去了,可是要想大英这场仗,石韫玉只有五成的把握。

      这几年随着两国贸易交流逐渐加深,对彼此的文化和底细也都越来越了解。

      金人也并不都是粗人,相反,他们学习得很快。

      光是从这次偷袭上就可以看出来了。

      细作乃是潜入了很久,摸清了城内士兵守城换防的作息规律,才发作的。若不是平常训练得紧,此刻,金夏铁骑已经兵临城下了。

      靖王的到来,无疑大大鼓舞了君心和士气。

      就在刚才,石韫玉陪着靖王,在城楼上查看部署和防御,守城的官兵无不是精神抖擞,斗志昂扬。

      战神在,胜利就在。

      周侃穿着盔甲,头盔将他的脸型遮挡得更加深邃。

      他一边查看,一边发出由衷的赞叹。

      石蕴玉,果然是军事奇才。攻守和布防规划得井井有条,将整个嘉峪关围城了铁桶一般,即使是只鸟经过,也要留下血淋淋的羽毛。

      所到之处,士兵们两眼放光,精神饱满。对于镇西大将军的肯定,从他们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出。

      士气对于战争来说,尤其重要。

      他却不知道,这一点,也是沾了他的光。

      天色渐渐暗下去,周侃走到最后一个垛口处,一道光线透过砖缝,洒在他的身上,周身犹如披了万道霞光。

      被那道光刺得连眨了几下眼睛。转过身去,看到一幅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场景。

      远方与天相接处,仿佛天上的神仙打翻了五彩瑶池,光彩夺目的云霞将天空渲染得分外美丽妖娆。一轮落日,熄灭了白日里刺人眼球的白光,只留下柔美平和橘红色光晕,像是一位烈女子突然变得娇羞,用轻纱遮住面容。

      几只大雁,队伍整齐,朝着往南去的方向缓缓行进。偶尔几声啼鸣,让人心头一震。

      长河落日下,是无边无际的荒滩,寸草不生,荒凉至极。若是赶上天气不好,龙卷风肆虐之时,还能听到像怪兽一般的怒吼声。

      其实是风声被戈壁挡到去路,形成的回声。

      石韫玉指着祁连山的方向,道:“那里终年积雪,连最炎热的六月也是如此。尽管环境恶劣,却仍有不少人上去寻宝。那上面,既有千年人参,也有黄金不换的灵芝。”

      周侃微微点头,双眼注视着前方连绵不绝的白色雪山。眼中迸射出两道凌厉的光:“蕴玉,这一战,我不仅要赢,还要直取祁连山,挺进河西走廊。我要教会金夏及各部落各民族,一个字——”

      天朝靖王身躯伟岸,后背上的长刀出鞘,直指西方:“服!!”

      “自北宋建立到我父皇这代,深受他们这些刁钻蛮荒的野人侵扰。他们现在占领的土地,在很久之前,也是我天朝的疆土!有多少家庭因为他们这些蛮人家破人忙,有多少战士死在他们刀下?封赏,和亲,多少黄金白银,多少皇室公主也填不满他们的欲望。只有将我们的部队驻扎过去,才能止住他们各族的猖狂!”

      “唯一的办法,就是开战。打,狠狠打!不惜一切代价!我要他们,血债血偿!我要把他们踩在脚下!!”

      这一刻,周侃仿佛化为地狱使者,眼中露出血丝。

      帝王的杀伐决断之气毕现。

      石韫玉知道,彼时的那个战神涅槃重生了。

      再说这嘉峪关中,自靖王率领精锐之师驻扎进来,金人那里许是得到了风声,最近一段时间安分许多。

      很多商人小贩一日日忙着倒腾货物,倒是热闹不少。

      到了九月,眼看着天即将变冷,战事迟迟没有动静。

      周侃每日都在训练士兵那些早已熟稔的格斗技巧和作战动作。

      而路辽急得想要掀桌子了。

      石韫玉看出他的焦躁,拍拍他肩膀安慰道:“路统领不要着急。现在还不是最佳时机。很多士兵都是南方人,到这里水土不服,要适应一段时间。等时机差不多了,王爷定会主动开战,以壮军威!”

      路辽握紧了手中的剑,跃跃欲试道:“这次,王爷可是带来了好多先进的武器,我之前略微瞅过几眼,迫不及待想亲眼看一看它们的威力!”

      石韫玉露出疑惑的表情,问道:“听说,是王爷身边的一个小厮发明了那些武器?”

      “是的。这个人,我也熟悉。嘿嘿,是个很有趣的人。只不过,现在王爷要打仗,不能把他带过来。将军你要是见了,肯定也会有种意气相投的感觉。”

      路辽抽出手中的剑,问道:“手痒了,要不然,石将军来和我这个粗人比试几下?”

      石韫玉欣然接受。他善用长枪。见他摆开姿势,手下早已将一根红缨枪丢到他手中。

      尽管在边陲大漠历练了十几年,蕴玉的外表还是像一个润玉书生般气质谦和,彬彬有礼。然而,一旦碰到枪,便不同了。

      他将战袍掀开一角系在腰上,那根枪在他手上瞬间有了生命和活力,仿佛是他的眼睛,直接一枪挑到路辽面前。

      路辽一个闪身堪堪避过,手中长剑挽出一个剑花,石韫玉嘴角上扬,轻松避过。听见空气中“唰”地一声,他的长枪已经改变方向,直接刺到路辽背后了。

      原来石韫玉在闪躲间,一个弯腰,须臾间,脚步就已经挪到路辽背后,给他来了一个真正的回马枪了。

      那枪杆是用极柔软的椴木所造,虽软,却很结实灵活,此时,前半部分弯了大半,枪上的尖刀直对着路辽的后背。

      “好枪法!多年不见,蕴玉的枪法已经到如此地步!”

      周侃下了校长,看到他俩的比试,发出由衷的赞叹。

      蕴玉在军营里熬不住寂寞时,最喜欢舞枪,每日舞一个时辰,舞完之后便加以改进,渐渐舞得炉火纯青,一时将营中所有军士击败。

      他本来是想只舞给一个人看的。

      看到那人沐浴着满身阳光朝他走来,神思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十六年前。

      那时他们两个人都喜欢看《三国志》,迷恋上里面的关公和赵子龙。选兵器时,一个选了大刀,一选了长枪。还记得他和他说:“蕴玉,性子温和端正,长得又白白净净,和赵子龙很像,长枪最适合你了。”

      后来王爷还学美髯公的模样,硬是留了半年的胡子。只是某天早上起床时,被打赌失败的宴修给刮掉了,俩人为此还闹到先皇面前。

      “蕴玉可否和本王也来一局?”

      他回过神。

      多年肖想已久的人就在自己眼前。不枉费他苦苦守了十二年的黄沙。

      “王爷,请。”

      “不许放水。让众人看看,关公和赵子龙,究竟谁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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