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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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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鸣啾啾,露水滴圆。朝阳破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慢慢洒满整个桃花山。
秋日里的向日葵田,一派丰收在望的景色。
凌敏头上裹了纱巾,衣袍挽作一团,左手按着一颗葵花的脑袋,一手拿着镰刀,只听“咔嚓”一声,手起刀落,一颗硕大的花盘稳稳被割下。
葡萄架下,涤隐做完早课,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一旁的小丫鬟一边给她扇扇子,一边拿眼睛不住地往花田那边瞧。
金色的阳光洒在涤隐的脸上,照得这位夫人面目越发美丽慈祥。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在确定他是自己儿媳妇之后,越来越感觉,这孩子大有可为。
信心周到,体贴入微。除了有点贪财玩,其他的没啥毛病。
还经常陪自己聊天解闷,唱歌编曲,比自己枯坐参禅可有趣多了。
除了这些,总有小发明小创作。昨日新做了一道菜啦,今日研制出喷香的胭脂水粉啦,教她打麻将斗地主啦,给她讲大灰狼与小白兔的故事啦…
总之,他就是自快源泉,每日总会有不同的花样逗自己开心。
涤隐越来越舍不得这孩子走了。尽大周已经遣人多次来要人,都被她拒绝。
一来她就是想看看儿子干着急的样子,二来她在心中已经把凌敏当成自己的开心果一般。十几年枯寂的生涯中,终于有个聊以慰藉的人治愈自己,她怎能那么快就放他离去?
况且,儿子一直未表明心意,也不知他对凌敏有多上心。索性,给制造点误会,也看一看他俩之间的情意。
收割向日葵的工作并不是那么轻松。光是那花盘就很重,舍里除了他一个男人,都是女人。这种出力的活只能他来做
好在,忙碌一个时辰后,终于圆满结束。
旁边的小丫鬟叫坠儿,是跟随涤隐的陪嫁大丫鬟所生,自小在身边长大,如今正是二八年华,出落得袅袅婷婷,如春水梨花般动人。
坠儿自凌敏来了之后,服侍更加殷勤卖力。
那么一个俊秀如松,芝兰玉树的小公子,被主子强留在身边,每日里还总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坠儿难免就有些春心荡漾了。
此刻,看着满头大汗的凌公子从花田里出来,坠儿连忙奉上自己的手绢。
“...我我自己来吧。”
凌敏不习惯别人为他擦汗,那样总感觉与奴役别人无异。
坠儿把手绢递给他,仍旧傻乎乎拿眼睛看着他。
那帕子在凌敏脸上几个回合之后,湿透了,拧一下滴出水来。
而小公子的脸被汗水浸泡之后,更加雪白,好似敷了一层白粉。
“这块帕子脏了,等我洗干净再给你吧。”
“不用麻烦公子,交给奴婢就好。”
说着上前就要夺走手帕,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两人的手叠在一起...
一旁的涤隐还只管躺着并不动,扇子下面眼睛却看得一动不动。
倘若凌敏喜欢的是女子,也好。早早了结这一番情缘,大周陷的时间并不长,早抽身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好。
坠儿的小脸已经红透了。
凌敏无比尴尬地将手抽回,把手帕往坠儿怀里一丢。
转身逃走。
一张脸白里透红。
对方是个美丽青春的少女,按说,她主动为自己送手绢擦汗,是小说里女子动心的信号,可是凌敏此刻除了尴尬就是尴尬,再无其他。
难道,他他他已经成为了只喜欢男子的断袖!!
坠儿咬了咬嘴唇,又站到葡萄架下给主子捶腿。只是眼泪控制不住流下。
唉,可怜一颗春心摔成八份。
接下来,凌敏去山下集市买来了盐巴,花椒八角等大料,将那些葵花盘一颗颗剥下来,整理干净。
接下来,大锅里加入水,盐巴,大料,熬出香味,再把瓜子粒倒进去。
凌敏不会生火,烧了一会,火时起时灭。呛了一鼻子灰。
坠儿心善,毕竟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孩子,跑过来帮他烧火。
两人也都各自不提,相安无事。
瓜子“哗啦啦”倒进锅里,盖上盖子,再等一柱香的时间就可以出过晾晒了。
坠儿还在烧火,凌敏挠挠头说道:“不用烧了,锅里留一点文火就可以了。”
坠儿起身,用手指了指他的脸:“你鼻子上…有灰…”
凌敏尴尬症又犯,用手去揉,却发现越揉越多。原因是,手上的灰更多。
这下,一张脸彻底变成锅底了。
两人相视一笑,之前的不愉快一扫而光。
“等瓜子晒好了,一定先让你尝。”
“嗯!我和主子最喜欢嗑瓜子了。这么多,我们可以磕到过年了!”
第一次参与到制作瓜子的程序,小姑娘特别开心。
她决定以后只把凌公子当做自己的哥哥。
“笑什么?这么开心?”
门口陡然出现一个满面寒霜的人,一身黑衣,正是许久不见的周侃。
坠儿吃了一大惊,慌忙弯腰行了个礼。
王爷看也不看,直接说道:“凌敏,你跟本王过来。”
白云精舍的后院内,八月的天空碧蓝如洗,朵朵白云如棉絮般铺满天空。远处群山被绿色萦绕,一派欣欣向荣之色。
从山上向下望去,美景尽收眼底。
空气很好,风景也很美。
就是有人的心情很不好,极度不好,甚至要发疯的程度。
“那个小丫头是谁?”
“那么丑,还给你擦脸?”
“不说话?”
凌敏一副看疯子的表情:“你有病啊?”
“我有病。你有药吗?”
凌敏:“...…”
“她才十六岁,未成年好不好!我一直把她当妹妹!”
王爷继续胡搅蛮缠:“哦。你把她当妹妹,她却把你当相公。”
凌敏头发竖起,转身暴走。
“你不相信我就算了。懒得和你解释!”
“不许走!”
“不许见她!”
王爷伸出长腿拦住他,表情冷漠。
凌敏看了他一眼,豁然开朗。脸上露出讥笑的神色:“就算她喜欢我,我们俩也没犯法。我未娶她未嫁,也是一段佳话。倒是王爷,犯得着这么着急上火,我是犯人吗?这么审问我?”
“你!!”
“我?我怎么了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王爷一回来就给我脸色看。我想知道,咱们也就是主仆一场,难不成王爷还想控制我人身自由?”
“你已经喝了酒,收了衣服,那晚,那晚我们就已经成亲了!!”
王爷急了,脸上露出受伤的表情。
凌敏听到“成亲”二字,心脏漏了几拍,依然觉得差那么点意思。还想逼着王爷说出他想听到的话来。
“两个男人喝酒就是成亲?王爷唉,您当我是三岁小孩啊?!这是谁定的规矩?”
“本王的祖辈定下来的。穿了红衣喝了合卺酒,就是夫妻。那日,你敢说没有做过这两件事?”
听到他用“本王”二字称呼自己,凌敏知道去,这次王爷是彻底怒了。
他才不管。明明该生气的是他。凭什么要看别人的脸色,这个世界...
哦,忘了,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万恶的封建社会。站在他面前的,正是万恶之首,想要反抗也可以,就是看自己命硬不硬了。
然而我们的男猪脚一向是顺毛驴,你若是顺着他来,说些软话,兴许还能感化他;若是以暴制暴,在他面前托大称王,那他这头驴就要撂撅子。
凌敏双眼圆睁,脖子上青筋浮现,尽管个子没有王爷高,还是踮着脚尖与他平视,宛若一只好斗的公鸡。
“那次,我喝酒是因为你可以给我杯子。要不是看在酒杯的份上,你以为我会喝?若是在喝之前你告诉我这结果,打死我也不会喝!”
他两只手掐在腰上,往前一步。
“还有,那件衣服也是你强迫我穿的,并不是我自愿的。”
又往前一步。
“最后,麻烦您,最贵的王爷,把工钱结了,我和你您要拜拜了!我不干了!!”
还要在往前一步时,脚下不稳,一头摔了下去。
王爷自然不会拒绝他的“投怀送抱”,结结实实将他抱个满怀。凌敏怨恨自己如此不争气,倒像是自己多主动似的,刚才的架都白吵了。当下,气得脸庞通红,却始终挣脱不了王爷的禁锢。
“你还想跑?嗯?莫非你忘了,卖身契还在我手里。你能跑到哪去?”
“你?!!”
他竟然忘了此事。
天下之大,真的没有凌敏的一席之地。
只恨自己当初贪心,才上了居心叵测,口蜜腹剑之人的道。
凌敏定定地看着那人,眼神呆滞,不在挣扎,一脸认命破败的模样。
王爷顿时心慌意乱,托着青年的脸,柔声说道:“只要你说不离开我。卖身契我现在就撕掉。”
回应他的只有“呵呵”两字。
王爷靠近他的耳边,幽幽说道:“本王是天朝王爷,皇亲贵胄。如此忍你已是极限。不要逼——本王——跪——下——来求——你!!”
凌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趁着这个时刻,下巴被人转过来,一张带着微凉气息的唇压了上去,一直亲到嘴唇。
“该死!他都这样对自己了,为什么只是亲吻几下,自己的心脏激动得就要跳出来?”
青年愤愤地想着,看到王爷脸上深情痛苦的模样,一时间化悲愤为主动。捧着王爷的后脑勺,吻了上去。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送吻。牙齿和舌头根本没有一点章法,若不是王爷有意引导,说不好,凌敏是天下第一个因接吻咬舌自尽的人。
尽管技术不好,王爷却很享受。他吻凌敏的时候从来都是睁着眼睛,被凌敏吻时紧紧闭着,睫毛乱动,双手仍然牢牢环抱着他。
脚下是绵密柔软的青草地。
感觉两人再吻下去,遭殃的可就不止青草地了。
他伸出手尽力挡在两人中间:“停!我们……不是在吵架吗?”
王爷把他的手轻松地摁在后面,拒绝道:“不要!”
凌敏偏过头去,那吻便落在了耳朵上。
每次进行到这时,王爷的声音都会无比低沉魅惑,光是听一听,凌敏就已经要上天了。
此时,他哪里还记得自己要生什么气,要骂哪个人?
滚草地的结果是,两人错过了晚饭,还有,沾了满身的泥土草屑。
缓过神某人才想起,自己的气还没生完,架也没吵完。
他拉拉王爷的袖子,怒目圆睁:“你你你?这样对我与禽兽和异?是把我当什么工具了吗?!”
王爷一脸深情,默默说道:“一定要说出来吗?”
“一定要!”
“我爱你,喜欢你。这辈子,只想和你在一起,我……我……”
天潢贵胄的王爷扭捏起来。
把脸凑到嘴巴可以塞进鸡蛋的青年耳边,小声说道:“我的第一次都给了你。所以,你要对本王负责到底。”
这下,青年的嘴巴不止可以塞下鸡蛋了,让他吃掉一头大象似乎也可以。
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
“你你说的,是真的?”
“千真万确。如若撒谎,天打雷劈!”
好么,这下,凌敏瞬间就感觉自己肩负重任,任重道远,怒气消了,架也不吵了。
他相信王爷没有撒谎。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同样都是互相献出第一次的人,为什么王爷的技术比自己要好。
他把脸也凑过去,在王爷耳边说了什么。
王爷听完后,在他脸上啄了一下。
“以后,我们要互相负责。”
“不,以后,换我来保护你。”
“谁保护谁还不一定,你说是吧?”
早已日落西山,浓墨重彩的烟霞在太阳隐没的地方画出一卷卷山水画。
晚归的鸟儿一声急啼,呼唤着同离去。
他俩就在这倦鸟归巢,浮云归山中夫夫双双把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