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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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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逸:
司机老陈把我载回家时,已经是傍晚了,车子载着有些落魄的我穿过两排杨树,停在了另外一幢洋房前。这是我的家。
还没进门,我就闻到了让人窒息的烟味。我很讨厌苏烟的味道,也不喜欢抽烟的人,我的父亲就是那个抽烟的人。
“你这样用车,光每天的油钱也够养活一口子人了。”我的父亲用他认为我会害怕的声音说道。
我父亲是江苏连云港人,虽然祖上是名亘千古的文豪,但迫于贫寒,我祖父是个不识字,还会打老婆的人。父亲家里姐妹很多,他是年纪最小,最不受重视的那一个。但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经历,他靠着吃苦受罪跟着一支军队混到了上海。又不知道凭借着什么,让我妈妈一个炙手可热的上海滩小姐对他死心塌地。
我母亲为了帮扶他,几乎叛出家族。好容易将二人的事业打拼得有模有样了,又被婆家人欺负生不出孩子。再后来好容易怀了我,在上海的事业又被我父亲拱手赠给我的某一位姑姑。
我母亲临产之际,无人照拂,终归我外公看不下去,接我母亲回娘家生产,这才有了我。
最后,我的那位姑姑将那一份家业败得一干二净,我父亲上门求我母亲原谅他。
我母亲带着年幼的我,又开始死心塌地的跟他过日子。
我没理会他的责备,冲他敷衍地笑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很会扮演开心的我在这幢象牙塔般的洋房里并不快乐。如果不是为了迁就母亲,我会一直和我慈爱,通情达理的外祖父母住在一起。我不忍心让我那个单纯的有些痴的妈妈独自面对那个她离不开的人,我怕她吃亏。
周逸:
白书的父亲是我外祖父的学生,从我记事起就认识这位秦叔叔。
秦叔叔是一位有气节的君子。不懂事的时候,我认为他和我的母亲才是绝配。
第一次见到白书的时候,我是很不喜欢他的。这种不成熟的不喜欢是因为嫉妒。我很羡慕一直活在阳光下的他。假装自己活在阳光下的我,在他面前有些不能摆在明面上的卑微。
我仍记得第一次见面,年长我6岁的白书和我在外祖父的书房里玩闹。届时4岁的我腰杆笔直地坐在外祖父的办公椅上,模仿着大人的样子,皮笑肉不笑地“招待”这位动不动就傻笑的哥哥。
然后我不小心摔弯了外公钢笔的笔尖,并且试图祸水东引,嫁祸给这个看起来不怎么机灵的哥哥。
结果白书这个小傻子居然主动揽过这桩祸事。届时10岁的他苦恼的接受了自己修不好钢笔的事实,随即揉揉我的头,道:“小逸别担心,过一会儿就跟他们说是我摔坏的。”
小逸,我的小名叫贝贝,白书是第一个叫我小逸的人。我很喜欢他叫我小逸。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外祖父母及母亲以外的人的关怀。我很喜欢这位哥哥。
白书对我这种没有原则的包庇源于他那个早夭的同胞弟弟。我借了他那为弟弟很大的光,白书是一个你需要很虔诚的祷告,上帝都不一定会赐给你的哥哥。
我很感激白书出现在我有些戏剧化的人生里。
白书:
小逸今天没留下来吃晚饭就走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宋师兄的事生气了。他是个有十二分机灵的小孩子,你可能很难猜到他会因为什么事情开心,或者因为什么事情不开心。就连我也猜不到。
两年没见了,在我读博的第二年,他随父亲母亲一同来巴黎探望我。那时他才16岁,已经出落得很高挑了。他穿着咖啡色半旧的风衣,站在甲板上冻得瑟瑟发抖,我在码头上用力地朝他挥手,他看到我,笑得像一只见到母亲的小鹿一样,蹦蹦跳跳地朝我大幅度挥手。码头上稀稀落落的乘客看到这样活泼的他,都不禁挂上了浅浅的笑。
那年的圣诞时节,是我在国外过得最开心的一段时间。
父亲母亲兀自享受着巴黎的浪漫,我带着小逸逛遍了巴黎的博物馆,吃遍了我认为好吃的餐厅。
我犹记得第一次出国的小逸面对陌生环境的兴奋,他开怀的冲着每个过路人打招呼,我猜到他对自己的英语能力有一点小小的骄傲。他的英语很好,比很多法国人都要好,但是法国的第一语言是法语,所以我高度怀疑,每当他卖弄复杂的语法和词汇的时候,那些高傲的法国人都在心里隐隐发笑。
小逸就是这样,很多不合理的,甚至让人反感的事情按到他身上,都会变得莫名的合理且讨喜。
圣诞节的第三天,他依旧穿着那条咖啡色的风衣,和我在巴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散步。经过一间裁缝店时,他的眼睛放出了光彩。
他的眼光很好。那是巴黎最富盛名的裁缝店。他在店里定做了一条丝绸的明黄色的连衣裙,一件面料很舒服的衬衫,还有一件开司米的羊毛衫。他对在意的人很细心,他能够很准确的报出他妈妈,外公和外婆的尺码。他盯着一副皮革手套望了一会儿,又定做了一副牛皮的手套。我知道那副手套是给他父亲的。我也知道他和他父亲的关系并不融洽。他是个懂事,懂事到所有人都会心疼他的可爱的小孩儿。
他唯独没有给自己买些什么。他已经到了穿大衣的年纪。他身上这条大衣虽然保养的很好,但是难免沾染岁月的痕迹,俨然是他外祖父年轻时的衣物。
我知他付完定金后手头拮据。想悄悄替他做些什么,但又想起他的父亲是不许他穿光鲜亮丽的衣服的。
回家的路上,小逸用最后的钱在花店买了一束鲜花,还有一袋巴黎特产的烤坚果。
“秦叔叔和阿姨会开心的对不对?”他抱着怀里的花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恨他,我恨他不是女孩儿。不然我们就能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晃过神来,我盯着摆在床上的大衣,蜜合色真丝的里子趁着藕色的衣料,剪裁的像流水一般的衣摆在不久的将来会随着他的行走,如同瀑布一般摆动。
我为这件衣服做了很多功课。但是为了让小逸开心,我也许会愿意在某个裁缝店做一个兢兢业业的学徒。
真好,那个嘲笑我名字太秀气的小孩还是那样的好。
真烦闷,压抑着的感情险险攻破我的理智。
或许我能就像现在这样一辈子陪在他的身边。
其实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