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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

  •   “狗官出来!!!”
      王子涛浑身酒气,站在东都大牢门口,叫喊不休,可谓声震数里。只见他摇摇晃晃,一手举着酒坛子,一手拿着刀,到底是要用坛子指人,还是用刀指人,似乎一时还没有决定。嘴上的骂骂咧咧,到底一点儿没有停的意思。
      他骂东都的衙门里都是狗官贼厮,扣了他的妹妹与弟弟,弄些腌臜罪名,打的是什么主意!他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若非衣服还是湖蓝缎面的袍子,别人都要以为是个寻常醉汉了。
      好像他从来就该是这样的。没有人怀疑。
      有几个守卫上来,拿着铁索就要套他,他身子一扭,大吼一声,不但震翻了几个守卫,还倒过来用铁索勾来一个守卫,掐着人家脖子:“打死你个贼厮!!”
      然后立刻失信,一甩手把人家扔了出去,“狗官出来!!”
      渐渐,更多的守卫赶了出来,黄昏天暗,看上去就像一群皂色的虫子。居觐早已换上一件黑色的披风,站在大牢正后方的三层小楼上。从外面的披风到里面棉袍都是白藏给她买的,她很爱惜,因此现在便要加倍小心,不要把箭簇蹭到衣服上。也不是衣服一蹭就坏,虽然平日里沾点灰都不行,但现在恰恰是箭簇珍贵。
      王子涛渐渐闹得大了,看守越聚越多。她听见带头的在骂王子涛是不是想劫囚——也许照白藏和卢亟看来,这是过于明显了——“把自己那点盘算都写到旌旗上举起来了!”,白藏应该会这么说——而王子涛用一堆肮脏下流的话回应,完全不是个大家少爷、不算文质彬彬但至少饱读诗书的样子。
      “泼皮杂碎!”王子涛骂,同时她也听见了一声短促的口哨。
      好。
      弯弓,拉满,对准人群的缝隙、脚下的地面,嗖嗖嗖三箭,落在地上,箭簇无声无息地便散了。这时候,她拿出皮套,套在弓弦上{22},再把装满石子儿的袋子打开,取出两粒放在手中,右手手指轻轻扣在皮套上。
      看。看好了,看好了再——
      王子涛与众人推搡起来,渐渐有不可收拾的架势。
      轻微的哨声再次响起,她拉弓,手指用那往日以指作剑的方式运气,聚力于石子儿上,又是三“箭”,每次两粒石子儿都飞向不同的位置,一个打爆地上的箭簇,一个打到箭簇旁的人。
      有人“哎哟”,继而开始颤颤巍巍地晕倒。她听见带头的官差“你你你”个没完,最后也晕了过去,终归还是知道自己上当了。
      而王子涛呢?满口灌着预先调好解药的酒,看别人一个一个的倒下,一边骂个不住,一边竟然摇摇晃晃地走了,好像是“骂”倒百万雄兵一样。至于居觐,几个轻捷的跳跃,来到大牢正门口对面的树上,像一只漆黑的隼一样,动也不动,栖身暗中。

      大牢里仅剩的守卫,除了在喝酒的一个被卢亟背后一个手刀敲晕了,剩下的都被白藏用石子打晕。为了趁乱逃跑,卢亟手持金锏,见一个锁砸一个锁,白藏就管在后面踹门。直找到最里面的那一间,才算是找到了王子安姐弟二人——果然是这对姐弟,王子安在打坐,王子誉在呼呼大睡。
      卢亟看也不看,没有分毫眼神变化就像没认出人来似的——实际上呢?挥手一劈,力气之大,包了铁皮的木头柱子愣是被她打开一个豁口。
      “子安!”
      她从未见过王子安转头时是如此好看,也许是因为许久不见,也许是因为王子安那一刻的眼睛里是那么亮,哪怕牢房是那么暗。她看她容颜依旧,精神也好,简直有至宝失而复得的庆幸欢愉,哪怕不过短短数日。
      她少一根头发丝都是不行,不小心在自己的金锏上碰坏了皮肤也是罪恶,何况坐牢!

      王子安在前,她和白藏架着王子誉,就快要走到外面,突然听见那些歪歪倒倒往外逃去的其他囚犯的哀嚎——外面又来了人?接着便听见外面猫头鹰似的声音,是居觐,警告她们不能轻易出来,外面有大批人马。
      一共六声鸣叫,可见足百余人。
      接着,居觐突然让她们往后去。往后?卢亟和白藏对视一眼,最后决定不加怀疑地相信。转身一路狂奔,恨不得给王子誉装个炮仗做得尾巴逼他快跑。眼前已经是大牢的尽头,一面厚实土墙,不知道是地下的什么地方,如同夯土做的迷雾;正无路可去时,天花板上轰隆一声,众人散开,看见熟悉的魏刀出现了。锋利如斯,竟然划出一个整齐的方形豁口,尘土散去,上面依稀可见地面与街道。
      “来!”便是王子涛的声音,一点醉态也无。
      众人骑马逃离的时候,卢亟回头看了一眼大牢方向的人群,感叹时移世易,看上去做得好了,实际上更烂了。
      当然她等到看到王子安的脸和对自己笑的眼睛的时候,她不再想这些了,只全力骑马。往日她都是去赎人,从来没劫过大牢,按理她也不应该做,她应该永远用手段和钱财开路,因为她是神鼋岛的人;但是为了王子安,她愿意。

      又是一个午夜。
      “再不能这样了。”王子安拉着居觐的手,把居觐拉到一边坐下,自己又去接手居觐的活儿,而白藏坐在一旁看着她们。“你现在不能这样。快睡吧。有事我叫你。”
      很多年前,她享受王子安的语无伦次,现在,她所享受的则是居觐的脸红局促。不同的是,王子安的语无伦次,只让她感觉到促狭得逞的快乐,而居觐的局促会让她心疼。
      但她更心疼居觐的身体。于是,即便居觐已经一再跟她说不用到处跟人说自己受伤的事情,更不需要说得那么事无巨细,她还是要说。她知道宣扬居觐有可能要死不好,但是她必须这样做,她要让所有人知道居觐的状态是如此脆弱,谁都不要打居觐的主意,居觐应该被保护。
      让大家都来保护,总该可以阻止这孩子一再以身犯险了吧?
      那天离开大牢,一行人趁关门前夕,卢亟干脆在前扔银子开路,生生逃出东都,一路躲到王子誉的朋友在东都外的别业里。此地一到冬天就无人居住,只有几个老仆每个月过来打扫收拾,大家一进来立刻就能住。王子誉在马上颠得不行,到了屋里倒头边睡。王子涛却因为饮酒加大闹诱得被岳元彬刺的那一剑旧伤复发,是掉下马来的。大家七手八脚地把他抬进去,白藏给他治疗上药,出来,正好听见卢亟和王子安在分析整件事。
      而居觐安安静静地在一边准备做饭,好像入住别院和山洞没有区别。直到被王子安打断。
      她简直觉得这画面是美好的。
      “如此说来,从白玉床,到无相业书,”王子安当时举着茶杯,“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大阴谋的小部分。白玉床伤害了关家和崆峒派的关系,之后也通过害死你姑姑伤害了吕皓的利益,业书则曲折地伤害了关家的利益;至于天山派与周寿的事,等于借助刘玮的手,打击了于竹河?可吕皓的事情也是刘玮干的啊,他有二心了?”
      “可能吧。”卢亟望着窗外,似乎救出了王子安使她放松了不少,“以我所知,以往这个刘玮对他的恩师吕皓言听计从,但他也是个难得的清官,和吕皓那样鲸吞似的敛财不一样。他不收钱,只做官。吕皓是又要权,又要钱。”
      “不管如何,是刘玮的势力打击了吕皓,等于吕皓自己的集团内部就有了问题。但是那么爷爷——”
      “那,害死你爷爷、你父亲还有你大哥,应该是为了逼迫你们家导向常山王。至少是这样。”卢亟说。
      “也许,这只是现在看起来的样子。”王子安摇摇头,“你看,三叔的态度就不明确。他们两个要是一条心,早就不至于在家里讲不一样的话了。要不是他们态度不一样,我也不能拖延那么长时间。他的态度不确定,我和二哥又走了,王家是分裂的,要我说,这样于李忻反而不利。为了拉拢二叔不惜杀人,简直急功近利得发疯。虽然说他就是这么一个干这种事的人,但——”
      “不上算?”
      王子安笑了,那种笑容白藏看在眼里,心里感叹,自己竟然从未看过到。
      “是,而且很不上算。再说,二哥说是子焉给的他消息,对吧?托袁刚带来。”
      “你怀疑?”
      “我——我不知道。也许她与此有关系,也许没有,我不知道。”
      这还是她熟悉的王子安。即便理性上可以猜到,感性上也不愿意怀疑。
      “还有,当时在金陵,那两个人明明都可以和爷爷一较高下,如果拿螺旋剑的是岳元彬,另一个会是谁?”
      不等卢亟说话,白藏道:“可能是董启明。要有那么高的武功,用剑,男子,还能找到上崀山的路,也许就是他。”
      “那是?”
      “我的三师叔。很多年没见过了。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后来她们还问为什么,白藏自己也说不出,只是一种模糊的无法具名的感觉。是因为他有理由杀李毓?还是他有理由杀自己?也许没有。或许是什么别的。她似乎想起与董启明的身世有关的传说,说他本不姓董,出身很好,是沦落江湖的,像骆承瀛——当时骆承瀛来的时候朱威姝这么说来着——但怎么也想不起更多的细节了,当时她对董启明没有好奇,之前也没有,现在才有,似乎晚了点。
      三人商量了半天,总结出的线索是:无论是业书还是白玉床,都必须是轻功极高的人偷的,这一点岳元彬就可以做到;而业书保留在金矿的看守者,很有可能是五雷院的某个主要杀手的手上,既有可能是一种保存手段,也可能是一种附加条件——据卢亟讲,光是金子,大概不至于打动两个五雷院的杀手一道出来。那么按这个逻辑来推想,岳元彬是被吸引上船的?是武功,是秘籍,是地位,还是最直观的——金子?那么,谁会想要开采金子?谁会想要引起太子的生母与嫡母的娘家人们斗争不休、同时弱化潜在可能的辅政大臣吕皓?只能是常山王李忻。
      既然李忻已经到了东都,下一步就要进长安。进长安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最难的——长安守备。
      卢亟说,长安守备罗骏是出了名的刚正不阿,常山王毫无疑问自己大活人可以进去,但是手下军队恐怕不能进城。如果要夺权或者至少准备夺权,必然要过罗骏这一关。如果李忻手里有岳元彬这样的人,则一定用在这样关键的地方。就算找不到岳元彬本人,他也很可能和李忻有关系。她们应该尽快出发前往长安守备大营。
      紧接而来的是沉默。王子安在考虑,她在考虑,卢亟在等待,只有居觐拿着人家家里精美的瓷器装着烤鸡端过来,说了一声好。
      三人看着她。
      居觐说要真是这等谋逆之事,岂能作壁上观?要真是想谋害忠诚耿直的良臣,岂能坐视不理?我们去救他,我们去救江山社稷天下苍生吧。
      她的目光如同月光照进三人的眼中。

      “真像假话,是吧?”白藏说。
      此刻就她们四个,两位兄弟留在那宅院里休养。第二天她们便出发,一路骑马赶到守备大营附近一看,果然见到戒备森严,巡逻的力量明显加强,明显不便直接进去或者接触,便在附近森林中隐蔽挡风的地方扎营,小心监视。这才是第二晚,她和王子安守第一班。
      “什么像假话?”
      “那孩子那天说的话。”她说,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居觐。
      王子安轻笑一声,“亏你说得出。难道你还不知道?这孩子说的话,放旁人嘴里假,她嘴里就真。金子一样真。你不能仗着人家不一定明白,就这样说会让人伤心的话。”
      她没说什么,以微笑回应。
      王子安瞅她一眼,笑道:“你啊。好好对人家。”
      “我只是,有些害怕。”
      “怕她的身体吗?放心,我们可是有四人,你也今非昔比了,没理由打不过。”
      她点点头,笑一笑,自己也知道笑得勉强。“这么多年了,我……”
      “咱们都好好的。不是很好?”王子安道,“十几年了,故人依旧,甚至更好了。你以前不是说,山长水阔,总会走到一个地方去。”
      “是啊,山长水阔,只是我们走到了不同的地方去。”
      “你不喜欢吗?”
      她望着篝火,和火那边的居觐的身影,“喜欢啊。”
      “喜欢就行啊。”
      “因为喜欢,所以现在,倍感害怕。我担心,未来甚至会比你我那个时候更严重。没道理,我知道。但是……”
      “这是你的得失之心,”王子安挪过来离她近了点,“因为你在意,所以你加倍害怕失去。在意,不是很好吗?”
      “我一路上,从终南山中侥幸得她救我性命,到一路牵连她蒙受不白之冤,甚至为此受此重伤、命在旦夕,我——”她摇摇头,似乎找不到合适的词汇表达,找不到一个给自己的恰当的罪名,“我不知道,我很愧疚,好像我做每个决定都是错的,我每一次想保护她,都没有保护到。子安,我遇到她我觉得很幸运很幸福,但是这一路以来发生的这么多事让我觉得我无法长久地拥有她,拥有这些幸福,我害怕我在伤害她。要是真的会那样,我宁愿时光倒流,我永远没有遇到她。我自己不幸福又有什么要紧?我希望她开开心心,长命百岁,自由自在地在终南山里生活,没有人打扰,没有危险,没有——”
      “白藏。”王子安伸出手抓住她的小臂,“你一向很勇敢,她也很勇敢,而当初,是我不勇敢,你不要做当初的我。因为会失去,我们就不往前走了?我们不可能停在这儿,我们只能往前去,往前必须要勇敢,否则一定会失去。你在意她,就尽全力去保护她,无论得失成败。由人世与岁月带给我们什么东西,去面对就好了,这难道不比日后后悔强?难道——”
      不等王子安说完,突然一声巨响,好好的守备大营燃起大火。

      四人拿起兵器,奋不顾身就往火场里闯。正值隆冬夜晚,大营里除了熟睡的官兵,就是堆满的柴火和层层叠叠的毛皮。大火显然是有人放的,不但多点开花,而且火势极大,士兵喊叫,哀嚎,倒塌,踩踏,一片混乱。
      显然,大火只是伪装,火的目的是杀人焚尸,以免守备被杀,引起不必要的异动。白藏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于是直接抓住一个士兵问,守备大人在哪里?
      士兵愣愣地一指,继而挣脱了白藏的手逃命去也。四人立刻赶过去,半路上,居觐突然说听见了打斗声,四人脚下生风,轻功一起,果然老远就看见了熟悉的螺旋剑,两人还戴着面具,另一个人还拿着带刺的拐。
      瞧瞧,白藏心里冷笑,咬紧了牙嗖地一声甩出九节鞭。
      而岳元彬见了四人,立刻挥手扇起一道火焰,直扑四人而来。三人散开,偏王子安屹立原地,长刀一拔,由左下向右上挥出一刀,大开大合,以刀气将火焰一分为二。
      火墙四散无踪,剩下只有王子安冷若冰霜的脸。
      “狗贼!纳命来!”
      一时间,刀锋与金锏,剑尖与鞭头,打成一片,于火光中飞舞不休。螺旋剑的一出,九节鞭就缠上来,两下一拉,不等岳元彬反应,金锏横扫下盘,长刀劈砍头顶,当真是无处可逃,只好将兵器扔了。那边厢的带刺拐棍刚要碰到环首剑的剑锋,意图以一化三,剑上的招式就变了,雨点似地往拐身上落,带着一层一层的横劲儿,铁拐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再不躲,拐就不能要了。
      王子安与卢亟见岳元彬没了兵器,也没有立刻上前,知道他的厉害,便打起配合,你能用掌风煽动烈焰,我就一刀化解,之后再趁你不备化火墙为障眼法,使出杀招。王子安打得兴起,长刀在手,腰肢随之扭动,竟然能把火焰扭成锦缎般柔软,并且滚烫而致命。这烈焰丝绸一飘,岳元彬一躲,将将闪开免于火焚,那头便是金锏带着无数着了火的物什飞来,他用手接,如不用真气则双手烫坏,如用真气则难免损耗,更何况后面还有个白藏——他本欲且打且退,而白藏总是在背后给他使绊子。
      居觐越打越快,用的虽然是喜剑,却实实在在有“歆羡难抑、炜烨大观”的羡剑的影子——这也许就是师尊所说的合二为一,融会贯通——越打,对方越是窘迫,她越是往对方的手指关节上打,像艳羡却又不肯明说的小孩的目光,她却用来缴械。
      刺啦!对方左手的无名指由于回收不及,竟然被剑锋给削了下来。十指连心,一声惨叫,她正想夺此人性命,为无极弟子报仇,又想到也许该留个活口好审问——正犹豫之间,那边也是一声惨叫,只见竟然被白藏用铁索缠住了脖子的岳元彬想躲开王子安的刀刃,就躲不开卢亟的金锏,登时报废了右腿。
      但他始终还是高手,暴喝一声,使尽全力将众人震开之后,用左腿跳着逃跑。
      这时居觐才发现眼前的人也开始跑了,立刻追了出去。她相信自己是最快的,吃了灵霄丹之后她的心跳可以比从前快上三成、也不觉得难受,况且还有石子儿,于是便一边收剑、掏石子、拉弓,一边狂奔。岳元彬就是单腿也够快,毕竟他是不惜代价使用真气以逃命,居觐只好拼命提气以求跟上。
      她把自己的肺当风箱没错,拉风箱的也是自己,而且像疯了一样拉。不为她自己的解药,至少她的心思还没有冒出这个念头,甚至也来不及想抓住岳元彬就得审问阴谋、动用武力逼迫对方交出解药,就是不能让他跑了。
      嗖!每一颗石子儿都灌着相当的内力,她追得恍惚,仿佛想起师尊以前说,不能如此使用石子,害人性命。
      可谁让他害我性命!
      岳元彬越来越慢,靠近了一处绝壁。身后传来铁索的呼啸,呼啦一声,她能听见一直在自己身后的人被绊倒的声音。接着是一阵罡风,是王子安的刀,将将掠过岳元彬的头顶,在山崖上划下极深的痕迹。然后抵达的是白藏,鞭子里套着的男子被甩在地上。
      岳元彬停下来,跛着腿,转过身看着众人,掏出一个黑色的布袋,“白藏!解药在此!你放我——”
      话音未落,从众人身后竟然飞来一支飞刀,旋转飞行快到看不清,却正正好将岳元彬拿着布袋的手腕割下。手腕飞入半空之中,力量之大,黑暗中四人谁也看不清。
      正回头看是谁,一个黑影跃出,同样的青衣黑面具绣乌鸦,接过回旋的飞刀,一脚踹死了岳元彬,肋骨根根突出打穿背脊;又在岳的尸体上一借力,跃上半空拿走了那双还捏着布袋的手。
      躺在一侧的使拐男子此时取下了面具,惊恐地望着白藏喊道:“师姐救我!”
      接着扑哧一声,飞刀叫他脑袋搬家。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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