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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患寡患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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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衣近来是犯了水,在江南河上被人追的屁滚尿流,在自家池边被人打的卸了武器,这一趟,索性直接一头栽进了水里。
她在水里尤不死心,闭着气挣扎了一会儿,那河水说深不深,说浅却也不浅,可恼刚好脚着不了底。身后传来落水之声,想是那些人里头有会水的,追了下来,她心里骂了句娘。
雍州西梅园的三小姐,是个体面有骨气的姑娘,宁可自己淹死,也不愿被仇家逮着。林紫衣便索性彻底放弃了挣扎,随水漂零。
听说落水的鬼都是泡胀了的,很难看,不过无所谓了,她自己反正看不到。只可惜邺京是去不得了,不知道父母骤然间失了她,会不会对剩下的两个好一些,不再追究他们的过错。
人年少时总是无畏,无畏将来,无畏生死。
偏生最无畏的时候,老天爷就不让你死,而是留着你尝尽这人间辛酸疾苦,方称不枉此生。
于是林紫衣便到底没淹死。
只是醒来时却是不大好,被人从腰间打了个折,头和脚都垂着,吐出一口又一口河水,浑身湿漉漉的,口鼻胸腹间皆是刺痛。
她那时候还不晓得,溺水的人是要倒挂着催吐的,只记着士可杀不可辱,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拳打在那人肚子上。
那人显然没想到她还有这一手,下意识松开她,手捂肚子踉跄着倒退了好几步方才站住,叹一声好心没好报:“世侯大族的千金小姐,怎么一声不吭就打人呢?”
林紫衣本就力竭,盛怒中这一拳更是用尽了全身最后一点力气,落地时双腿直打闪,好容易倚上近边一棵颇为粗壮的竹子,才勉强没有五体投地。
是了,竹子。
她缓慢而吃力地喘着粗气,认出了这个声音,腿一软,就坐到了地上,有气无力地想:姓叶的真该庆幸,若不是霹雳子泡了水,扶风剑又不在手上,她可不只是会打人。
竹林边上燃起了火光,叶兰一身皂色,湿漉漉的也是刚从河里捞起来,脸旁垂下的一绺头发还滴着水。生完火,又砍了两截竹子随意一架,脱下外裳,搭了个简易视障,自己坐到一旁去,向林紫衣招呼:“世侯大族的千金小姐,还能走路的话,就自己过来烤烤干。”
林紫衣便是走不动道儿,爬也要自己爬过来,绝不肯再麻烦他一根手指头。
她拖着沉重的身子走到火堆边,从善如流地坐下烤火。隔着那一层薄薄的视障,叶兰手撑在膝上,下巴托在手上,无声而笑。
“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不知道荒郊野外的坏人多么?”
这姑娘还真是个人才,叶兰行走江湖见多识广,也没遇见过这样的人才。他才把跟着她的人料理了,她倒是拆的一手好桥,累得俩人都落了汤。可还别说,世侯大族的千金小姐傻是傻了点,可就是生得好看,又软又香,也不沉,犟头犟脑的样子还挺可爱。
林紫衣专注地盯着面前火堆,不接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惊觉:“那些人呢?我的剑呢?”
叶兰把剑扔给她,世侯大族的剑也是好剑,他方才捞人的时候顺带手就也捞上来了。听见拔剑出鞘的声音,不禁好气又好笑:“行啦,收起来吧,有我在呢!”
这话便仿佛一个强大的结界,叫人无比安心,林紫衣于是顺从地放下剑,专注地看着眼前的火堆,也不关心叶兰是怎么跟上她的了,也不在意截道她的是什么人了。
他们烤的差不多干,天也就大亮了,叶兰抖落抖落架子上皱巴巴的外衣,皱着眉头往身上一披:“走吧,我送你... ...送你去江宁的官驿吧,让他们派人送你回家。”
江宁,那是最近的官驿了。
林紫衣也已站了起来,闻言一怔:“我不回家,我要去邺京。”
叶兰手上一顿,回头奇怪的看了她一眼:“... ...那让他们派人送你去邺京。”
“我要去邺京,不想让家里知道。”林紫衣补充道。
这也便是最初,她为什么会一个人跑出来的缘由了。
叶兰低头捋了捋过水褶皱的外衫,便收了笑:“邺京的事情,你帮不上忙。”
“我帮不上,但是你可以,叶先生!”林紫衣的目光陡然收紧,一双眼直直地锁着他不放,“江都那两个刺客撵着我去见你,是你安排的吧?我大哥让我去认人,认的也不是什么离火教的人,也是想看看我到底认不认得你吧?”
叶兰僵了僵。
“叶楼那出戏是你和我大哥合谋的吧?宴会前在驿馆我见过你。”林紫衣憋了这么长时间的心事,陡然吐尽,倒觉痛快,“统共只有一个错,正好,叶先生跟我去邺京,路上还可以商量商量,怎么把我兄姐摘出来。”
世侯大族的千金小姐,也不都是傻子。
于是叶兰在这刀子一般的眼风里,又不知死活的笑了起来:“所以,你是觉得林大公子不想成全另姐与云家的亲事,我便帮他编排了那出好戏?”
“难道不是么?”林紫衣横眉怒目,叶兰就笑出了声,那双眼尾笑出一丝纹路,竟有些魅惑之色。
“云鹤那个相好的女人,确实是叶籍翻出来的,后头有姬氏仗腰子,存心想在天下人面前给西梅园点难堪。我确实事先知道些底细,也同大公子掰扯过,不过殊途同归,便也乐见其成地顺着水推了一把船。”
世侯大族的千金小姐虽然不傻,可从小到大身边全是善意,环境太单纯,所思所想也深刻不起来。
叶兰便凑着不正不经的成语,满是优越感地谆谆教诲:“天下之大,江湖之远,长公主手指缝再紧,也没有滴水不漏的,她不晓得这个事,你此去京城,切不可自己个儿说漏了。”
晨曦之光照进这片小竹林里,照出一天一地光影斑斑,景儿是好看,却没有林紫衣的脸色儿好看。她攥着剑的手微微发抖:“那... ...那... ...”
“四皇子白謇求娶西梅园林家大小姐,长公主回‘齐大非偶’,大公子去传话,就传成了‘佳偶天成’。”人家的家事,自己知道的比人家还细,叶兰笑也笑得更得意了,显然是刚刚被揍的还不够狠,“这个事儿,连驸马爷也没法儿周旋,大公子的意思,想请老太爷走一趟。”
当年天下都不看好林韩两性结亲,便是如今的林家老太爷去邺京走了一趟,成就一对佳儿佳妇。
林紫衣一腔无畏地跑了半晌,这会儿才知晓了其中关窍,缓了一会儿,才面无表情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尘土。
帷帽不知掉哪儿去了,她便顶着日头往外走去。
叶兰老生常谈,又问她:“送你去官驿么,还是送你家去?”
林紫衣脚下不停,斩钉截铁地回他:“去邺京!”
林知梧可以放弃一生仕途前程只求一个韩离,林钦可以不惜长子的仕途前程去帮他求一个圆满人生,可西梅园做不了皇家的主,今次事非当年事,不能一概而论。
而且,祖父是真的老了,饮食起居皆要特别照料,也再没那么多心力可以为他们这些小的操持。
去邺京,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还有兄弟姐妹几个齐心过不去的么!
然而走了两步,她又停下。
马没了,身上荷包也没了,叶兰还在原地,她便折了回来:“那个,你有钱么?”
一文钱难死英雄汉,世侯大族的千金小姐离了家门,也是要沾些人间烟火的。
叶兰掂了掂钱袋子,便带着她往最近的市镇去吃了顿饭。
不像闺阁里束出来的扭扭妮妮的大姑娘,也不像花楼教坊装腔拿乔的花魁娘子,林紫衣吃相也斯文,却不挑剔,胃口还挺好,每个菜,每一口,都吃的仔仔细细,心满意足,一顿粗茶淡饭愣是吃出了金馔玉飨的味道。
叶兰坐在对面,便觉得这姑娘人也好看,性情也好,自己这么看着,胃口也跟着好起来。
吃饱喝足,他花了钱,便自来熟:“真不用去请你们家老爷子么,就你去,能顶事儿?”
林紫衣虽然天真直率,可不是傻。玄冥和林家的那些道道儿,她也略知道些,只是不能说,斟酌了一会儿,便随便应付了一句:“血肉手足,有什么事也该一起但,多个人多双手,总能派些用场的。”
本是一句无心之言,却戳了叶兰的心。
他便皮笑肉不笑:“有钱人家大业大,家里人人都有肉吃,兄弟姐妹几个吃饱了,大家开开心心你一句我一嘴聊着那肉的好滋味,感情自然就好。可小户人家,兄弟姐妹也有好几个,饭桌上却只得一块肉,要抢着才有的吃,抢多了吵多了,感情不好也不足为奇。”
吃完饭,便去买马,叶兰说完那番话,便不怎么笑了,林紫衣吃了他的饭,花了他的钱,还惹了他不乐意,很过意不去。
她想了很久,在叶兰拾掇完马匹送到她跟前的时候,终于还是决定要说。
“我家饭桌上要是有三块肉,便是我兄妹三人一人一块,若是哪天上只有一块,即使再小块儿呢,总还是可以再分一分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叶兰翻身上马,过了一会儿,才仰天大笑起来。
世侯大族的千金小姐,还真是见过世面,这能有多大,也就十五六吧,就一套一套的。这板正老成的调调可真讨厌呀,白瞎了这么好看的美人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