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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道之行 ...

  •   从叶楼出来,不是通宵达旦火树银花的东关街,街面上只零零星星还有些灯火微光,大多数时候,便是一片黢黑。两个大男人慢悠悠地并排走着,一时沉默。
      与其他的世家大族不同,北冥一族原是不入世的。
      几十年前,天下乱局,先贤韩玄以北冥一族为根基创立玄冥,匡弼乱世,安定黎民,苍狼山,才为世人所知。
      而有玄冥至今数十年,真正的北冥族人,绝大多数仍是不入世的,便是偶有下山的族人,一出苍狼山,便非山中人,北冥的一事一物,一字一句都不能带出来。
      纵然到了今日,北冥苍狼山有生死肉骨的医典,有绝世武学秘籍,有天下矿藏图鉴,这些事早已不算什么秘密。可苍狼山天梯一字开,开至半山一水一厅堂,却从未见谁越过山水厅,上得苍狼山去。
      因有玄冥时,便有一个契约:玄冥辅帝业,帝王佑北冥。
      入世的玄冥和不入世的北冥,却有着一个共同的当家人,便是韩玄的小女儿——韩离——西梅园长房林知梧之妻,皇家以公主之尊,天下养之。
      秦焰一脚踢飞了地上两颗石子,“噗,噗!”两声,不知哪家倒霉店铺门口的灯笼幌子就破了两个洞。他已经不惦记什么酱方水晶蹄儿了,脑子里琢磨着些旁的事儿,人便有些烦躁。
      “当年为恐尾大不掉,闻缨长公主出降林氏时曾有言‘凡西梅园子弟,不入北冥,不涉玄冥’之约,而云家上一辈那位英年早逝的主母,听说是从北冥下山的人。”秦焰在暗夜的微光里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叶兰,“若是林家这位大姑娘能顺顺当当嫁给云鹤,便会是下一任北冥当家,玄冥之主。”
      叶兰一把折扇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回到左手,唇边似讥似讽一抹皮笑肉不笑:“所以,谁最指望林家姑娘若是嫁不成... ...鉴州云氏不足惧,可西梅园,北冥,再来个赤水山庄,林家姑娘若真嫁不成,又与谁最有利... ...”
      “够了!”秦焰没说尽的话,叶兰替他说了,然而他暴喝一声,骤然打断,伸手扯过叶兰衣领将他扯到跟前。暗夜里看不清眸底颜色,便只觉这笑十分欠揍,“你几时搭上的西川姬氏,叫我去偷的又是谁家孩子?”
      叶兰忽然大笑起来,也不管前襟还缀着个锁得像铁钳子似的拳头,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秦兄,哎哟我的秦兄啊,你也太抬举我了,西川姬氏?我便是想搭呢,也得有门路够得着啊!”
      虽然半夜三更的聒噪大笑很是扰民,可叶兰这话却十分有道理,高高在上的西川姬氏,又岂是眼前这无权无势,又毫无用处的叶楼竖子说搭上就能搭上的。
      秦焰便放开了他:“不是你这疯子,那会是谁... ...”
      “谁”字落到一半,秦焰就问不下去了。只见叶兰嘴角仍挂着笑,慢条斯理地捋捋皱成一团乱麻的衣领:“你方才也看见我那个不像样的兄长,依你看,他那脖子上顶着的玩意儿,像不像个夜壶?”
      以秦焰对叶家这对兄弟的了解,他委实不用提醒叶兰,用夜壶形容自家兄长是否合适,因为在叶兰眼里,叶籍的脑袋怕是还没有夜壶顶用。
      “叶籍这些年料理江南河上的买卖,想来是受了些林家的腌臜气,这蠢材肚量既小,人也毫无智慧可言,受了几句捧高踩低的废话,居然真的去巴结上了姓姬的,你敢信?”叶兰言语间满是不屑,“老头子挣了一辈子挣出阴沟,他倒好,又把自己送给了姬氏。也不看看他们要干的什么事儿,便是啃塌了西梅园梁柱,也不过换了条阴沟当耗子?”
      秦焰原来生活的那个地方,也有许多明的暗的宅斗官斗,那时候他能做的,也就是尽量置身事外。可置身事外,也不能独善其身,那些乱糟糟的人,乱糟糟的事,总要带上他一把,他不厌其烦,便干脆躲出了江湖。
      当时没多想,其实江湖也有人,也会有纷争。
      听着叶兰的口气,他还是觉着哪里不对:“所以今日之事,你早知道?”
      叶兰懒洋洋地迈着步子,手里头还丢着他那把不太合节气的折扇玩儿:“不早不早,只够请你帮忙去偷个小孩,来日好做善后。”
      秦焰觉得自己平平无奇的好日子糟了劫,又想起了没买到手的水晶蹄。他心里烦,眼里看见叶兰丢来丢去的扇子就更烦,忍不住伸手去夺。叶兰一个闪身本已躲过,却又笑嘻嘻提起扇子,十分欠揍的故意在他面前晃了晃。
      两个人便动起手来。
      因是去做了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秦焰今日便没背他那把辨识度极高的重剑重华。恰叶兰自画舫教司而来,也没带剑。两人空着手,我掀你一拳,你翻我一掌,毫无章法地从街上斗到房顶,又踩着别人家的房顶瓦片一路缠斗回了家。
      叶楼之外,叶兰有一处独立的宅子,栽了满园花草。秦焰是赁屋而居,就住在边上,租房的银钱还是叶兰出的——那便是他们各自的家。
      两人从叶楼晏厅出来的时候还俱是人模狗样,等斗到家门口,秦焰一身便已如污泥浊水里泡出来一般,叶兰更惨,拿来献宝的折扇稀碎成了一把参差不齐的锅涮,新做的外衫直给扯成了个褂子。
      家门在望,秦焰忽然住了手,面上虽还十分镇定,眼神里却透出些许躲闪。
      叶兰瞧了两眼,将秦焰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一手搭上他肩膀,没骨头似的一靠,又贱兮兮地笑起来:“哟,这屋里灯还亮着,是嫂子还没睡呢?”
      老婆还没睡,秦焰这幅尊容回去,想是得有一顿排头吃。
      秦焰气“哼”一声,把叶兰扒拉开,他便又笑眯眯地凑上来:“我那新起了两坛上好的黄藤,不如喝完再回?”
      花间一壶酒,衣衫凌乱头发更凌乱,脸上还挂了彩的两个糙汉子,不知何时又翻上了房顶。秦焰饮了大半,方才想起来,眼前这个打死也没什么人可怜的疯子,毕竟是自己的朋友。
      出庙堂,入江湖,唯一的朋友。
      “云家小子私德有亏,误人误己,可叶楼也是实实在在这里头搅和了。西梅园百年世族,江都雍州,连着一条江南河,离得又这么近,可想过往后该怎么办?”
      怎么办?
      叶兰饮了一口酒,眯着眼享受酒味曼妙这舌尖弥散,才慢慢咽下,好像丝毫没把这话放心上:“岂不闻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姬氏千里之外,能靠得住个屁。叶楼要在江都过的更好,不能跟西梅园对着干。这点道理我都懂,老头子自然更明白。”
      秦焰瞟了他一眼:“那是你老头儿老糊涂了,还是你最近睡女人睡糊涂了,不拦着你大哥那夜壶脑袋瞎掺和事儿?”
      “拦?”叶兰像是听到了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捧这个场。
      “郑伯克段,尚需共叔段‘多行不义’,那蠢货不犯点大事儿,老头子怎么治他,我又怎么好名正言顺地削他?西川姬氏,日子过的太顺当,还想着把他那点儿爪牙顺着江流伸到江南来?也该见识见识江南这水深湖多,别给淹死了才好。”
      月光下,叶兰的目光散在虚空中,眸子却格外亮。可能酒喝多了,就觉得天大地大,老子最大,谁也不往眼里放。
      这一天已近午夜,秦焰却总算觉从他点话里听出点味儿来,眉头便拧的更紧实了:“叶籍确实和姬氏搭上了,可是你站西梅园?今天的事,西梅园的人默许?”
      “世族大家,难道就不是凡夫俗子了么,不过是许多年前一人破格得道,一家子跟着鸡犬升天,再聚起一帮乌合之众罢了。”叶兰回了他一个正是如此的笑,“不过总都来说,林氏比姬氏强点,至少所辖之地没什么饿死的枉死的。”
      所以,那个权倾天下,跺跺脚朝堂都要抖三抖的霸王。便是江氏林氏算上玄冥联合起来,也才勉强可以与之斗一斗法,叶兰居然也不甘寂寞,要去掺上一脚,斗上一斗?
      秦焰这人,生的四平八稳,骨子里颇有些赤子心肠。他初识叶兰时,凤丹正怀着孩子,却落魄地吃饭都发愁。叶兰当时便是大冷天里摇着扇子,一副疯疯癫癫的模样,请他吃饭,给他租房子,还笑着同他说:“天道不公,我自来均。”
      这么多年过去,秦焰的儿子都开始认字了,叶兰却始终眠花宿柳,斗鸡走狗,正事一件不干,人还越来越疯。秦焰也始终记得他说过:天道不公我来均。
      一晚上的酒喝到这,秦焰心尖尖上便像是被什么东西拨了一下,其实当年那句话其实一直都在,当年那个疯疯癫癫不肯信命,不肯认命的人,也始终还在。
      片刻,他叹出一口气:“蚍蜉撼大树,鸡子斗石子,你这疯子,当心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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