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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是连城夕字人 被美人看上 ...

  •   次日,白夕坐在院子里面看书,若晴慌慌张张向她跑来,白夕有些无奈,这姑娘怕是又要开始给她说街市上的今日头条了。
      “小姐,天大的消息啊。”
      “说吧。”白夕并没有抬头,她早就习惯了若晴的大惊小怪,依旧看着手里的文字,丝毫没有对若晴的话题感兴趣。
      一看白夕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若依拿出杀手锏,拽白夕的衣角:“小姐,你还没有听说吧,昨天祭祀大典上有人刺杀皇上,负伤逃走了。”
      “然后呢?”
      白夕终于不再看书,抬头看向若晴了。怪不得昨夜会有官兵来搜查,若是他们知道昨天是自己放跑了那个刺客,估计能诛了她。
      谁能想到,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敢把刺客藏进自己的闺阁?
      谁又敢想,堂堂将军府千金的床上,会藏着一个男人呢?
      “小姐,你居然还问然后?当然是刺客没有抓到啊,不然昨天那些官兵才不会连夜搜查呢。”若依忽然想起什么了,一把扯过白夕的手腕,“你昨天的伤没事吧?”
      白夕硬生生把手臂从若晴的魔爪下抽了出来,淡淡地回了一句:“没事。”
      幸好她伤口不深,要是真的有什么伤,被若晴这样一扯,只怕是愈合的伤口都能重新裂开。
      听到白夕说没事,若晴也放心了,抢过白夕手中的书不满地说:“小姐,你成天看书不闷么?”
      白夕白了若晴一眼反问:“若晴,你成天说话不闷么?”
      果然,这一句成功的堵住了若晴的嘴巴,她终于吃了闷自己一个人玩去了。
      等到若晴走了很久之后,白夕才放下手中的书。她才细细回想昨日的情况,她现在有些后悔了,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放走刺客到底是对还是错。
      思绪飘了很远,视线中出现了李管家的身影,白夕这才回过神来。
      “小姐,老爷找你。”李管家走来通知白夕。
      白夕点了点头,起身和李管家一同去了大厅,一路上听着李管家说着此次找她为何事。说是夕傲丞相带着女儿夕紫烟一同来拜访明嘉,明嘉在谈话中提起白夕,夕紫烟很想见见她。
      夕紫烟,连城第一美女,丞相家的千金小姐。这个名字要是在连城提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丞相夕傲一共有三个儿女,大小姐夕如敏年十七,嫁给了连城富甲一方的一个巨商,如今育有一儿一女,日子甜蜜美满;大少爷夕恒远年十六,是当今皇帝云祺夜身边的带刀侍卫;而想要见白夕的这位夕紫烟,便是最小的女儿,年十五。
      白夕和夕紫烟素未谋面,夕紫烟的这个见面,着实让白夕有些意外。
      初次见到夕紫烟,玫瑰色的上衣,袖口边缘是淡紫色的花边。下身的纱裙拖地,玫红色的花瓣点缀在衣裙上,仿佛真的花瓣撒在上面。
      秀发被绾在一旁,插着一个蝴蝶流苏的步摇,华贵而典雅。她轻颦浅笑,那一笑倾国倾城。
      如果说,白夕的笑容能够温柔了岁月,那么,夕紫烟的笑容绝对能够惊艳了时光。
      那一笑,既不似小家碧玉的腼腆羞涩,也不似成年女子的成熟温柔,那是一种别样的笑容,吸引着他人的目光。
      “白夕见过夕丞相,见过夕小姐。”初次见面,白夕做到了足够的礼节。
      夕傲笑道:“明将军家的千金果然是端庄优雅。”
      义女被夸赞,明嘉脸上的笑意自然是藏不住,但是商业互吹,懂得都懂。
      那是夕紫烟第一次遇见白夕,惊愕不已。她自负美貌,才情也不输他人,可她第一眼,却被白夕的容貌折服。
      明月清风,这是夕紫烟对白夕容貌的形容。白夕的容貌,恰似天上那轮皎洁的月亮,干净而清澈,伴着清风,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女子,能够把干净和绝色融为一体。
      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这将军府果然是卧虎藏龙。
      夕紫烟笑着,很礼貌道:“明伯伯,可否让贵府千金带我观赏一下贵府的风景?”
      明嘉回答:“自然可以。”正好他和夕傲还有些朝中要事要商谈。
      得到了明嘉的准许,夕紫烟向白夕做了个请的手势。
      白夕只得当起导游的身份,陪着夕紫烟在四周转转。
      今年的迎春花开得格外的茂盛,一簇簇的鹅黄色,形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走到花园的时候,夕紫烟自行坐在了路旁的石凳上。见白夕站在一边,她伸手拽住白夕的手道:“你也坐嘛!”
      初次见面,就被人拉手,白夕自然是不适应的,她下意识的挣脱了夕紫烟的手。
      “冒昧了,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夕小姐在打趣,你应该不缺朋友的。”
      夕紫烟摇了摇头,一脸少女的天真望着白夕道:“缺不缺是一回事,投缘又是一回事,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分吗?”
      “有缘?”白夕不解,她们哪里有缘?
      “且不说我们同岁,就拿名字,我叫夕紫烟,你叫白夕,我们的名字里面都有个夕字,同是连城夕字人,难道不是缘分么?”
      原来是这样,因为名字中的同一字,所以算是缘分。
      可惜,即便夕紫烟一脸热情的示好,白夕依旧保持着距离。她和夕紫烟才初时相见,毕竟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从那以后,夕紫烟与白夕的来往,日益增多。
      三个月后……
      天气逐渐转热,白夕所住的地方开满了栀子花,香气蔓延,沁人心脾。
      白夕坐在屋子里,盯着手中的面具发呆。
      “小姐……”
      若晴对着白夕挥了挥手,心里嘟囔着,一个破面具有啥好看的。
      “何事?”
      “夕小姐来了,估计这会儿要到了门外了。”
      白夕将面具放进箱子中,起身往门外走去。
      “小夕!”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老远处就听见夕紫烟的叫喊。
      “好些日子没见你了,前段日子去相府拜访,不巧听闻你身体不适,不便见客。怎么样,身子可好些了吗?”
      “别提了,”夕紫烟一脸不满,“那是爹爹小题大做,一点小伤,名义上说是养伤,实则是闭门思过。”
      “没事就好。”
      “嘿嘿。”夕紫烟拉起白夕的手笑着说,“小夕,你陪我出去走走吧,这段时间,我都快闷死了!”
      她一边傻笑,一边撒娇。
      白夕无奈极了,只得由得她去。
      反正平日里,她出门也少,就当一同散散心。
      天子脚下的长街很是繁华,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夕紫烟一下子冲到了卖胭脂的摊前,拿起一盒胭脂打开瞧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扑面而来。
      “这个好看吗?”
      她抹了少许在脸上,那一抹红晕在脸上更显风情。
      “好看。”
      女为悦己者容,白夕打趣道:“最近瞧你对着胭脂水粉,颇有兴趣,可是思慕哪家的公子了?”
      “才没有呢。”夕紫烟一脸娇羞,那眼中的少女柔情,早就藏匿不住。
      她放下胭脂盒,拉起白夕,又往前走去。
      白夕随她一同进了一家首饰店,屋子布置的很精致,里面的珠宝琳琅满目。
      夕紫烟在里面挑了好一阵,终于选中了一只祖母绿手镯。
      “小夕,好看吗?”
      夕紫烟眉眼弯弯,朝着白夕摇晃着手腕。
      “好看,好看的不得了。”
      “真的呀?”没等白夕反应过来,另一只手镯已然戴在了白夕的手腕上,“我送给你的。”
      “紫烟,这太贵重了,心意我领了。”白夕推托着不要,上手欲拿下手镯。
      她基本上是不佩戴首饰的,只有腰间配着一块当年明嘉收她为义女的玉佩。何况,她自认为,自己和夕紫烟的交情还没有到这个地步。
      “哎呀,我们一人一对不好吗。”夕紫烟有些急躁,头一回这么热情真心的待一人,怎的对方不接受她的好意。
      一时间,又委屈又生气,敖红了眼眶硬是不让白夕摘下来。
      白夕长叹了一口,终究还是选择了妥协。她能怎么办?难不成真和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僵持着?
      瞧着白夕改变了想法,夕紫烟立马换了一副笑脸。
      果然,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
      接受了,夕紫烟的礼物,白夕也为她挑了一个礼物,是一对由黄金打造的掐丝珐琅蝴蝶发簪。
      她记得夕紫烟喜欢蝴蝶,还是因为当初白夕给她讲了一个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
      这个朝代没有听过这样的故事,当白夕给夕紫烟讲到梁山伯病逝,祝英台逃婚奔向梁山伯的坟墓时,夕紫烟可是哭得伤心不已。
      后来听到白夕说,梁山伯的坟墓裂开了一个大口子,祝英台跳进了坟墓,坟墓闭合上,瞬间长满了许多藤蔓并且开出了一朵绚丽的鲜花,两只蝴蝶从花里翩翩起舞,双宿双飞,夕紫烟就爱上了蝴蝶。她希望有朝一日,遇上一个能让她倾尽一生的男子,就如同那两只蝴蝶,生死不弃。
      似乎是得到了白夕的认可,夕紫烟开心得就差要飞起来了,她一把抱住白夕道:“小夕,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惜,年少时候的坚定诺言,有几个能坚守到最后。
      这世间,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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