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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3 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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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醒已经下午三点,唐若的手胡乱地摸了摸,身边冰凉一片。他撑起身体坐起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心想人什么时候走的。还没等他下床,房门开了又关,饭菜的香味扑鼻而来。
于远提着盒饭走进来,放在桌上:“起来了,吃饭。”
“你回来了?”唐若打着哈欠,朝他招招手。于远走过去,躺在他的腿上。
唐若低下头,捧着他的脸:“谈恋爱吗?”
“想。”
“那我们就谈恋爱吧。”
唐若俯下身,吻上于远的唇。
吃过饭后,两人就只是坐在床上闲聊。
在没有来这儿遇见于远之前,唐若一直准备将自己的第一次给哥哥,不是亲哥,是隔了四代的表哥,两人从小生活在一起,说不清是喜欢还是依赖,在发现他与自己有相同的性取向之后,心里就更加肯定了这个人的存在。
有一天,表哥说要去南方生活,那里温暖宜人,不像这里,寒冷闭塞,他不喜欢。但唐若知道,是因为他家里知道他喜欢男生后对他拳打脚踢,扬言如果他不去治病,就和他断绝家庭关系。他以为他撒了谎,他从没有去过南方,怎么就会喜欢上那里,等到他领着男朋友和他来告别时,他才知道,他喜欢上了南方的人,那个人热情又浪漫,就像南方的天气和城。就在唐若鼓起勇气打算追去机场告诉他心意时,雪下大了。
“所以你才不喜欢北方和雪?”
唐若想了一会儿,摆摆头:“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但来这儿是心告诉我的。”
“作家讲话都这么让人听不懂吗?”于远亲亲他的脸,“遇上我呢?”
“一见钟情。”唐若吻上他的唇。
于远不爱笑,因为于朝国说他笑起来像妈妈,笑一次,他就挨一次揍。可在他模糊的印象中,于朝国曾经是很爱妈妈和他的。他虽然爱喝酒,但是拼命挣钱也要给喜欢唱歌的他买吉他;妈妈不爱说话,吃完饭会抱着他坐在狭小拥挤的阳台,微笑着听他弹唱今天新学的曲子,温柔地鼓励他。酒越喝越多的于朝国,没有了工作,妻子也被他打跑了,留下于远一个人继续被打。他不知道于朝国到底是恨妈妈,还是恨自己。
当于远的拳头能够挥到于朝国身上的时候,他学会了打架。从最初的被压制,到打成平手,最后取得胜利,于远砸向于朝国的每一拳,越来越狠。后来,于朝国打不过他了,就用喝完酒的瓶子朝他乱扔,于远也从不示弱,等他扔完,带着一身血迹冲上去把他撂倒。
他和王斯然、阿罗、李雪的第一次见面,就在小巷子里,三个人正笑嘻嘻地讨论什么时候才能够找到最后一个人组乐队上舞台唱歌时,于远出现了。
少年沾染一身酒气,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颤着声:“我会唱歌,也会弹吉他。”
让于远进入乐队的,不是他那有天赋的嗓音,如果说天赋,王斯然、李雪,甚至智力稍低下的罗温在音乐上都有足够的天赋,所以天赋不足为奇,真正让他们动心的,是少年歌声里独一无二的一份情。
恰逢良机,被困在痛苦中的于远能够借着唱歌换来一点轻松愉悦的时光。
王斯然的家和于远的家只隔了一条街道,罗温则是王斯然身边从小到大的跟屁虫。关于于远,他在遇到之前也有所耳闻。毕竟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从于远的妈妈被于朝国打跑之后,这件事儿就成了社区居民们茶余饭后的消遣。从嘲讽于朝国的行径到批判他以前的为人处世,人们似乎总能从一个人的过往中抽丝剥茧,最后为他人的结局找到一个原来如此的理由。
起初作为孩子的于远还是被大家同情和可怜的对象,直到和于朝国打架后,再提起他,也只剩一阵唏嘘。家庭给了他反叛的理由,让他不至于被打入坏孩子的行列,但也无法再成为好孩子,“坏孩子”和“好孩子”的标准在他这里终于复杂起来。
那时候,王斯然很羡慕这个叫于远的同龄人,或者说他很羡慕他无法让大人们直接给他下定义。不像他,在退学之前是“坏孩子”,退学之后依旧是“坏孩子”。索性他也就按照坏孩子的标准走了下去,染发、打架、不读书、组乐队。
最令他痛恨的这些大人们——又没有给他读书的钱,却心安理得地指责他。以至于后来他们愈发变本加厉时,王斯然一笑而过,有家人支持他就够了。
所以为了凑够学音乐的钱,他退学了,且态度坚定:“我不要奶奶的医药费,我自己挣以后的学费。”父母相拥痛哭,却只能说对不起。
“我能够学音乐,是因为你们的支持,不是你们对不起我,是我谢谢你们。”只有父母,在他是别人口中的“坏孩子”时,替他承受了一切闲言碎语。
后来,罗温也退学了。他傻乎乎地对他说:“王哥,我知道自己笨,你不要以为我是因为你才不上学的,我跟爸妈说,等你上学了,我也会重新上学,学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也没有那么坏,王斯然想。
阿罗能够加入乐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当王斯然死皮赖脸地向二手乐器店的老板借好乐器,叫上罗温一起去搬时,他却一屁股坐在了架子鼓前,之后,王斯然又磨了好久,终于把架子鼓也借去。
“阿罗,你喜欢音乐吗?”
“喜欢,但是我更喜欢当厨师。”
“那在你当厨师之前,先跟我做音乐,好不好?”
“好。”
“阿罗,谢谢你。”
“为什么要谢谢我?”
“因为一个人对你好,就要说谢谢。”
“谢谢王哥。”
“傻瓜。”
小时候,上楼的王斯然和下楼的罗温撞了个满怀,王斯然捂着脑袋生气地踹了他一脚,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从此以后,傻瓜罗温就成为了王斯然再也甩不开的人。
第二天一早,唐若和于远约好一起去逛逛。
南镇依山面海,特色建筑错落有致。唐若拿着相机边走边拍,感叹祖国美丽的大好河山。
突然,唐若的镜头被一张脸占满——于远眉头紧蹙,满是不悦。
唐若放下相机:“我错了,从现在开始我只看你。”
于远双手插兜,身体僵了一下,转过头嘟囔一声:“笨蛋。”
“你刚刚说什么?”身旁的唐若将耳朵贴过去,见于远不说话,他叹了一口气,“我年纪大了,耳朵都不灵光了。”
“我才没有说你老。”
“我也觉得自己没多老,可男朋友还是个小朋友呀!”
“老笨蛋!”
“你看你,不打自招了吧?”
唐若“咯咯咯”的笑起来,于远搂住他的肩膀,不经意用力紧了紧,也跟着笑了。两人边笑边往前走去。
小镇的路长长,迎着骄阳,走了好久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