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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荆棘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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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
第四部分南京笔会
小勇走了之后,致儿就没有朋友了.他不断努力让自己忘掉那些难过的事情.这世界每天都有人在相遇或者告别,出生或者死亡.很多痛苦是不值得咀嚼的.致儿不断的要自己只要记住那些幸福的片段就够了.可是,真的能这么简单吗.
那就拼命学习,忘了之前的事.
致儿12岁那年,以数学语文英语每门接近满分的成绩,进入南宁市重点初中.他与身边那些脸上长满粉刺为汗臭的袜子或黄色录象带而困惑的同龄男生截然不同.他们喜欢冲向足球场大呼小叫,而他只埋头下去努力学习,看很多书.用以抵挡生活的缺陷面…
已经是卓而不群的少年,五官清秀,身上的蓝色牛崽长裤.白T恤,球鞋,更显干净妥帖.一双黑眼睛如有千言万语,低垂下来的时候,睫毛像阴影覆盖,不流露任何心绪.他的内心,有一处寂静的小天地,只用来自我沉醉.课余骑着自行车去市立图书馆看书,每周都去借书,翻阅科学画报杂志,借厚厚的<欧洲名著全集>.在那里可以一直坐到有人过来催促离开.
记得每次在图书馆消磨时间,门外悠忽间天色已黑,空中星光闪耀.他带着书,骑着自行车离开,一段上坡路,骑得快而迅疾,仿佛拼了命一样.下坡的时候,两旁的树被惊动,叶子纷纷坠落,清香扑鼻.致儿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任车子带着身体飞速下滑.风在耳边呼呼生响.此时才觉得胸中酸楚,眼中似有泪意.额头上都是汗水.
致儿初一两个学期一直是班上的前三名.初二的时候,突然喜欢上写作.写作是和喧嚣无关的事情,它属于黑暗的只有一个人的房间,属于发不出声音的怀念和无法结束的孤独.致儿想要写很多书.让人们知道他的痛苦.知道他们的痛苦.
13岁,致儿常常逃课到市里的人民公园写小说,至于学校他就无所谓了,反正应试教育学的都是没用的东西,分数不重要.以前拿高分只是为了让自己忘记难过的事.现在找到更好的方法,当然不在用了.
致儿吧小说发到南京一家喜欢的文学刊物.很散漫地写一些黑色主题的小说.那些小说很快都被陆续刊发.编辑写信给他.展开白色的信纸,上面是流畅而舒缓的钢笔墨迹,对他的小说表示欣赏.信里写着,李迪致作者你好.小说接连刊发以后,读者反映热烈.天分难能可贵.希望继续.信末的署名是赵长今.大长今?应该是个女人.
致儿写作,心里的痛苦像血液一样涌动着,致儿感觉自己随时可以被窒息.杂志社陆续转来读者来信.人性深出的感情总是大同.致儿的小说很多人爱读.
六月初的时候,又接到赵长今的信.她给他发来邀请函.杂志社举行年度笔会,去湘西.她邀请他参加.让他去南京和他们会合.时间是7月3日至7月9日.正好7月致儿的爸爸妈妈要出国出差一个月.致儿跟保姆说7月3日放暑假去同学家住几天.就这么去了.
7月3日才正式放暑假,通儿也没去学校了,7月2号就收拾行李上去了.到了火车站,发现买火车票居然要身份证.他没有.后来想了个办法给了个过路的100块钱让人家帮买了一张南宁到南京的火车票.
火车深夜到达,下车的时候,来接站的就是赵长今.出口处,她举着一个大木牌站在夜色里.木牌上写着他的名字,李迪致.致儿的出现让她出乎意料.以至于致儿解释了半天她才相信.她说,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怎么才13岁.怎么会这样.她用手搔自己的后脑上的头发.脸上有困惑不解的表情.致儿微笑.那一天,他穿着黑色长裤子,蓝T恤,旧球鞋.肩上背着他的黑色书包.表情淡漠,眼神流转.浑身散发出幼兽般可爱迷离的辛辣气息.
他是笔会里最年轻的成员.其他差不多都是作协的老作家.那些名字常常会出现在各种大型文学刊物上.一组人浩荡浩荡地出发去湘西.致儿没有觉得忐忑不安,即使身边是一堆文坛名人.他一直独自背着包走在最前面,脸上有置身事外的表情.赵编辑照顾他常常特意走过来陪他,和他说话.致儿的话不多.习惯性的一边倾听一边神情游历.只是不停咬着口香糖.
一路经过张家界,然后到凤凰城.赵编辑渐渐和致儿结伴而行.两人一个年纪小一个年轻.走着走着就走到前头.又掉头去找大队伍.她说,你对野外旅行很有经验.
我小时候是在外婆家的小镇长大的.那时候我们爬的是镇子后面的野山.我常常跟我姐姐爬到最高的大溪岭上.躺在悬崖边的大岩石上,晒太阳,听风吹过树林的声音和鸟鸣.感觉幽深的山谷就像地狱一样.那个镇子,叫吴圩.
为什么说像地狱.
因为那种美似乎万劫不复.
她看着他.他站在古城青色的石板道边,一边含着一跟棒棒糖一边神情淡漠地凝望着沱江上的桥.他和她曾经认识过的孩子全然不同.他见过太多写作或者不写作的少年.他们的灵魂或者空洞无物.或者偾世弃俗.而致儿是一片空阔无人的原野.充满呼啸的风声,一往无前.当她接到他的第一篇小说时,她就印象深刻.那些文字似乎不曾经存在于世界,而从一个黑暗的洞穴神秘的喷涌出来.
他走进旁边的小店铺,看着那些手工制的布鞋.他拿了一双绣着’快乐”两个字的白布鞋.脱下球鞋试了试.他看着自己的脚,脸上露出味笑,然后吧鞋子放回去.
他说,为什么不买下来.不喜欢吗?赵编辑知道不是因为没钱.不说致儿家里那条件.就算杂志社发给致儿的稿费也够了.
他说,很喜欢.但好像不适合我.我比较喜欢穿耐脏的黑色回力球鞋.
你一直都那么理智吗?
他摇头.又笑.身边这个真诚温和的女子,穿着牛崽裤,红T恤.她曾经让致儿有一瞬间的停顿,以为自己碰到了年轻时候的母亲.现在,妈妈正在国外出差呢,也不知道生意谈得怎么样了.
他问她,还有口香糖吗?她说,吃完了.她走到一家杂货店里,买了一包口香糖.递给致儿,她说,吃口香糖可以.但不能抽烟,吸烟有害健康.你长大也不能抽,能答应阿姨吗.
致儿当然不抽烟,但他没有说答应.他只是反问她,你一直这么理智吗?他把她的问题还给了她自己.我一直相信,对生命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禁忌的,上帝偏爱任性的人.
那是因为你不害怕失去.致儿.你比任何人都勇敢.
是吗.致儿黯然微笑.他不再说话.
6天笔会转眼结束.他们回到了南京,然后大家各奔东西.杂志社派了一名叔叔送致儿回南宁.要搭夜间火车.赵长今编辑说,下次你过来,我陪你到处去玩玩.中山陵一带有高大的梧桐,也许你会喜欢那里的雨天.
致儿微笑,他说,谢谢你.这6天我非常愉快.
我也是.赵编辑说,希望你继续写作,不要轻易放弃.答应我.他把一只布袋子交给他.他打开来,是那双手工的刺有”快乐”二字的白色男布鞋子.她说,喜欢就要拥有它.不要害怕结果.
致儿点头.背着他那个黑色的书包和送他回南宁的叔叔上了火车.他从窗口探出头来对她挥挥手.黑色短发像浓密的海藻.略现凌乱.一双明亮的眼睛似乎看穿尘世.火车离开站台以后,月台上空气清凉.暗淡星光照着赵长今的脸.她慢慢走出站台.她问自己心里为何怅然若失,似乎有什么东西没有带回来.她费力地思考.直到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带着她穿行过熟悉的寂静城市.她突然之间明白过来.她心里晃动着的,是凤凰城那片蓝得没有杂质的天空.还有天空下那个神情寥落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