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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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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逛街的架势特别吓人,我在前头雄赳赳气昂昂的走着,逢店必进,李哲君提着大大小小的包袱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还得赔上一张谄媚的笑脸。
我随手拿起一件吊带长裙在胸前比划比划,然后转过身问李哲君说:“我穿这件好看吗?这颜色会不会显得老气?”
“不会,特别好看,很显你皮肤!”李哲君说着就要掏钱包付账,我故意将衣服丢还给店主:“不行,我不太喜欢这款式,太露了!”
说完我扭头就走,将已经掏出了钱的李哲君和已经伸出了手准备接钱的店主晾在当下。
捉弄他是我的乐趣啊。
我站在店门外的橱窗前,趴在橱窗玻璃上偷看李哲君跟店老板打圆场,笑得肠子都抽了。
李哲君从店里出来,表情特别严肃,将手里大大小小的包全放在地上,然后开始挽袖子。
“你,你要干嘛?我不过是……”
我没能说完那句话,因为李哲君的唇堵住了我的嘴,他霸道的将我压在橱窗玻璃上,用力吸吮着我的舌头。
李哲君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粗鲁过,他永远是那么绅士那么体贴。不过,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粗鲁我也挺享受的,不好意思的笑。
手机就在这时候唱起歌来,我从口袋里掏出来看,是梓夕打来的。
“妞,终于想起你苏大爷我了?”我还没从调戏李哲君的心情中走出来,居然张口就把梓夕也给调戏了。
梓夕果然在电话那头骂我:“死样,你跟你家男人打情骂俏就够了,别上我这儿来显摆!”
嘿嘿,我在梓夕面前显摆爱情,那是绝对的班门弄斧不自量力,她梓夕什么阵仗没见过?交往过的男人我手指脚趾全加上也数不过来呢。
于是我深呼吸,老老实实的跟梓夕道歉:“我是一时昏了头,您千万大人不计小人过!”
“这还差不多!”
古话不是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么,这话还真真是有道理,我在李哲君面前是卤水,可一到了梓夕那里,我就变成了细嫩爽滑的水豆腐。
没办法,我舍不得惹她,梓夕就是我的恩格斯,我的钟子期,我想要一辈子做好朋友的女人。
“大小姐不知突然召唤我,是为何事?”
“啊,看你一打岔我差点把正事忘了!”梓夕的语调忽然急促起来,我能够想象得到她跳着脚着急的模样,特别傻。
“那你说呗,我听着呢。”
“你给我的简历,我早上帮你投了奥格集团,对方刚刚发了面试通知过来,我已经帮你收下打印好了!”
我真的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转身一把攥住李哲君的衣袖:“快快掐我一把,看我是不是在做梦!”
今天难道是我的幸运日么,先是李哲君给我过生日,然后梓夕又告诉我有面试通知,这一切可千万不能是梦,否则我真会失望致死。
“那我们回去吧,梓夕应该是在寝室等你呢!”李哲君捡起了所有的包,然后伸手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整套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等我从惊喜中回到现实,已经在回校的路上了。
我们刚到学校门口,李哲君就一股脑儿将所有的包都交给我,然后说了一句“有事”就特别着急的离开了。
我独自一人将四份生日礼物,没吃完的蛋糕和新买的衣服全扛回了寝室,五层楼梯爬的我直喘粗气。
踹了半天门却没人来应,我自己开门进去,梓夕竟然不在。
不过面试通知单在我的桌上好好的摆着呢,我乐得也就忘记了梓夕。
一直等到深夜十一点,梓夕也没回来,留着我一个人在寝室里,很有点儿寂寞失落的感觉。而李哲君自从傍晚莫名其妙的走掉之后电话就一直打不通,难不成这两人一起失踪了吗?
我没吃晚饭,这会儿饿的前胸贴后背,难受得不得了。我翻身下床,想找找有没有什么吃的。
我没有囤积零食的习惯,但是梓夕有,她的小抽屉里永远会有一包没开封的薯片啊饼干之类,是人家大美女熬夜聊天玩游戏必备提神物品,虽然她每次吱吱呀呀老鼠一样的咀嚼声真的吵得我睡不好觉。
要说天生丽质难自弃,我每天早睡早起,黑眼圈仍然让我看起来长的特别像国宝;梓夕夜夜奋战到天微微亮,两只大眼睛却依然明亮媚惑,勾引男人的时候电力十足。
吃了点东西,整个人居然精神起来,关了灯躺在床上,我估计我那俩眼珠子咕噜噜转的能跟50瓦小灯泡似的,炯炯有神。
梓夕出门只有两件东西必备,化妆包和笔记本电脑,就算是去食堂吃个饭,她也会背着这两样东西,刚才在抽屉里翻零食的时候竟然看见电脑在,我不由得很意外。
也好,漫漫长夜没个说话作伴的,就让我看看电影听听音乐吧。
我很少用梓夕的电脑,因为根本没机会,所以她把电影存哪个盘里了我还真得不清楚,只有一个一个文件夹翻找。
电影没找到,意外的找到一堆照片,看那清晰程度就知道是梓夕用手机偷拍的,画面有些还歪歪斜斜的,估计是来不及找准角度。
按照日期,每半年一个文件夹,这些照片就这么分类存放着,于是我饶有兴致的一张一张翻着看。
在那些照片里,我的友情和爱情抱在了一起。
最早一张是李哲君走路的侧脸,他走路的时候,就算他老爸跟他擦肩而过他也不会注意到,一心只向着自己的目标奔过去,为了这一点我没少埋汰过他。
再往后画面上渐渐出现了我,我搂着李哲君的胳膊笑得脸脱了像,我拿手指磕李哲君脑门,我双手叉腰泼妇一样跟李哲君吵架,等等之类。就算看了这些照片,我也记不起来那些片段了,日子流淌的比黄河都快,而且带走了一切,连一摊水沫都没给我留下。
我得意的笑,想不到梓夕这么有心,偷偷帮我保存了这么一份人生记录,屁颠屁颠的拿过U盘,打算拷贝下来,留着做个纪念。
再往后翻,我的出镜减减少了,换了我不熟悉的背景,五彩闪烁的灯光从地板上照上来,李哲君神采飞扬的冲着镜头笑,或者说着什么,或者是默默的喝酒。从他身上不同的衣服就能看出,这中间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是吗?在我们相处的时间里有这么长一段他脱线的时间吗?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只记得,李哲君总是随叫随到,一个电话打过去,二十分钟之内必然出现在我眼前。
是我太好骗了,还是我根本就没有留意过他?
我不记得,想不起来了,为什么我的脑袋不会根据我的需要保存记忆?我十二万分努力想要忘记的东西,偏偏死死盘踞在了脑中最显眼的角落;而那些我现在试图从记忆里面挖出来的东西,却根本没有在脑海里留下一迹可寻。
再向后翻看,镜头里笑靥如花的女人我再熟悉不过了,她或是搂着李哲君撅嘴,或是坐在李哲君腿上玩自拍,那两人十指紧扣的手捏碎了我的心,碎片哗啦啦掉落的声音响起在我耳边,我听见了;照片的背景也逐渐从那个色彩斑斓的角落换成了蓝天白云绿草地,甚至我还从照片边边角角里友情出镜的半条胳膊半个后脑勺里,看清楚那是我自己!
再向后翻,日期越近的画面我已经能够从记忆里面拼凑起来。
我竟然能够安安静静的看完所有的照片,最后一张照片梓夕用手指摆出心的形状,拢住了李哲君背上的刺青,那个刺青还是我上周末逼着李哲君去刺得,就在后背心跳的位置,那个梵文图案据说象征着对爱情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