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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故人未至 ...

  •   夏明笛不太记得怎么一步一步在医院里走着的。
      好像家里很多自己连脸都认不得的亲戚都成群结队地来嘘寒问暖,让他不禁恍惚——那么冷冷清清的家,原来是有这么多人的啊。

      一个年轻的护士搀扶着他走出来。
      夏明笛对她有些印象,记得手术结束的时候她低着头跟在医生后面走出手术室,左右张望一番后小声说:“刚才那个男的呢?不是家属么?”
      当时就被其他好几个护士训斥了,还遭到了方云舒的眼刀攻击。

      “您......节哀啊。”那护士大概是在为了刚才的出言不逊而感到抱歉,声音有些哆哆嗦嗦的。

      夏天是真的结束了吧。
      今年的秋天格外热,不知不觉到了深秋,都好像是夏天的延续。只是这时深秋黄棕色的风吹得太响亮了些,像刀疤一样挂在人面上,心里。

      坐在返回老房子的出租车上,夏明笛见着熟悉的建筑物成了光影,快速从眼前掠过去,心中有好大一阵子不安。分明安静了许久,又微微张口道:“你说,我当时要是不说那句话,外婆是不是就会好好的?”

      他指的大概是当年那随意的一句“外婆会不会一下子摔到,然后就离开小笛了”。

      可方云舒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明白他确实是陷得很深,于是重重地把他按在自己怀里。

      清清淡淡的小苍兰覆上来,几乎把梨味全都隐去了——花枝收着尖刺,颤颤巍巍地裹住了脆弱的孩子。

      “会好的。“他一边轻轻拍着颤抖的背一边低声道。

      “到了啊小伙子,白果巷。”车里有些冷清,司机的一句话显得飘乎乎的。

      夏明笛付了钱,勉强地朝他笑笑,打开车门跨出来。可还没走上几步,便看到老房子上写着好几个大大的“拆”字。

      “爷爷,这里是要拆迁了吗?”他拉住一个练操到深夜的老爷爷问。

      老头儿长满皱纹的脸动了动。“是的哈!”他弓着背伸出手来,指着面前染着斑又发黄的墙面上一个鲜明的“拆”字说。“这里保不住啦,马上都要建高楼大厦了哦。小伙子,你是佟然然她家的吧?她老执着了哦!一直坚决不容易的。”

      夏明笛一脚踢着靠着墙边摆的纸箱子无言。
      ......

      自称是“市政府”的人来也是没多久前的事情。

      当时听明白他们是要拆迁老城区后,佟然然便有些气愤地大声说:“我不同意!”然后光荣地成为了一名“钉子户”。

      当时声称自己对老街巷有感情,口口声声喊着不能拆的人比比皆是,老的少的都有。可是自从市政府的给出了各种优惠条件,他们也没说什么,就不声不响地在协议书上签字了。

      只有佟然然,梗着脖子直挺挺地站在那儿,从不往协议书的白纸黑字上看一眼。

      说难听了是倔强,说好听了叫长情。
      拆迁了,那些人和情感,不可割舍的什么,都好像若有若无的了。

      -

      夏明笛对这所房子还是有深深的感情的。

      小时候他生活在Z城。自从外婆背着一个蛇皮袋,拽着他的手把他从那个乌糟糟的家里拉出来,他便一直住在这金黄色的白果巷里。

      要说他与这房子的缘分,还是因为佟然然的固执。其实她不是没有钱住到条件好的公寓里去,早些年外公还在的时候跟她提过好几次搬家的事,都被她驳回了。“搬什么搬,住了那么多年的房子,你没点感情,我可是把它当亲儿子!”这是佟然然爱说的话,说完后就气鼓着脸走了。要不是她的一意孤行,这房子也不至于多留了好几个春秋。

      走了十几年的路,再没有方向感的人也该认路了,还对这里的一花一木,一草一石无比的熟悉。
      夏明笛从小记忆力好,到现在若是问他谁家的谁谁谁做过些什么,谁家的谁谁谁什么时候成亲的,谁家的谁谁谁有个夏天给全街坊都送了水蜜桃,只要是他知道的定都记得。

      白果巷曾经是Y城的中心。拆迁之后,最后一点保留Y城本色的东西也没有了,世界苍白。

      夏明笛不觉得可惜,只觉得很恍惚。
      接一个电话的功夫,人没了,家也没了。

      “回去吧。”夏明笛拍了拍方云舒的背。
      “去哪儿?”
      “学校,还能去哪儿。”

      方云舒摇摇头,手抚上夏明笛柔软的发顶。“去我家吧,以后也住在我家吧,我养你。”他掏出别墅钥匙说。

      夏明笛沉默着良久良久,才轻轻甩开他的手说:“不用了。我不喜欢被别人养。”

      要说夏明笛的性子也是随了他外婆,傲气得很。他吐了一口气,直了直腰板,好像这样就像是一个大人了。“我可以住宿舍,交的起住宿费。”

      夏明笛其实接受不了死亡。但是一桩接一桩的事情铺头盖脑地砸过来,让他不得不明白什么。
      死亡,就是人间欢喜悲苦都见不着了。

      不得不承认的一件事是,曾经人们口口声声说着“一辈子”,但哪有那么长啊。
      每个人都只能陪着心爱的人一段时间而已,然后悄悄地离开。

      而所谓“一辈子”,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此时此刻对于爱的勇气罢了。

      佟然然还在的时候说了那么多的“永远”,可不还是静静地离开了。要是放在从前,让她看见自己的外孙夜半无归处,她肯定是要不由分说地拽着他走的——如同十几年前那样。

      可惜她看不到了。

      尘世间有一种人叫故人,只能在记忆里鲜活,等着哪天哪月慢慢淡出了回忆,便只剩下青灰色墓碑上一个冷冰冰的名字和黑白照片了。

      “活着的人并没有失去什么,所以依然要好好生活。”夏明笛这么想。

      他想了想,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一顿翻翻找找,寻着一个国外的号码。

      那是他妈妈在出国后的新换的号码,还是当时佟然然骂骂咧咧地告诉他的。

      夏明笛看着一串从未拨通过的号码有些出神。“她这些年都干了什么,还记得我吗?”他怀着忐忑点了“拨号”。

      几声沉闷的嘟嘟声后响起了一段欢快的铃声,不久就接通了。“您好,请问是哪位?”电话里的女声听起来有些懒洋洋的,像是刚起床。

      “妈,是我夏明笛。”
      夏明笛几乎已经不习惯于叫“妈”这个词了。明明应该是喊起来最温情的一个字,可这中间隔着的十几年,几乎淡化了所有感情。

      “什么?您叫我妈妈?”那女声好像受到什么惊天的玩笑一样,用夸张的口吻问。
      “不好意思,我的儿子现在才刚刚十岁,没有您这样的声音。”

      夏明笛腿有些软。他本来想得好好的,拨过去之后妈妈不一定对他有什么感情,但是至少还是对自己十月怀胎的第一个孩子有些印象的,所以也可以寒暄几句。
      可她不记得了。

      “妈,”他忍着鼻尖忽然泛起的酸涩和微颤的声音说,“您不记得我了?您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出国去的。”

      那女声大概是有些不耐烦了。“我说了我只有一个十岁的儿子!您听得懂吗?您要是想冒充我的儿子来欺诈,恕我直言这谎言实在是太蹩脚了。”接着又是一串嘟嘟嘟的忙音,没有欢快的歌声了。

      夏明笛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挺直了背一个人往前走。方云舒跟了过去,想要拉住他,却又被甩开了。

      “我不想要你帮。”夏明笛咬了咬牙关,挤出这句话。

      语文课的时候学文言文,老师曾经强调过一个词的意思。“注意了,‘故'这个字,不仅有‘去世,死亡'的意思,还可以解释为‘从前'。”语文老师明亮的大嗓门现在还让人记忆犹新。

      更加是,当亲人全都成为了故人的时候。
      夏明笛只好挺直腰板,把自己十几岁的身躯提前变成二十几岁,三十几岁的。即使像一具空壳,这样也更成熟些。

      于是匆匆略过少年时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故人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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