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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察觉 ...

  •   第二天凌晨三点多,沈迟就醒了,他又被梦魇住,在从高空不断跌落的下坠感中惊醒。

      洗了个澡,酒店的香薰刺鼻,沈迟拖拉着拖鞋去开窗,初夏的昼夜温度差有点大,风灌进来,裹在他的湿发上,像是一团雪压在枝丫。

      窗被重新关上,风撞在玻璃后拐了个弯朝远方而去。

      时间有点像是一个长度,自沈迟脚下延伸,随机将他搬动在任意一个时间点上,每一次睁眼就像在和时间赌博。

      他微抬眼睛,侧边的毛玻璃闪烁着冷色调的光,隔着一张桌子,对面是一个剃着寸头的男人正在脱下外套。

      沈迟用手支撑着脸,地点的转换如同一场梦,眨眼间改变,上一秒还坐在床上晾着头发,下一刻就落在人群当中。

      但,习惯了。

      “先生?”寸头男人露出疑惑。

      沈迟不动声色,冰冷的手捧住盛着热水的玻璃杯。

      “我叫沈迟,罗彻先生是吗?”

      罗彻上下打量沈迟,他总觉得对方像是包裹着很多情绪的人,奇怪得不太像正常人。可听到沈迟的名字后皱起的眉头却突然舒展开,带上几分了然的笑容:“原来你就是沈迟啊,久闻大名,我曾经还想报道你,可惜的是八卦社已经停刊了。”

      “你认识我?”

      “那当然,福利院还开的时候,你每年捐赠好多钱,小城市没别的大事,所以有一段时间,大街小巷都在讨论你。说虽然你从福利院出去,但你的心还在福利院,说你知恩图报,是个好人。”罗彻斟酌用词,因为内心的想法和口头表达的意思一致,倒是看起来十分真诚,尽管他确实没认出来沈迟。

      沈迟笑了笑。

      “那我们开门见山。”

      罗彻为难地又皱起眉头,额头挤出深深的皱痕:“说实话,我确实见钱眼开,但福利院院长事件,我也只能告诉你大概。”

      “足够了。一万买消息够吗?”

      “够够够!”罗彻连忙应声,他习惯性牙齿左右略微摩擦,眼睛朝右上角的方向颤动,露出思索的神态,他边回忆边说:“那是十四年前发生的事了,我还记得当时我在车里被人扔鸡蛋,助理突然打电话告诉我说,五原福利院发生了大事。我花了好几分钟才摆脱那些人,又花费了半个小时才到福利院。福利院已经被警察围了起来,那是我见过警察出动人数最多的时候。我没能挤进去看,毕竟八卦社不是什么正经媒体,我就偷听周围人的谈话。”

      “谁说的我不记得了。大概就是说福利院院长囚禁孩子施虐,不止一个孩子。造孽啊,他们说看见有好几个裹着白布的支架搬上救护车,大约是死了。后来有正经媒体赶来采访,我就混到一个角落,正好可以拍个视频,可惜还没来得及拍多少就被警察制止了,那几个媒体,连我也没落下,全部带进警察局谈话,说这个事件影响太大,上头已经准备发布文件下来,封锁这个消息。”

      “消息怎么可能被封锁得住呢,只不过是隐晦地告诉我们,不要乱发这件新闻,社会影响太大,一旦发生什么,责任就会追究到我们头上。我也是鬼迷心窍,当时胆子大就避重就轻发了一篇没有啥实质内容的报道还有视频。不过个那时候发生了更大的事情,所以盖过了我这个新闻。”

      沈迟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带着微弱的笑,他垂着眼睛,手指摩挲着光滑的玻璃杯壁。

      罗彻飞快瞥了一下他的神情,没有发现什么变化,继续说下去:“有一个媒体人他做错了事情,曝光一个存活下来的孩子。听说那个孩子是他亲戚家的孩子,抱歉,我有点心情复杂。”他灌下一大半水,缓了缓情绪:“那个孩子还在医院治疗,就被曝光了个人信息,我听同事说那家被曝光信息的人每天都被人议论纷纷,我虽然没有什么道德,但我也做不出报道这件事的事情。那个小孩走失几年,好像是一两年?嗯……她的父母早就离婚了,她的母亲已经嫁到别的地方,她的父亲刚开始还很爱这个孩子,但后面在很大的压力下,她的父亲受不了议论就抛弃她不管了。这个小孩子被一个警察收养,一直生活在五原镇,这么多年她顶着巨大的压力生活着。”

      “你不生活在五原镇,所以不了解。最近她好像要结婚了。”

      “是个女孩子。”

      罗彻一愣:“你怎么知道?”

      “你前面说过了。”沈迟笑起来,他看起来像是被罗彻逗笑了,他摆摆手喊服务员点单,自己点了一份抹茶草莓卷,然后把菜单转给罗彻,他望着罗彻:“你要吃什么?”

      服务员是个女孩子,她偷偷瞥这位年轻好看,气质与常人不太同的男孩子,心里感叹,真是个好干净的人,白白净净,头发虽然有点长,是日系少年类型。

      罗彻早就过了喜欢吃甜食的年纪,他摇摇头。

      沈迟也不强留他,通过手机扫码转账,给他付完钱,两个人愉快地分道扬镳。

      “您的抹茶草莓卷。”

      “谢谢。”

      抹茶草莓卷上多加了一颗草莓,一个便利贴贴在盘子边,上面画着一个简易可爱的男孩子,有个箭头旁边写着:送个草莓给帅哥/比心/

      沈迟又笑了笑,他轻抿嘴角,叉着一小块进口,抹茶淡淡的苦味冲淡了奶油的甜腻,草莓的酸甜混入其中。

      真好吃啊。

      大颗大颗眼泪滑落,沈迟还是眼睛弯弯,一口一口慢慢吃完。

      小城市的节奏不快,罗彻走出两条街,想起来家里的女儿喜欢吃甜食,随便挑了一家蛋糕店买了两份提拉米苏给妻女。他坐上公交车,满意地放松下来,眯起眼看外面的人。

      拎盒子的手微微一松。

      “是个女孩子。”

      “你怎么知道?”

      “你前面说过了。”

      那对话闯进罗彻的脑子里,搅得他有些迷茫。他很清楚地记得,为了保护那孩子的信息,所以他没有说出来是男孩还是女孩子。如果是沈迟听说过,那为什么要说出这句话?

      罗彻想也许是自己对于文字太敏感,交易结束后,无论如何这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他只要守着自己的安稳的日子就好了。

      听说那个女孩子真的要结婚了,终于踏出艰难的最后一步,真是不容易。

      —————————————————

      “那个孩子已经迈出第一步。”

      “可我们无法阻止他。”

      “徐医生,我们尽力而为就好。他也在很努力,我们都看在眼里。他真的在很努力地想要活下去了。”

      “三年前……”轻轻地倦出三个字,浅浅搁浅没有再说话。

      ———————————————

      我站在街道口,我看着左边的商业街,和右边的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闭上眼,就可以听到音乐声,车鸣声,喇叭声,走路声,跑步声,笑声,哭声,谈论声,车轮滚动声,叫卖声,每一个声音清晰地像是一根线,许多根线交织错落缠在一起。

      我该去哪里?

      也许我可以和那拎着购物袋说说笑笑闹作一团的女孩子们一样去逛街。

      也许我可以和那爸爸抱着孩子,妈妈喂孩子吃东西的一家三口一样去买东西边玩边吃。

      也许我可以和那慢悠悠散步的老人一样去散散步,看看风景。

      可这些目的不是我的目的。

      我跟上匆忙者的步伐,在陌生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前进,重返,重返,重返。急促的脚步让我看上去像是一个因为某些事情着急的人,像是一个还带着明显欲/望或者野心的人,落在别人眼里不会觉得奇怪。

      悲哀的是,我越是拼命想要融进人群中,越是孤独。

      我停下脚步,想起罗彻说的女孩子。画面一闪一闪,始终没有成一个清楚的画面。

      药在口袋,我不想吃。

      罗彻说起她的那一瞬间,有个声音在挣扎,胡乱摸进我的内脏,我的五脏六腑都在震动,说你要微笑啊。

      勉强的微笑在听到她要结婚的消息后,慢慢地不需要肌肉控制,自然而然地维持。

      我应该很喜欢她。

      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暗,时间对我来说好像过得太快,不过没关系,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走着。

      她好像要结婚了。

      我想去看看,买一份礼物吧,听说朋友结婚都是要送礼物的。

      我居然觉得她是我朋友,明明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

      但是没关系,我喜欢她,我希望她做我朋友。

      见一面也好。

      我却无力地倒在路上,药瓶划出口袋,药撞在瓶子的声音压住我的眼睛。

      倒在路上的最后一眼,我看见黑压的狭仄的空间里,我在紧紧抱着一个孩子,她的头发压在我的脸上,我全身好疼,却没有放开她。

      我抬起满是血的手,怕弄脏了她,于是只碰了碰她的头发,轻声攒作气音:“出去以后,我们就别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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