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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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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走在上学路上,沈采棠开着随身CD机听着言婉送给她的CD,迫不及待地想快点和冯晏晏分享。为了近距离感受一下白兰花的芳香,她特意从学校的花园小径绕道去教室。
此时,距离学年期末考试的世间已经很近,花园里最近晨读的人也多了不少。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留下斑驳的痕迹,她循着那花香信步而去,慢慢走到树下,仰头静静凝视了那茂密的树冠片刻,又小心翼翼地在树下捡拾了几朵跌落枝头的花朵,揣在怀里,才快步离去,
高一学年马上就要结束了,即将到来的就是文理分班。沈采棠很早就做了决定,要选文科,一来是爱好,二来,从现实的角度来考虑,如果能够甩开自己不擅长也不感兴趣的物理和化学,总体成绩肯定会有上升。对于这个选择,叶梦琴和沈利华也没有多加干涉。
分班的话,身边的同学自然会有一些变动。沈采棠思量着。她此前就知道冯晏晏会选文科,不用分出去,这样两个人可以一直同班到毕业。
心中微喜之时,不禁又想起了夏昱。夏昱各科成绩均衡,都很出色,无论选文科还是理科一定都是名列前茅的。不过读理科在大学专业的选择面上会广阔不少,况且前不久她路过班主任办公室的时候,无意识听到其他班教理科的两个班主任在和自己班的班主任闲聊,说希望夏昱可以分到自己班上来。言谈间的氛围尽管轻松,却不自觉地暗含了竞争之意,分明是已经得知夏昱会选理科了。
沈采棠和夏昱同班快一年,并没有太多交集。冯晏晏和夏昱是初中同学,相对熟稔一些,有时候路上遇见了,他和冯晏晏打招呼的时候,连带着也会对沈采棠点点头,除此以外,两人没怎么多说过话。
尽管如此,由于同在一个班,沈采棠还是会有很多看到他的机会,更遑论可以借着座位的天然优势偶尔偷窥一下对方的侧颜。可是,一旦分了班,连这种机会也没有了。
思及此,她叹了口气,情绪骤然颓丧了起来。
距离隔得远一些,也许就会少一些绮思杂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件好事吧。
早自习的铃声响了起来,沈采棠抬头看了看已经开始变得有些刺眼的阳光,努力甩掉心中的那份遗憾,关掉CD机,往教室走去。
上午课间操结束后有短暂的休息时间,沈采棠和冯晏晏穿过操场打算去学校小卖部买点吃的,一边走一边还讨论着陈奕迅那张新专辑。突然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抬起头,只见操场跑道上远远冲过来一个男生,须臾之间,就已经抵达了她俩面前。
男生身材健硕,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隐隐透亮。白色短袖背心下,少年结实的胸肌隐隐可见。他的脸被太阳晒得发红,额上的汗珠清晰看见,看得出来已经在操场上跑了些时候。额头饱满,浓眉大眼,神采飞扬,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嗨,是齐光啊,好几天没见到你了呢!”沈采棠笑道。
“对嘛,所以一看到你,我就赶紧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过来了”,齐光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看到沈采棠身边的冯晏晏,也咧开嘴对她招了招手。
“我的天哪,你的速度真的好快啊,不愧是校运会100米冠军!”冯晏晏赞叹道。
“哎哎哎,过奖过奖,上次拿冠军还是有点运气的,和第二名其实就差了那么一点点”,齐光难得谦虚了一回,爽朗的笑声透露出受到夸奖后的喜悦与自豪。
齐光是沈采棠的初中同桌,两个人都来自慧美中学初中部。
从小到大,齐光都是个淘气好动,精力旺盛的孩子。学习不太在行,运动场上却是把好手。长辈们见到齐光都爱夸,“呦呵,看这小子,虎头虎脑的,真有劲儿”,可是唯独齐光的父亲却不太待见他。
齐光的父亲是个传奇人物,出生在偏僻的农村,小时候因为家境贫困,初中没毕业就出来闯社会。从摆地摊开始,吃了很多苦,一路打拼,最后开了一家外贸公司,现在也算小有资产。
正因为小时候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齐光的父亲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他能多读书,拿个高学历。听齐光说,,父亲当年给他取名的时候,专门找了人,让对方帮着想一个“有文化”的名字,最终选了“齐光”二字,来源于《楚辞》中的那句:“与日月兮齐光。”
只是事与愿违,齐光压根儿就不爱读书,只爱踢球跑步,最后报考崇光中学高中部的时候,成绩差了分数线一大截,还是他父亲托了各种关系交了不少钱才进来的。
“我啊,就不是读书的料,这么多年,我爸还是看不清这个真相。说钱给我准备好了,以后还要让我出国读书。说实话,花这么多钱读书,不如以后给我点钱做生意。”
以前读初中的时候,齐光不止一次苦着脸向沈采棠这样抱怨。沈采棠其实也很同情他,但每当她想正儿八经安慰齐光两句的时候,对方已经迅速调整好情绪,又是喜笑颜开的样子了。
沈采棠喜欢齐光的单纯开朗,遇到再困难的事情好像都有一种“天塌下来当被盖”的豁达。齐光也把沈采棠当好朋友,因为她愿意倾听他说话,而且总是很耐心,不会厌烦。尽管现在没有在一个班,更不能继续当同桌,但能够在同一所高中上学,时不时能碰个面,大家还是觉得很高兴了。
“你这跑得满头大汗的是要干嘛啊?”沈采棠问齐光。
“下一节是体育课,今天我们班男生要内部分组打五人制足球赛,我这得提前热身呢,可不能输了啊。”
“你们班体尖生挺多的,竞争肯定很激烈,你要加油哦,”冯晏晏抢在沈采棠之前恳切地对他说道。由于沈采棠的关系,这一年来她和齐光也能时不常碰个面说两句话。
“嗯嗯,我会加油的,谢谢啊,”齐光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追问沈采棠:“马上要分科了,你最后是选文科还是理科啊?”
沈采棠被问到一时有点懵,但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她也大大方方地回答道:“我打算选文科。”
齐光听了很开心,“我也选文科。你知道的,我本来也不怎么爱学习,学文学理好像也没什么分别。相比而言,文科好像简单些,那就选文科呗。我爸也同意。”
沈采棠有点哭笑不得,但听到齐光选了文科,也觉得愉悦,“希望我们能分到一个班呢。”
“希望吧,如果能在一个班,那就太好了!”齐光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体育老师在叫他,匆匆向沈采棠和冯晏晏挥了挥手道别。说了声“回头再聊啊”,片刻之间就已经又跑出好远了。
“这个齐光”,冯晏晏边走边笑道:“每次看到他都是风风火火的样子,真的蛮有意思的呢!”
“晏晏,你选文科还是理科啊?”沈采棠问道。虽然她知道冯晏晏应该是选文科的,但还是害怕听到不一样的答案,所以还是想再确定一下。
“选文科啊!”冯晏晏没有丝毫迟疑,“你知道我成绩平平,文科虽然专业选择面窄一些,但选的人也少,竞争看起来会小一点,而且学习任务也轻松些。想到那些化学公式,我的头都大了!”冯晏晏眼珠咕噜一转,又拉长声音戏谑地对沈采棠说:“再说了,我舍不得你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怎能忍受要和你分离?”
“哎呦,快别这么说话,我听了浑身起鸡皮疙瘩”,沈采棠笑了起来,也学着她的口气说道:“何止是你啊,我也忍受不了和你分离啊。所以,时时刻刻,都要,缠着你!”
两人开着玩笑,有些忘形,沈采棠没太留意脚下,在下一个台阶的时候突然没踩稳,不小心摔倒了。一阵剧痛袭来,露在凉鞋外的左脚踝瞬间就擦破了皮,还渗出了一点点血迹。幸好身处在一个拐角处,没什么人看到这有点丢脸的一幕,否则沈采棠会觉得更尴尬。
冯晏晏赶快上前扶起她,查看了一下伤势,不算很严重,只是擦破皮的地方有些肿。她赶紧带着沈采棠去了校医务室消毒擦药。
因为这一系列操作,两个人在英语课上迟到了。尽管沈采棠不欲引起大家的关注,但她有些艰难的走路姿势和脚踝上的白色纱布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加上老师的询问,让她只得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一下。
走到座位上坐下,沈采棠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听课。脚踝上的刺痛一丝丝袭来,让她不禁轻抽了口气。目光不知怎的又往夏昱的座位飘去,突然回想起刚才他好像也看了过来,清冷的目光扫过了自己的伤处。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沈采棠自然上不成,只能由冯晏晏给她请假。
同学们的脚步声逐渐远离,偌大的教室最后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沈采棠放松下来,趴在桌上,一只手耷拉着,转头看着窗外的阳光,听到不远处的操场上隐隐传来体育老师吹哨集合的声音,很享受这种难得的安静时刻。今天的体育课应该是要让女生练习跑800米,这是她最不喜欢的项目,每次都累得要死,还总是最后的几名。今天能够因伤避过,倒也是挺幸运的。
脚踝的伤隐隐作痛,肿胀的感觉更加明显了。摊在课桌上的数学练习题还有一半都没做,却怎么都集中不起注意力。沈采棠右手转着黑色的签字笔,想着要不要听会儿CD。正在思量之时,只听“哐当”一声,跑进来一个人,抬头一看,竟然是夏昱。
沈采棠愣了,“啪嗒”一声,手里的笔掉在了地上。
夏昱走进教室看到她,脚步微微一滞,又径直走向自己的座位,从课桌里面拿出一件运动服。应该是刚才上课走得急,忘带了,现在赶紧回来取。
两个人突如其来地共处在这样一个空间里,沈采棠一时不知所措,为了转移一下注意力,缓解紧张和尴尬,她俯下身去捡掉落在地上的笔,却忘了自己的伤。一阵痛陡然袭来,没掌握好身体平衡,她重重地从座位上摔倒了地上。
正要出教室门的夏昱听到了动静,停了下来,转头看到跌坐在地上的她。
沈采棠又羞又急,觉得极为难堪。怎么能将这么狼狈的姿势呈现在对方面前呢?脸上的热度顿时升高,迅速蔓延到耳根,想要马上站起来,手脚一时却失去了力气。
不敢抬起眼睛,死死盯住地面,只希望夏昱已经离去。没想到过了片刻,竟然听到了一个清冷的声音:“你没事吧,需要帮忙吗?”
沈采棠闻言猛然回头,却因为跌坐在地面,看不到对方的脸。目光透过课桌的缝隙平行看过去,只能看到教室门口站着的人那双包裹在白色运动短裤之下修长的双腿。
怎么能在这种情况下接受他的帮助,怎么能让他走过来,难道还要他来扶我?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沈采棠瞬间有了力气,右手撑地,迅速站了起来。用身体稍稍倚住课桌,忍着脚踝传过来的疼痛,对着站在那边的夏昱,努力绽放出一个自认为是最灿烂的笑容。
“谢谢你”,沈采棠轻声说。
不敢和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长久对视,她下意识低下了头。
“不用谢。只是你的伤看起来有些重,还是少动一些,好好休息一下吧。”夏昱说完后,对她微微一笑,然后又掉转头走了。
听着脚步声在走廊里远去,沈采棠才慢慢撑着课桌坐到座位上。脸还是热的,并且热度一点都没有退下去的征兆,心脏“咚咚”跳得厉害。
他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是出于礼貌还是发自真心关怀?
其实,那会儿他已经马上出教室了,而且已经上课了,他完全可以装作没听到直接走的,可是还是转身问我了,应该是真的想帮我的吧?
摔倒了一会儿才听到他问我要不要帮忙,应该也是犹豫了一下吧?
如果他走过来,会扶我站起来吗?是不是意味着他会碰到我的手?……
沈采棠垂着头,咬住下唇,思绪万千。她细细搜索着过往的记忆,在脑海中勾勒着夏昱手的模样。
他站在讲台上帮老师清点试卷时,十指迅速翻动;课堂提问时,他自信而潇洒地举起右手,手指微微弯曲;对了,他还会画画,有一次课外活动,路过学校美术室的时候,她偶然看见他手执铅笔在画人像素描……
那双手很灵巧,是修长而白皙的。只是不知道掌心的温度有多高?也许,今天她本有机会去感受。
下一刻,她又为自己这样赤裸裸的幻想而感到有些羞耻。
一节课的时间就在神思恍惚间很快流逝了,直到下课铃声响起,班里的人陆陆续续回到教室,沈采棠课桌上的数学练习册还是一个字都没写。
冯晏晏像一阵风似地窜到她跟前,关切地问道:“现在感觉怎么样,脚还很疼吗?”
沈采棠赶紧从思绪中抽离出来,笑着安慰她道:“好些了,不过好像肿得有些厉害,估计得打车回家了。”
“幸好这是今天最后一节课,下午全校大扫除,咱们高一年级都放假,明后天又是周六周日,你可以待在家里不用动。等会儿去校门口招个出租车,这两天让你爸妈给你冷敷一下,上点药,下周一肯定就差不多好了。”
“行啦行啦,别操心,也不是什么多严重的伤”,沈采棠笑道:“只是没想到,你竟然还这么会照顾人,难得啊难得!”
冯晏晏正想打趣两句,这时只见一帮男生也回了教室。大家吹着口哨,欢呼着,有几个人还勾肩搭背。一个男生拍着夏昱的肩膀大声说:“哥们儿你今天真够厉害的,没你的话,咱们这边赢不了!”
夏昱也笑得很畅快,白皙的脸上带着刚刚运动完之后少见的红晕。
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大多是叛逆而桀骜不驯的。像夏昱这样长得好看异性缘又好的优等生,在一般情况下,很容易会和其他同性产生一些隔阂。但是他为人一贯谦和,和男生们也能玩得起来,再加上初中就读于崇光中学,不少人也都是他的老相识,因此在男生中他的人缘一向很好。
“你不知道,今天夏昱可厉害呢!”,冯晏晏小声对沈采棠说道:“正好2班也上体育课,负责他们班的那个体育老师生了病,所以就跟着咱们班一起上课了。老师让女生全部去练800米,两个班男生分别组成两个队踢足球比赛。我们跑完了全部就过去当啦啦队了。他们拼得特别凶,之前是平分,场面特别焦灼,最后几分钟,夏昱进了一个球,所以咱们班赢了。”
“进球那一刻,大家都疯了,全在尖叫”,冯晏晏哼了一声又说:“可惜啊,你没去现场,要不就能看到咱们班和2班有些女生那副花痴样了,估计里面超过一半都暗恋夏昱。”
夏昱是校足球队的主力前锋,沈采棠一直都知道。她没有认认真真地看过夏昱踢球。奇妙的是,每次从球场经过,放眼望去,在一群踢球的男生中,她总是能够在一瞥之间就迅速辨识出那个身影。就算周围的人再多,也永远可以毫不费力地认出那个独一无二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