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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绸缪 ...

  •   听闻圣命,叶琏立马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走上前去,眼角扫到下头几名皇子都露出又羡又妒的神情,心中不禁微微一晒。
      他这位皇帝舅舅表面上对他青眼有加,其实暗加提防得很,否则也不会收了他征调北固军的印信,还将一向与他不睦的越相之女指婚给他。
      至于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们个个不冷不热,则是为了制衡。
      只要不是事关自身,崇元帝的脑子还是很清楚的,帝王心术玩得娴熟。

      崇元帝高坐在龙椅上,满意地俯视着一表人才的听话外甥。之前,这孩子声称朝中有奸佞,愿冒名假死蛰伏以清肃,自己心中还是存着不少疑虑的。但一经询问,对方就乖乖地交出了印信,这些年来一直行止低调,无论何种疑难杂事都桩桩办得有条不紊,又不居功自傲,皇子之中又哪有这样的人才?

      可惜啊可惜,再怎么优秀也只是个外戚,并非龙种,不然他立储的决定也不用作得如此艰难了。

      叶琏同盛家小姐幼年时的姻缘,崇元帝也听长公主说起过几回。他年事渐高,对这些鬼神之说,命卜之理愈发深信不疑。如今收了兵权,对方就等于是个空有爵衔的白丁,他心中多少有些亏欠,得想个法子多少安抚一下。
      只不过,先前已经将越菱指给了叶琏,现在总不见得反悔。好在人人都以为叶琏已死,站在这大殿之上的是他弟弟,想到这里,九五至尊就和颜悦色地开口道:

      “如馨的祖父刚告老还乡,父亲又被外放到江州做刺史,在京城中无依无靠的,朕正寻思着给她觅个可靠的容身之处,不如就择在长兴侯府吧。”
      暗藏的言下之意是,两个女子朕都许了你,喜欢哪个,你自行决断。

      盛家女门第高且美姿仪,向来被认为是太子妃的最佳人选。崇元帝的这句话瞬时引起了底下不小的骚动,惠王霍地一下从几案前站起身来,拱一拱手道:“儿臣——”
      “嗯?”皇帝微微眯起了眼。
      乖觉如惠王立马察觉到自己行为不妥,软下了语气:“儿臣深以为父皇圣明。”
      说罢便恨恨剐了叶琏一眼,他心中于公于私一直对盛二小姐有意,筹措着总有一天要将此女纳为王妃。哪知竟还没来得及动作,就被横刀夺爱。

      接受着众皇子无声的千刀万剐制裁,叶琏不禁暗暗叫苦,心想自己这世也算得上小心翼翼,结果皇帝的“制衡之术”终于还是玩到了他头上。
      上辈子,越菱离开走马坡营帐时一语成谶,惠王此人瞧起来虽然君子端方,其实心眼极小,登基之后,清除异己的手段酷厉无常,不消说是福王及同党,就连自己因为与王妃莫须有的牵扯也不能幸免。

      然而,比起他来,更加为崇元帝这个拍脑袋做出来的决定而大伤脑筋的,尚有其人。

      “好烦呐,侯府之中地方本来不大,如今又多了个盛小姐,到底该怎生安排才好?”越菱揉着额角,昏昏沉沉地只想往榻上倒,却还不得不强打起精神,行使主母之责。
      “不如让她睡柴房。”秋墨早听到了关于盛二小姐与小侯爷天作之合的传言,忍不住又说上了气话。
      “快别胡说八道。”虽是叱责,越菱却不由得笑了笑。

      其实,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侯府里总共只有三处像模像样,可以住人的地方。主屋她住得挺舒服,让给盛小姐,那是不可能的。东厢房里是病歪歪的小叔,总不好意思叫他拖着病体挪窝。于是——

      “珪儿乖,从今晚起搬过来,和姐姐同住主屋好不好?”
      反正主屋里有几间房,拨一间给珪儿也无大碍,姐弟俩正好多亲近亲近。
      “真的?”越珪两眼发光,二话不说赶紧去收拾被褥铺盖。

      秋墨瞧在眼里,忍不住喜孜孜地同越菱咬耳朵:“大小姐,你有没有发现,少爷最近愈发清醒乖觉,说话间也口齿灵便不少。看来太医院张院判果真是妙手回春,药到病除。”
      “是啊。”越菱自豪地说,“咱们家珪儿这么聪明,等病好了以后,一定是点翰林中状元的人才。”

      抱着一床褥子从西厢房闲闲溜达到主屋的越珪,堪堪在花园里撞上了刚溜进厨房给自己打了碗汤喝的叶琏。
      叶琏坐在圆桌边的石墩子上,只手托着个青瓷大碗,碗里头是越菱一早上起来炖的杜仲党参乳鸽汤。见着得了甜头满脸喜气的越珪,他分外不顺眼,忍不住冷言冷语道:

      “敢问越尚书今年贵庚,居然还跟令姐同住一屋?可是担心遗溺后无人帮忙收拾?”
      越珪毫不示弱,反唇相讥:“我观大帅近日脸色焦黄,多是脾虚气血运行不畅,这大补汤再喝上几碗,必定不举。”

      “越尚书这副黑心肺驴肝肠,夜里梦呓时可别说出什么天理难容的话来,惊吓到了令姐。”
      “哪里比得上大帅桃花将至的嘚瑟劲?如今盛小姐入住西厢房,遥遥相对,便于你们暗通款曲,今晚,大帅不如就去盛小姐房里坐坐,点烛清谈,花前月下,岂不美哉?”
      说到这,越珪脸上露出了个阴森森,不怀好意的笑容。

      盛如馨立在院子里,扬着脖颈环顾四周一圈,便嫌恶地皱起了眉。
      她可是堂堂正宫之主,住的是层台累榭的五凤殿,用一顿餐饭都有十来个宫女服侍,眼见堂堂长兴侯府中的房屋竟然如此逼仄小器,院中也只有小花小草,还及不上祖父的宅子富丽堂皇,不禁大失所望。

      而越菱这不识趣的女人,居然连主屋都不肯让出来给她,合该上辈子被一剑穿心。

      她虽曾贵为皇后,但最后的日子并不好过。新帝心胸狭隘性情暴戾不说,登基后还秉承父风,纳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后妃。留下她孤零零的一个,身居后宫如冷宫,以泪洗面悔不当初。
      这一世,她一定要不择手段,牢牢抓住眼前这个手握雄兵,却又重情重义的男子。

      月上树稍,正是万籁俱寂的时刻,却突兀地传来一声女子尖叫。
      叶琏眼皮一跳,却依旧四平八稳地坐在椅上,端着手中的兵书不曾动弹。
      又过了片刻,屋外果不其然响起了一阵响亮的敲门声。

      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如果被人看到了一定会引发更多误会,他不能去应门。
      但盛如馨似乎不愿善罢甘休,将门敲得更加急促了。
      再这样下去,势必会将整座宅子的人统统吵醒。叶琏只得无可奈何地站起身,一把拉开了房门。

      门外,盛如馨披头散发立在阶前,身上只着白色亵衣,极不雅观,叶琏赶紧扯过一件长袍给她披上。
      女子垂着眼睫梨花带雨,颇有几分我见犹怜的意味。如果是上辈子的他,只怕当场就要心软不已。但自从见过了她当上皇后之后那样一副恶毒嘴脸,哪怕对方的确是小时候在祈泽寺遇见过的“仙女妹妹”,他也再没了那份旖旎心绪。

      此刻,盛如馨却没心情卖弄楚楚可怜,一见着对方,她就如获救星般开口:
      “……有蛇。”
      “可是发了噩梦?”叶琏不可置信地望向她。
      侯府中日日有人清扫,最是洁净不过,蛇虫鼠蚁一概全无。博取关注也不用做到这个地步吧?

      “是真的,”盛如馨急急捉住他袖子,“不单有蛇,还有蜘蛛……不信,我带你去瞧。”
      叶琏不着痕迹地将对方的手从自己袖子上拿开:“好,我们去瞧。”

      真的有蛇。

      一条青花蛇在被褥里娇媚地扭动身子,见着他们还热情洋溢地吐了下信子。
      一只白额蛛从床帐上晃晃悠悠地荡下来,势不可挡地结了一个形状优美的大网。

      “你看,没毒的。”叶琏抓起蛇的七寸,拎到盛如馨面前晃了一晃,这蛇还挺长。
      显然,越珪只想吓一吓她,并不愿在侯府里弄出人命,给他姐姐添麻烦。相比起他前世受福王牵连失势后,被新帝下在天牢里穿了琵琶骨的待遇,选择这种复仇手法大概已经算良善了。
      女子猝然往后退去,尖利的叫声几乎刺穿屋顶:“拿开!快拿开!杀了它!”

      “这个也没毒,虽然长得丑。”叶琏仔细端详了一下,抓起正在勤劳地上上下下忙活的蜘蛛同样送到对方眼前,“还能捕食屋中害虫,算是益兽。”
      这一回,盛如馨没再叫唤,她两眼翻白,当场软绵绵地晕厥了过去。

      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西厢房搜了一遍,终于确定再无其它爬虫,叶琏安顿好了人,拍了拍手,如释重负地走出了房门。

      “听说昨个晚上,小侯爷在盛二小姐屋里整整待了一个时辰。”镜台前,秋墨一边为越菱梳理三千青丝一边愤愤地说。
      一听到这话,越菱就微微蹙眉:“你可千万别跟那些婢子学,乱嚼舌根的惹人厌烦。欸,这根珊瑚珠步摇呀,要插在右边才好看,因为今日左边的头发梳得略微密了些,你瞧是不是呢?”

      “大小姐,我哪里是为了嚼舌根。”丫鬟重重顿了一下脚,“眼见小侯爷和盛小姐干柴烈火的,讲不定再过个十天半月就该成亲了,到时候,您又当如何自处?”
      “此话有理。”
      越菱对镜陷入了深思,虽然她的确心悦小叔,但两人终究于情于法绝无可能。长痛不如短痛,还是就此作罢,远走高飞的好。

      幸而,她自从做了那些个奇特的梦后,就未雨绸缪地为将来作起了打算。
      “秋墨莫慌,我自有计较。”

      待发髻打理得漂亮后,越菱弯身自镜台下的暗格中一拉,拖出来一个跟她的妆奁模样差不多的匣子,打开来后耀眼生花,里头承载的却不是珠光宝气,而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银锭,粗粗一算,足有千两以上。

      “小姐,你从哪里得来的这么多银子?”秋墨掩口惊呼。
      “这些时日里,我零零碎碎典当掉了好些用不上的金银首饰,还问公主预支了下本话本钱。”
      “公主殿下果然雍容大度,慷慨大方!”
      “公主威胁说,要是下月末还不将话本稿子交给她,就要扒了我的皮,抽了我的筋。”

      “那可如何是好?”秋墨吓得几乎要哭出来。
      “下个月,于阗国派遣来的使臣就该入京了,到时我就跟公主托辞,需要同使臣深谈一月,以便多多了解于阗小公主的心性脾气,这样写出来的西域公主话本,才能惟妙惟肖夺人心绪,想必她是会答应的。”
      能拖得一刻是一刻,讲不定到时候叛军就打进了城,哪个还有闲心看话本?

      “小姐,你准备了这么多银两,是拿来派什么用场?”
      “路费和生活费呀。其实两月之前,我就给江南道的舅舅寄去了一封书信。”越菱神定气闲地托起新近淘来的孔雀石茶盏抿了一口,“京城至江南毕竟山高路远,昨日才终于收到了回信。”
      “小姐的舅舅,难道就是夫人母家的兄长,现在苏州做刺史的高大人?”秋墨简直就像是溺水人抓住了浮木,两眼放光,“高大人去年托人捎来的百果蜜糕和枣泥麻饼实在是太美味了。小姐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就你贪吃。事情哪有这么简单的?”越菱笑意吟吟地说,“舅舅在书信里说,随时都欢迎我过去住。但我合算下来,表哥明年要赴京考科,现在真正是最紧张的时候。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不要去搅人清净啦。”
      “哦。”丫鬟闻言就失望地耷拉下了肩头。

      “你也不用难过,早晚我们都会动身,现下,倒还有一桩要紧事。”说到这里,越菱顿了一顿,将声音放得更加轻了些,“这匣子里的银两呢,府中人多眼杂,为了安全妥帖,我打算分作三份,一份埋在后花园里,一份去银票铺户里换成银票贴身携带,最后一份嘛……看来明日,你我得去南渚岭走一趟,选个隐蔽之处将银两埋起来。”

      “为何是南渚岭?前几年,那里还不是闹过土匪吗?”
      因为若是叛军打来了,从京城逃往苏州府必定要经过那里,顺路,越菱心道。
      但这种事嘛,当然不能让秋墨知道,否则小丫头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

      “因为那里僻静安全。至于土匪,只闹了个把月就被平定了,我这阵子都在着意打探消息,从没听说哪个路过南渚岭的遇上过匪徒。这事必须做得隐秘,决计不能让旁人知晓。”越菱说到这深深叹了口气, “珪儿脑子不好,我怕他知晓后四处乱讲,府里的帮佣更是一个也用不上,就只有靠你我了。”

      “只靠你我?”秋墨大惊失色,“小姐,你是说我们两个要赶去南渚岭,挖个坑埋银子?这可……如何使得?”

      “使得的,坚持一下秋墨。”越菱眼中现出鼓励神色,“明年这个时候,我们三个就已经身在姑苏赏太湖石品碧螺春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14章 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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