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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   19.

      生日会上那场荒唐的情事苍蝇似的,时时刻刻围着我嗡嗡绕。我告诉自己别有什么负担,你情我愿浅尝辄止的,谁都没付出什么,也没失去什么。对于自己,我向来很在乎,浑身棱角,该死的各色,但每每涉及程祎,我就不是那个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我了。

      程祎厌恶涂渠那档子事儿,如今我和涂渠别无两样。隐瞒和撒谎折磨着我的心脏,又惶恐不安如果涂渠把这事儿说出去了——理智告诉我他不会这么做,但谁能说得准呢?我和他真的不熟——一想到程祎用看涂渠的那种眼神看我,我就像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侮辱了似的,比挨揍、受点儿皮肉之苦更可怕。

      想到这里,我猛然意识到,原来我已经把程祎视为朋友了。就好像与世隔绝的孤岛,与外界架起了一座桥。首先是一种惯性的抗拒——我以为我只有我自己,和程祎也是一种神奇的交易,大多时候,他表现得很不喜欢我,认为我打扰了他的生活,可有某些时候,就比如生日那天,我说我要给他房租,他暴躁的反应。

      一股激动悄悄地、偷偷地、一点一滴地浸没全身——可不可以这样认为:我已不再是一个人,我的身边有了一个“朋友”——这个词像个捕兽夹一样危险奇妙,又玲珑可爱——可最后,我想到,在我意识到他或许也对我有同样“朋友”的身份认知的同时,我做出了我所了解的,他迄今为止最厌恶的事,并试图隐瞒。

      于是,他会放弃我,就像踩空的那级台阶,他明明存在,却让人猝不及防地坠落。我居然恐惧,就连我妈都没给我这么深切的恐惧。我可以用离经叛道来朝我妈吐舌头,可身为一个房客,我没法得到程祎的回头,我如洋葱般,外壳被一层一层地剥落,到最后只能留给他一个滑稽的寂寞的可笑的空。

      每当察觉到即将失去,我会率先放手。

      可我是那么不甘心。

      这天热得不可思议,夜晚的到来也没能让热度下降,天气预报说有中到大雨,但闷了一天也没下成。程祎收到了南风酒吧的邀请,兴致勃勃地去做热场嘉宾,不是SB全体,是就他一个,因为这次的主场乐队和他是老熟人。

      南风酒吧是我们这座城市摇滚圈里一个神话的存在,新乐队一旦受邀,说明下一个红的就铁板钉钉了。我觉得这是幸存者偏差,肯定有没红的,就是因为没红,受众少,话传不出去。毕竟少有人听一个不红的乐队的牢骚。

      程祎接到邀请就无视无刻不在显摆,他认为没有人会不想去南风酒吧,所以挑衅地说,不会带我去。我知道如果我死缠烂打,或者求他——他想看的就是这个,能极大满足他的虚荣心——他一定会带我去,说不定他早就跟酒吧那边算上我了。可我心中有鬼,表现得心不在焉,很不积极。程祎没达到效果,又刺激了我几句,见我无动于衷,恼了,临走前说:“你可别来,来了我他妈也不接你。”

      我躺在沙发上,装作沉迷漫画。等他走了,我放下书,以全新的视角打量这间我住了小一个月的房子,那感觉就像置身在一个粘稠的果冻中,甜蜜、胶着、窒息。

      我双眼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上一块不知道被我俩怎么搞上去的芝麻酱污渍——那天我俩都喝多了——脑子年久失修似的,动不了,什么也想不到,一片灰蒙蒙的雾。

      时间到了晚上十点,像打开了什么开关,我猛地跳下沙发,三下五除二就收拾好了我少得可怜的东西,穿上鞋正要出门,却收回了腿。我回到屋子里,不知在思考什么地思考着。我像被谁操纵着,进到卧室,慢条斯理地从程祎大大咧咧敞开着的零钱盒里,顺走了所有零钱,然后转身,冲着墙角的那把旧吉他发呆。

      程祎背走了贝斯和那把比较好的吉他,这把旧吉他,就成了我的练习琴。不是什么好材料,胜在皮实,摔了砸了也不心疼,但它就是没坏。

      鬼使神差地,我向它伸出了手。

      我带走了我的所有东西,还有程祎的零钱和旧吉他;没带走漫画;留下了他租给我的《Monster》。

      我下楼,去小卖店,用零钱买了几瓶喷漆,接着到了我们常涂鸦的地方,是一个小胡同,稀稀拉拉地分散着几户平房,在这个钢筋水泥高楼林立的城市里,是一处被遗弃的地方。然而这条胡同两边的墙却是我们的舞台。我起开喷瓶,冲这上面毫无章法地喷射,喷得云雾缭绕。刺鼻的气味烧得肺部火辣辣的,这个味道闻多了,会头晕目眩。

      我放声大笑,像找到了什么无敌乐子,我喷了个猪,心里知道那是程祎,抹掉,用另一个颜色喷了个SB。我任性又惹人厌恶,可根植于此,我长出了一朵快乐。我又喷了个长条的黄色形状,我的心里叫它玉米,它没有清晰的玉米粒,因为每一粒都在大哭,场面非常热闹,泪水连成了一片,融化了边界线。

      我大声地唱歌,更准确点,是扯着嗓子胡乱地嚎叫!热切感受着夏夜的热风划过喉咙,又被我尖锐的歌声刺破。那朵快乐漂浮着,脱离了根,迅速枯萎,在它完全凋谢前,巡警打断了它。

      我还在旁若无人地作画,从前我和程祎会跑掉,跑得破马张飞,甩开他们之后能乐上半天,乐不可支。这次他们粗暴地阻止了我,我也就顺从地被他们带到派出所。涂鸦墙上留下一扇门和半个只有我知道是人的黑影,就好像地下室的怪物苏醒了许多年后,疯狂结束,再一次入眠了。

      我沉静地坐在派出所冰冷的椅子上,一五一十地回答他们问我的问题。雪白的灯管毫无节奏地闪烁着,闪电一样撕裂在头顶,热烈的夏夜,我竟察觉凉意。结束问话,只余等待,不知不觉,我歪着身子睡了过去,怀里抱着吉他,背包在脚边。直到一股羽毛般轻盈的触碰唤醒了我,他太轻了,抚摸我的面颊,痒得难受。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落进眼帘的是我弟的脸,几天不见,他的惊艳更上一层楼。他的背后,年轻的女警们凑在一起兴奋地叽叽喳喳,发出压抑的尖笑,不时朝我弟投来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一瞥。

      曾经我以为我爱失控,但我弟的存在提醒我,这世界上只有我对他的美貌免疫。我兴致缺缺地推开他,一件旧毯子从身上滑下来。我弟抓住毯子,重又盖在我身上,说:“爸妈也来了。”

      他的声音太轻了,怕惊扰了美梦似的。“爸妈也来了”——值得玩味的语调,与其说是提醒我,不然说是提醒他自己。这就十分奇怪。但我没有深究的力气,我妈和继父正在朝我走来。我打起精神,思考着用什么态度来对抗即将到来的暴风雨,然而我弟挡在了我面前,说:“妈,我哥发烧了。”

      我愣了愣,抬手摸了摸额头。我妈也是一愣,她的喉头上下移动,明显咽下去了一大坨话,大步走上来,粗暴地拽起我往外拖。我腿脚发软,踉踉跄跄地跟在她后面,吉他掉了,发出巨大的声响,吸引了全派出所的注意。什么都可以丢,只有程祎的吉他不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偷走它,也不知道为什么弄丢不行,大概是因为我赔不起——我不停地掰我妈的手指,走出派出所时,我先撞上了门,又摔了个大跟头,手和膝盖都蹭破了。

      “哥!”

      我弟身上挂着我的背包和吉他,狗似的扑上来,抱住我,扭头跟我妈大喊大叫:“他生病了!”

      我却推开他,靠着全身的力量爬起来,吵闹的大雨声,在路灯下或车前灯下,雨点密集得闹眼睛,打在脸上,让人头脑清醒,为之一振。我弟执着地扶着我,好像我是个100岁还执拗着要自己过马路的老太太,我弟的黑眼睛闪闪发亮地盯着我,不停地说:“哥,你要回家是不是?你跟妈妈说,你要回家,你说,你说啊!”

      我咬紧牙关,死活不服软,一直到昏过去,都没有说我要回家。

      发烧的日子过得又快又慢,快到记不得这一天是几号,慢到忘不了每天我弟心情很好的样子。我妈没跟我说过一句话,但她会把每天的退烧药交给我弟,还会单独给我蒸鸡蛋糕、买黄桃罐头吃;继父除了让我好好休息,也没别的可说;更多的,是我弟在照顾我。

      我对他当然没有好脸色,故意把脏睡衣丢到地上,把罐头汤洒在床单上,趁他不在撕掉他做好的数学题擤鼻涕,等着他受不了去跟我妈告状……可他不仅不厌其烦,一遍遍地收拾屋子,甚至好像挺乐在其中,对我轻声细语,跟哄小孩儿似的,反而显得我无理取闹。这么没两天,我就腻味了,索性冷着一张臭脸,成天背对着他。

      这天大人们都去上班,留我弟在家,据说是准备参加化学国赛,我弟自己申请的在家做题。我好的已经差不多了,但我妈没提让我上学的事儿,我也就装傻,赖在床上不起来,闭着眼睛脑海里哼着歌儿,耳朵边是我弟写字的沙沙声。突然,床的另一边弹动了一下,接着,我弟的脑袋越过我侧躺的身体,来到我的上方,可爱地歪着脑袋。

      我翻个白眼,正要下床,他一把把我拽回来,我正要发火,他却笑嘻嘻地说:“哥,这个给你,你一定喜欢。”

      他递给我一个盒子,我接过来,颠了颠,分量不轻。他一么劲儿撺掇我打开,我偏偏慢条斯理地,但当我看到里面的东西时,也不由惊讶,一咕噜坐起来,脑袋不小心撞到他的下巴,却丝毫不觉得疼——当然更没有愧疚——我一张张地扒拉着这些东西,是满满一盒的CD!不仅补全了我之前的损失,还有几张我盯了好久都没能舍得买的黑胶!

      我不可思议地问:“你哪儿搞来的?”

      他无辜地眨着眼睛,睫毛忽闪忽闪的,像两个小扇子:“买的呀。”

      “胡说八道,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我妈偶尔会多给我弟一些零花钱,让他买练习册和课外书的。可这一盒子,5000绝挡不住,算上黑胶和一些初版CD,小1万都没准,就凭我妈那10块,20块的,他吹牛他买的。

      我弟说:“我没撒谎,我凭自己本事买给你的。”他很得意地挺了挺胸膛,笑呵呵地说:“哥,你开不开心?”

      他的本事,不就是学习好,赚点奖学金,一定是哪个考试考好了,他央求爸妈买的。一想到这个,我的心情怎么可能好,不论多想将这个盒子据为己有,我依然抵御住了诱惑,把盒子丢到地上。

      “谁他妈要你的东西。”

      说完,我拉过被子盖住脑袋。我感受到我弟在原位长久地没有动,等我呼吸不畅,快憋不住了,要透点空气时,身边一空,他下床了,并把地上四散的CD整理好,再也没说话。

      他这么知情识趣,这件事我就没放在心上。又过了几天,初三快开学了,晚饭后,我妈叫我去她的房间,要单独跟我谈谈。

      她开门见山,问:“你还念不念书?”

      其实我也没想好——如果不是跟涂渠那个了,我是跟本就不会逃回家,书也坚决不念了。但现在我总得有个摆脱家的地方,学校不是理想场所,但我还能去哪儿呢。

      于是我点点头。

      她又说:“行,你念,争取考个中专。”说完给了我一本《中专报考指南》。

      我耸耸肩,接过来。念啥无所谓,都是混日子。这时我弟冲了进来,语气不耐烦地对我妈说:“妈,我不是说了,我要直升我们学校的高中部。”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谦逊有礼的弟弟无礼的一面,但随即意外于他的话。我们学校初中部是重点,高中部就是一普高,全省排名垫底。我一直以为他准备各种国赛,是为了考重点大学的少年班准备的,一想到能摆脱他,还高兴了一阵子;退一步说,就算他不去少年班,全省最好的高中基本是他的囊中之物了,结果他要上普高?如果我是我妈,我肯定打死他。

      果然我妈不同意,我弟却很坚持。这一场我妈与我的谈话,最后变成了她俩的僵持。说不好奇是假的,当天晚上,我问我弟为什么,他不吱声。我在被子里狠踹了他一脚,愤愤地转过身背对他,没一会儿,他悉悉索索地摸过来,像小时候一样,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腰。

      我有些别扭,我们都是大小伙子了,腻腻歪歪娘们唧唧的太恶心,刚要把他胳膊从我身上拿下去,却听他闷闷地说:“哥,你怎样才能开心?”

      我呆住了,想了又想,还真是第一次有人纯粹的希望我开心。但他珠玉在前,这个词儿就跟我无缘。我还是蹬开他,坐起来,告诉他:“你离我越远我越开心。”

      他善良的眼睛黯淡下去。我重又趴好,准备睡觉,朦胧中听到他嘟囔了一句什么,好像是:“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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