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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斯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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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文说,他实在太爱白栀子了。
爱到,想要亲手杀了她。
他说愿意伪装成一个正常人施舍般满足她的一切。他是完美的恋人,完美的丈夫,甚至完美的表现出即为人父的胸怀。
他会是温雅慈爱的。
他原本计划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会终止在与白栀子分享爱子诞生的喜悦之时。
那时已经完成了恋人爱人到家人的转变,除了生老病死,经历完所有人生重要的时刻。
林宇文与她同床共枕时,无数次妄想着可以用手术刀划开她的皮肤,那双清澈透亮的眼一定会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她可能会挣扎,那他就攥紧她那羸弱纤细的手腕,先挑断手筋脚筋,一边温柔至极的吻着她,一边把手术刀向更深处探去……
温热的血液染上双手,像轻微的电流又像细密的蚁噬,酥酥麻麻地攀上神经末梢,锋利的刀尖刺破昂贵肤护品保养过的肌肤,下手时的触感简直妙不可言。那双漂亮至极的眼底里映着林宇文病态狂热的模样,他会剜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密封在精致的玻璃盒子里,这会是他最好收藏品。
他或许还能听到悦耳的尖叫,动听的哭喊,娓娓的哀求……
林宇文真的好爱她。
林宇文不会让她轻易死掉的,一定会要她同自己慢慢地享受这种禁忌的快乐。
这是只有白栀子才能带给他的至高极乐。
————
“可是,她还什么都没给我,就这么轻易的死掉了。”
林宇文在太平间看着那具冰冷的尸体,给钟耀打电话,语气既委屈又低落,“小耀,我可真是难过极了。”
“……”
“难过的话,就跟她一起去死好了。”
————
林宇文失去了最心爱的玩具,再去看其他又总觉得难以入眼,只好将就着把那个被他厌弃的玩到破破烂烂,也不会坏掉的钟耀重新捡起来。
钟耀是不一样的,他跟从教学楼天台上跳下去的傻瓜不一样,更是比不及白栀子那般甘美。
只是有点像那只好奇心重,最后被他虐杀至死的梅花鹿。
他毫无防备地对他倾诉所有,没有理由相信钟耀是世界上唯一理解他的人。
林宇文觉得钟耀跟他是一类人。
足够残酷,也天真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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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白栀子的日子,一切变得索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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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临时回家的林宇文,突然发现客厅里布满了像是被风雪摧残后花瓣蔫坏……
红到发黑的丑恶玫瑰。
他叫来管家问话,这是哪来的玫瑰。
管家是个庄严的老者,他诉说时,忍不住柔和了神色:“今天是情人节,是小少爷带回来的。听司机说,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一个绿眼睛的小可怜在街角卖玫瑰。”
“今天天气这么糟,哪里会有人买。”
“是小少爷好心,都买下来了。”
“好心?”林宇文冷笑一声,眸光一转,这才想起……
他好像还有个儿子。
————
真不怪没心没肺的林宇文有时候会忘了林斯辰的存在。
是林斯辰故意躲着他。
————
在林斯辰短暂的28年人生里。
他从儿时,智力启蒙后,懵懵懂懂明白的第一个真理是,他有罪。
他没有母亲,从出生起便直接托付给了育儿机构,也因为昂贵的委托金,他得到了很好的照顾,出落的比其他的小朋友更可爱更聪明。
长至四岁时,他被育儿机构强制退回到了林家,他不是孤儿,他还有父亲,有家庭,长时间的分离不利于儿童的成长发育,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为了孩子着想,机构的理事拒绝了林宇文的高额报酬。
然后把林斯辰送回了那个魔窟里。
也是这时,林斯辰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有一个绘本上的那个叫“爸爸”的角色。
他在机构里被教导的很好,会唱很多儿歌,听了很多暖心的小故事,自然是知道要尊敬长辈,孝顺父母的。
儿歌里怎么唱的来着?
他端着泡好的热茶,颤颤巍巍地朝林宇文的书桌边走去,想要示好,想要被夸奖。
林宇文桌角还摆着他和白栀子的合照,对于无聊裙带血缘关系里附赠的这个小东西,他实在没什么兴趣。
不过想起虐杀过得那些小动物。
又起了逗弄的心思。
他趁林斯辰注意力都在茶杯上时,使坏绊了他一脚,虽然他稳的快,但热茶还是溅到了皮肤上。
茶水很烫,小孩皮肤很嫩。
剧烈的疼痛让他直接丢掉了茶杯,茶水无声地渗进地毯里,那时的他只会嚎啕大哭。
林宇文被他吵的心烦。
有点想掐死他了。
可是想到有血缘关系处理起来很麻烦,而且桌上的“白栀子”还在笑靥如花的看着他。
想到白栀子。
林宇文立马变得忧伤起来,爱她,想她,白栀子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而导致遗憾的罪魁祸首就在不远处哭的像个傻瓜,他当即一把抓住了林斯辰的衣襟把他按在桌前,强迫他看着死去的白栀子的照片。
“都是你害死了你的母亲。”
————
后来小林斯辰问管家,问周边的叔叔阿姨,他母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那些人把白栀子夸的跟天仙一样。
最后总不忘加上一句,你爸爸真的很爱她。
所以他真的没办法去怨林宇文恨他,因为正是他的出生夺走了林宇文的挚爱,夺走了白栀子的生命……
对不起。
生而为人,他真的很抱歉。
————
林斯辰也害怕林宇文。
知道他讨厌自己便躲的远远的,这里可能并不是他的家,他想回机构,但他根本不认识路。
家里的侍者像没有感情的机器人。
所有的一切都是冷冰冰的。
他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但又隐隐期待着别人的发现……但后知后觉中,他才发现,不是别人注意不到他,只是他被刻意忽视了。
不缺吃不缺穿,但他严重缺爱。
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原本聪明活泼的他,变的敏感脆弱,在家甚是长时间不说一句话,当然也没人在意他就是了。
反应也慢慢地变的迟钝。
黑幽幽的眼睛一眨不眨时,连光都透不进去,看起来像个空洞的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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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斯辰学起了小提琴,用的是他妈妈留下的琴。
上了小学,认识的人慢慢地多起来了,他很聪明,但反应有时很慢,表现迟钝。
看起来笨笨的。
迟钝在年纪小时并不是一件坏事,这会显得比吵闹的熊孩子更乖,更招人喜欢。
靠着这点微不足道的善意和爱,还有天性柔软,林斯辰像是背负着壳的小蜗牛,伸出了触角,试图去探索这个世界。
他不愿意在放学后直接回家,便要司机叔叔带着他满世界的窜。
他怜悯在风雪里卖玫瑰的同龄人,买下他所有玫瑰后,那双漂亮的绿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那样的眼神他大概这辈子都忘不了。
…………
有一天,司机带他转到了中心城郊,那里有一所颓败的小学。
小学门口有个戴着大帽子的中年大叔,他坐在小马扎上,身前摆了一个泡沫纸箱,箱子里不知道装了什么引来一圈小学生的围观,热闹非凡。
林斯辰也止不住的好奇。
凑过去一看,是一纸箱子的毛绒绒的小黄鸡。
他也买了一只。
他好喜欢这种可爱的小生命,捧在手心里暖暖的,放在脸颊上蹭,心里跟放烟花一样。
可是当林斯辰把小黄鸡带回家,要管家爷爷帮忙给它准备食物和水还有住的小窝时。
管家爷爷像是想到什么似的,表情一瞬间惊恐了些,不过他恢复得很快,面对林斯辰的关怀,他甚至还可以岔开话题说:“小少爷,你怎么只买了一只?”
“这种小生物生命特别脆弱,孤零零的一只很容易死掉。一般来说,最少也得买两只。”
林斯辰还没养过宠物,只是管家爷爷的话听起来很悲伤,“没关系,还有我陪它,我会努力照顾好它的……”
林斯辰很用心。
这是他第一次想要为一个生命负责。
————
林宇文事业上频频遭受打击。
哪里都不顺,冥冥之中,好像老天都在跟他作对。
他回到家时,看到原本跟木偶似的林斯辰正亮着眼睛在客厅的桌子上摆弄着用纸箱和碎纸棉絮,好像在做手工。
一见林宇文回来,就像老鼠见了猫,立马点头示好,抱起东西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林宇文问管家,他在做什么。
管家犹豫了一下,他不敢违背林宇文的任何指示,只好开口道出事实:林斯辰养了一只小宠物,刚刚正在给它做个窝。
林宇文对他的犹豫很不满。
林斯辰很看重他养的第一个小生命,第二天放学之后,哪里都没去,直接回家了。
回家之后,他看到了管家爷爷一脸沉重地把他亲手做的小纸箱递给他,说:“小黄鸡死了。”
林宇文当时正坐在沙发上,他用余光观察着那个黑发黑眼几乎跟他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朋友。
不,这个小朋友跟他完全不一样。
竟然没出息的哭了?!
沉浸在巨大悲伤里的林斯辰连林宇文都不怕了,手里捧着小黄鸡的尸体,坐在沙发上。
林斯辰在这一头,林宇文在那一头。
父子两个有着“血海深仇”,很少有机会能坐到这么近过,林宇文忍不住好奇悄悄观察了他一下。
结果这一观察就是半宿。
那小蠢货抱着小黄鸡的尸体趴在沙发另一头,嘴里念念有词,“是他对不起小黄鸡,离开的时间太长了,让它一个鸡孤零零的自己死掉了……”
竟然就这么哭哭啼啼,抽抽噎噎地昏睡过去了。
简直伤心欲绝。
天蒙蒙亮,林宇文看着林斯辰早起跟老管家要了一把小铲子,抱着小黄鸡的尸体,来到了庭院的梧桐树下。
林斯辰用小铲子松了松土,挖了个坑,把小黄鸡埋了。
还用吃完冰糕剩下的木棍,给小黄鸡立了个“碑”。
林宇文观察了这么久林斯辰的所作所为,给他的感觉总之是……
很微妙。
越看越不像亲生的。
……
伤心只延续到第二天放学回家。
因为管家遵林宇文的吩咐给他买了一盒子的小黄鸡,足有三十只,还给配备了最好保温繁育的玻璃箱,备足营养剂和水。
林斯辰很开心。
想着这回就算他不在,这些小黄鸡也会相互取暖,有个照应,不会再在孤零零的死去了。
谁知,第二天,还是出现了小鸡的尸体。
林斯辰伤心难过,继续痛哭。
第三天,也有。
林斯辰哭的没那么厉害了。
第四天。
第五天。
第……
林宇文每天都按时掐死一只,然后扔回繁育箱里,等着看林斯辰的表情。
其实并没有用太长时间,他就不哭了。
甚至到最后,林斯辰还可以一脸冷漠的将小黄鸡的尸体直接丢进垃圾桶里。
林宇文等到了他想要的结果,心满意足的笑了笑。
林斯辰麻木了。